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更好地应对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后所面临的老年教育问题,本文以步入老龄化时间较早,且在老年教育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的日本为借鉴对象,通过对日本老年教育的成功与不足之处的分析,力求为我国老年教育的可持续性均衡发展提供部分借鉴。
【关键词】日本 老年教育 借鉴意义
【中图分类号】G77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03-0014-02
从人口结构上看,我国在2000年底就已经进入了老龄社会。201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我国第一部老龄事业发展蓝皮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中也已明确指出2012年我国老年人口数量达到1.94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4.3%。而早在1970年,日本65岁以上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就达到7%,并进入老龄化社会;1994年老龄化率达14%,进入老龄社会;2007年达21%,进入超老龄社会。日本总务省于2013年4月发布的推测数据表明,截至2012年10月1日,日本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24.1%。由此可见,中日两国的老龄化状况是具有一定相似性的,但日本步入老龄化社会的时间早且其社会的老龄化程度深,因而在应对老龄化这一问题时有更多的经验值得我国借鉴,尤其是在老年教育方面,可为我国老年教育事业的研究与发展提供一些参考与借鉴。
一、日本老年教育的成功经验
(一)法律政策的保障性
在日本,有关老年教育的法律体系已基本建立起来,从1963年的《老年人福利法》中对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赋予的法律保障,到1990年作为终身学习据点的《终身学习振兴法》的出台,再到1995年《高龄社会对策基本法》中对于老年人“学习与社会参与”的积极支持,正是这些富有可操作性且不断在实践中被完善的法律,对老年教育事业的进步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日本在2000年的《教育白皮书》中提出了明确的促进终身教育与社会教育的措施。2012年,日本内阁根据本国的发展情况,重新修订了《高龄社会对策大纲》,其中在增加老年人学习机会以及促进老年人参与社会学习活动等方面给出了详细的指导意见。这些官方性的指导政策又在一定程度上为其相关法律起到了补充与促进作用。同时,日本政府每年还要向国会递交上一年度应对老龄社会问题的工作总结以及下一年度相应对策的书面报告,即《高龄社会白皮书》,此举不仅使老年教育措施有了社会化的监督,也使得老年教育政策能够顺应时代的发展,不断更新,以适应社会老龄化加深的现状。
(二)规划发展的稳定性
早在1988年,日本政府就在文部省设置了“终身学习局”,并于1991年起,在各行政区域设置“终身学习中心”。这使得老年教育在理论建设与实践运行方面都有了体系的保障。同时,日本老年学习活动不仅属于国民终身教育体系的一部分,更属于老年福利的一个重要方面。这样的双重性,使得老年教育的发展既有明确的指向,又能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从而形成良好的稳定发展态势。
(三)建设方式的社会性
日本的老年教育是由福利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高等教育机构以及民间机构共同参与管理的,教育行政部门确保老年教育相关法律,政策的实施,负责调动社会力量。福利行政部门争取资金、物资、设施等投入。高等教育机构进行老年教育教学的科研工作、提供师资力量以及教学场所。民间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前三者的负担,聚结了社会力量,为老年教育扩充了更广泛的发展空间。
(四)活动设施的丰富性
尽最大可能整合利用学习资源是日本老年教育的一大特色,这尤其体现在学习设施的多样化提供方面。老年教育活动不仅在小学、初中、高中等各类学校中进行,还在各类不断完善的公共活动场所如社区中心、图书馆、博物馆、公民馆、终身学习中心、企业与商业机构等开展。日本2011年的社会教育调查总表中显示,日本已建立图书馆3274个,博物馆5747个,公民馆15399个,终身学习中心409个,文化会馆1866个,体育设施场所63103个。这样的安排既充分利用了现有的设施资源,又减轻了因地域限制而产生的教育不平衡问题,从而使得老年人都可以随时随地接受教育,增加了学习的机会。
(五)学习方式的多样性
