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分析

2015-04-18 11:46
经济视野 2015年3期

葛 钊

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分析

葛 钊

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自2013年初开始,互联网金融急剧升温,风靡大江南北。随着网络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的普及,该行业内新型机构不断涌现,市场规模持续扩大,第三方支付、网络信贷、众筹融资以及其他网络金融服务平台等行业分支迅速崛起。以“余额宝”为例,2013年6月13日,阿里巴巴集团支付宝上线“余额宝”类存款业务,截至2013年12月底,与余额宝对接的天弘增利宝基金在成立短短数月内就达到1853亿元规模,荣登国内最大基金宝座,在全球货币基金中的规模排名也攀升至第22位。此外,余额宝客户数量由2013年12月底的4303万急增至2014年2月底的8100万,户均余额约为6000元。由此可见,互联网金融引发的巨大经济形势变化,其作用即便放眼全球也不可小视。

一、什么是互联网金融和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

互联网金融从诞生到发展,既离不开科技浪潮的推动,也离不开金融需求的拉动。“互联网金融”这一概念,最早是谢平、邹传伟[1]于2012年6月在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上最先提出的,他们认为,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将使金融机构因为没有存在的必要而消失,这种新的金融模式依靠互联网,摆脱了金融中介机构,称之为互联网金融。它是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融资模式。谢平之后,很多学者都提出了自己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定义,我认为比较全面和科学的是樊志刚、黄旭、胡婕[2]提出的:互联网金融,是使用互联网的技术来实现资金融通的行为总和,是在互联网技术高速发展、信息传播扁平化的大背景下,为了满足人们日益丰富的金融需求而创造出的一些列金融新概念、新产品、新模式、新流程等。它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网络理财/资产管理、众筹等多个模式。

互联网金融并没有改变互联网的本质,也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只是把互联网和金融有机结合起来。在此意义上,互联网金融并没有增加新的风险种类。从现代风险管理的视角来看,传统金融风险仍然是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企业主要面对的风险,一般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利率风险、法律风险等。其中,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是指借款人、证券发行人或交易对方因种种原因,不愿或无力履行合同条件而构成违约,致使银行、投资者或交易对方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二、哪些主体应该关注互联网金融的信用风险

易宪容[3]认为,当前互联网金融最大的风险是信用风险。从可能面临信用风险的主体看,至少有两个:第一个是参与互联网金融产品交易的普通消费者,第二个是经营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企业。

首先,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互联网金融的信用风险一方面来自其所购买的理财产品或资管产品遭遇巨额赎回时,相关机构没有足够的资金兑现,投资者恐慌之下抽取资金导致公司倒闭而违约;另一方面,互联网企业为博取高收益,可能会规避监管,把客户资金投向风险相对高的金融产品,一旦造成较大亏损,极可能会无法履约。甚至不排除个别企业暗中以系统繁忙的假象造成支付界面无法使用,以躲避突发情况下巨量的赎回请求。[4]

其次,对于从事经营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企业来说,信用风险的计量和管理是十分重要和核心的工作之一。如互联网金融按照“汇”->“贷”->“存”的发展路径,对应发展起来的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网络理财/资产管理等业务中,网络借贷便离不开对信用风险的计量和评估。目前,国内网络借贷一般以小额借贷为主,贷款人主要是个人与小微企业,互联网企业切入这一细分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银行信贷的盲点。具体可以分为以下5种模式。

(1)保证本金/利息P2P模式。该模式是国内P2P网贷的主流模式,由网络平台向借款人保证本金不发生亏损甚至利息收益,其实质是间接融资。这种模式下,互联网只起到了资金流量入口的作用,而信用风险控制领域采取的依旧是银行普遍采用的线下审核的模式,并没有利用任何互联网优势技术,容易银行系统性风险。这类模式的企业应该十分关注对贷款人信用风险的计量和评估。

(2)不担保P2P模式。该模式以拍拍贷为代表,平台一般不参与担保,纯粹进行信息匹配,其本质是直接融资,是金融托媒的一种表现形式,此种模式理论上不需要进行信用风险的计量和评估。

