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永乐元年改北平府为顺天府后,标志着顺天府志暨附郭宛平与大兴县志的官修制度开始确立,清承明制,继承和弘扬了这种官修理念和文化传统,明清顺天府官修方志构成了一个特殊系列,修纂了众多府州县等方志,既保存了丰富的地域文化资料,又为中国方志史研究提供了科学依据。针对当下顺天府《宛署杂记》与《宛平县志》比较研究中存在的几个模糊认识和不准确提法,认为顺天府暨附郭宛平县志的官修制度确立于永乐时期,《宛平县志》是清代官修附郭县志成稿最早的一部,其“人物”和“艺文”记载颇有文献参考价值,但总体来说,该志还不算是一部中规中矩的上乘佳作,因此,对其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多方面的价值”进行评价时,不能以其长遮其短,过分夸大其重要性,要作实事求是的客观分析,这样才有益于北京方志史的研讨。
[关键词]北京方志;宛署杂记;宛平县志;附郭县志;顺天府方志
[中图分类号]K29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24917(2015)01001006
《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年4月第2期刊登了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郗志群教授的《康熙〈宛平县志〉价值初探》一文,以康熙王养濂修、米汉雯等纂《宛平县志》为文本,并与万历沈榜《宛署杂记》、康熙《顺天府志》和光绪《顺天府志》进行比较研究后,认为“《宛平县志》在‘人物和‘艺文内容上优于沈书;在资料详实上富于张书;在史源和校勘上助益缪书,具有较高的文献、文化价值”,肯定了康熙《宛平县志》的文献价值。此文分为三大部分,其中第一部分,对《宛平县志》与万历《宛署杂记》作了比较,明确指出《宛署杂记》记载“简练”的“人物”及“艺文”等方面的内容,“恰恰能在《宛平县志》中得到丰富和补充”。通过学习郗文,获益良多,颇受启发。但其中的一些提法和见解,尚不够全面,值得探讨和商榷,现提出来向郗教授请教。倘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
问题一:“《宛平县志》起初是为《(康熙)顺天府志》的编纂准备的材料,后来又经增补修订而成。它的修纂一方面开创了北京地区官方为附郭县修志的先例……”[1]的表述,不符合顺天府与北京方志发展的实际状况,有必要以事实为根据,加以阐述和澄清。
第一,明代北京方志修纂于洪武時期,而顺天府附郭宛平及大兴县志的官修始于永乐时期,而不是清康熙二十三年,因此,《宛平县志》修纂“开创了北京地区官方为附郭县修志的先例”[1]的结论是不准确的。洪武九年(1376年),北平按察司副使刘崧修纂《北平八府志》三十卷进呈朝廷。[2]此为明代修纂的第一部北平行省志书,其內容涵盖所辖北平府、保定府、真定府、順德府、广平府、大名府、河间府和永平府等八府,而《北平府图志》就是该志的重要组成部分①。永乐元年(1403年)改北平府为顺天府,宛平和大兴县遂以附郭为畿辅首邑。朱棣修纂《永乐大典》时,将《北平八府志》改名为《洪武北平图经志书》,《北平府图志》改为《北平府图经志书》,《宛平县图志》改为《宛平县图经志书》,《大兴县图志》为《大兴县图经志书》移录其中[3]77。在残存《永乐大典》中,顺天府附郭宛平和大兴县内容有较完整的保留[4]。朱棣颁布诏令启动“《天下郡县志》书”和《大明一统志》修纂工程后,顺天府暨附郭宛平与大兴县等州县开展了志书的修纂,并将修纂完成的《顺天府志》暨附郭宛平和大兴等志书,按照统一规定要求进呈朝廷。清末缪荃孙等编纂(光绪)《顺天府志》时,曾对正统六年(1441年)杨士奇等编辑的《文渊阁书目》著录的方志作过分析研究,认为该目录以洪武和永乐为时间断限将明初纂修的方志分为“新旧”两种类型,其按语称:“《文渊阁书目》,正统六年杨士奇等编定,大约洪武以后所修谓之‘旧志,永乐以来所修谓之‘新志。”[5]同时将永乐时期所修纂的“新志”《顺天府志》《大兴县志》与《宛平县志》等名称及存佚状况,在(光绪)《顺天府志·艺文志》中详加考订。