根据日本内阁府2012年《高龄社会白皮书》中的调查记录显示,在日本有17.4%的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参与了学习活动,而这种学习活动的类型也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有文化中心等民间组织开展的活动,有社会公共部门或高等教育机构等为老人开设的公开讲座与学习班,以及运用现代多媒体方式的远程教育等不同的学习途径。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既符合老年人的身体与精力状况,也为不同的老年人提供了多项自由的选择机会。
(六)教育成果的实践性
联合国《世界人口展望》数据显示,日本是发达国家中老龄化速度最快,老龄化指数最高的国家,2011年,日本65岁以上的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重已为23.3%,同时,社会供养一个老年人的劳动人口数也仅有不足2.5人。因此,日本的老年教育中,有对老年的职业培训以及海外交流政策。在日本,有0.4%的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参加了职业学校学习,虽然数量较少,但这些老年人仍通过自己的学习改善了自己的生活环境,缓解了社会压力。不仅如此,日本老年人还多有参加“老年人志愿者活动”他们以自己所学,在国内为儿童、青年人等提供生活与学习方面的帮助,优秀的老年教育工作者还被派遣到海外进行教学活动。这样既使老年人的学习与教育紧密结合,也扩大了日本的国际声誉。同时这也是对全世界其他地区老年人积极认识并实现自我价值的一种鼓舞。
二、日本老年教育的问题
(一)老年人的参与性低
从日本内阁府2012年《高龄社会白皮书》中的调查记录可以看出,想参加学习活动但又未参加的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40.2%,完全不想参加的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42.3%。这说明老年人对于参加学习活动的认识程度还要进一步提高。因此,这就要求政府应针对不同受教育程度、不同地域、不同阶层老年人的需要,提供适应他们身心的学习方式与内容,以扩大老年教育的范围并增强老年人参与学习活动的积极性,从而形成全民学习的良好氛围,这将是他们今后努力的一個方向。
(二)教学资源分配不均
相对于其他机构来说,日本民间的营利性机构拥有课程内容丰富、师资雄厚以及教学设施完备等优势,但与之相对应的收费也就随之增长。同时,这样的机构多处于发达地区。这就使得优秀的老年教育资源不能被普通大众所共享。欠发达地区或经济能力较差的老年人就不能享受这样的资源。因此,政府与民间的合作应该着力于提升公共性教育场所的竞争力,为满足更多普通老年人的受教育需求。
(三)国家财政负担过重
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有关数据,2012年,日本政府债务余额占GDP之比达214.3%。日本老龄人口数量增加以及与之相对应的社会保障性支出使得国家的财政负担不断加剧。日本用于65岁以上老年人的福利、医疗等资金占到了社会保障支付总额的69%。从中可以看出由于老龄化事业的大量投入,使得日本政府的债务压力加重。对于这样的现实情况,政府应该与社会多方合作发展老年教育有关的福利事业,以减轻财政负担。
三、对于日本老年教育成功经验的借鉴
(一)充分调动社会公共力量
尽管日本的老年教育事业是由政府部门主导的,但各都道府县与社会力量的合作却是不容小觑的。地方政府确保法律上的执行力,政策上的倾斜度以及发展方式上的引导。如税收的减免政策,财政专项补充预算支持民间非营利性组织,并开展平等合作研讨会议等,这使得社会性的老年教育得到充分的多元化发展。在我国,政府并未将老年教育事业并入财政预算中,而是由地方自行解决的。这就使得老年教育资金难免出现不稳定性,因此,地方政府要与社会教育团体开展紧密的合作,以保障我国老年人的教育活动的可持续性发展。
(二)并入社会持续发展体系
老年教育在日本被赋予终身教育与福利事业的双重涵义。这使得老年教育在社会上有了更广泛的认可性与发展空间。精神与物质层面的双层推动是我们需要学习的地方。老年教育作为福利事业的一部分提供物质基础,作为终身教育的一部分提供精神基础,这样的平衡性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将为老年教育事业的长足进步奠定深厚的基础。
(三)培養老年教育相关人才
日本高校的教学课程中均有家政、保健等关系到老年教育方面的课程,同时还有对老年大学的教师进行职业道德与素养的培训。而我国在老年教育方面的学科建设还处于发展阶段。因此,首先我们要在高校中建立老年教育学的专门教育学科,培养理论型人才。其次,在师范类专业中添加老年教育教师课程,培养老年教育性人才。另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相关机构组织也应该对老年教育机构的管理与监督者进行有效的职业培训与指导,培养老年教育的管理型人才,使我国的老年教育在各个层面都趋向严密与完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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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国婧(1993-),女,甘肃省张掖市人,大学本科学历,研究方向:教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