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婧 冯雪红
【摘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生态移民项目如火如荼地展开,生态移民研究也开始兴起。目前学界对于生态移民的研究方兴未艾,并取得了初步的研究成果,研究者们对生态移民概念界定、效应及适应研究、生态移民与可持续发展、后续产业发展等方面做出了开拓性探索,文章试图对其中有代表性的成果进行分类总结,同时指出现有研究的不足以及亟须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以期对后续更深入的研究有所参考和启示。
【关键词】生态环境;生态移民;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C9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14)04-0149-009
人类社会的发展始终伴随着迁移与变动。20世纪后半期,人类的生存、发展需求与环境的生产、恢复能力之间产生了深刻的矛盾,怎样缓解人与自然紧张尖锐的矛盾便成为亟须解决的世界性问题,也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主题。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导致了国内生态环境的急剧恶化,人口与环境的矛盾逐渐激化。始于20世纪90年代的生态移民,便是我国为解决这类问题而进行的一种积极尝试,国内有关生态移民的研究也在这一时期兴起。20多年来,随着生态移民实践的不断发展,学界从不同的学科视角出发,对生态移民展开了多层次、全方位的研究,形成了一系列既有开拓性又有见地的研究成果。迄今为止,有关生态移民研究的学术著作较少,代表性的著作有色音、张继焦主编的《生态移民的环境社会学研究》,阿布力孜·玉素甫的《新疆生态移民研究》,谢元媛的《生态移民政策与地方政府实践:以敖鲁古雅鄂温克生态移民为例》,包智明、任国英主编的《内蒙古生态移民研究》,马伟华的《生态移民与文化调适:西北回族地区吊庄移民的社会文化适应研究》,李培林、王晓毅主编的《生态移民与发展转型——宁夏移民与扶贫研究》,王永平等的《生态移民与少数民族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型研究》。有关生态移民的研究主要见诸各类学术期刊中,笔者在搜集、整理、爬梳新近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现从研究主题对生态移民研究状况进行分类总结与反思,以期为后续拓展研究提供参考。
一、关于生态移民界定的研究
1900年,美国科学家考尔斯“首次将群落迁移的概念导人生态学”,认为“生态移民”是指“出于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而实施的移民。”自此开创了科学研究“生态移民”的历史进程。1993年,“生态移民”首次出现在国内的文献中,任耀武在有关三峡大坝移民问题讨论的文章中,在提到缓解脆弱生态环境与解决人口压力时,使用了“生态移民”一词,但并没有给予“生态移民”一个严格的定义。20世纪90年代,生态环境问题引起了人们极大的关注,我国的生态移民研究也由此进入系统详尽的研究阶段。对“生态移民”概念进行界定应是研究者首要解决的问题,但学界并没有对此达成共识,学者们因视角各异而有着不同的理解和界定,可谓见仁见智。较具代表性的生态移民界定主要有以下几种:葛根高娃、乌云巴图认为“生态移民是指由生态环境恶化,导致人们的短期或长期生存利益受到损失,从而迫使人们更换生活地点,调整生活方式的一种经济行为”;刘学敏撰文指出:“所谓生态移民,就是从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经济出发,把原来位于环境脆弱地区高度分散的人口,通过移民的方式集中起来,形成新的村镇,在生态脆弱地区达到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李宁、龚世俊提出:“所谓生态移民,是指在生态系统之中,由于多种原因造成了自然环境的恶劣和自然资源的枯竭,导致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激化,人类为了生存而主动调整其自身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以保持生态系统内部诸要素的相对平衡所进行的人口迁移。”包智明则认为:“生态移民是因为生态环境恶化或为了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所发生的迁移活动,以及由此活动而产生的迁移人口。在这个定义中包括了原因和目的两个方面的含义。不论是原因,还是目的,只要与生态环境直接相关的迁移活动都可称之为生态移民。”
以上几种关于生态移民的界定较为典型,葛根高娃、乌云巴图将生态移民作为一种由生态恶化而引发的自发的经济行为。刘学敏的界定则更多强调生态移民是一种政府行为,认为生态移民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生产布局调整。李宁、龚世俊是按迁移的主要动因即生态环境的变迁,相对于经济、社会、政治、争战、文化等诸因素变迁推动的人口迁移而提出的概念。包智明的定义也强调了生态移民是一种与生态环境相关的迁移活动,同时也将生态移民与其他移民类型做了很好的区别。
