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思考与认识

2015-05-30 12:51李云萍
2015年17期
关键词:认识思考

作者简介:李云萍 (1990-),女,汉,山东聊城人,研究生,法学理论,上海政法学院,研究方向:工商管理。

摘要:“立案难” “执行难” “申诉难”是当前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其中“立案难”是司法过程中面临的第一道坎。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中指出要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①2015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称为《规定》)则更好为立案登记的具体落实做了具体指导。这一改革对于保障公民诉权、保证法院在面对纠纷时在立案阶段的无差别对待以及法院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等方面都是不证自明的。正确理解和认识立案登记制度对于当下司法体制改革的整体认识会更进一步,同时认真思考《规定》中的一些具体条款则可以保证这一文件的正确落实。

关键词:立案登记制度;立案审查制度;认识;思考

一、 立案登记制度提出的背景

立案作为审判程序的起点,直接决定哪些纠纷能够进入司法程序。当下立案审查制②颇为法律界诟病,一是因为立案登记制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法律原则。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第七条关于立案工作的范围规定中的规定对于不同主体采取审查立案还是登记立案③,有着明显区别。二是立案审查成为堵截案件的手段,立案审查司法审判化趋势明显。立案审查制的运行机制是立案与审判公开,对于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裁定书是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制作的。目前法院考核法官业绩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结案率,在法官人手不足的情况下,单位时间内案件越多,结案率就会越低,自然会影响到法官的业绩,所以减少单位时间的立案数量成为某些法官提升业绩的办法。三是现有的三大诉讼法中的立案制度中的“审查制”,即立案前既要对提起诉讼等手续要素进行程序审查,又要进行管辖权和受案范围等半程序半实体审查,还要进行是否构成犯罪并该追责、是否有直接利害关系、是否为具体行政行为的完全实体审查,这也实际上把立案审查变成了过滤或筛选案件的一种审判程序;还造成了将法院本应受理的案件转变为信访案件等危险,造成了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增加。而立案登记制④将取消所有实质性或实体性的立案审查,使所有符合法定条件的举报、控告、起诉都可以立即获得法院的正式接受。

二、对当下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认识

此次立案登记制实质是对法院运行机制中的立案工作机制进行的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是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并当场给予立案;二是对于所提交的材料若不符合形式要件,应当及时阐明并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应当补正的材料及期限;三是对于在法律规定的期限不能判定起诉、自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予以现行立案;四是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依法判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并载明理由;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复议;禁止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五是明确指出加强内部监督以及人大监督、检察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外部监督;六是强化责任追究,对有案不立、拖延立案,认为控制立案、“年底不立案”、干扰依法立案等违法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主管领导责任。这六个主要方面的改革清晰的明确了立案制度中的权、责、罚的制度安排,比较科学的规范了立案登记制度,为解决当下“立案难”的问题提供方法。

三、 对当下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思考

立案表面上是一个简单的法律问题,但背后却隐藏着国家和社会治理手段和方法的大问题。实行立案登记制度无疑从制度上保障了社会纠纷解决机制中法院的分流量加大,也为实现法院积极介入国家和社会的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提供了更广阔的舞台和空间。诉权的广泛性和便捷性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司法文明进步的标志。

然而,从《规定》中我们可以得出立案的程序实际上分为两步走,首先是登记前要件的审查,主要是审查诉状是否符合登记要求;二是立案后审理要件的审查,即审理所立案件是否为真正可审的案件。所以在立案的第一步开大了口子,可能会造成诉讼量的骤然增减,使得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加剧,为此一定要做好立案后与法官助理及法官的工作任务界定问题,实现此次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作者单位:上海政法学院)

注解:

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规定,“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②立案审查制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法院对诉讼要件进行实质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其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主体资格、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以及管辖权等。

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第七条第一、二款。

④立案登记制是指,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不进行实质审查,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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