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型借贷及其竞争分析

2015-05-30 18:38张勇
经济师 2015年5期
关键词:信息不对称竞争

张勇

摘 要: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而关系型融资是解决信贷市场信息不对称的一个很好的制度选择。信贷市场上银行和企业的博弈,决定贷款的可得性和利率水平。为了避免银行对企业的长期信息垄断,企业会寻求多重关系型信贷,银行之间的竞争是维护信贷市场均衡的一个重要方面。最后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和关系型信贷的建立提出建议。

关键词:关系型信贷 信息不对称 竞争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5-053-03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中小企业的融资瓶颈已成为制约其发展的一个普遍现象。信贷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是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主要问题,因为中小企业不像大企业那样具有经过审计的合格财务信息和经营记录,从而使银行在向其贷款时面临着更高的信用风险,造成银行惜贷现象,阻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关系型借贷可以克服信贷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现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因此对关系型借贷业务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主要按如下思路展开分析,首先从信息不对称角度分析关系型借贷业务对企业和银行具有重要的意义,是解决信贷市场上信息不对称问题的一个重要制度选择。接着通过一个简单模型,分析了银行和企业之间的博弈行为,得出关系型借贷中银企的均衡解。企业为了避免在关系型借贷中的信息锁定,往往选择几个关系型银行,多个关系型银行的存在,造成了银行之间的竞争,我们又分析了竞争对关系型借贷的影响。最后对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及关系型借贷制度的发展提出一些政策建议。

一、信贷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在信贷市场上,当一方无法观测和监督另一方的行为,或无法获知另一方行动的完美信息以及观测和监督成本高昂时,就会出现信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信息不对称在信贷市场上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银行与企业的信息不对称;二是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其中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最重要的,是影响信贷市场的最重要的因素。企业对于自己经营项目的盈利能力以及是否愿意按时还本付息有更清楚的了解,为了获得资金,将向银行传递对自己最有利的信息,并避免对自己不利的信息,希望能获得银行的贷款。信息不对称造成事前的逆向选择和事后的道德风险。信息不对称加大了借贷双方的交易费用,扩大了交易风险,因此,银行往往对不能符合信息要求的企业实行信贷配给制度。贷款人对于信贷风险和贷款利率的考察并不完全依靠利率机制而是往往附加各种贷款条件,通过配给的方式实现信贷交易,有选择性地对贷款申请者授予信用,最终贷方供给的资金少于借方的需求。关系型借贷的存则强化了企业与银行之间就私人信息的共享机制,内部银行储存了相当量的私人信息后能更有效地对企业进行甄别和监督,减少企业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对银行收益的冲击,减少了信贷配给对企业融资能力的约束。关系型借贷合约是减弱信息不对称效应的一种制度化选择。

所谓关系型融资,“是一种初始融资者被预制在一系列法庭无法证实的事件状态下提供额外融资。”(青木昌彦,2001)关系型借贷以在贷款过程中收集的软信息为基础,在一定时期内通过与客户多次互动式的接触,可获得关于客户的私有信息或非公开信息,并凭借该信息而形成对客户企业的信息垄断优势,最终利用其信息垄断地位而攫取租金,而客户则可在无须公开其私有信息的前提下获得贷款。与之相对应的是保持距离型借贷,保持距离性借贷以贷款开始时搜集的硬信息为基础,借贷双方一般只进行一次性而不是长期性的交易,债权人不拥有企业的专有信息,不能干预、控制企业,通过优先受偿权和抵押担保权等方法来保障其债权。在关系型借贷模式中,银行的基本功能是提供甄别、监督和流动性转换(boot and thakor,2000)。布特(boot,2000)认为关系型借贷业务是指具备如下特征的金融中介的金融服务供给活动:中介机构投资于对客户的特有信息的获取活动,而这些活动在本质上常常是专有的;中介机构通过在一段时期内与客户的多次互动式的接触来估测这些投资的盈利性。

