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嘉乐
摘要:在互联网金融兴起背景下,保险业迎来发展的机遇和挑战。文章立足于保险公司视角,分析互联网金融对保险公司的影响,针对保险公司发展互联网保险的诸多问题,提出利用创新的金融模式高效发展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保险;保险经营;互联网金融
2014年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认为,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新兴金融形态,已成为影响金融市场各级不可小觑的力量,互联网金融对保险业产品开发、保险销售、客户服务等各方面带来显著影响。伴随我国网络零售市场的扩大,保险电子商务能力显著增加,未来新兴互联网保险公司和传统保险公司将展开激烈竞争,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将倒逼保险业转型升级。
一、互联网金融对保险公司影响
(一)互联网金融和互联网保险的概念
互联网金融指依托于云计算、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实现融资、支付等业务的新兴金融。近年来以其普惠性、大数据、碎片化、去中介、加速度的特点为大众熟知。
互联网保险以互联网为媒介,实现咨询、投保、销售、核保等过程网络化,与互联网金融相比,包含于信息化金融机构、金融门户的创新金融模式中。
(二)互联网金融对保险公司的影响
保险经营价值链包括产品开发、销售、理赔、风控等环节。互联网金融对保险公司的影响分为产品开发、保险销售、客户服务、风险管理四方面。
1. 产品开发
一方面,产生新的保险需求,比如支付相关的消费者个人信用保险、网购相关的退货运费损失保险等。另一方面,改变开发体系,保险公司以低成本、高效率获取大量关于客户个性、偏好、信用等数据,加速产品研发流程,缩短决策链条,产品生命周期减少。
2. 产品销售
一方面,产生新渠道,即互联网保险营销概念,主要模式有三种,包括自建官网直销、专业销售网代销、第三方中介平台代销,新渠道具有高效快捷、条款易懂、价格优惠等特点。另一方面,解决销售误导,互联网金融的大数据特征,有助于减少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销售误导的可能。
3. 客户服务
一方面,提高客户满意度,通过互联网金融高效的优势,及时处理顾客反馈信息,改善产品设计,提高服务双方交互水平。另一方面,提高服务水平,伴随服务对象低龄化,保险公司的服务水平将改革升级,通过微信、微博等平台快捷提供信息查询、缴费提醒等服务。
4. 风险管理
第一,舆论监控。大数据、云计算的广泛应用有助于保险公司实时掌控市场动向,监控声誉风险,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第二,风险预防。通过深入挖掘客户信息,可大幅度减少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逆向选择风险。
二、发展互联网保险面临的问题
(一)服务客户能力不足
首先,互联网保险用户主要通过直接访问和关键字搜索获得产品信息,保险公司获取目标客户的成本较高。其次,保险公司在搜索引擎、云计算的投入不足,没有发挥大数据挖掘的优势,尚未达到预测客户消费行为的水平。第三,保险公司线下的客户服务能力不足,没有实现服务“落地”,易造成消费者矛盾纠纷[3]。
(二)产品种类单一
天猫“双十一”令各大保险公司网销理财产品热情高涨,近期频频出现寿险公司网销理财产品。目前通过互联网热销的保险品种单一,产品多为车险、具理财功能的万能险和分红险、短期意外险等标准化产品,各家保险公司的产品严重同质化。然而在互联网金融时代,如果保险公司将改革发展局限于电子商务未免因小失大。
财产保险公司因其产品金额小、易于标准化而最先收益于互联网金融。然而人寿保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因个性化程度高,缺乏标准化、难以专利保护等因素而停滞不前。产品种类单一的根本原因,是部分产品难以简单的标准化衡量。
(三)信用体系不健全
目前互联网金融领域自身存在法律法规不完善、监管体系不健全的问题,加上互联网保险产业链整体的安全防范水平参差不齐,导致客户信息真假难辨,因此保险公司健全信用体系就显得至关重要,主要存在两方面弊端。
一方面,客户等级划分困难,保险公司难以对客户风险划分等级,易滋生客户逆向选择的风险,如假借他人身份证办理信用保险,而互联网保险公司维权困难增加自身经营风险。另一方面,客户信用记录分散,易导致同一客户在不同保险公司多次违约,损害保险公司经营利益。