一些研究者还曾对生态移民的界定提出过要求和原则,如包智明在界定生态移民时提到:“其定义既要包括一切与生态环境相关的迁移活动,也要与其他移民类型相区别。”朱文玉、徐晗宇认为,“界定‘生态移民应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移民的动因,即自然环境的恶化、人口数量超过生态环境的承载容量;二是移民的目的,即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农牧民整体的生产生活水平。”
还有学者根据对生态移民这一概念界定的着眼点与角度不同,将现有的生态移民概念进行归纳分类。例如廖双双将生态移民的概念归纳为原因层面、目的层面、综合层面、其他层面。史树娜、黄小葵将现有生态移民概念分类为致因和目的层面、原因层面、目的与目标层面以及从移民行为的角度进行界定四个层面。马秀霞则主要依据生态移民的目的,将生态移民的内涵归纳为经济行为说、扶贫行为说、生态保护行为说以及综合行为说。
从总体看,目前学界对于生态移民的界定还处于积极的理论探索阶段。现有概念大多涉及移民主体和移民诱因两个方面,对于生态移民内涵的界定则更多的是围绕生态移民这一行为而进行的,对于政策含义以及移民主体两方面的解释稍显欠缺。目前虽然对于生态移民概念的界定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学者们都把握到了生态移民的核心内涵,即通过人口的迁移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其实质是人与自然关系的重新调整。正如田红所析,学者们的观点大致趋近于认同“生态移民”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社会系统工程,它肩负着重塑人地关系和谐的使命,同时还必须对当事人的现在的与未来的政治、经济、文化负责,还要对迁出区的生态恢复承担责任。
二、关于生态移民效应的研究
生态移民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这一现象必然会产生相应的各种效应,对其效应进行评估分析,有助于调整生态移民的政策及其实施,实现政策功能的最优化。关于生态移民效应的研究,生态移民的有效性得到普遍认可,但与此同时,也有一些学者对生态移民的实施效果表现出了担忧。
(一)生态移民的正效应研究
学界对于生态移民项目大多持有积极的肯定态度,“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各项举措中,生态移民是成本较少而收益较大的一种方式。”“生态移民的效果是多方面的,除了在整个社会发展中的宏观效应外,在中观和微观上还促进了区域生态系统的修复和经济的发展。”概而视之,生态移民正效应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生态移民的生态效应、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三个方面。
生态效益是生态移民工程实施的基本目标之一,因此生态移民的正效应首先体现在对生态环境的恢复与保护方面。在生态移民效应研究中,学者们普遍谈及生态移民所发挥的积极的生态效应,认为在生态脆弱地区实施生态移民有助于改善环境,促进生态良性循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李皓认为:“生态移民就其生态意义讲,是人类活动有意识地从生态脆弱区域退出,从而保证自然界的再生产获得良好的条件,并通过自然界自身的代谢能力实现脆弱生态的重新修复。”生态效应最明显的表现是恢复和保护了迁出区的生态环境,杨红认为:“移民搬迁后,缓解了人口与资源的矛盾,有利于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保护自然植被和陡坡地退耕还林、还草,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孙曼莉从三个方面肯定了生态移民的生态效益:“严重沙化草地的防治,最简单、经济、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实施生态移民搬迁;生态移民是加速植被恢复的重要途径;中国西部需要建立更多的生态无人区”,进而认为“生态移民是荒漠化防治的重要措施,也是加速植被恢复的重要途径”。此外,梅花以宁夏地区为例,分析了宁夏实施生态移民的意义与作用,认为生态移民可以“促进沙漠与黄土高原之间国土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建设‘绿色生态屏障。”
对于生态移民的经济效应,普遍的观点是:生态移民有助于提高移民生活水平,实现移民收入的增长;有利于调整地方产业结构,实现区域经济增长,完成生态移民地区脱贫目标。如同研究者所说:“科学的生态移民对于摆脱因环境压力造成的基础性贫困有重要意义,”“就移民个体而言,其传统的生产方式和产业结构的双向革命提高了经济收益。”“首先,从区域经济发展的产业结构变迁来看,人口的集中是产业不断升级的前提条件,而生态移民为民族地区人口的集中提供了现实可能性;其次,从区域经济发展空间演变过程而言,生态移民为区域增长极的形成和城镇化的发展提供了动力;再次,生态移民对民族地区的脱贫工作意义重大。”可以说,在一定意义上,生态移民为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契机。