从所列方志名称看,洪武十三年由密云和昌平两县地析置的怀柔县修纂了《怀柔县志》,昌平县也修纂了《昌平县志》,据此可以断定,在正统六年编辑《文渊阁书目》以前,顺天府暨附郭宛平和大兴等州县都普遍修纂了府志及州县志书据(清)万青藜、周家楣修,张之洞、缪荃孙等纂:(光绪)《顺天府志》卷一二二《艺文志一·纪录顺天事之书》记载:永乐时期修纂的府州县志在《文渊阁书目》往字号第一厨书目新志项下有:《顺天府志》《大兴县志》《宛平县志》《良乡县志》《固安县志》《永清县志》《香河县志》《顺义县志》《怀柔县志》《昌平县志》《东安县志》《密云县志》《涿州志》《房山县志》等。。明代景泰年间修纂《寰宇通志》和天顺二年(1458年)启动《大明一统志》重修时,朝廷先后颁布诏书:“命文臣纂修一统志以颁行海内,先取郡邑志以备采录”[6]24-25,顺天府作为天下第一府,因应朝廷诏令修纂府志与附郭宛平和大兴等志书作为官责之一被延续下来。这些事实表明,从永乐改北平为顺天府后,其附郭宛平及大兴县方志修纂就被纳入官修体制之中了。尽管从成化到万历修纂《顺天府志》以前,顺天府不见府志及宛平与大兴附郭县志修纂的文字记载,但顺天府所属其他州县志书的修纂从未停止过,如成化十四年修纂《蓟州志》九卷,成化二十一年修纂《涿州志》十二卷,弘治十一年修纂《宝坻志》三卷,正德年间修纂《涿州志》,嘉靖年间修纂《保定县》《通州志略》《固安县志》《宝坻续志》《顺义县志》,隆庆年间修纂《昌平州志》,万历二年修纂《平谷县志》,万历六年修纂《密云县志》,万历八年修纂《房山县志》,万历九年修纂《大城县志》,万历十年修纂《东安县志》,万历十二年修纂《三河县志》,万历十五年修纂《武清县志》,万历十九年修纂《保定县志》[7]。据此可以断定,明代顺天府暨所属州县的志书续修已成为一种制度,至于为什么顺天府志暨附郭宛平与大兴县的方志修纂不见文献记载,出现不应有的空白或缺环,其原因是什么,有什么特殊情况,则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不在此文探讨范围,另有专论。
第二,附郭县志既为府志修纂准备和提供本行政辖区的综合材料,又是中国县志系列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了独立修志的传统和体制。明清时期,朝廷颁布诏令部署全国开展方志修纂时,各府州县都会启动方志修纂;有时当某个府要修纂府志时,其所辖州县奉檄文而提供资料或开展修志或续修;有时县府主政者也会从治理需要或为保存整理文献,向州或府提出修纂县志的请求。附郭县虽属于府所在地的特殊形态,但其所修纂的县志内容往往比府志更翔实系统,更具有经世致用的文献价值。从中国方志修纂体制看,历朝历代对总志、通志、府志和县志的修纂,都有严格的界定标准和具体实施办法,其构成如同一个金字塔形状,县志就像是塔底。如明代方志修纂者认为:“志,纪事也。大之为《一统志》,次之为省郡志,又次之为州县志。大小虽殊,其为纪事之书一也。故凡郡县之志,立例立类,悉仿《一统志》规制为之,其详略不同。总括天下事者,仅举其大,不得不略。独载一邑事者,兼录其细,不得不详。此今志之修,所以虽略仿,而终不敢尽拟也。”[8]明代顺天府暨附郭宛平和大兴县也是如此,不仅为府志提供有关资料,同时修纂各自的县志,清代继承并弘扬了此一修纂传统。从康熙《宛平县志·凡例》看,其起因乃是“县旧无志,统之于府志中,以其附郭也。迩者邑侯王公念其缺典,慨然谋创造之,以备稽考。会两张公尹京兆,檄修邑志,王公乃礼聘泰等分任其事,且敦请右中允兼翰林院编修紫来米先生以董其成”[9]。据此可以断定王公养濂是奉京兆府尹两张公修纂县志檄文而启动编纂的,分任其事的是顺天府举人李开泰等人,同时敦请右中允兼翰林院编修米汉雯以“董其成”,也就是说《宛平县志》修纂是按照顺天府部署要求开展的,并不仅仅是为府志提供或准备材料而启动的。从康熙《顺天府志》和《宛平县志》修纂及志书记载内容的断限看,康熙《顺天府志》是在张吉午于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六月至二十五年(1686年)十二月任顺天府尹期间完成的,府志下限断于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九月[10]。而《宛平县志》记载上起事物发端,下限止于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十二月,其修纂起于康熙二十二年十二月中旬,完成于二十三年五月上旬,就是说《宛平县志》成稿早于《府志》一年零九个月时间。若认为该县志是在为府志提供和准备县域综合资料基础上,“后来又经增补修订而成”,那么其资料下限应与府志保持一致,止于康熙二十四年九月才是,而不是二十二年十二月,否则就会缺乏一年零九个月的材料。更能说明问题的是,与宛平县同时奉命修纂附郭县志的大兴县,其修纂始于康熙二十二年十二月,成稿于二十三年五月[11],但其下限却止于康熙二十四年且刊刻于是年。因此,郗文关于“《宛平县志》起初是為《(康熙)顺天府志》的编纂准备的材料,后来又经增补修订而成”[1]的说法也不够准确。从以上两点记述可见,顺天府附郭县志的官修从永乐以后就成为一个制度规定了,并不始于康熙《宛平县志》,修纂附郭县志不仅为府志修纂提供或准备材料,而且延续了县志修纂或续修的传统。康熙《宛平县志》应是清代官修附郭县志成稿最早的一部。
