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才激励政策成效评估

2015-05-30 13:34刘洪银
开放导报 2015年4期
关键词:激励政策科技人才成效

[摘要] 青年科技人才应是激励政策调整的重点对象。本文利用代表性地区理工农医类科技人才所做的问卷调查,实证分析我国科技人才激励政策实施成效。研究发现,科技人才激励政策成效体制内外存在差别,青年人才成效低。政策目标偏离科技人才需求目标致使青年人才激励不足,政策没有充分调动体制外和基层单位的激励活动。建议完善行政与学术职务分离与转换机制和青年科技人才激励相容政策,授予科技人才部分成果转让处置权限。

[关键词] 科技人才 激励政策 激励相容 成效

[中图分类号] G32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6623(2015)04-0106-04

[基金项目]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政策类调研项目。

[作者简介] 刘洪银(1968 — ),山东昌邑人,天津农学院人文学院副教授,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人力资源经济管理。

一、科技人才激励政策实施成效

激励政策成效评估数据来源于作者2014年对部分代表性省份理、工、农、医类科技人才进行的问卷调查①。

1. 政策的单位成效:体制内外存在差别

基层单位是实施国家和地方性人才政策以及单位内部政策措施的主体。激励政策实施效果产生于政府科技人才激励政策本身及其对基层单位的引领带动作用。国家科技人才激励政策对单位人才激励状况的影响。影响很大和较大的比率为32%,效果一般的比率为63%。可见,科技人才政策在基层单位产生了一定的成效,但实施效果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从单位类型分组来看,人才激励政策对高校产生的影响效果较好,很大和较大的选择比率为36%,政策对民营或三资企业影响较小,影响较小的选择比率为22.7%;从职业类型分组看,技术应用人员对政策影响效果评价较差,影响很大和较大的选择比率为23.2%;从学科分组看,工学的被调查者对政策的影响效果评价较差,很大和较大的选择比率仅为28.3%。

2. 政策的个体成效:青年人才成效低

科技人才激励政策对个体的激励效果,主要表现为科技人才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能力(简称科技能力)发挥程度。调查显示,被调查者科技能力发挥60%左右的占49%,80%以上的占35%,100%的占3%,50%以下的占13%。也就是说,科技人才激励政策对个体产生了可观的激励效果,但科技能力发挥80%和100%的合计仅为38%。接近一半的被调查者科技能力仅发挥了60%左右。激励政策作用空间仍然较大。

从年龄分组来看,35岁及以下的被调查者科技能力发挥80%以上的比率最低,仅为31.5%。这个群体应该是激励政策作用的重点对象,激励政策没有对35岁以下的青年科技人才产生较好的激励效果;从收入水平分组看,收入越高的被调查者,其科技能力发挥程度也越高;从单位类型分组看,医疗机构的被调查者激励政策作用效果最好,科技能力发挥80%以上的选择比率为63.1%,这或许是科技人才激励政策作用的结果,也可能是工作压力使然。而政策对政府部门科技人才的激励效果较差,能力发挥80%以上的比率仅为28.6%。

二、科技人才激励政策成效约束

科技人才激励政策成效约束既可能来源于机制体制设计不完善,也可能来源于政策本身的缺陷。

最需要改进的科技人才激励政策是科技项目资助政策、住房补贴政策,其次是职称评定政策、人才培养计划和技术股权激励等。从省市分组来看,江苏的被调查者认为最需要改进的人才激励政策是科技项目资助和技术股权激励政策,表明东部发达地区更看重技术股权;从单位类型看,国有企业被调查者认为最需要对科技项目资助和职称评定政策作出修改,科技人才职称评定问题一直没有引起企业高度重视;民营或三资企業的被调查者认为最需要改进的激励政策是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补充性社会保险政策,鲜有民营企业建立起补充社会保险;政府部门的被调查者则认为最需要修改住房补贴政策和技术股权激励政策。从职业类型看,技术应用人员认为最需要改进科技项目资助政策和职称评定政策。从分析结果可以看出,我国科技人才激励政策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 激励不相容:政策目标偏离需求目标