针对生态移民的社会效应,其观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生态移民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意义重大。皮海峰认为:“建设高度的生态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而生态移民是解决生态问题的主要途径;生态移民对象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生态移民是贫困地区人民脱贫致富实现小康的重要途径;生态移民是实现民族共同繁荣、巩固边疆、保持社会稳定的需要。”第二,生态移民是人口合理再分布的重要途径。何国长认为:“适度的人口迁移非常重要。生态移民是实现我国西部民族地区人口合理再分布的重要途径,对于促进本地区山川、城乡之间的交流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第三,生态移民有助于促进民族地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杨红以宁夏南部山区回族聚居区为例分析认为:“我区移民搬迁的对象中少数民族人口占50%以上,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的关怀和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也促进了搬迁群众与当地群众的相互往来和交流,增进民族感情,对促进少数民族经济文化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维护社会政治的稳定具有重大意义。”焦克源、王瑞娟以内蒙古地区为例,认为在生态移民实施过程中“少数民族人民获得了长远发展的资源,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有助于强化其对党和政府的认同感,有利于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稳定。”第四,生态移民有助于转变移民人口思想观念的更新。周建、施国庆、李菁怡认为:“生态移民使封闭的自然经济社会系统逐步向开放的市场经济社会系统转化,必然带动移民的思想观念发生深刻变化。”而学者们大多认为这种思想的转变是积极有益的,如移民的科技及教育意识的增强等。第五,生态移民带动了城镇化的发展和新农村的建设。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的发展也是当前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王小梅、高丽文认为生态移民与城镇化从本质上来说有一定的联系,这种联系体现在:一是空间人口转移的趋同性,二是人口功能转变的相似性,三是迁移目标的一致性。拜琦瑞、马文静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西北地区生态移民的城镇化,认为“西北地区城镇化的路径选择较多,通过生态移民的方式促进城镇化,是西北地区城镇化的一条特殊路径。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的有效结合,不仅有助于迁出区生态环境压力的减小和改善,也有助于迁入区城镇化的发展。”郑瑞强认为移民集中安置点在建设时要注重与小城镇、小集镇、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小城镇在移民搬迁进入后,不仅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得到进一步聚集,城镇消费也得以扩大,可以促进当地城镇化的发展。
(二)生态移民的负效应研究
同任何一项公共政策一样,生态移民这项复杂的工程在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的同时,也会带来一些负效应。在恢复生态的同时造成新的环境退化;可能产生的社会文明危机;移民个体对政策实施满意程度低。杜小丽在肯定西北沙尘暴地区生态移民积极影响的同时指出:“伴随着移民的外迁,更加剧了土地的荒芜和沙化。移民还增加了迁入地的环境压力,造成了迁入地资源利用的紧张。对移民者而言,在原居住地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生活习俗、宗教信仰以及生活方式,初到一个地方,极易产生文化震荡。”而徐红罡则主要从生态角度提出质疑,他通过对内蒙古阿拉善盟草原区的考察分析指出:“‘生态移民有可能产生意想不到的,甚至更为严重的生态破坏:‘首先,草原上牧民的人口密度的减小,会导致从甘肃等地到草原上挖甘草、搂发菜的流动人口增多,对草地的破坏将更加严重。其次,从熟练的牧民转为熟练的农民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生态移民政策实施的结果使原来对草场资源的过度利用转变为对水资源的过度使用。”
可以看出,生态移民在实现生态环境恢复和改善、解决贫困地区经济状况、促进地方社会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而又独特的作用,但同时生态移民在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一些负面影响也备受关注和忧虑。因此生态移民的具体实施要因地制宜,及时、准确地调整政策及实施方案,争取最大限度地发挥生态移民的正效应,并将其负效应降到最低。对于生态移民效应的研究,我们也不能一概而论,要在承认生态移民所带来的积极效益与影响的同时,正视存在的问题,在研究中做到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生态移民是否具有理论和实践上的普遍适应性,这也是一个值得我们深入研究的问题。
三、关于生态移民社会适应和文化适应的研究
“生态移民作为公共政策,既是一种经济行为,更重要的是一种文化、社会和生活方式的变迁和适应过程”,“迁移不但会使移民的生产生活场所在空间位置上发生变化,而且也会使移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及与此相关联的社会结构和文化习俗发生变化。无论采用什么样的移民方式,这种变化都是很难避免的。”近年来学界对于生态移民适应问题的研究也表现出了高度的关注与热情,主要体现为生态移民的文化适应和社会适应两个方面。
