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谈监理安全控制

2015-04-16 11:09吴达金
建设监理 2015年5期
关键词:施工方安全控制建设工程

吴达金

(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江苏 南京 210001)

0 引 言

近几年来,随着建设工程领域监理安全责任的不断加重,特别是安全方面出现重大隐患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将监理在建设工程过程中的安全控制工作是否按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等履行了职责作出了界定。下面,笔者就建设工程中监理的安全控制的重要性、一些常见安全的隐患等共性问题,结合自身的经历,对产生安全隐患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对监理如何预控安全隐患问题、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谈一些想法。

1 监理安全控制的重要性

1.1 建设工程行业是个高危行业

建设工程施工领域是安全隐患问题和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区,建设工程施工是一项复杂的生产过程。参建人员接受的教育和自身的安全意识层次高低不一,且具有人员流动性大、露天作业、高处作业多、作业环境变化多、劳动力繁重且体力消耗大、投入的机械设备用量大和操作不当造成安全隐患问题多等特点,因而危险性较大。

1.2 安全控制是监理遵守法规之责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安全控制不守法,对监理个人,小则将受到记不良行为,大则将受到取消执业资格,甚至于被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理企业,则将面临罚款、停标以及降级等处理。总之,将直接影响个人的前途和企业的兴亡。

1.3 安全控制是监理履行合同约定之职

委托监理合同中有关监理工作内容包括“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建设方已将安全控制的责任交付于我们监理,要求我们将安全控制工作抓好。如果我们监理人员对安全控制工作不作为,那就是违约。监理方受建设方委托,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对建设工程的进度、质量和造价等进行目标控制。可以想象,如果在我们监理的建设工程中,安全上隐患问题频发,甚至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该项工程将会在问题整改、接受调查和处罚等过程中度过,那将是一项可悲的工程。在这样的环境下施工,人的安全无法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等目标控制也将无法保证得到实现。因此,我们监理有义务按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抓好建设工程的安全控制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2 施工单位在安全管理上的一些常见的共性问题

2.1 安全管理的行为上的问题

项目经理、安全员不到岗或在岗不履职;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缺失或不健全;不按规范、标准以及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实施;安全措施费用投入不足;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或错误指挥;施工人员违章作业;对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指令等执行不严;对较大以上危险源的识别以及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对进退场施工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工作不到位;对生产、生活区的安全巡查、检查工作流于形式;特种作业岗位无证上岗操作;对施工机具的维护、保养不及时,“带病”作业;没有劳动保护用品或发放不及时;未经检测合格使用大型机械;未经验收合格使用防护和支撑体系;管理资料安全不及时,缺乏真实性等。

2.2 场地安全管理上的问题

用于搭建生活区、办公区板房的材料防火等级不符合要求;生活区、办公区和生产区没有配备灭火器或配备的数量、质量不满足要求;生活区使用大功率电器,没有设置限电装置;生活区食堂、厕所等的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施工场地脏乱,材料堆放杂乱;施工基坑边、楼层边、楼梯边、电梯井边等的临边防护不到位;配电箱无标识,电箱门没有上锁,电箱内没有连接 PE 线、接线不符合要求;随意拖设用电线缆,临时用电的线缆破旧、线缆没有妥善架空或埋地;施工现场照明以及安全电压的使用没有满足施工需要;脚手架防护体系、施工支撑体系的搭设材质不符合要求;防护体系、支撑体系的扫地杆、大小横杆和立杆等的设置不符合要求;塔吊回转半径范围内无二层防护;没有及时抽排塔吊基础内积水;没有可靠连接塔吊的防雷接地;施工用氧气瓶与乙炔瓶混放;施工用的圆盘锯无防护罩;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不清或无标志;施工卸料平台的搭设材质及后置锚固、四周防护不符合要求等。