青年科技人才与中老年科技人才需求存在差异。青年科技人才成长过程更需要良好的科研条件和职业前景。根据中科院所做的问卷调查显示,青年科技人才最认可的前五项需求是:较好的科研条件和环境、职业稳定性、荣誉性奖励、职位晋升以及医疗保障。这些需求的满足能够帮助青年科技人才早出成果、多出成果。随着年龄增长,科技人才对社会认可和国家荣誉这些体现自身价值的激励需求会更加强烈。中老年科技人才科技创造能力正在衰减,更需要国家和社会对其已取得成果的认可和荣誉。而现行科技人才激励政策没有充分考虑不同年龄段人才的差异化需求,对所有科技人才采取相同的激励措施。如没有为最需要发展激励的青年人才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和科研自主权,虽然人事部1995年1月出台《关于加强选拔优秀青年科技人员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但许多青年科技人才因单位高级职称编制限制而无法得到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中老年科技人才物质条件已较好,但政策激励手段还是停留在物质层面上,如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等。

2. 作用机制缺陷:基层单位的带动作用不强

政策制定后需要地方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如学会、协会等科技团体)和单位贯彻实施,政策最终由工作单位贯彻落实。政府、社会和单位共同构成政策主体。一方面,单位是政策实施主体。政策往往规定应该怎么样或怎样实施。政策落实还需要制定配套政策,更需要政策执行者把握政策内涵,做到既符合政策宗旨又能灵活变通。社会团体和单位是政策执行的主体。另一方面,政策目的是宏观调控,而政策成效却在微观主体中显现出来。政策作用机制就是通过激发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活力而达成政策目标。如国家科技奖励政策调节对象数量有限,但政策目的不仅仅在于奖励某个群体,更在于调动工作单位的激励活动。高层次领军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不仅在于领军人才本身,更在于带动创新团队建设。但我国科技人才激励政策没有有效激发基层单位的激励活动。访谈中发现,许多单位自己的激励措施不多,仅仅停留在政府激励政策的执行层面上。科技社团的激励功能没有充分发挥,主要表现在社团设立的奖励数量与种类较少,权威性不够,没有形成一套有效的奖励体系。

3. 对象片面化:重体制内轻体制外

体制内与体制外科技人才都应该是科技人才激励政策调整的对象。但习惯上我国科技人才政策注重体制内人才调整。如国家奖励政策、政府特殊津贴政策等。体制外单位科技人才尤其中小企业工程技术人才常常被排除在政策范围。以科技投入为例,2003 年我国财政科技拨款 751.57 亿元,其中71.19%投入科研院所,21.92%投入高校,仅有6.89%投入到企业,其中,中小企业投入比率更低。体制外科技人才更需要激励政策的作用。再比如非职务性发明激励政策缺失。从政府层面来看,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非职务发明人的支持和激励政策。缺乏政府资助,非职务发明人困难重重。占国家专利总量50%的非职务发明完全依靠发明人自己支付研发成本。缺乏政策激励,非职务发明成果的转化率不到 5%。

4. 结构性失衡:青年人才激励不足

我国科技人才激励政策偏重物质激励,轻视发展激励和环境激励。根据美国耶鲁大学克雷顿·奥尔德弗ERG理论,基于物质条件的生存需求是低层次需求,基于尊重和成就的成长需求是高层次需求。人才层次越高越偏爱高层次需求。尊重需求满足需要构建尊重知识崇尚科学的社会环境和有利于创新创造的科研环境,成就需求满足需要政策创造条件,让科技人才脱颖而出。但我国激励政策的结构失衡导致青年科技人才发展较慢。一是当前部分科技激励政策如职称评审政策、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等没有打破论资排辈的现象,导致我国科技人才年龄结构偏大。高级职称人才中,年龄在55岁以上的占41.38%,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14.3万人才中有近11万人已达到退休年龄。我国科技进步需要培养造就大批50岁以下的中青年科学家。二是青年科技人才的职业发展存在障碍。青年科技人才职业发展存在天花板效应。《中国青年科技奖状况调查报告》结果显示:“科研资源主要由中老年科学家占据,年轻一代科学家上升空间和通道受到限制,影响了更年轻一代科学家的成长。”三是青年科技人才生存压力较大。青年科技人才平均收入水平较低①,子女入学问题、住房问题也使他们无法潜心研究。

5. 政策管理不善:动态调控缺失

一是科技人才激励政策没有建立起政策成效评估机制。当前政策评估主要停留在宏观和总体方面,基本没有针对某一项具体政策的评估(少数政策除外)。如国家科技奖励政策、政府特殊津贴政策、股权激励政策等。没有评估,政策立改废就没有依据。二是我国大部分科技人才激励政策没有建立起动态调整机制。许多政策制定后便一劳永逸,没有根据政策成效进行动态调控。

