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企业生产井巷增值税抵扣初探

2015-04-18 11:46:00
经济视野 2015年3期
关键词:井巷进项税额煤炭企业

罗 军

贵阳林东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 贵阳 550000

煤矿企业生产井巷增值税抵扣初探

罗 军

贵阳林东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 贵阳 550000

井巷施工在煤矿企业中占据了很大一部分的比重,目前的《增值税暂行条例》颁布以后,企业与税务部门就增值税是否应该抵扣这一问题有较大的分歧。通过对煤矿企业井巷工程的增值税进行合理的确定,可以对各项税款进行合理地征收,既能确保国家税源不流失,又能保障企业的合法利益。对煤矿企业生产井巷增值税的确定,成为了国家税务机关亟需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根据在煤矿区的工作经验以及对企业的了解,针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煤矿企业 井项工程 增值税 抵扣

引言

煤矿企业的工作场所一般是在地下进行,这就决定了井巷工程要具备通风、运输、排水、供电以及行人行走、煤矿瓦斯治理的通道等功能,除此之外,井巷还是存放生产设备以及产品的重要场所。随着采煤工作面的不断迁移,井巷施工在煤矿企业的开采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企业的资产中也占据了很大一部分的比重,通常情况下,井巷工程占矿井井下资产的50%以上,井巷的建设材料占井下材耗的60%左右。所以,井巷工程增值税能否抵扣对企业经济效益影响很大。

1 、抵扣煤矿井下巷道进项税额的理由

1.1 生产巷道不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煤矿施工中存在着准备巷道以及回采巷道,通常情况下,一般布置在采掘工作区的附近,主要是进行煤炭生产,一般称之为生产巷道。生产巷道随着开采的推进而不断延伸,原先开采的也会随之废弃、坍塌。不动产是建筑工程的一项固定资产,是存在于企业的账面上且固定的项目。由定义可知,生产巷道不属于税收规定的“不动产在建工程”。生产巷道是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快速消耗物,使用周期短,其不是增值税不动产在建工程,更不是企业的固定资产。在增值税转型之前,国家虽然对巷道工程的税额进行了抵扣,但抵扣的范围还有一定的限制,目前,全国实施了增值税转型,进项税抵扣范围也逐渐地放宽了。

1.2 煤矿井下巷道不属于税法所述的“构筑物”

首先,巷道是煤矿企业生产必须的最主要的施工载体,是人们在其中生产的人工建造物,不属于相关文件规定的“构造物”。煤矿企业施工一般采取循环作业的方式,煤矿的检修就是对井下所有的设备、管线路以及巷道进行检查和维修维护。检修工作一般在巷道内进行。井下巷道不仅是职工生产作业的现场,也是通风、排水、供电、瓦斯抽放、防尘、防灭火等作业必须具备的载体。

其次,煤矿生产的场所不仅包括采面,还包括其他各种巷道。煤矿生产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其采掘是以矿井和巷道为载体的施工过程。通常情况下,准备巷道和回采巷道位于煤矿生产作业施工点的附近,是煤矿企业持续生产运营的必备重要载体,对井下巷道进行开掘是通风、排水、运输和调度的重要举措,也是不能缺少的生产载体。

1.3 煤矿井下巷道不同于水井与道路

煤矿施工的井巷与普通的“水井”、“地热井”不同,也有别于其他的灰坑、检查坑与材料坑。煤矿的井巷更需要配备一些设备、设施,以及大量的施工人员,并对其进行不断的挖掘,进行大量金钱以及人工的投入。井下巷道与普通的公路、铁路相比,都具有运输的功能,但不同之处在于公路、铁路需要缴纳营业税,不需要考虑进项税额的问题,但煤炭企业需要考虑相应的增值税,煤矿企业生产井巷增值税是否能够抵扣就显得尤为重要了。煤矿的生产过程是复杂的、具有风险的,属于高度危险行业之一。因此,其开采、运输、调度工作就比一般的加工制造业难度大。

