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提古丽·买买提
【摘 要】假冒伪劣产品在民族地区的泛滥,不仅影响着当地的民族和谐和社会稳定,且给我国边境贸易带来严重破坏。信息不对称是假冒伪劣产品泛滥的主要原因之一,民族广播电视作为当地具有广泛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的主流媒体,在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斗争中理应发挥重要作用。
【关键词】民族地区 假冒伪劣 民族广播电视 治理
【中图分类号】G222 【文献标识码】A
在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前后,全国各地集中销毁的假冒伪劣产品,无论从价值还是从品种上看,着实让人触目惊心。因此,人们对每年举办的“3·15”活动关注度越来越高。近些年来,各级政府部门在打假方面付出了空前的努力,查办大案要案的力度在不断加大,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所收敛,但其形势仍很严峻。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随着我国大中型城市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以及打假力度的不断加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不法分子逐渐将市场转向了农村,尤其转向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在城市无立足之地的假冒伪劣产品侵入了农村的市场,农村地区俨然成了假冒伪劣的“卸货场”,①而其中商品相对短缺、管理尚不完善、把关不严、打击乏力的少数民族地区成了假冒伪劣产品的重灾区。目前,少数民族地区市场的低劣质、商品率高达60%以上,②涉及到的产品种类繁多。例如:与农牧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农业机械、药品、生活日用品、农资、家用电器等,制假售假活动十分猖獗。笔者认为,把打假的重任寄托在政府质检、工商等部门是不够的,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行动离不开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参与和支持。民族广播电视是少数民族地区历史悠久、受众广泛、有较强优势的大众传播媒体。目前,除了中央电台民族广播用蒙古语、藏语、维吾尔语、哈萨克语、朝鲜语等5种民族语言播出节目外,在全国各民族自治区(州、县)的电台均有用少数民族语言播出的频率和节目。民族广播电视凭借已有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在当前的打假斗争中理应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一、信息不对称是民族地区假冒伪劣产品泛滥的主要原因
信息不对称理论是由美国经济学家约瑟夫·斯蒂格利茨(Joseph·Stiglitz)提出的著名理论。该理论认为:市场中卖方比买方更了解有关商品的各种信息。信息不对称是市场经济的弊病,要想减少信息不对称对市场经济产生的危害,政府应在市场体系中发挥强有力的作用。这一理论对诸如股市沉浮、就业与失业、信贷配给、商品促销、商品的市场占有等市场现象做出了解释,并成为现代信息经济学的核心,被广泛应用于现代金融市场的各个领域。
由信息不对称理论可知,市场上假冒伪劣产品的存在,原因之一是生产者(销售者)与消费者拥有的信息不均衡。倘若每一个消费者都能一眼看清所要购买商品的内在本质,则假冒伪劣产品是不可能行销的。有些产品弄清其质量的信息成本非常低廉,在这类产品上,生产者和销售者都难以制假、售假。然而,大部分产品对于消费者而言,弄清本质信息的成本相对高昂,这就为生产者和销售者弄虚作假提供了可能。
在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各种现实条件(如居住分散、信息闭塞、普通话语言和文字水平差等)以及各类观念和习惯的影响,居民对相关信息的获知能力有限,导致消费者与生产经营者在法律知识和产品信息方面存在严重的不对称。不少不法厂商有自己的法律顾问,对相关法律的理解和把握有较高的水平,对自己的产品性能更是了如指掌。而广大消费者处于弱势一方,很难掌握商品的真实信息。再者,少数民族地區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消费者法律意识淡漠,多数消费者对相关法律知之甚少。制假、售假者利用消费者这一弱点,向消费者兜售假冒伪劣产品。
二、假冒伪劣横行的危害及媒体责任
“假冒伪劣不治,国家没有希望,”③这是国家质检总局原总工程师张纲先生的经典话语。笔者认为,假冒伪劣产品在民族地区的横行,除了具有破坏当地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侵犯消费者的权益、亵渎法律的尊严等危害之外,还会导致一些意想不到的不良后果,如严重影响各民族和睦、社会和谐稳定以及严重损坏我国对邻国的贸易信誉等。因为我国少数民族聚居地大多是多个民族共同生活,不同民族的风俗各异,社会分工也有一定的差异。比如:我国新疆地区13个世居民族中,维吾尔族、汉族、回族等很多人从事工业生产和商业活动,而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蒙古族、塔吉克族等大多不从事商业活动,所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会造成民族隔阂,破坏团结友爱的社会氛围。我国多数少数民族聚集地处于边境地区,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同周边国家的边境贸易迅猛发展。但与此同时,假冒伪劣商品通过边地贸易及旅游贸易等各种渠道从民族地区市场不断流入周边国家市场,严重败坏了我国商品的信誉,对外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削弱了我国“中国制造”的竞争力。
新闻媒体肩负着监督和引导社会舆论的重任。我国主流新闻媒体参与打击制假、售假行动,既有客观基础,又有成功实践,更有独特优势。少数民族地区的广播电视作为我国新闻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享有采访权、报道权、舆论监督权等,需要关注诸如假冒伪劣泛滥等少数民族地区正在面临的一些现实问题,维护少数民族团结,为和谐社会建设担负起应有的责任,发挥积极的作用。笔者认为,民族地区的广播电视具有广泛的社会公信力、影响力和亲和力,虽然媒体不是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主体,但作为社会的有生力量,不但不能缺席,而且要承担重要使命。
三、少数民族广播电视在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行动中的作用
第一,发挥好宣传作用,减少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加大产品宣传力度,提高少数民族消费者识假防伪能力,让消费者学会认清产品的商标、产地、生产日期及有效期。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定期公布商品质量的抽检结果。
第二,揭发事实真相,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媒体要建立与政府质检、工商等部门的通力合作关系,设立“假冒伪劣产品曝光台”栏目,发挥好舆论监督功能。少数民族地区的媒体要敢于曝光典型案件,曝光制假、售假的企业名单,使他们接受法律的制裁。媒体要用舆论力量来威慑不法行为,警告不法商贩,促进消费市场的和谐发展。
第三,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培育和提高少数民族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要教育少数民族地区的群众提高法律意识,在购买了假冒伪劣商品后,如得不到合理的处理,应立即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要求予以赔偿,而不是碍于情面,吃哑巴亏。对于法院的判决,媒体要及时予以公布,向消费者讲述维权知识,并通过舆论监督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对假冒伪劣予以抵制,吸纳更多人民参与监督。
第四,消除虚假广告的宣传。治理当前特殊商品和服务广告(医院、医疗器械、药品、酒等)过多、过滥的现象,更要杜绝为了追求短暂的经济利益,不惜牺牲自己的长远利益以及人民群众的利益来做虚假广告的行为。
总之,民族广播电视作为当地具有广泛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的主流媒体,在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斗争中理应发挥重要作用。
(作者单位: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疆少数民族语言广播中心)
(本文编辑:肖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