(一)生态移民社会适应研究
一是对于生态移民社会适应研究的重要性认识比较充足。鲁顺元认为:“社会适应问题是生态移民理论研究的重大命题,与社会学领域移民市民化命题类似。在实践上,它对生态移民行动的成败起着决定性影响。”张铁军也指出:“当前,‘搬得出对于生态移民而言已是既成事实,我们现在更应关注的问题是生态移民能否适应迁入地的生产生活,‘稳得住进而达到‘逐步能致富,即生态移民在迁入地的社会适应过程”,“生态移民在迁入地的社会适应是一个综合的社会转变过程,而这个过程对任何形式的生态移民而言都是一个艰难的、渐进的过程。”解彩霞通过对社会适应与回迁愿望两者之间相互关系的分析,认为生态移民的社会适应程度直接影响移民的回迁愿望,提出要“提高移民社会适应能力,降低回迁风险。”
目前对于生态移民的社会适应研究多以某个生态移民区域为考察范围,这其中又以三江源地区的社会适应研究最为突出。对于生态移民社会适应研究的基本内容,学者们主要从生态移民的生活方式、人际交往、经济生活等方面进行考察。解彩霞在研究生态移民的社会适应问题时,具体描述了调查点的环境和生理适应、日常生活适应、生产适应、人际和风俗习惯适应、心理适应几个方面,由此呈现生态移民目前的社会适应状况。此外,石德生以青海格尔木市为例,考察了生态移民的生活状况与社会适应状况,认为生态移民的生活方式与社会适应具有“生活方式的传统性特征;心理、观念的文化震荡与边际人格;初级城市化”的特征。
二是对于生态移民社会适应的影响因素也颇多关注。索端智认为:“三江源地区生态移民的社会适应受到几个基本因素的影响,一是非自愿移民的心理不适;二是从自给自足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环境带来的不适;三是从游牧到非牧的跨文化转型带来的不适;四是人的整体发展能力带来的全面的社会适应困难。”解彩霞也对影响移民社会适应的因素进行了分析,认为“职业身份的变迁——不确定性;生产技术的不适应——对迁出地的生计依赖;移民指向——从自己负责到国家负责以及其他原因”是影响生态移民进行良好社会适应的主要因素。
针对生态移民存在的社会适应问题,众多学者也积极参与、献计献策,提出了很多具有实践价值的解决方案。张铁军认为,“面对生态移民在社会适应过程中面临的诸多困境,需要从政府层面、主体层面、社区层面和社会层面采取措施,突破其社会适应的困境,让其在迁入地‘落地生根”。马宝龙也为生态移民适应能力的提高提出对策:“多途径、多渠道实现生态移民的顺利转产,为移民适应能力的提高提供物质基础;加强以‘实现后续发展为主题的广泛宣传,打破传统思想对生态移民的影响;重视汉语扫盲培训,加强移民子女基础教育;建构一套适合于三江源区的特殊的生态移民支持政策;尊重藏族生态移民群体特殊的生活和风俗习惯,发扬传统文化在确保移民稳定,移民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促进移民适应能力的提高。”
(二)生态移民文化适应研究
学界对于生态移民的文化适应与社会适应的研究在很多方面存在共性,例如对社会适应和文化适应重要性的认识,以及定性分析的研究方法等,但生态移民的文化适应研究也呈现出了有别于社会适应研究的特点。
第一,生态移民的文化适应涉及民族文化保护及宗教问题等。很多学者认为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生态移民项目对于当地的民族文化来说是一场考验,因此在生态移民地区开展民族文化保护势在必行。对此,祁进玉认为:“生态移民出现较多问题的一般都是在少数民族或族群中,与他们根深蒂固的文化传统观念、价值观、伦理观、宗教观有着密切的联系。但凡迁出祖居地,到了一个相对陌生的社区,尤其是城镇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少数族群的移民群体首先面临的就是复杂的社会适应问题。诸如生活方式的转变、生产方式的转变、社交网络结构的变化,甚至更进一步会面临文化传统观念与现代文明的抵触和碰撞以及随之而来的文化变迁的危机。”李菁怡、施国庆、周建认为:“生态移民地区多为少数民族地区,有的民族信教的人口比例较高,有的甚至全民信教。因此在移民时,当具有不同宗教信仰的人群、具有宗教信仰和不具有宗教信仰的人被安排到一个社区时,就会面临宗教信仰的社会整合问题。”王放、王益谦为此提出:“少数民族生态移民要尽可能在民族自治区域内部考虑相对集中安置,以利于相同民族与文化、风俗习惯的认同、适应与融入;特别是对那些与村落社区内社会整合有关的宗教信仰、传统和重要的风俗习惯,更是不能掉以轻心,否则会引出许多矛盾,甚至会影响到整个移民安置。”
第二,生态移民文化适应问题解决对策的探讨。百乐·司宝才仁基于三江源生态移民文化变迁的研究认为,文化适应才是三江源地区实现生态移民最终目的的关键,并对此提出建议:“着眼于生态移民的继续社会化,注重发挥文化系统的功能;着眼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强化教育系统的功能;着眼于生产方式的转变,调整结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着眼于生活方式的转变,培育新的价值标准;着眼于文化的整合与进化,充分发挥社会群体组织系统的功能”。王朦提出:“树立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观念,重视在生态移民过程中的少数民族文化;扩大参与主体范围,做到政府、移民、社会组织都参与到生态移民的过程中;加强相应法律、制度以及配套设施、政策的建立,保证生态移民的顺利实施。”