1.4 煤矿井下附属与配套设备不同于其他设备与设施

各类建筑物的配套设备都是为了维持基本的施工功能而进行必要的投入,是固定资产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煤矿施工中的通风、给排水、消防、防尘、防灭火、瓦斯抽放以及提升运输设备,都是以矿井与巷道为载体的,各种设备不仅能够维持基本的使用功能,还是企业需要单独计价的固定资产,其中的照明、通风、排水、防尘、防灭火、瓦斯抽放等等设施,是随着采掘工作面的移动而移动。井巷的附属设备,能够为开采提供便利还能开拓巷道服务。煤矿的配套设备,也属于应收增值税的范围,按照增值税税收的规定,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也可以抵扣。

2 、减轻煤炭企业税负刻不容缓

第一,煤矿企业抵扣的范围较小。煤矿企业开采的对象是地下资源,对地下的岩石进行开采,生产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在煤矿开采的过程中不需要直接的原材料,占企业费用最大的是人工成本、对于开采过程中出现的自然灾害,如地面塌陷、青苗补偿和资源购置及生态环境恢复费用、折旧费用等,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只有辅助材料、开采工具、开采设备、维修费用、电费等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第二,煤炭企业综合税负普遍较高。自我国对增值税进行改革以后,煤矿企业负担的税收负担达到了15%左右,税费中的增值税由原先的10%增长到13%,其承担的增值税是普通制造业的四倍左右,是商贸企业的五倍以上。探究其原因,除了增值税净增四个百分点外,对于煤矿企业,由于生产特殊性,能抵扣范围小,不能将增长的税赋转移出去,在此基础上多余的税收一般由煤矿企业自行承担,这明显增加了企业税收的负担。

第三,煤炭开发企业有着很多的社会职能。包括政府类别的基金,行政事业收费以及相关税收。根据相关调查报告的显示,煤炭企业支付给国家的税收以及基金占煤炭企业自身销售的45左右%。与此同时,煤炭企业发挥社会智能的进展比较缓慢,很多的富余的工作人员留在企业内部,企业还要为其支付培训费、生活补助费、交通补贴费等等。

第四,煤炭企业在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实施过程中,为促进辅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在改制的过渡期内,每年还要支付大量的补贴费用。在煤矿关闭破产过程中,煤炭企业应移交当地政府管理的生活社区和留守机构,不能真正移交给地方政府。

3 、结束语

煤矿井下巷道是矿工在其间生产作业的载体,是煤炭生产不可或缺的主要组成部分。为公平税负水平,我国在增值税制度设计时,应将煤矿的矿井与巷道视同制造业的生产线,允许其进项税额全部抵扣,而不应该以巷道是否资本化作为能否抵扣进项税额的界线,更不应该将费用化的生产巷道排除在增值税抵扣范围之外,同时将资源费用及地面塌陷、青苗补偿、生态恢复费用等参照收购农副产品实行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1]黄爱华.浅谈我国增值税转型改革对煤炭企业的影响[J].会计之友(上旬刊).2010(10):145-146.

[2]李希富,何甜甜.对增值税及其改革的思考[J].财会研究.2010(02): 112-113.

[3]史林山.煤炭企业维简费、安全费会计处理方式的思考[J].会计之友(下旬刊).2010(05):158-159.

[4]余良晖,吴强,陈甲斌.优势矿种保护性开发管理模式分析[J].中国矿业.2013(01):123-124.

猜你喜欢
井巷进项税额煤炭企业
小井巷
云南画报(2021年4期)2021-07-22 06:17:28
煤炭企业走好走实群众路线的制度思考
活力(2019年19期)2020-01-06 07:34:50
核工业井巷建设集团公司简介
中国核电(2018年4期)2018-12-28 06:28:18
矿山井巷掘进施工中危险源的判别方法
“营改增”后对不动产进项税的会计处理
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会计处理
财会通讯(2017年13期)2017-12-22 23:52:22
营改增后不动产已抵扣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
商情(2017年21期)2017-07-27 22:48:36
煤炭企业档案管理的创新
兰台内外(2017年5期)2017-06-06 02:24:18
浅析“营改增”后四个进项税额明细科目
山西青年(2017年23期)2017-02-01 16:45:28
煤炭企业开发成本构成
现代企业(2015年4期)2015-02-28 18:4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