3 经历回顾及原因分析

3.1 案例 1

某住宅小区项目建设工程的塔吊基础采用静压预制管桩持力。笔者巡视至施工现场,发现两名截桩人员在基坑下对向东倾斜约 30°、长约 2 m 的桩身进行切割;另一名挖机操作人员用钢丝绳将挖机和桩体进行连接、捆绑,企图用挖机固定桩身来防止桩身倾倒伤人。发现此情况后,笔者果断要求截桩人员立即撤离桩身附近。随即桩身就轰然倒地,在场人员被吓得目瞪口呆。所幸的是无人员伤亡。后来了解到,系某施工总承包单位租用了 1 台挖机进行塔吊基坑的开挖作业;监理人员和安全员均在现场旁站,但未能对操作人员的违章作业行为作出正确判识并制止,任由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此事虽未造成人员伤亡,有惊无险,但对笔者的安全警示却很深刻。

事后,笔者针对此次经历分析,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施工方未按基坑土方开挖方案和监理的安全交底联系单内容,对挖机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工作。

(2)施工方未按操作规程,对截桩人员和挖机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安全员、现场监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风险判识能力和安全意识差。

(4)安全员和现场监理人员在岗履职不够。

3.2 案例 2

某住宅工程项目进入粉刷施工阶段,施工方的粉刷班组进入施工现场,即将进行粉刷作业。因笔者一直担心施工用脚手架的连墙件有可能会被私拆,于是就如何安全使用架体的问题,事先组织施工方安全员以及班组长召开了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在会上笔者着重强调:严禁私自拆除架体连墙件;如需拆除,必须报批,须在附近洞口部位采取先加固、后拆除连墙件的方法,并经各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接着,监理部还签发了关于施工方必须组织对架体走道板、临边防护、连墙件等的检查并消除隐患,加强对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以及安全员必须加强巡视现场等工作要求。为了确保安全,在接近粉刷使用架体的前一天,笔者还组织建设、施工和监理人员对脚手架体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结果良好。可是到了第二天早上,监理人员上班巡视现场发现:建筑物北立面一段长 15 m 的 5 层架体倒塌,东西两端脚手架被斜拉;现场惨不忍睹。所幸无人员伤亡。事后监理调查发现,由于大多数脚手架的连墙件已被施工方粉刷人员拆除,造成了脚手架架体失稳;后遇夜间起大风,导致了架体倒塌。

事后,笔者针对此次经历分析,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施工方安全管理人员未组织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交底工作。

(2)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差。

(3)施工方对监理安全控制的要求和指令执行不力。

(4)安全管理人员的巡查、检查和验收工作流于形式。

以上只是笔者在监理工作中的两起经历。在日常建设工程中的安全隐患问题和安全生产等级事故也不少。就上述经历并结合近几年来的各类隐患问题和事故分析其原因,一是人的不安全行为,二是物的不安全状态,三是周围环境影响。所有隐患和事故的发生,均能反映出施工方安全控制工作的“两不到位、两不落实”:即安全教育不到位,教育流于形式,造成操作人员缺乏安全知识,特别是现场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安全意识薄弱,自我防护能力差;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奖罚不严、制度不健全,对安全防护用品的材质未作检查和试验,使假冒伪劣安全防护用品混入了施工现场,对机械设备未及时进行检修、保养;安全操作规程不落实,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之事时有发生,存在侥幸心理;安全防护设施不落实,施工现场存在大量的事故隐患未能及时排除,工人无法在安全的环境中操作。面对当前建筑施工工地在安全管理上所存在的问题,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监理有责任督促、帮助施工方提高自身的安全控制水平,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长治久安。

4 对建设工程监理安全控制的思考

4.1 监理要学法懂法,体现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监理人员首先必须学法、懂法。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学习新版 GB 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不断完善自身的法律、法规意识,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范以及标准进行监理。只有结合工程特点不断加强对法律、法规等内涵的正确理解,加强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学习,才能在日常的监督检查中更好地维护自身形象,做到监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才能在自己的岗位上“在其位,谋其政,行其权,尽其责”。