三、完善科技人才激励政策建议

1. 建立完善行政与学术职务分离与转换机制

第一,建立行政职务与学术职务分离制度。承担高层行政工作职务的科技人才必须放弃学术职务,行政职务与学术职务只能任选其一,不可兼任。中层及以下行政职务仍可实行双肩挑。第二,建立完善行政与学术职务相互转换机制。调研发现,许多科技人才都倾向于承担行政职务并期望得到晋升。这样能提高自己声望,支配更多学术资源。如果建立公平的学术资源分配机制,并给予对等的社会声望,行政职务与学术职务就可以相互转换。设立与行政职务对等的学术职务等级,如设立院士、首席专家、科技带头人、首席工程师、主任工程师、首席技师等学术和技术职务,每一种学术技术职务对应一定的待遇和资源支持,吸引承担行政职务的科技人才向对等的学术和技术职务转换。建议设立行政职务与学术职务转换试点和示范基地,条件成熟时向全国推广。

2. 建立完善青年科技人才激励相容政策

第一,提高科技勞动的分配能力。改革项目管理制度,承认科技劳动的市场价值,允许项目负责人按一定比率提取劳动收入,再由项目负责人在团队内部进行分配。与此相对应,严把项目立项和结项评审关。第二,构建差异化激励模式。荣誉激励政策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制定实施。学术奖励政策由社会团体如各级科协、各种学会制定和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各级科协在科技人才政策制定中的参谋咨询作用。第三,实行差异化激励政策。针对青年科技人才实行生活保障和发展激励,保障青年科技人才基本生存条件,如晋升工资、帮助解决住房、家属工作和子女入学问题。针对中老年科技人才,实行国家荣誉制度。提高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的社会知名度和声望。第四,授予领军科技人才更多的学术自主权。包括创新团队成员的选择权、科研经费的自主使用权、科研项目技术路线和研究内容的调整权等。

3. 授予科技人才部分类型成果转让处置权限

发挥市场在成果转让中的决定性作用,简化成果转化的审批手续。第一,取消省及以下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审批,将成果转让处置权下放到科研团队甚至个人,由其自主决定成果转化时机和转化方式。简化国家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审批手续,将基础应用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审批权限下放到地方。第二,教育部门改革高校绩效考核制度,将基础研究科研成果的产业化纳入考核体系,突出科研成果的市场价值。取消教育部部署高校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审批,将成果转让处置权下放到科研团队甚至个人。第三,提高科技人才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率。将科研团队或职务发明人分享的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比率提高到70%以上直至100%。第四,政策允许科技人才“带职创业”。应允许高校、科研机构从事行政领导职务的科技人才(俗称“双肩挑”)经单位批准后,通过科技成果产业化创办合办企业并持有股份。

4. 实施政策评估,建立完善政策动态调控机制

任何政策制定和实施都不能一劳永逸。政策作用环境发生了变化,政策本身也应该及时调整。提高政策作用成效,需要构建政策“立改废”动态调控机制。即政策制定前要深入调查研究,确定政策制定的必要性;政策实施中要跟踪调查政策成效和问题,及时修改政策内容;政策实施的环境条件发生了变化,就要考虑政策存在的必要性,适时废除不合时宜的政策。科技人才激励政策成效难以用客观统计数据衡量,政策评估需要搜集政策对象的主观评价信息,科学评价激励政策实施成效,论证政策可行性和提出改进意见。

[參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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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luation of Incentive Scheme for Scientific Talents

Liu Hongyin

( College of Humanities, Tianji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Tianjin 300384 )

Abstract: The youth talents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hould be the key of the incentive policy adjustment. The paper empirically analyzes the implementation effect of Chinas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talent incentive policy with 784 questionnaire survey conducted among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talents in areas of science, engineering, agriculture and medicine. The findings show that effects of incentive policy for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talents are different in the public and private sector, and the effectiveness of incentives for foryoung talents is low. The reason is that policies have deviated from the actual demands of young people and have not mobilized the vigor in private sector and grass-roots organizations. It is suggested that academic achievements should not be related to administrative positions. Incentive policies for young talents should meet their actual demands. Last by not least, scientific talents should be given some rights to gain economic returns from their academic results.

Keywords: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talents, incentive policies, incentive compatibility, effective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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