(二)
问题二:“《宛署杂记》中记载的人物大多都是明朝的,明以前至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只择一二而录之,先秦秦汉时期的则完全没有收录;而《宛平县志》恰恰弥补了《宛署杂记》这方面的不足,它在细化条目的基础上把自先秦秦汉以来直至清初生活在宛平地区(有时扩大到大兴地区)的人物尽可能地加以收录,像周代的左伯桃、羊角哀、邹衍,秦汉时期的蔡泽、韩延寿、蒯彻、韩婴,唐代的王适、高崇文等都是《宛署杂记》中所未载的。”[1]这段概述涉及方志修纂原则以及具体事实澄清等问题,只有对《宛平县志》所载人物作具体分析,明确人物入志的收录标准问题,才能对该志人物记载的特点作出正确评价。
第一,康熙《宛平县志》共六卷,其中第五卷人物分上下共列进士、举人、贡生、乡贤、人才、孝子、节妇等十一目,对各种人物作了较为系统的记载。而《宛署杂记》第十六卷愿字人物纲只有“乡贤”、“节妇”和“仙释”三目,无论从细目还是人物内容的分量来讲,都无法与《宛平县志·人物》记载作总量上的比较,《宛平县志》人物卷,确实“为后人研究宛平地区历史人物”提供了重要史料,此为该志的一大亮点
参见金恩辉主编:《中国地方志总目提要》,台湾:汉美图书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1—8页;又见谭烈飞、韩旭主编:《北京方志提要》,北京:中国书店出版社2006年版,第47—48页。此两部权威工具书也持有相同的观点。。
第二,《宛署杂记》人物记载类目虽然不多,内容也极为单薄,但在所列目下紧扣主题和范畴,遵循方志修纂应遵循的基本方法如实作了记载。如“乡贤”目,主要记载了宛平辖区的乡贤人物,而不是顺天人或占籍京师的人,所以非宛平辖境的人物均不在择录范围,此即为其人物内容偏少的原因之一。若将该志与万历二十一年同年出版在前的万历《顺天府志》人物记载作一个比较,就会发现,在府志中对周代的左伯桃、羊角哀、邹衍,秦汉时期的蔡泽、韩延寿、蒯彻、韩婴,唐代的高崇文等都有记载[12]。作为“私修”县志,《宛署杂记》正确把握了“通典不录”的修纂原则。
第三,严格执行“越境不书”的方志修纂原则,非宛平辖境人物不录,没有在宛平志书中记载“大兴地区”的历史人物,恪守了方志修纂的基本原则。而康熙《宛平县志》将人物范围“扩大到大兴地区”背离了修纂方志的基本原则,不但不应作为其“特点”和“优长”加以推崇,而且应该作为一个反例和警示。不仅如此,与此同时成稿的康熙《大兴县志》也有同样的“毛病”。对此,当代方志和目录专家陈光贻说:“此志与《大兴县志》纂辑同出于(李)开泰一人,二志体例尽同,而此志之记琐细尤甚。又风俗、物产、人物与《大兴县志》有雷同之处,分划未见确当。叙沿革亦不免于略,如宛平之置县始自辽开泰二年,即唐建中所析蓟县而置之幽都县也;史文明白,而此志未详述及,是可谓拾其细而忘其大者哉。”[13]
第四,从两志记载下限看,《宛署杂记》下限止于万历二十年(1592年),而《宛平县志》下限止于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两志前后相隔九十余年,也就是说,《宛平县志》要比《宛署杂记》多记九十余年的人物内容,且经历明清鼎革之变,沧海桑田,其人物更加丰富是自然的,但若要对两志的人物内容作比较,也只能在对应的时空范围,而不能以续志的笼统数量多寡来加以衡量和判断,故此,郗文所说《宛平县志》,“在细化条目的基础上把自先秦秦汉以来直至清初生活在宛平地区(有时扩大到大兴地区)的人物尽可能地加以收录,像周代的左伯桃、羊角哀、邹衍,秦汉时期的蔡泽、韩延寿、蒯彻、韩婴,唐代的王适、高崇文等都是《宛署杂记》中所未载的”[1]的表述也是含糊而不准确的,《宛平县志》将一些属于府志范畴应记载在大兴县域的历史人物当作宛平人物收录,没有恪守方志“越境不书”的通行法则,虽说这利于保存资料,但不符合方志修纂的基本原则。
(三)
