遍地男色

2015-05-30 10:48三皮
书城 2015年4期
关键词:潘岳杜拉斯风流

三皮

说男色前,先来说说古罗马。古罗马人较现实,讲实际,不重理想、抽象以及概括的理念。他们喜欢的大抵都是更具体也更实在的东西。这具体而微的东西乃是建筑、公共工程、公路、桥梁、水利、土木工程等等,如此等等无不宏大、壮观、强悍、奔放甚至显出一丝过分的夸张。这也许和其疆域广大有关,地面既广袤无垠,人则必气魄宏伟。

这时候就有一种完美至上的概念名为“男色”。他们认为男人是上帝的杰作,男人的身躯是天的骨架,肌肉是大地万物的生机。他们就用这上帝的杰作来修造他们宏大、壮观、强悍、奔放甚至显出一丝过分夸张的建筑、公共工程、公路、桥梁、水利、土木工程……这样出来的作品,像天性毕露,总有着微茫的个人之于无穷的苍天的仪式感,是望之即感沛然思之便觉笃定,总仿佛胸中荡着情怀,恨不能揽天地入怀,长相厮磨,以成其默默无闻的绝恋。

念及此,都显得字行庄严,不妨荡开一下,来说说“遍地男色”这个题目,显然这题目脱胎于钟老先生阿城二十年余前那本旧作《遍地风流》,那是一本比较散碎也比较无所顾忌的短篇小说集子,长点的、短点的,都有,总归放笔遐思,各式杂陈,任性得好像才华太多,非要泛滥掉才爽快。自序第二段这样说—《遍地风流》、《彼时正年轻》及《杂色》里的一些,是我在乡下时无事所写。当时正年轻,真的是年轻,日间再累,一觉睡过来,又是一条好汉。还记得当年队上有小两口结婚,大家闹就闹到半夜,第二天天还没亮,新媳妇就跑到场上独自大声控诉新郎官一夜搞了她八回,不知道是得意呢还是愤恨。队上的人都在屋里笑,新郎官还不是天亮后扛个锄头上山,有说有笑地挖了一天的地。这就叫年轻。

我觉得“这就叫年轻”换成“这就叫男色”亦无不妥,当然“一夜搞八回”也实在说得上是风流,是正经八百的风流到彪悍。这样换来换去,无非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男色即年轻即风流即年轻男子的风流。

而这个结论是错误的,至少是不全面的。当然我们如果把唐伯虎这样一位在中国民间被目为“风流才子”的典型人物用作以上结论的绝妙诠释自然恰当不过。他“阔眉白脸,风度翩翩,才高八斗,放浪形骸”。并且他年轻,而且风流,在有明一朝应该算是拿得出手的男色了。大家念念不忘得更多的其实还是这公子哥儿点了秋香之前之后的闺房秘辛。大约没有几个人会去拿他和徐渭比较(当然,即使拿旧画像看唐之于徐,也确实要俊彦许多),其实都不过是悲剧集大成者,是为骨子里的儒家精神戕害掉的典型。唐寅趋附宁王,徐渭入幕胡宗宪,也还是立志马上、笔下求一点功名。至于放浪形骸,不过是政治生活到底不得其门而入之后反其道而行之的假象罢了。

如此格局的男色,中国历史上从来不缺,光是隋唐以前就有城北的徐公,掷果盈车的潘安,侧帽风流的独孤信以及兰陵王高长恭等等。城北徐公只在《邹忌讽齐王纳谏》中三言两语一笔带过,潘岳(潘安)、独孤信、高长恭几个却在《世说新语》“容止”一章占据了相当篇幅。“容止”这一章简直就是唯美时代的专门帅哥录,看他怎么写潘岳—“潘安仁(按,字安仁)、夏侯湛并有美容,喜同行,时人谓之连璧。”“潘岳妙有姿容,好神情。少时挟弹出洛阳道,妇人遇者,莫不连手共萦之。”潘岳文字也不坏,华美却不失于雕琢,描写细致,尚不至于繁芜。善写清绮哀艳的悲情文章,很忧郁的一个美男子。在生活中潘岳绝对是个好男人,十余岁定婚,对发妻杨氏一往情深。杨氏不幸于元康八年(298)去世,潘岳的悼亡词写得缠绵悱恻,情真意切,是吾国此类题材中最早的名篇。

这是常识中也就是刘义庆眼中的美男潘岳,究其实质呢?实质却是“如此漂亮的一个人,在品质德行上却差得一塌糊涂。他为人轻躁,趋炎附势,阿谀奉承,还参与了叛乱,最终却被司马伦和帮凶孙秀杀死”(忆江南《历史老师没教过的历史》)。凡阅至此,总会深信所谓历史也真是糊涂账叠着狗肉账,总是在跟我们开或无伤大雅或啼笑皆非的玩笑。当你撕开岁月掩盖的假面,一切美好顷刻遁形,一切男色也终究在惨烈的日月中荡涤殆尽,剩下的竟都是袍裙上的点点虱瘢,怵目惊心。好东西似皆不长久,因其精美,它更易碎;好人亦然,多多少少总是劣迹斑斑,取其一点就能毁掉一个英雄。