显然,生态移民的文化适应和社会适应问题,其意义非同小可,这关乎地方社会发展与稳定以及民族文化保护等众多方面。目前对于生态移民文化适应和社会适应的研究有增无减,更多的调查研究与深入讨论也是我们所期待的。
四、关于生态移民可持续发展的研究
生态移民在搬迁之后无疑面临着生存和发展问题,怎样实现生态移民的可持续发展,也是一个重要且关注较多的问题。
一是讨论生态移民与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关系。王放、王益谦分析了长江上游生态移民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并从五个方面讨论了生态移民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生态移民与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移民与脱贫致富;生态移民与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生态移民与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移民与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分析影响生态移民可持续发展的因素及对策建议的提出。尹秀娟、罗亚萍主要针对三江源地区生态移民迁入地,分析了制约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后续产业发展缓慢;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滞后;生态环境建设难度大;人口增长过快;教育落后,人力资本匮乏。”有的学者将制约少数民族生态移民可持续发展的因素分为社会因素、经济因素、自然条件和移民自身四个方面,认为每个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制约因素。针对生态移民可持续发展中呈现出的问题,研究者们也提出了对策与建议。例如朱儒顺、史俊宏认为,对于草原牧区生态移民的可持续发展,有许多问题值得进一步思考,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法应包括:“选择人口、资源与环境相协调发展的区域为生态移民点;移民过程中需要防止‘政府悖论;走开发型生态移民道路;政府相关部门参与牧民转移;鼓励企业参与牧民转移;设立生态环境税和生态移民转移支付制度。”杜慧荧等人基于宁夏地区的分析,提出实现生态移民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措施:“注重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政策引导;加强科技服务;大力推进产业化经营;拓宽移民增收渠道。”周华坤等人则以三江源地区为目标,提出了促进三江源生态移民可持续发展的建议:“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加强移民的后期扶持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培育后续产业,实现生态移民的顺利转产;建立完善的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适当调整生态移民补助标准;加大培训力度,制定合理的培训方案,加强移民子女基础教育;构建一套适合于三江源区的特殊生态移民支持政策。”
此外,还有学者还提到了生态移民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及原则,金莲等人认为少数民族生态移民可持续发展的具体目标应包括社会、经济、生态三个方面;生态移民的可持续发展还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移民自愿,以人为本;培育产业,促进就业;改善生态,保护环境;民族团结,和谐发展的原则。
由上可见,大多数学者根据我国生态移民在各地区的实际发展状况,从重要性、存在问题以及解决方法等方面对生态移民的可持续发展问题进行了有效讨论。随着生态移民进程的不断推进,生态移民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愈显其重要性,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
五、关于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的研究
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问题也受到关注,“移民安置和重建发展是生态移民工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因而,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状况对于生态移民的安置以及迁入地的重建发展都起着决定性作用。”对于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问题的研究,以三江源地区居多,已有研究主要集中在后续产业发展的定义、发展模式、产生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等方面。