问题三:“总之,沈榜编辑的《宛署杂记》重点在明代的经济,而在‘人物‘艺文等方面,作者却并未下很大功夫去搜集和整理。由此,则《宛署杂记》更像是一部专记明代政治、经济、人物、风俗等的断代地方志书;而《宛平县志》则是一部通史性的地方志书,它是以‘人物和‘艺文两部分为重点,将自先秦秦汉以来直至清初宛平地区的历史沿革、社会风物、著名人物、诗词文章等加以整理编辑而成的。此书照顾到了宛平地区的方方面面,特别是明代以前的人物、诗文乃至山川古迹等,起到了补充《宛署杂记》之不足的作用,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和文献价值。”[1]此为郗文对《宛平县志》与《宛署杂记》“人物”与“艺文”内容进行比较后得出的结论,但此段论述既有事实不清和概念错误,又有自我矛盾和逻辑问题,需要逐一加以澄清和辨证。
第一,《宛平县志》“人物”和“艺文”内容无疑比《宛署杂记》分量重,但这不是沈榜未下功夫去搜集和整理文献资料所致,而是由比较复杂的政治原因造成的。他在整理宛平历史和明代资料方面下的功夫最大,运用能够使用的办法,力求搜集一切有价值的资料和文献。他说:“自窃禄以来,随事讲求,因时擎划,或得之残篇断简,或受之疏牍公移,或访之公卿大夫,或采之编氓故老,或即所兴废举坠,救弊补偏,导利除害,发奸剔垢,其于国家之宪令,非不犁然具备也。”[14]在他从事此项搜集之前,宛平的文献可谓“求之则无征”,而经他全面系统整理之后,才“始有据”。沈榜之所以未在志书中设“艺文”卷而称“志遗”,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客观原因使然。他说:“夫宛平京兆之首,与大兴雁行,即古洛阳长安。而都城规制,如陵寝、宫府、山水、风物、官舍、民居,实偏重于西,有不知所以然者。其间金石琳琅,典章文物,随在流布,煊赫古今,讵可一二指数,比之残篇断简,令鱼目珍宝共杂一器已乎?”[15]这不是他的初衷,也不是所期望的理想结果。既然不得已将县志修纂改为“杂记”著述,那么再设“艺文志”就有些不伦不类,况且这也不符合方志修纂的原则和方法,对此他解释:“榜初欲别志艺文,以人为纲,以世代为序,以文赋诗歌为门,而以其不尽者列之志遗中,俾为成书,乃吾所记杂矣,不以志兴,恶乎志艺文?[15]”因此变通为“用并文与事,随所得先后收之,不为序次,且夸诩闾左细事,以成其杂”[15],其用意是“惟稍析上下篇,以类相从,窃附不贤者识小之后,他日有志宛平者,倘因吾记而详之,是今记之杂也,乃其所以纯也,予甘心蒭狗也已。”[15]此为其一。其二,宛平作为京师首邑,“赤县事体多与望紧不同:上干宫禁,则有齿马之惧,吾不敢记也;下关貂珰,则有投鼠之忌,吾不必记也;外涉部府,则有越俎之嫌,吾不暇记也。诸如此类,即见闻有据,不得不遗,是志而遗之,其与遗而志之者不两蔇哉?”[15]不是没有材料,而是迫于政治原因不得不忍痛割爱。据此可以断定,郗文“作者却并未下很大功夫去搜集和整理”[1]材料的说法是讲不通的。
第二,方志是以行政区划为范围,记载自然和社会各个方面的现状与历史的综合资料性著述,举凡一地之天文、地理、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人物、风俗等等皆包罗在内。从两志的体例结构看,均为纲目体,其中《宛平杂记》二十卷,分三十门六十三目,《宛平县志》六卷,六门四十目;从两志总字数看,前者约20万字,后者约13万字,两者相差约7万字;若再对《宛平县志》“人物”和“艺文”作一个具体统计,就会发现,其第五卷人物上共49页6行,以每页20行,每行18字计,共17640字;第五卷人物下共101页计36360字;第六卷“艺文”共138页计49680字,两项共计103680字,显而易见《宛平县志》两卷的内容总量就占总字数约13万字的70%,表明其他四大门类的内容十分薄弱,平均每个卷目只有7500字,其中最为重要的第三卷食货的户口、徭役、田赋、经费、物产等四目仅有16页共5760字,内容记载有“头轻脚重”之嫌;从记述内容看,《宛署杂记》着重对明代北京宛平县的建置沿革、山川地理、社会经济、风俗掌故、方言街巷、人物遗文等作了较为系统的记载[3]131。时任顺天府尹谢杰评价此志“始于宣谕、建制,终于遗事、遗文,详于内政、民风、山川、贡赋,而略于人物,究以稗官附焉。惟经费书则备及覼缕,几于隶首不能得……其详之者宜也。宣谕皇纶,贡赋国计,建制关于沿革,山川隶于职方,内政轸乎民艰,遗风干乎土俗,此而不书,焉所用纪也,其详之者亦宜也”,[16]是一部“传信”的县志[17]。清人杨允长评价此志“淹治该详,非史才不办。凡庙谟国是,官鉴民岩,犁然毕”。