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施工企业“营改增”的税收筹划

2015-04-19 07:28中铁二十四局集团福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海峡科学 2015年3期
关键词:销项税额专用发票进项税额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福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杨 毅

浅谈施工企业“营改增”的税收筹划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福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杨毅

“营改增”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关系到国家、地方政府与企业三方的利益。增值税是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税种,“营改增”政策的推行表面上解决了施工企业营业税制度下重复征税的问题,理论上减少了施工企业的税收负担,但受到建筑业所处的环境及行业特点的影响,如果企业不能有效地进行税收筹划,其税负不但不会降低,反而会增加。

“营改增”税收筹划税负施工企业

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营业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商品劳务税,属于价内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属于价外税。企业经营的目的就是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因为利润是企业持续经营与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经营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这就决定企业必须想办法降低成本以获取利润的最大化。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明确建筑业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全部收入按11%税率征收增值税。增值税的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本文主要从销项税及进项税税负方面进行筹划,从而实现企业的利润空间。

1 加强各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及宣传

“营改增”后,施工企业应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集团公司应组织财务人员进行“营改增”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了解增值税的相关条例,使每个财务人员了解施工企业应如何计算销项税额及进项税额,如何准确区分哪些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同时还要组织财务人员熟悉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认证、取得、抵扣的各个环节及时间节点,还要组织其他各个部门的业务主管(尤其是合同部门与物资设备部门)进行培训,熟悉增值税的业务流程。“营改增”作为重大的税制改革,必将对企业的管理理念、组织结构、经营管理模式等产生重大影响。施工企业为了降低税负,必然要取得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也将促使各类供应商规范运作,从而给建筑业带来良好的税收管理环境,同时企业的税收风险也将逐步降低。

2 销项税税负方面的筹划

增值税销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2)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目前施工企业收到的工程款大多为每月月初收业主工程进度预付款,每季度末进行验工结算,然后施工企业在季度末向业主进行开票结算,然而目前业主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尾工款需按10%预留。根据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在收到业主预付款时确认当期的销项税额,这点无可避免要及时确认销项税额。但如果季度进行开票结算工程款,需按开票的金额确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这将让施工企业的资金链存在具大的压力。假设企业当季工程结算金额为5000万元,企业扣除质保金和尾工款当期实际可支配的金额为5000×(1-10%)=4500万元,而企业按季度开票应确认当期销项税额为5000÷(1+11%)×11%=495.5万元,也就是说企业在竣工结算前不但有500万的质保金及尾工款不能使用,还要预先支付这500万元的销项税款495.5×500÷5000=49.55万元,这将对企业的资金链产生具大的压力。有时,企业为了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得不借款来缓解压力,同时产生的借款利息将使企业的经营成本加大。这就要求企业的财务人员主动开展税收筹划,如果有足额的进项税额来抵扣,可在当期就进行开票结算,反之,应当与业主商量暂缓一段时间开票,或者预先支付给施工企业足额的税金,以满足企业正常经营所需的资金。

3 进项税税负方面的筹划

目前,施工企业的成本主要分解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及间接费用五大类。由于建筑行业的特点,发生的成本涉及各行各业,人工费中的职工薪酬成本及劳务工资成本占的比例较大,约占20%~30%左右,材料费成本约占60%~70%左右,机械费及其他成本约占10%左右。施工企业如何取得合理、合法的增值税进项税专用发票来抵减销项税额成为目前刻不容缓的一项任务。

3.1人工费方面的税收筹划

由于职工薪酬无法取得进项税的发票,这部分将明确得不到抵扣,但由于根据目前建筑业“营改增”试点方案,建筑业人工成本还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企业大部分直接人工费将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劳务工资成本要想取得专用发票来抵扣,根据目前的劳务分包模式以及“营改增”所涉及到的行业,企业应选择已实施“营改增”的劳务公司进行劳务发包,这样施工企业代劳务公司支付劳务工资时,可要求劳务公司开具劳务费专用发票,不过这些劳务公司一般都是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只有3%抵扣率的进项税额发票,其成本无法充分抵扣,但有总比没有好,也可以解决部分进项税额抵扣。