关系型借贷是一种声誉机制下的隐性合约。声誉是市场博弈的均衡结果,是交易双方在长期收益和短期收益之间进行衡量的产物。合约是不完全的,不可能穷尽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合约各方为了减少交易成本,将履行合约职责的相互信任的基础上,通过重复交易,长期信任就产生了信誉。信贷市场中信息不对称尤其是银行和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低效率可以采用声誉机制来缓解。借贷双方凭借声誉机制的约束作用提供了松弛的承诺,且未来的市场参与者了解了银行具有兑现其承诺的倾向,这就产生了隐性合约,声誉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信息不对称所带来市场低效率。

关系型借贷体现出对预期的重视,银行根据本机构所做出的预期来对好的和坏的公司给予不同的政策。企业还比较弱小或暂时遭遇到财务压力时,银行在关系型借贷中获得较低的贷款收益,而随着企业的成长和财务危机的解除,银行凭借信息锁定的优势地位逐渐修改合约,向企业榨取更多的租金作为前期信息时间价值的补偿。这就是交叉补贴机制,它允许企业在财务状况恶化时获得内部银行低利率的资金资助,也允许银行在将企业锁定后榨取更多的剩余。在长期关系的基础上,商业银行可以以当期低利率的牺牲换取未来时期对企业的利润的榨取甚至部分控制权,体现出资金的时间价值。在企业破产清算时,内部银行的信息优势决定了它同其他债权人相比更为清楚企业的资产情况、抵押品状况,获得了实质上的优先补偿权。

银行对企业提供关系型借贷的目的是想长期获得租金,银行获得租金的形式主要有如下几种形式:信息形式和信息租金、市场力量和成本的均匀分担、声誉、特殊关系的租金、金融约束和政策设计的相机约束租金(青木昌彦,1997)。关系型银行第一次提供融资后,就能经常获得其它银行所没有的企业的信息。关系型银行的信息优势使其拥有租金机会,获得信息租金的可能性促使出资者监督企业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并向企业提供更多融资。如果出资者拥有市场力量而不是垄断信息,他可望将来获得投资的净收益。因此,出资者可在各个时期均匀分担融资成本。这使他在不太优惠的条件下也有积极性提供融资,因为长期内他可得到补偿(Petersen和Rajan,1995)。在重复进行的交易中,常见的保证参与者信守承诺的一个机制是声誉机制。如果出资者将来能否得到正收益取决于他的声誉状况,他就会不惜血本保持良好声誉(Sharpe,1990)。银行可能会信守承诺,向陷入困境的借款人提供应急贷款,否则它的声誉受损并失去未来盈利的贷款机会。通过关系型融资,可创造其它情况下不可能实现的经济价值。这种价值的分配取决于关系型出资者和借款人的谈判,关系型出资者占有的那部分价值称为特殊关系租金。

二、一个简单模型分析

假设企业有一个两期投资,时期1需要资金D1,时期2需要资金D2。企业自己没有资金,融资方式只有银行贷款这种方式。我们这里没有区分好企业和坏企业,只是区分了企业获得的不同的收益情况。因为银行在对企业进行贷款时,都要对企业进行调查,在这里我们忽略了逆向选择问题。但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外在的经济环境、企业家个人的能力情况以及项目本身的好坏,都会对时期末的收益有很大的影响。在时期1企业从一些竞争性的银行中选择一个,以利率r贷款D1,以p1的概率获得较好的现金流H,以1-p1的概率获得不好的现金流为L。时期1项目的预期收益为:

π=H-D1*(1+r) p=10 p=1-p1

在时期1,企业刚刚成立,对资金的需求很大。如果银行对企业的项目有很好的收益预期,希望获得企业后期的垄断剩余,便会同意以较低的利率贷款给企业。如果企业经营不好,得到较低的现金流,银行将以q的概率选择继续投资,以1-q的概率进行清算,其中清算价值为A,H>A>L。在这里我们假设企业在时期1的利润在期末全被消费掉,因此企业在时期2需要继续融资D2。这时在时期2开始出现两个选择问题:一是前期出现不好的现金流时银行是否选择清算;二是前期出现较好的现金流时企业是否会选择其他银行建立关系型信贷。