[9]66-68其显著特点是“复取殳事以来,随事讲求,因时擎划,诸綮要各著论于后,娓娓千百言,原本经术,自比于掌故谘询,实经济有用之书”[9]66-68。而《宛平县志》的显著特点是详于“人物”及“艺文”记载,但略于其他内容,其实“畸轻畸重”是所有志书记载力求克服的一个主要问题或方面。从方志类型看,自开展方志修纂以来,方志繁简及孰优孰劣之争仁者见仁,无论修纂者采用何种形式,但方志均以遵循志法和全面系统客观记述为基本原则和标准;从两志的结构和特点看,均属于“简要”类型,其内容更以“明古详今”、“厚今薄古”为记述重点;从方志续修的形式和涵义来看,两部志书均属于“续修”,以“统合古今,详今略古”为基本特点,都负有“前志无憾,则但当续其所无;前志有阙,但当补其所无”的使命和责任[18]。而从两志记载起始看,属于“通纪体”志书的范畴,不能简单地以“人物”和“艺文”的内容多少,将两志简单归为“断代地方志”或“通史性的地方志”两类。故此,郗文的结论性论述也不准确和严谨,这说明郗本人对志书缺乏必要的认识,对两部志书未作深入研究,所以论述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第三,从《宛平县志》的两个重点“人物”和“艺文”记载看,虽然郗文强调该志“是以‘人物和‘艺文两部分为重点,将自先秦秦汉以来直至清初宛平地区的历史沿革、社会风物、著名人物、诗词文章等加以整理编辑而成的”[1],但检阅此志发现其所说的关于历史沿革、社会风物等内容,主要集中在该志卷一地理部分分野、沿革、疆域、形胜、风俗、山川、古迹、坟墓等八目之中,共计约15714字,其中分野小叙及内容1188字,沿革小叙及内容594字,疆域小叙及内容414字,形胜小叙及内容378字,风俗小叙及内容2466字,山川小叙及内容2232字,古迹小叙及内容7884字,坟墓小叙及内容558字。从这个统计中看出,不仅各目内容多寡极为不平衡,而且极其简略,显得各目之间轻重不一,更為有趣的是疆域小叙有216字,而内容只有198字,实为“帽大头小”。从先秦秦汉以来,宛平地域变迁和时代发展特点,历经沧桑巨变,其过程是复杂而曲折的,而该志用这么少的文字来记述,很难将演变情况说清楚,由此可见该志书其他门类资料的准备是不充分的,其价值自然大打折扣。即使是以郗文所称的“人物”和“艺文”记载来看,该志书对《宛署杂记》所载的较为重要的人物及艺文内容也有遗漏,如《宛署杂记》的人物记述,对过往志书较少关注的小人物,即身怀绝技的“都城八绝”小人物作了形象记述,他们是李近楼号称琵琶绝、苏乐壶号称投壶绝、王国用号称吹箫绝、蒋鸣岐号称三弦绝、郭从敬号称踢毬绝、阎桔园号称围棋绝、张京号称象棋绝、刘雄号称八角鼓绝[19],此内容却未载入《宛平县志》;在“艺文”部分,正如郗文所说,对“《宛署杂记》所收录的某些前人诗作以及明代士人的诗词文章,如金章宗皇帝的《仰山》、僧续溥的《碧云十景诗》、(明)王英的《玉泉》《吕公洞》《西湖》、(明)商辂的《香山永安寺记》等,《宛平县志》却未加收录。因此,就这一点来说,二者是可以相互补充的”[1]。这也说明即使是以“人物”和“艺文”为主的《宛平县志》,也有其不足和遗漏。其实任何一部志书都不可能完美无缺,有优点也有不足是正常情况,但不能过分强调一两个部分而不及其余,以偏概全。概括以上诸方面,可以认为,郗文所说的《宛平县志》“照顾到了宛平地区的方方面面,特别是明代以前的人物、诗文乃至山川古迹等,起到了补充《宛署杂记》之不足的作用,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和文献价值”[1]的结论,也不够精准和客观,不但没有照顾好“宛平地区的方方面面”,而且“山川”“古迹”等方面的内容记述深度也不及《宛署杂记》全面系统,资料价值不高,攸关社会治理的街道保甲、民政救济的慈善养济院、工商贸易管理的铺舍、宛平对朝廷及部院的各项义务与负担、土俗方言以及宣谕等重要内容都缺乏记载,所以《宛平县志》除了在“人物”和“艺文”方面优于《宛署杂记》,具有较高的史料和文献价值之外,其他方面的记载却有内容简略、深度不够等问题,所以郗文关于《宛平县志》“显现出该志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多方面的价值”[1]的结论,不能自圆其说,也很难成立。