4.2 建立健全安全控制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监理安全控制工作能系统化、规范化地进行,监理要及时根据监理规划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控制管理制度。项目监理部可根据工程规模及特点,建立安全交底工作制度、安全巡检日记制度、重大危险源报告制度、重大危险源部位旁站制度、安全专题会议制度、安全月报制度、安全综合评比制度、节假日以及恶劣天气管理制度、安全资料归档制度和事故隐患及事故报告制度等。

监理在参加第一次会议时,要对建设工程安全控制思路、工作方法和措施以及安全控制的关键部位、工作重点等方面,向各参建方进行交底,以取得在安全控制方面各参建方的理解和支持。要根据工程进展适时组织施工总承包、分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安全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对法律、法规等条文进行宣贯;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消防防火、高空施工作业、临边防护、大型起重机械安拆及使用、模板支撑体系和脚手架体系搭拆及使用、劳保用品发放、安全文明施工以及服从监理、建设方安全控制等方面,进行安全专项交底工作。

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为总监)应要求每位监理人员均要参与安全控制工作,加强日常巡视工作,并严格按规定配备安全专职监理人员。所有监理人员发现问题要果断处理;对暂时不能现场处理的,一律移交安全监理人员或报告总监处置。监理人员应对日常巡查、要求限期整改或复查方面的安全控制工作做好记录。

总监要亲自抓好重大危险源等关键部位台账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并要求监理人员随时监控动态,及时审查方案并组织验收及旁站管理工作。另外,视情况可向本企业通过电话、月报以及信息系统报告动态管理成果,以确保安全控制落到实处;针对工程安全专题会议的召开时间、会议参加人员、安全月报时间、要求施工方汇报一周、当月安全控制工作和需协调的内容等方面,作出相关规定。

项目监理部可视工程规模大小、按合同包组织安全专项检查。对安全管理好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扬并报告建设方予以奖励;反之,进行批评和教育工作,甚至罚款处理。以此来调动全员的安全管理积极性,推动监理安全控制工作。针对春节、元旦等节假日以及强风、大雨、严寒酷热等恶劣天气等情况,及时要求施工方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在岗履职且做好带班作业;要求加强安全巡检,及时处置隐患,必要时作停工处理。

监理人员要严格审查施工方报审的应急救援预案,并要求施工方配备足够的救援物资;督促加强演练工作,确保安全处置突发事件。安全工作抓得再好,也不能保证不出险情或安全生产事故。因此,总监针对一旦出现险情或事故后,在报告程序、报告时间以及如实报告内容等处理方式上,要作出要求和相关规定,力争减少损失,防止事态扩大。

项目监理部安全控制资料应由总监率先负责。总监应要求专职安全监理人员负责将施工安全管理行为资料、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专项方案审查资料、安全工作交底资料、安全巡检资料、安全旁站资料、重大危险源控制资料以及安全专题会议、月报、签发的联系单、通知单等资料进行收集,并及时交由总监审核后,再移交专职资料员负责分类建册归档管理。

4.3 做好“四个转变”工作

在安全控制过程中,监理人员在思想上要有“四个转变”转变:从单纯地抓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管理向抓班组以上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管理转变;从对施工现场组织检查向对施工现场加强巡查转变;从巡视、检查现场向逐步深入到工程的重要部位、重要环节进行旁站管理转变;从抓总包单位向深入到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控制转变。

在建设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监理要及时组织对施工方的安全控制体系,特别是在项目安全控制人员组建、安全保证措施、应急救援方案等方面的审查;对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及持证情况进行审查。在施工阶段,监理要及时组织施工方特种作业人员及班组长以上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交底,对生活区、生产区的临时用电、消防防火、脚手架体系、大型机械安拆与使用、模板支撑体系、高空作业和临边防护等较大以上危险源控制工作进行学习,提高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意识和水平,让其了解监理安全控制的意图和思路,且在施工过程中能较好地配合监理抓好安全控制工作,确保工程在安全的保障下实施进行。