3.2材料费方面的税收筹划

材料费目前在施工企业成本中占了60%以上,因此,施工企业在这方面如果没能加以很好的筹划,将对企业造成具大的损失。首先,施工企业应当基于供货成本考虑选择供应商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目前主要材料是钢材、水泥,由于适用于施工标准材料的这些企业都是大企业,属一般纳税人,他们提供的专用发票的抵扣税率为17%,这就要求施工企业通过最低价招标的模式来选择供应商,以减少企业的经营成本。但由于材料成本中包含了运输成本,交通运输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1%,企业在签定供销合同时必须约定全额开具材料的专用发票,这样运输成本中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也达到17%,以此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此外,企业必须尽早向供应商索取发票,以满足当前形势下有足额的进项税,充分抵扣完当期的销项税额,以少缴税或不缴税来缓解资金的压力,降低资金的运营成本。

现阶段,施工企业还存在比较多的发票入账不及时的问题,主要还是因为企业拖欠供应商的材料款,以前入账的发票还未结清,也不好意思要求供应商及时提供货款发票。但“营改增”以后,施工企业各业务部门应改变以前的工作方式方法,及时催促材料发票入账,只有这样企业才有足额的进项税额待抵扣。目前情况下,施工企业多数采取自建搅拌站的模式生产工程用混凝土,主要取得的水泥、外加剂的发票能够抵扣,地材的抵扣问题比较困难,施工企业承揽的工程项目遍布全国各地,很多工程位于偏远地区,砂石料基本是就地取材,个体经营有的甚至还存在垄断经营,购买地材基本上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加之生产混凝土的机器设备都是已有的旧设备,没有进项税额的抵扣,场地成本和加工的成本也得不到抵扣,鉴于此,企业应采取采购商品混凝土的方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抵扣销项税。

3.3机械使用费税收方面的筹划

根据2009年实施的《增值税暂行条例》,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允许纳税人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这样就降低了固定资产购置费用,企业成本费用中的固定资产折旧额也相应降低,有利于提升企业经营利润,促进企业设备更新换代。现阶段,机械设备已逐步取代人工进行现代化机械作业,企业应加大技术改造力度,通过提高机械设备的装备水平和自动化水平,提升建筑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机器设备取代部分作业人员,降低人工费支出成本,同时外租的设备也能够取得增值税的专用发票进行抵扣。不过目前施工企业多数机械设备都从是个体户租赁来的,即便是取得的发票也是税务局代开的普通发票,进项税是得不到抵扣的。因此企业必须选择有资质的设备租赁公司,并且向能及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合作商租赁设备,从而减少施工企业的税负。

3.4其他影响施工企业税负的问题

第一,企业工程项目征地拆迁与青苗补偿无法取得合法的专用发票,而且这部分成本都是施工企业代业主或政府支付的款项,因此,笔者建议与业主签定合同时应把这部分合同收入单独处理,按6%税率的代理业分开来签订合同,这样,施工企业的税负也将减少。

第二,企业所购买保险公司的工程一切险无法索取到专用发票,但这部分成本目前占比还不是很大。

第三,有些发票开具不规范,比如发票的单位名称不统一,目前存在施工企业集团单位统一招标采购的甲控料,业主招标采购的甲供料,如果这些发票抬头开具给招标单位,施工企业下属单位是无法进行抵扣的。因此,企业对于集团实行统一招标的,应在确认供应商后,由供应商分别与各法人单位签订供销合同,确保合同与发票抬头一一对应,不至于拿到进项税专用发票仍得不到抵扣。

4 结束语

伴随着越来越多的行业加入到“营改增”行列,施工企业税收筹划面临着更大的空间与机遇,这需要得到企业领导的高度重视,并配备专业的人员出谋划策,使施工企业的税负降到最低。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税法[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4.

[2]桑广成,焦建玲.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建筑企业财务的影响及对策[J].建筑经济,2012(6):80-83.

[3]张细妹.浅谈“营改增”对施工企业的影响[J].会计师,2013(5):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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