总之,方志学是一个专门学问,从宋元丰七年(1084年),太常博士朱长文纂成《吴郡图经续记》三卷,宣称“方志之学,先儒所重,故朱赣风俗之条,顾野王舆地之记,贾耽十道之录,称于前史”以来,就开始形成一个专门的知识体系。自明清以来,方志修纂不同于宋元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前志不废,后者为续”成为制度化,续修“时远阙略”的方志传统被代代传承,这为后人了解中国方志文化发展脉络和特点创造了基本条件[6]309-317。方志作为一个传承中国地域和时代发展变迁的文化载体,确实有着与其他载体不同的方法和理论体系,而同一地域不同历史时期的方志的创修、续修更是各有特点。对前后所修方志进行比较研究,将各地域方志续修积累的好方法和经验总结出来,对于全面认识中国方志的发展特点和规律是非常有帮助的,这是一个很有意义的研究课题,但问题是进行比较研究,必须遵循方志知识体系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要对比较的具体内容作细致的研究和分析,不能为了证明某种观点或看法,而罔顾基本事实,作笼而统之的概括和结论。郗教授论文的立意是好的,看到了两部志书的异同和特点,然而方法不够科学严谨,对具体内容的研究分析不够充分,因此出现不应有的错误,甚至误判就难以避免了。
[参考文献]
[1]郗志群:《〈(康熙)宛平县志〉价值初探》,《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2期。
[2](清)张廷玉等:《明史》卷九十八《志第七十三·艺文二·地理类》,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405页。
[3]王灿炽:《燕都古籍考》,北京:京华出版社1995年版。
[4](明)佚名纂修:(永乐)《顺天府志》二十卷,王熹校点,北京:中国书店出版社2011年版。
[5](清)万青藜、周家楣修,张之洞、缪荃孙等纂:(光绪)《顺天府志》卷一二二《艺文志一·纪录顺天事之书·大兴县图志》,清光绪二十一年(1886)刻本。
[6]张英聘:《明代南直隶方志研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
[7](清)万青藜、周家楣修,张之洞、缪荃孙等纂:(光绪)《顺天府志》卷一二二《艺文志一·纪录顺天事之书》,清光绪二十一年(1886)刻本。
[8](明)马性鲁纂修:(正德)《顺昌县志·凡例》,正德十六年刻蓝印本。
[9](清)王养濂修,米汉雯等纂:(康熙)《宛平县志·凡例》,康熙二十四年刻本。
[10](清)张吉午纂修,阎崇年校注:《康熙顺天府志》,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8-11页。
[11](清)张茂节修、李开泰等纂:(康熙)《大兴县志·凡例》,康熙二十四年刻本。
[12](明)谢杰、沈应文修,谭希思、张元芳等纂:(万历)《顺天府志》卷五《功烈》,北京:中国书店出版社2011年王熹校点本。
[13]陈光贻:《稀见地方志提要》,济南:齐鲁书社1987年版,第50页。
[14](明)沈榜:《宛署杂记·自序》,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
[15](明)沈榜:《宛署杂记·志遗八·遗事四》,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
[16](明)沈榜:《宛署杂记·谢杰〈宛署杂记〉叙》,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
[17](明)沈榜:《宛署杂记·谢杰叙》,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
[18](清)章学诚:《文史通义新编》外篇四《记与戴东原论修志》,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
[19](明)沈榜:《宛署杂记》卷二十《书字·志遗八·遗事四》,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298-299页。
Distinguishing the Gazetteer of Wanping County Seated in the
Prefecture Site of Shuntian in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a Deliberation With Professor XI Zhiqun
WANG Xi