(四)互联网技术风险
互联网技术发展迅猛,包括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如基于云计算的“云”金融服务,基于物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移动支付,基于大数据的智慧金融服务、社会信用评价模型等。然而,互联网金融自身存在行业风险,表现于数据处理、信息安全等方面。
一方面,数据获取和处理风险。获取客户数据需要金融与数据知识紧密结合,而自动化数据处理技术是互联网保险差异化的关键,风险、成本的算法是否精确,直接决定了产品的风险。
另一方面,网络信息安全风险不容忽视,现阶段缺少互联网身份实名制和客户信息安全的保护机制,导致网络信用体系不能对接社会信用体系,增加了互联网保险的经营风险。且如果保险公司的业务系统被不法分子攻破并篡改数据或算法,其对客户和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难以估测。
三、互联网保险发展对策
(一)完善增值服务
现阶段各互联网保险理财产品的收益和费率大同小异,是产品的附加服务拉开和竞争者的差距,体现不同公司的服务特色和水平。因此在提高大数据挖掘水平的同时,保险公司应该在风险控制上为客户及时提供建议、发放说明风险的电子手册、创建网上社区等。
(二)个性专业化发展
网销保险产品同质化严重,虽然短期内大规模销售理财类保险产品可以缓解现金流压力,但长远看来专业化细分经营必将是保险业发展的大方向,保险公司应积极探索发挥自身特色的集约化发展道路。
一方面,互联网金融促进保险产品个性化发展,产品应根据标的风险量身定做,做到保险风险个性化组合,这就要求保险公司将不同风险的保险费率差异化。譬如大城市的家庭财产保险保险责任中涵盖火灾、雷电、滑坡等自然灾害,但发生概率远小于边远山区,因此区别各个风险在费率中的比例至关重要。
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推动保险营销渠道专业化发展。应对保险产品难以标准化导致品种单一的问题,笔者认为现阶段应分散营销渠道。将保单标准化程度高的短期险种放到互联网营销,用其他渠道销售难以标准化的复杂产品,节约人力物力,充分调动各渠道积极性,在紧跟互联网时代的同时,走专业化发展道路。
(三)重视宣传教育
一方面,保险公司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以保险公司公布的结算利率为依据,其计算方法与银行理财产品不尽相同,易导致客户因不满实际收益率产生纠纷。因此保险公司要加强对客户的宣传教育工作,展业时要做到简化条款、删减术语等细致工作。
另一方面,互联网自身的行业风险不容忽视。目前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发展尚处于萌芽阶段,安全机制有待建设,而业务数据和客户信息全部电子化亟需安全保障,保险公司在加大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同时,也应加强操作环境安全性、交易真实性等问题的解释工作。
(四)加强风险管理
首先,保险公司应提高数据获取及处理的能力。通过借鉴名企的IT 架构,从服务器操作系统、应用服务器软件、数据库等方面提高硬件建设。其次,提高鉴别客户身份的能力,重视客户身份认定与法律保护的问题,通过完善电子保单系统、加强客户保单验证系统、发展个人电子签名技术等方法,减少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逆向选择风险[5]。最后,应加强互联网基础设施安全建设,提高企业客户信息安全保障水平,通过严格的网络隔离和及时的信息备份,保障企业和个人的信息安全,并适当将外部环境的风险通过再保险转移给第三方。
参考文献:
[1]杨静,李慧妍.我国商业银行应如何应对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冲击[J].现代经济信息,2014(09).
[2]黄永波.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暨对保险业经营的影响[J].中国保险,2014(06).
[3]刘锋.互联网保险鼓励创新,适度监管[J].金融世界,2014(09).
[4]张铭宇,邹蜜,李博.中国互联网保险发展现状及面临的挑战[J].时代金融,2014(27).
[5]李红坤,李子晗.我国保险业与互联网保险融合动因、困难与策略[J].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04).
(作者单位: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