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军丽
摘要:境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税务工作较为复杂,由于EPC工程涉及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运行等各个阶段,参与主体众多,各环节分包商资质及管理水平的不同,呈现出管理难度增强的态势。文章通过研究境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各税种的税务筹划,从项目实施各阶段的筹划重点入手,旨在为境外EPC项目的税务筹划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境外;EPC工程;税务筹划
一、 境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概述
EPC工程总承包是英文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的缩写,意思是设计-采购-施工于一体的建设模式。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下,承包方要承担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等各个阶段的建设任务,合理整合工程建设各节点的建设要点,对总包工程的安全、质量、工期、造价进行全局性的把握。由于这种建设模式经历了由设计到建设、施工再到交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有利于业主统一管理,减少各种建设环节,所以得到了境外大多数基建项目任务多的国家的青睐,是目前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工程建设模式。
二、 境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税务筹划的范围
境外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税务筹划较为复杂,涉及税种繁多,这里选择以下税种进行重点说明。
(一)增值税的税务筹划
境外EPC项目的增值税税务筹划主要集中在免税及出口退税方面。按照目前相关税收政策的规定,从2013年8月1日起,营改增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单位和个人向境外提供研发和设计服务时适用增值税零税率。也就是说,对于EPC项目的设计部分适用零税率。而对于EPC项目中的采购部分,国家也有相应的退税政策,即对外承包工程所需要的原材料、机器设备等,可以免征或退还出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针对此项规定,境外EPC总承包企业应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在进行境外EPC总承包时尽量提高采购合同的金额,充分享受国家固定资产和材料物资退税的政策,降低税负。
(二)营业税的税务筹划
境外EPC工程承包项目的营业税筹划主要是针对项目的建筑安装部分,《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业实行总承包-分包模式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人按扣除分包工程后的部分缴纳营业税。对于境外总承包公司,其劳务发生地在境外的部分,只要在税务机关办理了减免备案手续,即可以享受营业税减免的税收优惠。
(三)所得税的税务筹划
如果项目所在地为与我国缔结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就可以享受境内外抵免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我国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有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是扣除限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依照中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对于EPC总承包企业来说,由于和国外业主的合同关于税务方面的条款大多约定由业主承担所得税在内的大部分税费,因此,在所得税筹划方面就要准备好相应的已纳税款的证明,如是由业主负责缴纳的,可以在前期合同中注明业主责任,由业主负责协助公司取得在当地税务机关的缴税证明。由业主代扣代缴的,业主负责提供税款扣缴凭证。对于总承包企业在国外已缴纳的所得税,在国内汇算清缴时要按国内税法计算扣缴限额,超过部分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周期内抵缴。境外EPC总承包企业在所得税筹划中,应根据所在国税法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取得相应的抵扣资料回国内办理所得税的抵免手续。
三、 境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各阶段税务风险点及筹划重点
(一)项目科研阶段的税务筹划
境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科研阶段税务筹划的重点应放在以下几个方面,即全面了解所在国的税收政策、合同签订主体的选择、国家有关鼓励走出去的税收优惠等。关注我国与有关国家关于税收协定的签订内容,目前,我国已经和世界上99个国家签订了税收协定,协定为避免双重征税提供了条件。如规定,境外总承包企业在所在国经营活动未超过183天的,免缴所在国的所得税。企业在前期科研阶段,应通过项目所在国的中资机构或大使馆了解项目所在国的税收政策,向我国兄弟单位汲取税务筹划经验,重点调研项目所在国是否与我国签订了税收协定,项目所在国有关进口设备、原料的税收优惠政策,项目所在国的公司法、外汇管理、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做到尽早筹划。
(二)项目投标阶段的税务筹划
在项目投标阶段,总承包企业应对投标主体进行合理规划。我国的EPC总承包企业投标主体可以大致分为三种:母公司的代表处、母公司设在当地的控股子公司、母公司间接控股的合资公司。这三种投标主体特点各不相同,涉税风险也各不相同。其中,母公司的代表处由于依托母公司的资质和信誉很容易中标,但要承担无限责任。母公司直接控股公司作为居民纳税人可以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但在项目完工汇回利润时可能要缴纳股息税等。对于间接控股公司可能由于资质等级信誉等中标的可能性较小。在实务中,还要结合EPC合同的特点进行筹划,例如,EPC总合同可以拆分为建筑安装、设计、采购三部分,设计和采购部分合同主要在国内进行实施,可以以母公司为合同主体进行投标,这样可以享受国内的税收优惠,而建筑施工部分可以选择母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投标,在183天工期范围内的符合税收协定,降低所得税及股息税税负。
在项目签约时,总承包企业还应对合同中有关税务条款进行合理研判。EPC合同中的主要税务条款有以下几种类型:一种是招标单位即业主和投标主体各自负担所在国的税务。在这种情况下,要在合同中详细注明有哪些税种由业主负担,哪些税种由我国企业负责缴纳。另一种是两国的税负由双方共同承担,没有地域限制,但规定了具体税种的承担方。例如:由业主承担项目所在国的政府收费项目、关税等,由总承包方承担所得税等。这种方式下的税务条款要清楚的注明双方负担的具体税种,总承包方还要注意和预算部门合作规划,做好合同的分拆,并把税负的影响考虑到合同的投标价款之中。最后一种情况是由总承包方负责项目的全部税负。在这种情况下,要求EPC总承包方要注重对当地税收政策、税务条款的研究,可聘请当地精通税法的中介机构进行先行测算,争取项目所在国的减免税优惠政策,筹划哪些税可以免交、缓交、数额的大小,早规划、早打算,把税负的影响数额加到合同价款中。总之,投标阶段的合同条款税务部分应尽量详细标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项目实施阶段的税务筹划
项目实施阶段的税务筹划分为两个方面,即在国内的税收控制点及在国外施工现场的税务筹划。项目中标后,EPC总承包企业应在国内办理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以符合税收协定的要求,避免双重征税。对于国内增值税退税方面,企业应备齐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ERC总承包合同等,在时限内办理退税。营业税中对境外提供劳务部分,应尽快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营业税减免的备案手续。在国外施工组织过程中,要设置专门的财税机构负责国外有关税款的计算及缴纳工作,并对海外项目部人员进行税务培训,有必要时,聘请熟悉业务的当地财务人员进行税款的申报缴纳等事项。多与当地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保持沟通,有针对性的咨询当地税收政策,重点关注项目所在国税务稽查的重点,把精力放在重点税种的筹划上来。并动态的了解项目所在国税法的变动,及时调整税务筹划策略。
四、 结语
境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税务筹划是一个全面系统的工程,需要从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各方面入手,关注项目实施各阶段的主要风险点,结合所在国税务政策,进行动态的、综合的、细致和筹划,以达到降低企业税负,提高项目利润,增强国际竞争力的目的。
参考文献:
[1]蔡昌.税务筹划方法与案例[M].广州:广东经济出版社,2003.
[2]陈延明.浅谈走出去企业海外EPC总包项目的税务管理[J].财会学习,2013(08).
(作者单位: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