国际所得税会计模式的比较及我国的选择

2015-05-30 23:51于远航
2015年1期
关键词:国际比较

于远航

摘要:所得税会计是税务会计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得税会计的发展直接推动着税务会计的发展。本文通过对国际化背景下各主要国家普遍采用“财税相合”、“财税相离”、“财税相互协调”三种所得税会计模式进行探讨,结合我国实际进行分析,认为我国现阶段应选择“财税相互协调”的所得税会计模式,这是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与会计国际化趋同的、将促进会计体系不断完善的必要选择。

关键词:所得税会计模式;国际比较;财税相互协调

所得稅会计在国际税务会计体系的发展中经历了一个不断完善、不断发展的过程。在上世纪,全球四大会计师事务所联合发布了题为《全球会计准则接轨——21世纪全球调查》的报告显示,过去或者现在已经采用、有意愿采用或有意与国际财务会计准则接轨的占全球59个国家或地区的被调查对象中的96%。世界上各主要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受各自历史因素等的影响,逐渐形成了“财税相合”、“财税相离”、“财税相互协调”三种主要的所得税会计模式。对我国来说,所得税会计的发展起步较晚,在国际财务会计准则的趋同过程中,借鉴各主要国家所得税会计的发展经验,结合自身国情,趋利避害,所得税会计逐渐完善发展起来,但是仍有不同层次的发展障碍存在,选择一个什么样的所得税会计发展模式将是我国长期探寻的问题。

一、国际所得税会计模式比较

(一)财税相合的所得税会计模式

所谓“财税相合”,即财务会计和税法合二为一。体现在所得税会计上,要求企业在会计处理上严格按照税法的要求进行,会计准则的规定从属于税法的要求。财税相合所得税会计模式的适用优点在其以政府为主导,对于这些国家本身来说就是最大的优点,财税相合所得税会计模式强调会计报表的设置和编制必须符合税法的要求,满足政府对企业财务信息的需求,保证国家的税收收入。其次,财务会计与税法相统一,降低了企业税收核算成本,同时也提高了纳税效率。在缺陷方面,重商主义强化税法的作用,税法为实现某种目标,往往在财务会计中体现出来,使得财务会计偏离会计准则,无法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不利于企业走向全球,也不能顺应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大背景。

(二)财税相离的所得税会计模式

与“财税相合”相反,“财税相离”即财务会计和所得税各自成体系,企业的会计处理按照会计准则进行,纳税事项则按照税法的规定单独处理,财务会计和税法的不同处理产生的差异确认为期末调整项目。财税相离所得税会计模式将投资者置于极其重要的地位,增强了企业的独立自主性,便于企业扩大国际间经济交往,但财税相离所得税会计模式将财务会计与税法相分离,两套独立准则同时运行,使得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与政府税收征收处理出现了巨大差异,加大了企业税收核算的成本,也加大了税务部门征税的难度,不利于政府税收收入的及时缴库。

(三)财税相互协调的所得税会计模式

财税相互协调所得税会计模式也叫做财税相互混合型所得税会计模式,即在核算所得税时,按照会计实际收益直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但税收征管机关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上通过的财务报表中列示的收益额进行一定调整后才作为征税的依据,而不是直接以财务报表中所列示的收益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的核算依据。财税相互协调的所得税会计模式是财务会计与税法相互协调的结果,兼具财税相离、财税相合的特点,优缺点也有类似之处。就优点而言,财税相互协调下,所得税会计处理兼顾了财务会计和税法的规定,财务报表的收益额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调整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只调整部分较大差异的项目,不必要全部调整,并将结果反映在财务报表上。这与完全分离模式相比就大大节省了调整成本,节约了企业的财力、物力。

二、影响所得税会计模式选择的多样化因素

影响所得税会计模式选择的多样化因素主要是经济体制。经济体制是一国经济所有制形式、国家经济发展模式的体制表现,宏观上反应一国的经济发展方向。一国的经济体制同时也反映了该国政府对经济的参与程度,是选择适合国情的所得税会计模式所必须要考虑的。其次,法律体系也影响所得税会计模式的选择。法律是一个国家政策的指引,各国的经济政策等都以法律形式予以规定,法律的权威性能有效保证经济的顺利运行。世界上广泛运用的主要有大陆法和普通法,法系区别由国家政治体制决定,而法系的不同又直接影响了经济政策的选择。第三,企业组织形式影响下的所得税会计模式的选择。在以股份制为主的国家中,上市公司占大多数,企业面向社会公众,主要通过资本市场集资,企业的投资者和基金管理机构主要以公司的财务报表和未来发展状况作为持股的参考。股份制结构影响下的证券市场一般比较发达,企业通过证券市场更能有效地进行资金运作,极少需要国家资金的支持,因此在股份制为主的国家里,国家资本不能直接干预经济,只处于宏观管理者的角色,财务会计与税法也相应分离成独立的准则。

三、我国选择财税相互协调所得税会计模式的必然性

(一)顺应会计准则国际化趋同的需要

自2005年以来,我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其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了实质性趋同,会计准则的新旧转换和平稳实施也得到了实现,还实现了我国的会计准则与国际趋同的接轨。我国财税相互协调的所得税会计模式是在分离模式基础上的适应国情的调整,顺应会计准则国际化趋同的大背景,同时又具有我国自身的特色。该种模式的选择,不仅有利于经济进一步走向国际经贸合作交流,而且更有利于会计理论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二)完善我国会计体制、健全我国税制的需要

会计体制的完善是会计理论提升的前提,税制改革增强了我国的税收制度的健全性,并建立了一系列的多环节、多层次、多税种的税收调节体系,对发挥税收确保国家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杠杆起了重要的作用。财税相互协调的所得税会计模式下,财务会计和税收相互独立、相互完善和发展,构成完整的会计和税收体系,对于财务会计未做出规定的差异调整项目,由税法进行调节补充,反之则由财务会计补充。二者在协调中不断进行理论的完善和实践的论证,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会计体制和税收体制。

(三)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需要

财税相互协调模式下,财务会计与税法相互协调,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在可供选择的范围内灵活地选择适合自身具体情况的会计核算方法、程序。企业可以更加客观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利益相关者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信息。国家税收部门也可根据税务报表掌握企业的纳税情况,宏观上加强对企业的政策指导,促使企业强化企业管理。

(四)完善和发展我国所得税会计体系的需要

之前提到,我国所得税会计理论体系还不成熟,虽然财务报告准则实现了国际趋同,但是与发达国家的完整的会计理论体系还有一段距离,所得税会计的核算处理还有很多可以借鉴的地方。财税相互协调所得税会计模式是基于我国国情的选择,从宏观上完善我国的会计理论体系,促进我国会计事业的进步。(作者单位:成都理工大学商学院)

参考文献:

[1]吴翠英.新会计准则下所得税会计比较研究[D].西华大学,2010.6:21-26.

[2]刘波涌.对所得税会计的研究[J].会计之友,2012.4(5):26-27.

[3]童锦治.所得税会计模式国际比较与我国的选择[J].税务研究,2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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