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志强,刘 畅
(淮阴工学院,江苏 淮安223001)
农村金融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农村经济发展的核心,是支持“三农”的重要力量之一。研究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及其变化趋势能够更好地为“三农”服务。明显地,我国各区域农村金融发展具有不平衡性。宋宏谋等(2002)通过对我国东中西地区农村存款、农村贷款、农业贷款以及乡镇企业贷款的分析后认为中西部地区农村金融总量明显偏低;韩俊等(2007)通过实地调查后发现我国各区域农村金融需求,农村金融机构运行状况等存在差异;谭力铭(2011)研究后发现在1998—2008年我国区域农村金融发展差异呈现先缩小后扩大的趋势;黎翠梅和曹建珍(2012)以农村储蓄动员率、储蓄投资转化率以及投资投向率三个指标构建指标评价体系对我国东中西地区农村金融发展效率进行了评价。结果表明:我国农村金融发展效率区域差异明显,东部地区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并且呈现出典型的“中部塌陷”特征;李敬(2014)在构建农村发展水平决定模型的基础上,分别从我国农村金融水平、金融功能、金融机构以及金融环境等方面全面研究了区域不平衡问题。
本文在对我国省域农村金融发展水平进行测算的基础上,使用变异系数、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泰尔指数以及基尼系数指标对省域间农村金融发展水平的差距进行了测算。文章除文献回顾外,其它内容主要包括: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及其差距的测度指标选择,省域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及其差距的具体测度以及政策建议。
从现有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来看,多数学者采用由Goldsmith提出的金融相关比率(FIR)即戈氏指数作为衡量金融发展水平指标。本文同样选择戈氏指数作为衡量我国省域农村金融发展水平的指标,即使用农村金融资产与农村经济活动的比值表示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农村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农村存款、农村贷款以及农村保险等。考虑到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保险等金融市场不够发达,不再考虑农村保险等农村金融资产。同时,不少农村金融机构将农村存款大量转移到城市(李敬,2014),“农村存款”已经不能准确反映农村金融发展的真实水平。有鉴于此,本文使用农村贷款与农村经济总量的比值反映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农村贷款一般包括农业贷款与乡镇企业贷款。目前乡镇企业的贷款数据已经较难获得,因此,使用农业贷款代替农村贷款。农村经济活动总量使用第一产业总值表示。基于以上分析,本文农村金融发展水平的测度指标为农业贷款与第一产业GDP的比值。
综合现有文献,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差距主要测度指标主要包括变异系数(CV)、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HHI)、泰尔指数(TEL)以及基尼系数(Gini)。测算公式分别为:
CV数值越大,表明样本数据差距越大;HHI在1/n与1之间取值,HHI指数越接近于1,表示发展差距越大,与此相反,越接近于1/n,表示发展差距越小;TEL指数在0到1之间取值,该指数越接近于1,表示发展差距越大,反之,差距越小;同样,Gini系数也在0到1之间取值,该系数越接近于1,表示发展差距越大,反之越小。
本文以1988—2012年我国31省份农村金融发展数据作为研究样本。其中,1988—2008年农业贷款数据来源于《新中国60年统计资料汇编》与历年《中国金融统计年鉴》,2010年与2012年农业贷款数据分别来源于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10)与(2012),2009年与2011年农业贷款数据采用插值法进行了填补。1988—2008年农业GDP数据同样来源于《新中国60年统计资料汇编》,2009—2012年农业GDP分别来源于我国31个省份统计年鉴或者统计公报。
在对我国31个省市1988—2012年农村金融发展水平进行测算的基础上,分别使用变异系数(CV)、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HHI)、泰尔指数(TEL)以及基尼系数(Gini)测算公式进行测算,测算主要使用R软件完成。具体测算结果如表1所示。
表1:我国省域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差距分析结果
从表1中可以看到,在1988—2012年,我国省域农村金融发展水平的变异系数(CV)、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HHI)、泰尔指数(TEL)以及基尼系数(Gini)变化较大。在样本年度内,变异系数、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泰尔指数和基尼系数在1993年达到最大值,分别为1.059、0.068、0.326与0.384。在2010年分别达到最小值0.431、0.038、0.089和0.236。最大值与最小值之间的差距分别为0.628、0.03、0.237与0.148。图1更为清楚地显示了1988—2012年我国省域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差距的变化趋势。可以看到变异系数(CV)、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HHI)、泰尔指数(TEL)以及基尼系数(Gini)呈现出了大致相同的变化趋势。表现出了“两上两下”的波动特征,1988-1993年各指数值明显增大,说明各省份农村金融发展差距逐渐扩大,1993年达到最大。随后差距开始逐渐缩小。1999—2007年在轻微波动中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差距又再一次扩大。2007年达到较大值,2008—2012年差距逐渐缩小。
图1:我国省域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差距变化趋势(1988—2012)
从前文的分析中可以看到,1988—2012年,我国省域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差距变化较为明显。先后经历了先扩大(1988—1993年),后缩小(1994—1999年),在波动过程中再次扩大(2000—2007年),再缩小(2008—2012年)的变化趋势。我国省域农村金融差距不论是扩大还是缩小都应该受到重视,不应该视而不见。由于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在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化程度以及自身存在的差异等问题的存在,使得农村金融不可能实现趋同的发展路径。如何实现区域农村金融协调发展?本文认为:在强调中央政府给予各种政策性优惠及财力支持的同时,更为重要的是,各省份应该结合自身的特点,在农村金融机构准入、金融服务模式以及金融工具创新等领域制定适合本省农村金融发展的政策措施,努力提高农村金融发展水平,逐步增强金融资源的积累与使用能力,提高农村金融效率,缩小各省份农村金融发展差距,最终实现我国农村金融协调与可持续性发展。
(注:本文系江苏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4SJB683;江苏省社科联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项目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4SWC—130)
[1]宋宏谋,陈鸿泉,刘勇.中国农村金融区域发展程度实证分析[J].金融研究,2002,(8):111-119.
[2]韩俊,罗丹,程郁.农村金融现状调查[J].农村金融研究,2007,(9):9-20.
[3]谭力铭.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区域差异及其收敛性研究[D].中南大学硕士论文,2012.
[4]黎翠梅,曹建珍.中国农村金融效率区域差异的动态分析与综合评价[J].农业技术经济,2012,(3):4-12.
[5]李敬.基于劳动分工的中国农村金融区域差异研究[D].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