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赛俐
(莆田学院,福建莆田,351100)
高校管理人员考核是事关高校管理水平提高的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高校管理人员考核是高校根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按照人事考核的原则、标准、程序和内容,对管理人员的政治素养和思想品质、工作业绩、行为作风等方面情况做出全面、准确的评价。目前,高校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仍存在着诸多问题,考核机制尚需不断完善、发展和创新。
高等学校管理工作纷繁复杂,涉及面广,包括了高校行政管理、党务管理、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和学生管理等方方面面,高水平管理是高校实现培养高素质人才、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发展的前提和保证。管理的关键在人,只有高校管理人员具备较高的素质、水平和工作绩效,高水平管理才有可能实现。因此,只有建立科学的管理人员考核评价机制,正确反映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并以此作为改进工作的直接依据,才能促使高校管理人员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绩效,进而提升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
虽然1999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了高校依法办学的各项组织和活动,但实际在很长的一段时间以来,高校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及教学活动都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指令范围内运行,这导致部分高校管理人员养成了惰性,按部就班,没有对管理工作形成正确的认识,主观能动性不足。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突出对人员进行实绩考核,能够激发高校人员开创事业的积极性和责任感。科学而准确的考核体制和考核结果具有诊断和鉴别的功能,可以在一定程度体现行政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帮助他们正确了解和把握自己的优势、特长和不足,帮助他们明确方向和目标,促使他们不断完善自我。
人员考核的内容和方向,确定了管理人才的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考核标准,就会有什么样的用人导向。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能够唤醒人员的成长自觉,进德修业,努力提升思想素质及业务能力,激励人员多做贡献,由此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如果考核机制出现偏差,用人导向也会产生问题,就会挫伤广大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就会因此受到损害。
因此,合理准确地选取及任用人员,其前提就是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我国《党政领导人员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考核结果应作为领导人员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惩、培训、调整级别和工资等的重要依据。……选拔担任上一级领导职务的人选,应从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职称的人员中产生。”[1]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对管理人员进行全面正确的考量,能鉴定管理人员在管理活动中的价值与“能级”,能够把思想政治可靠、业务精良、业绩优秀、德才兼备的人员选拔出来配备到重要管理岗位上,从而科学配置管理人员的人力资源,进而达到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目的。
考核和评价是一种目标指向及价值引导的管理活动,考核目标的引导性、评价的科学性、操作的可行性是决定考核工作成功与否的重要前提。当前,对人员考核主要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德,指人员的政治立场、思想作风、职业道德、伦理道德和思想品质等;能,指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能力和知识;勤,考核人员能否具有正确的工作态度,较强的事业心及责任感,同时还要考核人员工作效率;绩,考核人员完成具体任务,解决实际问题的数量和质量;廉,考察人员遵纪守法的情况。”[2]但是这五个考核内容的原则及目标的规定比较笼统、模糊,不够细化,缺乏量化的、可操作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具体标准。因此,在考核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考评人员往往感到考核指标难以具体化、精确化,考核的程度往往受考评者的主观意志影响,难以科学地体现考核工作的功能。在制定考核标准和内容时,常常用同一标准、同一内容、同一尺度衡量每一个管理人员,致使考核结果丧失了针对性,最终的评价缺乏深度和准确性。
目前,对高校管理人员的考核大多采用本人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考核方法。考核的时间通常确定在学期末或学年末,采用年底一次性的集中考核。这样的终结性考核体制忽视了日常化、动态性及时效性,收集到的考核信息也不够及时、完整、客观。在考评操作中,考核者主要依据个人感觉与主观印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再经过简单的统计便“一锤定音”作为考核结论。这种考核方法因其简单易行,也成为了通用做法,但由于缺乏分类制定细致可行的人员岗位考核指标,参与测评的人员无法“因岗施评”“因人施评”,甚至将人员的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感观夹杂在一起,这样的评价情绪性非常强,不能够做出真实、客观、全面的评价,从而导致考核结果出现较大的偏差。这种忽略日常动态考核,考核者凭印象、凭记忆下定论,根据人员的近期工作成绩对其进行年度考核,在心理学上称之为“近因效应”。
当前高校管理人员考核结果的运用主要存在两个倾向:一是只重视利用考核结果选拔人员,调整班子,忽视通过适当反馈,运用考核结果加强对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二是考核结果没有完全与人员选拔任用、奖优惩劣结合起来。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往往只重视考核的过程和形式,而忽视了对考核结果的进一步分析和反馈,致使考核结果的反馈变成了一种走过场的形式主义。如果没有充分运用考核结果,或是运用不当,就会使广大人员的工作热情受到严重挫伤,人员参与考核的积极性、考核评价的准确性就会大打折扣。我们应当本着对被考核者负责的态度,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真抓实干,科学合理、最大限度地运用考核结果,从而达到客观公正地评价人员的目的。
高校应当进一步提高对管理人员的重视程度,将考核作为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建立校一级的考核委员会,党政一把手直接负责考核工作。在考核中,一方面既要坚持二级考核,即考核的主体为管理人员本人的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进行评价,分管领导确认考核结果,保证考核责任明确、高效统一;另一方面也要倡导多元考核,充分听取与被考核对象工作相关的人员的意见,如相关部门人员、教师、学生等的意见,保证考核结果的全面、多元和考核过程的民主。