(3)证券化资产销售模式。该模式以陆金所、有利网等平台为代表,是将金融机构或者准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通过互联网的方式以极低的门槛对外销售的方式。这种模式下将面临信用风险,应该对其关注和评估。

(4)众筹模式。该类型的平台以点名时间、追梦网、淘梦网等为代表。国内以商品众筹为主一般不会面临信用风险,股权和债券众筹可能面临。

(5)交易平台借贷模式。这种模式以阿里金融、京东供应链/消费金融、苏宁小贷等为代表,通过构建交易平台,获取客户交易信息在数据分析的基础上评估客户还款能力,并通过网络进行贷款审批和放款。其一大特点就是通过连续时间对客户信用的记录,对其风险进行评估以决策贷款金额、时间、利率等要素。

除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网络理财/资产管理等领域以外,以百分点为代表的第三方资信审核企业,以上海资信和国政通等为代表的征信企业,由于从事业务内容和服务对象的原因,也是对信用风险的主要关注对象。

三、应该如何加强对信用风险的管理

大多数涉及互联网金融的贷款业务一般金额较小,笔数较多,这种通过大数定律将一部分风险充分分散的特点使得借款人更不容易受到信用风险造成的损失。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了部分P2P网贷平台成立不久后便出现了提现困难,甚至倒闭的现象,如宜信,红岭创投这些业内发展较为成熟的企业2014年也出现了贷款发生坏账的风险。所以,对于以经营信贷业务为主的公司来说,对信用风险的管理尤为重要。可以通过以下几点,加强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的管理。

1、大力发展互联网征信,丰富数据来源和使用效率

范铁光、刘岩松[5]认为一般理解互联网征信是为解决互联网金融客户信用风险评估而对客户在互联网上相关交易信息进行登记、评估,并对这些信息进行使用的过程。

国内互联网征信起源于以阿里为典型代表的电商平台,旗下诚信通和支付宝这两款第三方担保产品使阿里无意间积累了大量的电商交易、支付及评价等有效数据,通过对所有数据根据关键值进行绑定分析,就可以知道每一个特定分析对象的真实经营情况、信用真实度等关键内容,应用于金融领域即可以有效防范信用风险。

但是进入大数据时代后,拥有数据即拥有资源和财富,所以互联网企业很难对外披露这些数据,数据使用者们无法全面了解客户信息,从而加大了判断信用风险的难度和成本。如果从共享信息的方式入手,将拥有大量商业信用数据的电商同拥有大量金融数据的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上海资信等部门或公司的数据共享,提供给信息使用者使用,必将大幅降低行业整体信用风险及评估和管理的难度,带动和提高审批效率。

2、充分利用数量金融工具计量信用风险,通过数据分析批量进行客户分析、评估与放贷

无论是互联网金融的过去、现在或未来,永远离不开的是对信用风险的综合性线上评估,而且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信用风险的集成性分析将越来越重要,随着历史数据的积累必然会形成自己独特的数据库与测算模式。利用传统金融已有的成熟的信用风险计量模型,引入互联网金融领域,具有十分现实的实用性意义。

比如,孙小丽、彭龙[6]利用传统金融模式中被广泛应用的KMV模型测算信用风,通过对结果的检验分=析,证明了在现阶段的中国互联网金融的环境下,模型能够很好地区分ST与非ST公司,并能有效计算出DD和EDF这些信用风险评估过程中的关键性数据指标,从而证明了运用KMV模型评估现阶段中国互联网金融同中的信用风险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3、借鉴国外互联网金融的先进经验