从《世说新语·容止》已可看出当时审美情趣:人要长得高挑、白皙。要有点哪怕是小小的才气。服饰讲究舒适飘逸。最好玩的得数武士穿的袴褶:短小上衣,宽腿裤,在膝盖处系上带收一围,下边裤脚依然散开,成了好看的喇叭口,套在靴子外边。上十万的官兵全穿喇叭裤出动,大裤摆一起扇,战场被打扫得干干净净!比后世的绑腿潇洒多了。这种审美观大致仍合现在人胃口。私想王子猷雪夜访戴,扁舟之上即是如此衣着,饮酒几杯,掀开帘子跑到船头上去,无边的黑夜密布大江之上,风一吹,浑身鼓荡,那一天他嗑药了没有?时日久远,记载也乏,我们是简直没可能找到哪怕片言只语对王子猷姿容的叙写了,事实上又何尝需要呢,那么一点乘兴而去、兴尽而归的举动本就美得不可方物了。从这一意义上来看,晋人风气似或倒更与古罗马相近一些呢。

这倒不是说形容相仿,至于形容本也是一生数变的。问题的关键是提及男色,往往总是说其年轻时候的容颜色彩(这样才留得出悲叹的空间—唉,那是我吗;哇,那是你吗?果然岁月就是猪饲料,催肥了一代英豪啊!),其实唐伯虎、潘岳也有老的时候,男人一老似乎再和才子无关,和风流的关系也不大,说他“男色”大概几近侮辱了。例外的是法兰西,在法国人眼里完全相反,譬如老女人杜拉斯说: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很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你比年轻时还要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年轻时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容貌。

喜欢杜拉斯备受摧残的容貌的是一个中国北方男人,他说那个话的时候,自己也是一个有着备受摧残的容貌的老男人了,有理由相信杜拉斯也喜欢面前那张备受摧残的容貌,否则她何必那样深情。

我比较集中看到杜拉斯小照,亦还是在上海译文出版社那套费时数载出了三十来本的玛格丽特·杜拉斯作品系列书籍环衬上,一本小书上附赠一幅旧影,黑白的,右边摘录一段斯人名言,联系在一起看,每每惊诧,这妖娆的妇人性格里面恰恰有男色的迹象,有迥异女性艺术家的洒然,甚至透出巍峨的气派:纵情不羁,一意孤行。

现实中从来不缺这样的例子,拿熟悉的来说,梁朝伟二十年前是个什么样子?有点男色是无庸置疑的,但是有几多女人会为之迷狂,大不了买张明星年历挂在厨房墙上、卧室床边,烧饭做菜时看看、酣眠午休时望望,唔,这个男人的姿容还可以,五官摆布合体,结构也还得当,如此罢了。说到底也就是《肖申克的救赎》中银行家安迪狱监里遮蔽密道的时代潮女海报,是要随着时代变迁相应更换的人面:在他那里,不换,会招致疑猜,越狱可能告破;在常人这里,不摘掉梁朝伟,则必被误解成落伍,跟不上潮流,何况二十年前的梁朝伟谈得上男色的话也仅仅谈得上帅(好轻的一个字)而已,若说帅,那也是车载斗量。二十年一过,则是另外一样状态,这个人笑容远没年少时灿烂,皮肤也远没年轻时候细腻,可是那不再灿烂、不再细腻的一笑却足够攫取任何一颗女人的心,这个时候的男色仿佛有了质量,略一升高,马上有了势能,不再只是轻飘飘的悬着。与之相映成趣的则是张曼玉,当然那是关乎女色的话题了。

所以再次定义“男色”,委实需要修正,即:男色即年轻即风流即年轻男子的风流即放任即洒脱即年老以后的内涵。好吧,我承认,内涵又是一个抽象的词语,不是古罗马人会乐意喜欢的词语。想必钟阿城钟老先生也不会喜欢,不会喜欢的还有一个叫王安忆的小说家,但是她也喜欢“遍地风流”这个名字,所以她同样用了这个题目写出了长篇小说《遍地枭雄》。风流是中性的,枭雄则明确得多,或许也是男色之一种。

要说到遍地,真是非伟大时代不足实现,“人类群星闪耀时”重要的不在人类的群星,也不在闪耀,重点却是那个“时”字。如果男色果能遍地,那也是时代的福祉,是需要长达数百年的机运才有望呈现的传奇,它甚至事关经济、政治、战争以及文学、绘画、音乐甚至药物以及一场举国迷狂来锻造,得之失之都不是普罗大众能够决定的。

这样的理解就又轮回到古罗马人对于男色的定义上来—它注定是上帝的杰作,身躯是天的骨架,肌肉是大地万物的生机。你看,它简直就是神授的意思。

设若以这样的宏大来看唐伯虎、潘岳者流,唐伯虎、潘岳的所谓男色便被排斥掉了,他们毕竟显得太轻巧了。当然,轻巧也许并不全然是个坏事。

二○一五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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