高校管理人员中有多种类别,既有从事思政工作的,也有从事后勤管理的,既有一般干部,也有科长、处长,由于他们岗位不同,从事的工作内容、工作重点与所承担的责任也不尽相同。如果都用一种考核办法,都用一套指标,显然就缺乏针对性,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因此,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的高校管理人员的考核应有所差别。具体来说,管理人员可以分为行政管理人员和思政管理人员;思政管理人员包括各级负责学生管理的党、团口的干部、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又可以细分为教学管理、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党务等方向。不同的层级、类别的管理人员考核内容应该有所区别,除用“德、能、勤、绩、廉”等共性指标考核外,考核内容要尽量与岗位工作相匹配,在考核方法的采用上也要有所区分。
为说明以上内容,本文以思政管理人员为例加以说明。一是考核方法。对思政管理人员的考核,在考核主体上,不仅要有上级和同事的评价,还要引入所带学生的评价,学生的评价可以占总分的50%。二是考核内容。科级和一般的思政管理人员,重点要考核他们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教育的效果、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效果、学生文明建设取得的成绩、党建工作情况、培养典型和开展特色工作情况等;对于处级思政人员,就要考核他们所带的思政队伍建设情况,所负责工作在学校中整体排名等情况,而考核方法上,不一定要引入学生评价,但可以引入所在部门思政管理人员的民主测评。只有这样,坚持分类分级考核,才能提高管理人员考核的针对性,提高实效。
高校应当建立起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并重的考核机制,改变以往只重视甚至只进行年度考核,而忽略平时考核的情况。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一方面,只有做好平时考核,才能为年度考核提供真实、可靠的工作表现依据,避免如“近因效应”等主观因素而产生的年度考核结果偏差;另一方面,平时考核是对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和控制,可以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偏差,避免产生更严重的后果。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并重,既要建立、完善和执行平时考核制度,也要对年度考核等次产生办法进行改革,使平时考核结果在年度考核中充分体现,赋予适当的权重,使平时表现与综合评价相统一。在考核形式上可以灵活运用工作日志、日常工作检查、阶段性工作考核、个别谈话、专项调研等多种渠道进行,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平时考核评价体制和格局。
考核指标体系具有指导、规范考核活动的功能,也对高校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改进起到重要导向作用,因此,建立科学、客观的管理人员考核体系是保障考核有效发挥作用的关键和前提。在考核指标的确定上,既要全面反映高校管理工作的特点,也要加强指标的层次和针对性,既要体现管理工作的共性,也要反应高校各类管理岗位的特殊要求。总体来说,考核指标体系的建立要把握住四个要点:一要有全面性,考核内容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业绩、发展潜力等多方面;二要有针对性,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层级职务的人员,除了采用通用指标外,也要体现岗位针对性指标,并注重权重的分配;三要针对不同考核周期区别运用指标,在平时考核中侧重“勤、绩”等直接反映工作表现的指标,“德、能、廉”等综合性指标更多的在年度考核中体现;四要有可操作性,能量化的指标必须要量化,不能量化的要做出明确具体的定性要求。[3]
在指标设定上,同样以上述思政管理人员的“德、能”指标为例,在一级指标“德”下面可以分解为“政治觉悟”、“政策理论水平”、“工作作风”、“为人师表”等;在二级指标“能”下面可以分解为“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等。这样,考核才有针对性,结果描述也会较为准确,结果反馈沟通上也更有说服力。[4]
单一的定性考核或定量考核有其长处,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为发挥二者各自的优势、弥补各自的不足,在进行人员考核时要注意将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有机地结合起来,坚持用联系的、发展的评价理念来考核人员。考核人员要在分析研究初始性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结果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综合性考核。在对被考核者产生了初步印象和认识后,运用综合性考核对人员深入地进行再考察、再认识、再评价,并有指导、有目的地针对某些方面开展深层次的考核。在人员考核方法上,应综合使用多种形式多种方法,兼顾个别谈话等获得的资料,结合民主测评获得的数据、平时考核的记录、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综合对被考核者进行分析,建立起各种考核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全面把握被考核者的本质特征。
考核结果运用是考核对管理工作的直接促进,也是使考核工作不“走过场”的根本保证。考核的最终目的是促进工作绩效的提升,这种促进效果通过两个方面来体现。一方面以考核结果运用来实现考核的激励功能,对考核结果较为突出的人员,在收入分配、职务晋升、职称聘任、评优评先、进修培训等方面予以倾斜,对于考核结果不佳的管理人员,予以适当的惩戒措施,如告诫、轮岗、降职直至解聘,从而促使管理人员努力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真正发挥考核的促进功能和导向作用。另一方面注重考核结果运用的控制功能,要建立健全考核结果反馈制度,通过绩效反馈、考核结果面谈的形式,将考核中反映的被考核者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中存在的优缺点展开沟通,使被考核者了解自身的优势和不足,深入反思自己工作中的问题,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发挥优势,同时有的放矢地调整和改进。
高校管理人员考核是一个综合性、系统性强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因校制宜,不断地在探索中改进,在改进中完善。广大理论研究者和实际工作者要注入更大的热情,不断开拓,探讨科学合理又符合时代发展的考核机制,为进一步深化高校人员人事制度改革提供有力的保障。
[1]中共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中组发[1998]6号)[Z].1998-5-26.
[2]王立岩.高校中层干部考核体系指标权重研究[J].科学促进发展,2007,(11):61.
[3]刘立伦.关于加强高校干部考核的思考[J].学习月刊,2008,(2):108.
[4]黄健新,杨建州.公务员三维分类分级模型与考核指标设计研究[J].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3):3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