银行的声誉对它的未来的收入状况有很大的影响,因此他会尽力保持好自己良好的声誉,所以,银行可能会信守承诺,向陷入困境的借款人提供应急贷款,否则它的声誉受损并失去未来盈利的贷款机会,声誉受损的成本为Cr。银行需要对企业的日常经营进行监督,搜集企业的经营信息,付出成本Cb。因为这时银行对企业进行投资的沉没成本,不应该再作为投资的决策。只要银行预期在时期2继续投资还能得到较好的收益的话,银行将不会选择清算企业,假设企业在时期2以p2的概率得到较好的项目收益G,以1-p2的概率得到较差的项目收益B,只要:D2*>A-■,银行就会对企业继续投资而不是选择清算。而且因为关系型银行掌握了投资企业的专业信息,其他银行很难获得,因此银行对企业进行清算时,他拥有的债权就就很难实现,造成A的价值很低,造成预算约束软化。因此这时银行一般选择继续对企业进行投资,维持关系型信贷。

我们假设在时期2,在位银行提供给企业的贷款利率为Ri,而外面的银行提供给企业的竞争性利率为Ro,Ri>Ro>r。在位银行通过对企业发放贷款,了解企业的各方面的信息,就知道企业的好坏,在时期2以较高的利率向企业发放贷款,以获取企业更多的剩余。此时,企业也可以向其他银行进行借贷,这时就存在一个竞争的过程。因为在位银行比其他外面的银行对企业的信息有更多的了解,外面的银行对以比在位银行更低的利率融资能否获利,存在很大的怀疑,并且企业在向其银行进行借贷的过程中,也会有很大的成本,一方面是同其他银行进行融资所要花费的交易费用,另一方面是企业向其他银行进行融资,会把自己的信息更多的披露,造成自身的损失,我们把这种成本记为Ce。只要Ce+D2*(1+Ro)>D2*(1+Ri),企业就不会向其他银行进行融资,而保持同在位银行的关系型借贷。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建立关系型银行业务后,即使企业出现不好的现金流,银行也一般不会选择对企业进行清算,而是继续维持关系型借贷。而企业是否会维持这种单一的关系型借贷取决于它保持同先前银行关系型借贷的扼制成本和信息锁定预建立新的关系型借贷所花费的交易费用和信息披露的比较。一旦双方进入了关系型借贷的角色,借贷双方就陷入了一种双边垄断的形式。一方面,银行垄断了企业,因为银行逐渐获得了对企业的事后信息垄断,企业更换银行将增加交易费用和导致自己信息的泄漏,付出一定的成本;另一方面,企业对银行存在着锁定效应,银行在企业中花费了借贷行为导致的沉没成本(包括已发放贷款、对企业的甄别成本、维持关系的成本等),如果银行主动中止借贷关系,还会使自己的声誉遭受损失,降低将来获得其他企业贷款的机会。但是,银行在关系型借贷的双边垄断中处于优势,长期榨取企业的利润。这里我们分析的是一个两期模型,这个模型可以推广到多期或无限期,在每一时期后,都会出现上面我们所说的两个选择。只是每一期如果重新选择的话导致的成本的损失由于关系的时间的长短而有所不同。Ongena和Smith研究发现,银企关系的持续期本身并不影响银行企业关系的终结。持续时间较短的银企关系和持续时间长的银企关系终结的可能性是相同的。