基础数据是进行信用风险分析的保障,利用网络渠道获取的非传统信息,并结合传统信用基础信息对照分析,这已经成为国外某些互联网金融公司提高信用甄别效率、控制业务成本和业务风险的创新手段。如Lending Club公司运用多渠道数据评估信用,包括美国信用统计局的基础数据,以及通过第三方获得客户的IP 地址、邮箱、电话号码和住址等信息评估其信用和欺诈风险;英国Kabbage公司结合企业Facebook上的客户互动数据、地理信息分享数据、物流数据进行信用甄别。另外,在英美等信用体系较为完善的发达国家,借款方的注册需要关联自身的社保账号、银行账号和以往不良记录等重要信息,信用信息共享率高,违约成本巨大,进而部分避免了借款人携款潜逃等现象,降低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整体风险。

4、加快互联网金融的立法速度,建立分工明确的监管框架

针对互联网企业特点制定风险准备金制度;根据互联网金融业务特征制定市场准入机制;对金融交易过程加大风险控制等措施,都可以有效降低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另外,互联网企业利用成熟的互联网运营手段和技术将金融业务嫁接于互联网,其信用风险主要来自金融业务相关方面,央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要对其强化金融关联业务的监管,并且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地带。

四、加强信用风险管理的意义和必要性

1、加强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管理有助于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中小企业融资之所以难的一个很重要方面是,中小企业信息不透明,银行无法对其信用风险进行评估。阿里巴巴2004年3月推出的“诚信通指数”,建立了交易双方的信用量化综合评分体系,把会员的认证状态、档案年限、交易状况、客户评价、商业纠纷、投诉状况等纳入该指数的统计范畴。信息的公开对中小企业整体信用体系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因为在这种信息公开的环境下,信用低的中小企业无法获得贷款。2007年5月,阿里巴巴与中国建设银行携手推出企业信用度贷款服务。该服务允许阿里巴巴向建设银行推荐贷款客户,而获得阿里巴巴推荐名额的前提是,企业在阿里巴巴网站上的信用度良好。2007年6月,阿里巴巴与中国建设银行推出了“e贷通”产品。如果获得该产品支持的中小企业出现坏账,则该不良记录会出现在互联网上。这种公开透明的机制无疑促进了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防止了“柠檬市场”的出现,有助于降低社会整体的信用风险。

2、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管理水平的发展有助于缓释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

刘志洋、汤珂认为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特征突出表现为“传染性”和“快速转化性”。从互联网“开放”的特征出发,互联网增强了投资者和金融机构风险的传染性,增加了风险的影响“面”。从互联网“即刻传播”的角度出发,互联网加速了不同风险之间的互相转化。虽然互联网金融并没有增添新的风险种类,但是非金融风险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来讲,重要性显著提升。互联网金融提升了信息科技在金融业务中的重要支柱性作用,使得非金融风险和金融风险之间的相互转化速度变得更快。此外,李明选、孟赞从实证研究中得到“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增加了我国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的结论。

所以,提高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管理水平是十分必要的,它有助于缓释、防范整个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

结语

金融的核心是信用。多数金融机构的业务,都是基于信用这个核心内容展开的。互联网金融改变了金融的营业模式,但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互联网金融企业面临大量信用风险,对互联网金融企业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投资者在享受普惠金融服务的同时,应充分了解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特点,不应该进行盲目投资。监管机构应根据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特征提出相应的监管措施,加强投资者教育和正当权益的保护,同时应有效权衡监管与风险特征的关系,权衡监管与金融创新之间的关系,在保证互联网金融企业经营合规的前提下降低监管强度,鼓励金融创新,使互联网金融最大限度地服务民众和社会。

[1]谢平、邹传伟,2012:“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金融研究》第12期.

[2]樊志刚、黄旭、胡婕等著,2014:《互联网挑战银行——谁是21世纪的恐龙》,中国金融出版社.

[3]易宪容,2014:“当前互联网金融最大风险是信用风险”,《证券日报》.

[4]刘斌:“关于互联网理财产品风险与防范的几点思考”,《经营管理者》.

[5]范铁光、刘岩松,2014:“对互联网金融时代征信业发展的思考”,《征信》第8期.

[6]孙小丽、彭龙,2013:“KMV 模型在中国互联网金融中的信用风险测算研究”,《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15卷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