(Centre of Continuing Education and Speical Projects, Maocao Polytechnic Institute, Maocao 999078,China)
Abstract: As the prefecture was renamed from Beiping to Shuntian in 1403, the first year of Yongle, it started an official system of gazetteer compilation in Wanping and Daxing Counties seated in the prefecture site. The system was followed in the Qing Dynasty, inheriting and carrying forward the same official philosophy and cultural tradition. The official gazetteers in Shuntian Prefecture in the Ming and Qing periods formed a distinct series of prefecture and county gazetteers, which not only preserves the rich regional cultural resources but also provides
a scientific foundation for the studies of Chinese local gazetteers. This paper points out some unclear cognition and wrong wording in the comparative studies of Wan ShuZaJi (Miscellany in the Wanping Office) and Wanping Xian Zhi (Wanping local gazetteers). In clarifying my points of view, the paper emphasizes that the official system of gazetteer compilation in Shuntian Prefecture and affiliated Wanping County was established in the Yongle period, and Wanping Xian Zhi (Wanping local gazetteer) was the earliest official gazetteer for the counties seated at the prefecture sites in the Qing period, in which the chapters of “People” and “Art” are quite valuable as reference materials. This county gazetteer, however, was not perfect generally. Thus, when evaluating its “political, economic, cultural and social values,” we should not overestimate its importance, covering the weakness with the advantages. We should make an objective analysis based on facts. Only in this way, can we benefit the historical studies of Beijing local gazetteers.
Key words:Beijing local gazetteers;Wan ShuZaJi (Miscellany in the Wanping Office);Wanping Xian Zhi (Wanping local gazetteers);Gazetteers of counties at the prefecture sites;Shuntian Prefecture local gazetteers
(TrCui Xianquan)
(責任编辑孙俊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