三、多重关系型借贷的竞争

前面,我们通过一个简单的模型分析了银行和企业在关系型借贷中的行为特征和企业寻求多重关系型信贷的条件,即D*(1+Ri)>Ce+D*(1+Ro)。下面我们将从理论上分析一下多重关系型借贷的竞争。单一银行关系能够降低信息成本和借款成本;促进信息交流,提高融资效率;可利用银行企业的长期合作关系,实现贷款条件的跨期优化;并且能避免私有信息的泄漏问题,仅有单一银行关系就足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但是随着关系型银行业务的发展,单一关系中的银行对借款企业的信息具有垄断力量,并能以此而从中渔利。这种信息锁定问题与所带来的扼制成本可能对企业价值产生负面影响。当企业预期到自身将逐渐被锁定时,就会采取其他融资方式以避免锁定问题。但是我们国家不允许银行拥有非金融企业的股权,而代理问题又常常限制了长期合约的订立,同时,我国关于公司上市的要求很严格,使中小企业无法从资本市场获得融资。尽管多重关系型信贷业务会导致更多的交易成本,更复杂的谈判过程与较低的监督水平,但它却能减少扼制问题,降低代理成本,缓解企业的现金流约束,并能优化企业绩效。因此解决中小企业所面临潜在的扼制问题的一个最优方法就是建立多重银行贷款关系。现实中,由于受到关系持续期、企业发展潜力与发展机会及私人信息的影响,现在很多企业开始寻求与多个银行建立多重关系型银行业务。

至于多重关系型借贷的关系数量,主要由两个因素决定。首先,企业本身的性质是关系型银行数量的决定因素。银行一般不希望向过去业绩不良的企业提供融资,而且,企业的发展能力也会影响到企业对银行关系数量的选择。关于持续期的分析表明,具有更多发展机会与更多银行债务的企业建立并发展多重银行业务关系的可能性越大,企业以多重关系代替单一关系随着单一关系持续期的增长而增加。其次,私有信息对企业选择银行关系的数量也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企业向银行提供信息既存在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因为信息在使贷款者对企业有了更好的评估的同时,也存在信息被泄漏给竞争对手的可能。因此,企业在选择贷款者数量时,它要在来自竞争的收益与信息泄露的成本之间进行权衡。一般来说,为了避免信息生产的重复性和信息披露的公开性,建立双边关系就能很好地解决对企业的信息锁定和扼制,为什么现实中还会出现多重关系呢?对于一些大型的企业来说,银行可能出于分散特定风险的考虑会主动以辛迪加贷款的方式提供多重关系型贷款。

银行从企业获得的租金,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他所面临的竞争水平。一般而言,一家银行在面临竞争的情况下向企业发放关系型借贷,他只是作为若干债权人之一,因此就不可能获得关于经营项目的所有信息,就不能保证独占企业的所有私人信息,这将大大限制银行的事后垄断力量,最终增强企业在信贷市场的谈判力量。同样,如果存在多个银行向企业贷款,如果一家银行占先拥有了对企业的监督权,那么其他银行就没有对企业进行监督的激励,内部银行对企业的监督水平降低。银行的租金会随着竞争的加剧而减少,但竞争对关系型借贷的影响却不一定是消极的。青木昌彦(1997)认为如果银行进行关系型融资主要是通过信息优势获得信息租金,那么竞争对关系型借贷基本没有什么影响。拉柬(1992)也认为信息租金取决于企业先前选择借款的出资者的数目,而不是有多少银行可能与关系型银行进行竞争。在企业开始融资时就限制出资者的数量,即使出资者面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关系型融资也能维持。如果银行的市场力量随着银行数量的增加而下降,银行数量的增多使他们在不同时期分担成本变得越来越困难。由于市场力量下降意味着银行占有项目剩余的份额下降,如果银行只能靠将来分享项目剩余来获得补偿,那么他们将不愿意维持关系型借贷。丁克(1997)指出竞争实际上增加了声誉机制的有效性。虽然竞争可能减少银行从关系型融资中获得的收益,但银行的“外部选择”可能降得更低。所谓外部选择,是指如果银行不能维持良好声誉,不得不发放保持距离型贷款而获得的收益。银行外部选择下降幅度更大使银行更有积极性进行关系型融资。同时,如果银行在面临新的竞争时,已经树立声誉,那么即使竞争加剧他们也会维持关系型融资。因为只有具有监督能力的银行才能信守救助企业的承诺,银行承诺采取代价高昂的救助行动是为了保住它们的声誉。有能力的银行必须进行自我显示,以区别于无能力的银行以吸引客户。因此,竞争不一定损害关系型融资,即使造成损害,成熟的关系型融资制度也可能在保留其基本特征的同时,做出适当的调整。然而,竞争却增强了关系型融资的企业的谈判力量,使之可以免于受到银行的信息扼制,有利于企业的融资和发展。