吴俊瑶在总结了现有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定义为:“在生态环境恶化和生态环境需要保护的地区,生态移民根据地方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按照遵循国家统一部署,在各级政府财力支持和政策引导下,在退耕还林、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农牧民搬迁转移安置、生态及扶贫移民搬迁安置等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逐步从传统农牧业向第二、三产业转产转移、就业并逐步致富的支柱产业。”
刘晓平基于三江源地区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现状,提出了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的三类模式:发展循环经济,走农牧产业化道路;发展园区经济,走特色产业加工道路;发展生态旅游产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赵宏利等人认为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在具体实施中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推进,这主要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生态移民转产期——选择维持基本生存型产业模式;第二阶段:生态移民发展期——选择温饱或脱贫型产业发展模式;第三阶段:生态移民稳定发展期——选择小康型产业模式;第四阶段:生态移民可持续协调发展期——选择富裕型产业发展模式。
对于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刘学敏认为主要表现在:政府部门和生态移民家庭之间不对等的权力关系;企业和生态移民之间不对等的利益关系;政策制定、科技支持与现实情况的不匹配关系。马玉成认为三江源地区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安置区社会发育程度低,发展后续产业的空间和条件差;牧民传统观念和生产生活习惯,限制了生态移民后续产业的发展;资源环境条件,限制了舍饲一半舍饲畜牧业的发展。邢晓红针对自己提出的三江源地区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所面临的“主导产业产业化经营水平较低;发展后续产业的空间有限;产业布局发展不合理;移民转产就业渠道狭窄”等问题,提出了对策与建议:“加强科学管理,建立生态移民补偿机制;培育主导产业,推进畜牧业产业化经营;实施城镇带动,促进产业布局的合理化;树立创新意识,积极推进移民转产安置;提高移民素质,加强移民转产就业能力。”
另外,张丽君、王菲总结了青海牧区、内蒙古牧区、新疆及西藏牧区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的现状,并针对问题提出了对策。《内蒙古草原生态移民的后续产业发展状况分析》、《阿拉善盟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等针对内蒙古地区的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问题进行了探讨。这些论文对生态移民的生存与发展都可提供有益的理论参考和实践指导价值。
六、讨论与思考
总体来看,目前我国生态移民研究体系比较庞大,在生态移民内涵、效应与适应研究、生态移民可持续发展以及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比较丰硕的成果。除上述研究外,《生态移民迁移的动因分析——以三江源X村生态移民为例》一文对我们了解生态移民的动力机制也有所帮助;《西部生态移民的相关政策法律研究》一文还梳理了西部地区生态移民的各项政策及法律建设,为我们了解生态移民相关政策提供了有益借鉴,等等。毋庸置疑,这些成果对于我国生态移民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及实践意义。但是不可否认,生态移民研究还存在局限性与诸多不足,为了生态移民研究能够更深入和全面、系统地展开,笔者认为以下几个方面值得注意。
第一,从研究方法、研究方式来看,研究者们应基于多学科视角全面地拓宽生态移民的研究领域,除了要加深生态学、人类学、经济学等单学科对生态移民的研究以外,还应加强交叉学科的生态移民研究,综合多学科力量进行系统的研究。除此之外,生态移民研究还需要在微观层面将定性研究、实证研究与田野调查相结合,丰富和完善生态移民研究方法。
第二,加强对生态移民主体的研究,多关注生态移民这一行为主体的现实状况。对搬迁后移民生产生活的转变、思想意识和风俗习惯的变化以及移民所经历的文化变迁及社会、文化适应状况等方面进行追踪深入的考察研究。其中尤其要注重对生态移民返迁、回流问题的研究,这将影响到生态移民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第三,生态移民的重点在西部,现有生态移民项目大多开展于西部少数民族地区,这就与民族问题联系在一起,因此生态移民项目不仅涉及生态、经济、社会等方面,更关乎民族文化、宗教信仰等问题,甚至对于社会稳定、民族团结都有着重要影响,因此研究者们应注重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生态移民研究,更多关注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移民状况尤其少数民族生态移民研究。而究竟怎样实现民族地区生态移民的生态、经济、文化的协调发展,这也是值得我们深入讨论的问题。
[责任编辑:付广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