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炎
摘 要:环保税是国际性的课题,发达国家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就通过环保税来调节市场经济关系,对环境负外部性行为进行更正,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我国的环保税立法工作也在进行中,应当借鉴发达国家有效经验,在我国环保税中合理安排税收措施的多样性以及税率的次优性。
关键词:环保税;国际比较;启示
环境保护税这一税制在20世纪90年代之时得到西方国家的青睐,通过税收、收取费用等政策来加大环保,分析和借鉴OECD国家如何利用财税政策解决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环境问题是对我国是大有裨益的。本文通过理论比较OECD几个国家的税收政策来为我国环境税的建立提供建议。
一、 OECD国家环保税的概况
环保税即“环境保护税”,是因为对环境有所破坏而征收的,以税收来弥补造成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的损失。观察国外环保税的历程可以分为三阶段:20世纪中期,主要是补偿成本式收费,征收对象是环境破坏者,这一时期还不是完整的环保税,只能说是雏形。20世纪后期,环保税的税基变得宽泛,例如排放量:主要针对的是那些能够被测量的大气污染物或者是水污染物进行征收 ,例如德国根据排放量对污水征税;含量:以某种物质含量进行征税,例如碳税;产品的消费量:一次性筷子的使用量,轮胎更换量等。20世纪90年代至如今,是环保税迅速发展的阶段,但由于国情以及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国的环保税设置存在很大的差异,下面对OECD几个国家进行简单介绍。
(一) 美国
美国国会在1987年开始对环境保护征税。其环境税可分为以下四类: (1)开采税:此税种的税率较低,对财政的贡献较小,对于某些处于边际利润的资源开采业,开采税的负重会使得利润下滑,影响日常经营。开采税实施后,国内的石油产量累计减少超出10%。(2)损害臭氧层的物质征消费税:使用从量课征,对不同种类的化学品确定不同税率,具体计算是赋予化学品特定的损害吸收乘以确定基准税率。(3)超级基金:它的征税对象是对场地造成污染的人。对该税管理与只用管理涉及到美国政府各个部门,其中财政部最为重要。除了上述三类税收政策外,美国在这块还采取很多政策。对使用酒精等清洁能源、或者酒精含量85%以上的酒精燃料时,燃料费可以从总收益中扣除。对在保持水土的投资可以全额减免。生产电动车的成本可以减免其10%,但是最高不超过4000美元。处理污水的设备其贷款利息可以免除。
(二) 德国
德国的环境税可以分为三大类:一是机动车辆税,税率是以车辆的总重标准来确定的。二是石油税,征税对象是用作供暖或动力原料的石油,对大气的改善起到很大的作用。三是包装税,这一税收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征收。从1999-04-01日起,德国《实施生态税改革法》中对能源税收提高一定幅度:汽油、柴油从1999年的300欧分每升到2003年的1500欧分每升,在此期间共加征5次;采暖用油也加征200欧分每升;从1999年到2003年,德国对燃用液化气累计加征350欧分每升;从2003年以后按照200欧分每升的标准来征收点电能税。在2013年就环境方面的税收收入达571亿欧元,能源税394亿欧元占了很大比重。德国于01年底开始,对汽油中每千克含硫量超过50mg的征收二氧化硫税;03年1月份稍加改变,将每千克50mg改为每千克11mg,如果超过该标准则每升加征16.88欧分,为鼓励放弃对含硫燃料的使用,对含硫燃料征收的税率高与无硫燃料燃油税14.5。
(三) 日本
日本于2005年形成规定:环境税率为2500日元/吨碳,当年环境征收总额可达到3800亿,每户家庭平均负担2100日元,相比于其他OECD国家征收力度还是比较弱的,实际环境税只使得日本GDP年增长率降低。对于采取措施降低排放量的用户可以减税50%~60%;钢铁制造业使用煤炭等暂无其他替代能源可以实施免税;对煤油实行减免50%的政策。日本于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地球温暖化对策特别税率”,通过这一税收制度来削减温室效应气体排放。在确保环境方面的有效性还能体现课税的公平性。日本在2012年10月1日起开证环境税,每千克石油征收250日元。
二、 我国环境保护税政策的不足
(一)税收环节调节力度不够
如资源税是不考虑环境因素只对开发的资源进行纳税,这样无法正确的指引我国开采者从而破坏环境;耕地占用税也没有涉及范围很宽泛;城镇土地适用税比例极低,规定的纳税人是排除了外商企业,只是补充地方财政税收收入的一小部分。环保税方面的税率偏低,分成比例也不合理。此外,我国的排污费资金使用状况不公开,很难查取一些税费的使用状况。
(二)税收优惠政策数量较少且形式单一
自2001年7月1日起,对于政府委托自来水厂在收取水费时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予以免税;如果纳税人想享受资源综合利用或者提供劳务的免税政策时,其污染排放量必须达到指定的标准;在外国投资企业,对外国企业提供一定的专门治理污染的特许权使用费是可以扣除90%的,其中技术超高的,可以提供免税政策。
三、基于OECD成员国家税法经验借鉴
(一)建立专款专用税收制度,完善信息透明度
在我国当下的环保税收体系中,除了部分在消费税征收体现外,以及包括所得税等的税收优惠措施规定加强对污染的治理以及防治外,都是资源的开采开发之时征收,在当前环境日益恶化带来负效应的情况下,应该建立多种类多层次的新税种。像OECD国家学习开证新税种诸如大气污染税、水污染税、噪音税等;还应该将城市建设维护税的征税范围扩大到乡,更利于保护环境。
(二)建立专款专用税收制度,完善信息透明度
环保税只有通过设置专项使用制度才能更好的在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上取得平衡状态。美国在其经济转折时采取制定设立基金方式来为环保税做铺垫。该环保基金收入主要是环境税费以及罚款收入,同时还有私人资金等共同投资于环保事业。如果遇到环保税率低又不能有效遏制环境污染时,这时基金可以发挥用处;结合我国自身发展,环保税的具体制定可以参考设立基金方式。提高环保税收收入的信息的透明度,让纳税人监督环保税收使用情况,让纳税人拥有知情权,更利于环保事业的发展。
(三)实行差别税率,体现不同税率不同功能
由于我国环保税收法律制定之不足以及经验不够丰富,差别税率是没有细致区别的,例如含硫柴油与无硫柴油没有区分对待等。因此为了体现税制公平原则,可以在环保税中,对排污单位所排放物的污染程度的不同而使用不同的税率。还例如OECD国家做法,对无铅汽油和含铅汽油设置的税率有所差别,促从而使得消费者选择对环境有利的能源。目前的我国对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实行级差资源税,只是考虑市场主体之间的级差收入,并没有将降低环境污染考虑在内,这是不符合我国现代对环境的要求,而且不利于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因此在我国环保税建立过程可以采取鼓励企业能够使用对环境污染少的资源或者是开发出一套政治污染的方案。
四、 结语
在越来越注重环境保护的现代,我国的环保税制必须加快步伐使之能够与国际接轨,提高我国的实力,促进更加公平的竞争力。西方国家普遍采用征收税的方式来保护环境,提升自身的实力,而环保税法成为其中的重要环节。我国由于税费复杂而且缺少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离生态文明的合理建设还有一大步的距离。本文通过介绍OECD国家成员的环保税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合理的理论借鉴。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