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子轩
摘要:区域金融竞争力是区域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它由区域金融比较优势和金融企业竞争优势所决定。具体而言,區域金融竞争力的决定因素应从金融生态环境、金融规模、金融结构和金融效能等四个方面展开分析,并最终表现为市场力(金融市场化)、资源力(金融资源配置力)、增长力(金融业盈利能力)和开放力四个因素,这四个因素又互相影响、互为因果。同时,这些因素又受金融政策、经济基础、人才政策、教育环境等间接因素的综合影响。
关键词:区域;金融;竞争力;内涵;影响因素
区域金融竞争力是区域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它由区域金融比较优势和金融企业竞争优势所决定。具体而言,区域金融竞争力的决定因素应从金融生态环境、金融规模、金融结构和金融效能等四个方面展开分析,并最终表现为市场力(金融市场化)、资源力(金融资源配置力)、增长力(金融业盈利能力)和开放力四个因素,这四个因素又互相影响、互为因果。同时,这些因素又受金融政策、经济基础、人才政策、教育环境等间接因素的综合影响。通过讨论区域金融竞争力,可以说明区域金融竞争能力的差异,以及金融因素在提升省域竞争力方面的作用和途径。依据区域经济学和区域竞争力理论,剖析和分解影响金融竞争力的各项因素,根据影响因素构建分层次的区域金融竞争力指标体系。
一、区域金融竞争力分析的理论基础
区域金融竞争力分析是建立在区域经济学和区域竞争力理论基础上的。区域经济学是运用经济学的观点,研究国内不同区域经济的发展变化、空间组织及其相互关系的综合性应用科学(金碚,2003)。它是以区域作为考察基本单位,以资源禀赋、集聚经济和转移成本为假定前提,以区域比较优势和企业竞争优势为核心的科学。区域竞争力是指区域内各经济主体在市场竞争的过程中形成并表现出来的争夺资源或市场的能力(金碚,2003)。金碚还从区域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区域竞争力的形成机制,认为一个区域的竞争力高低,归根到底取决于区域比较优势和企业竞争优势两个因素。
一个区域的竞争力是各种竞争能力的综合体现,主要包括产业竞争力、企业竞争力、科技竞争力、城市竞争力等。其中产业竞争力是区域竞争力的核心。要提高区域竞争力,必须具有和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和企业竞争优势,而这些都离不开金融提供的资金或资本支持。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经济发展表明,金融已成为社会经济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二、区域金融竞争力内涵
相对于区域竞争力比较成熟且已经形成完整的研究体系而言,区域金融竞争力还是个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新课题,同时又具有丰富的内涵。有关区域金融竞争力的概念在现有文献中大多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给出定义。许涤龙(2007)将金融竞争力按照竞争主体的层次分为宏观、中观和微观金融竞争力。宏观层次的金融竞争力是指金融体系竞争力;中观层次的金融竞争力是指区域或城市金融竞争力和金融产业竞争力;微观层次的金融竞争力是指金融企业竞争力。许涤龙认为,金融产业竞争力的竞争主体可能是国家(地区),也可能是产业,当以金融产业为竞争主体时,所强调的是不同金融产业或金融产业与其他产业之间的竞争,此时的竞争客体主要是同一经济主体内部的投资、人才等因素,也包括各产业对税收优惠政策、市场扶持政策、投资环境优化措施等“软实力”的竞争。许涤龙全面分析了金融竞争力,但对金融产业竞争力的解释还是比较笼统。国际竞争力归根结底是各国同类产业或同类企业之间相互比较的生产力(金碚,2003),显然,将其定义为金融产业与其他产业之间的竞争比较令人费解。于尚艳(2005),田霖(2007)认为区域金融竞争力是从竞争力的角度研究区域金融产业的综合能力,是区域金融产业竞争力。关于区域金融竞争力的内涵,不论从什么角度来看,普遍的观点是金融在一定层次的地域上会形成为一个产业,具有产业形态。本书对区域金融竞争力的定义是指一个区域的金融产业与另一个地区的金融产业相比较所表现出来的争夺资源或市场的能力,是有效推动本地区生态环境改善的能力。其实质是金融产业的区域竞争力。张金昌(2002)认为,有竞争才有竞争力,竞争由竞争主体、竞争对象和竞争结果三个要素构成,竞争力是竞争主体在竞争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力量。因此,从竞争理论的角度,区域金融竞争力由竞争主体、竞争客体和竞争结果三个基本要素组成。区域金融竞争力的研究主体是什么取决于对产业的理解和定义。王建廷(2007)认为,产业经济活动的主体是产业内的所有企业,产业经济活动的目标是实现全行业的利润最大化。因此,对产业的定义为产业内企业的整体或包括产品和企业的行业整体,它不是同类产品的集合。由此,区域金融竞争力的研究主体就是金融企业群体和金融业整体,包括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以及金融产业的整体。明确了区域金融竞争力的研究主体,由研究主体决定的研究客体就迎刃而解。区域金融竞争力的研究客体,在研究主体是金融企业的集合或金融业整体的情况下,其研究对象应该是所有金融企业面对的市场或经济关系,如金融市场、金融生态环境等。区域金融竞争力的竞争结果通过市场价值和企业自身利益体现出来,主要是金融业盈利水平、金融的市场化、金融的开放度、金融配置效率以及对区域经济的金融渗透力、辐射力等。
三、区域金融竞争力的影响因素
因此,区域金融竞争力不是该区域金融企业竞争力的简单加总,而是不同区域的金融产业主体在竞争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综合能力,是区域金融产业竞争力。它涉及对一个区域的金融生态环境、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和金融企业的考察和分析。具体而言,它可以是更有效地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能力;更有效地整合金融资源,达到金融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是市场占有率的扩大、客户满意度的提高以及盈利能力的增加等。按照产业经济学理论,区域金融竞争力形成机制的主要决定因素是区域金融比较优势和金融企业竞争优势。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缺一不可的关系。一个具有金融产业比较优势的地区往往易于形成较强的区域金融竞争力,比较优势可以成为竞争优势的内在因素,促进金融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此外,一个地区的金融比较优势要通过竞争优势才能体现出来。即使具有比较优势,如果缺乏金融企业竞争优势,比较优势也无法长期持续地保持下去;而如果没有一个地区的金融比较优势,也很难形成和保持企业竞争优势。
总之,基于不同的研究角度和研究主体所建立的金融竞争力指标体系是零散的、模糊的,还没有形成统一完整的体系,因而不利于区域金融竞争力的分析和比较。而以金融产业的界定作为切人点,按照区域经济学和区域竞争力以及城市金融竞争力理论,明确区域金融的竞争主体、竞争客体和竞争结果,确定区域金融竞争力的决定因素,并从这些决定因素展开指标体系的设立不失为一种研究思路。(作者单位:东北林业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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