四、关系型借贷在我国发展的政策建议

根据上面的分析,关系型借贷是解决信贷市场信息不对称,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一种很好的途径。但是单一关系型借贷带来对企业的信息锁定和成本扼制,因此企业会寻求多重关系型信贷。关系型银行的数目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否则都不能实现一种有效的融资制度,因此我们要创造一种银行之间的良好的竞争环境,促进关系型借贷的健康发展和中小企业的融资。

现在我国四大国有银行还处于对贷款的垄断地位,占据了70%左右的市场份额(于良春、鞠源,1999),其他股份制银行、商业银行和信用社无法同国有银行进行有力的竞争。银行业的高度垄断减少了中小金融机构能够获得的金融资源,限制了它们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能力,而大银行又不愿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贷款,这就必然造成中小企业贷款难现象。我国的存贷款利率还没有完全放开,利率市场化还没有达到,存在严重的金融压抑现象。银行对中小企业一般以较高的浮动利率进行贷款,大企业的贷款普遍享受利率下浮,而中小企业的贷款更多的是利率上浮,不利于中小企业的贷款。而且我国还存在着“政策性借贷”现象,银行不是按照自己的利益,而是按照一些政策对一些企业提供贷款。另外,关系型借贷的一个重要特征是银行对企业有一定的控制权,但是我国商业银行法不允许我国商业银行在非金融机构里控股,银行只有在企业资不抵债,进行破产清算时,才拥有对企业的控制权,这不利于关系型借贷的发展。

因此本文的政策建议也是着力解决上述问题。首先,要鼓励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国有商业银行一般倾向于贷款给大型企业,这是因为由于信息和交易成本上的问题,由大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方案费用较高。由于组织结构的制约,由大银行的分支机构来代替小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功能,从长远来看是不可取的。近年来尽管央行一再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并数次提高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利率上浮范围,但始终收效甚微,其原因就在于这种做法不符合信贷市场内生的专业分工原理。如果国家强求国有商业银行为中小企业融资,那无异于为这些银行施加了另一种“政策性负担”,从而形成新的激励问题。中小金融机构在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方面拥有信息上的优势。中小金融机构一般是地方性金融机构,专门为地方中小企业服务。通过长期的合作关系,中小金融机构对地方中小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程度逐渐增加。这就有助于解决存在于中小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温州民营经济的发展,就是得益于中小型银行同中小型企业建立的关系型借贷关系。

其次,让政府对金融事项选择性干预,即实行金融约束,而不是金融抑制。金融约束是政府有能力控制存款利率,使之低于竞争性利率的水平,如果辅以稳定的宏观经济政策,实际利率仍能保持正数。在金融压抑的情况下,由于通货膨胀率较高,实际存款利率是负的,此时财富由家庭部门向政府转移。而金融约束只为银行部门创造租金机会,租金的实现取决于银行动员存款的竞争力。

最后,银行要派信贷专员对企业的日常经营进行监督。银行不但要在贷款前收集信息,了解企业的风险特征,减少信息不对称可能产生的成本,避免逆向选择,进行事前监督。同时,为了把在不确定情况下履行承诺可能产生的成本降到最小,他们应在第一次融资之后仔细监督借款人的行为,进行事中监督。此外,还要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事后监督,以确定企业的经营成果,做出是否继续融资的决定。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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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青岛 266071)

(责编: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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