监理人员在安全控制工作中,要努力做到每日进行巡查、每周组织一次检查。主要针对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形态进行巡检工作。对项目经理、安全控制人员不在岗,或在岗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不进行安全巡检、不配发劳动保护用品等;对起重设备操作、脚手架搭拆、用电、焊接以及高空等特种作业部位无证人员擅自作业,或特种作业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等进行巡检。对存在隐患的,必须给予口头现场制止,约谈项目负责人,或者对隐患部位签发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在向建设单位报告的同时,可发函至施工方所属公司进行通报;并视情况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报告,直至消除安全隐患。监理在检查中应在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使安全检查工作深入扎实。一定要坚持按照“一个标准”、“两个到位”,“二个结合”的原则做好安全监理检查工作。“一个标准”即严格按照 JGJ 59—1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两个到位”即对重要部位、隐患较多的施工现场限期整改到位;对问题严重的施工现场坚决责令停工整改到位。“二个结合”即日常检查与重点抽查、专项治理检查相结合:检查与复查结合。只有对关键人员和关键部位实施“检查、巡查、旁站”安全控制,充分调动施工、建设参与各方的积极性,齐抓共管,才能提高安全监理的效果。

4.4 加大监理控制力度,严格把关

监理人员应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加大安全控制力度,严格把关,做到事事有标准、检查有依据。将巡查与检查相结合,变事后把关为事前预防、事中抓控制。变管结果为管因素,实行预防为主的原则,实施全过程的预防控制。特别是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实施重点监控,消除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之中,从根本上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概率。监理在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中要做到“细”、“限”、“准”、“实”。对施工现场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要认真检查、一丝不苟,提高监督检查工作质量;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坚决要求整改,决不心慈手软;按照国家与地方有关政策、法规,对照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认真查、从严抓,防患于未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资料,确保做到真实、齐全、及时。

4.5 预防为主,动态控制

监理人员在安全控制中既要坚持原则、严格监理,又要热情服务;既态度良好,又坚持原则,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工作方法。监理要鼓励和督促施工企业做好创优达标工作,充分调动施工企业的安全控制工作的积极性,并与之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安全控制工作。每个监理人员要牢固树立全心投入安全控制工作的思想,规范自身行为、塑造自身形象,提高待人艺术,要从小事、实事做起。认真按照“廉洁、高效、公共、优质”的要求履行建设工程监理的职责,本着实事求事的原则,秉公办事,遇事不推诿、不扯皮、不刁难,讲究工作效率。虚心听取受监单位意见,接受委托方的工作指导。

在安全控制检查的手段上,监理要把被动检查转变为主动的全过程动态抽查、巡查监督,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将静态的事后管理改变为在动态中控制管理,加强动态巡检。针对工程施工阶段的临边防护、脚手架体系、临时用电等易出问题的部位,采取经常性巡查、定期抽查、跟踪检查、专项治理等多种形式,使安全控制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促使施工企业增强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能力;促使施工现场一线人员增强自保、互保和联保的安全意识。

在对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过程中,监理人员要注意工作方式,不能因个别问题否定整个工地。要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其不足之处,帮助、督促施工方提高安全控制水平。对安全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好的人员、好的现象,要进行表扬和宣传;对有章不循、违章违纪的行为要坚决制止,采取经济处罚、停工整改等措施,有效地控制施工现场安全伤亡事故的发生,并将事故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程度。

5 结 语

监理人员抓安全控制要采取怀疑一切的态度去抓。对一切产生安全隐患的人的安全行为及物的不安全形态,都要敢于去抓。我们每个监理人员都要加强法律、法规、规范以及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自己的工作责任心,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提高安全风险判识能力;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交底和隐患、事故预防控制工作;要加强巡查、检查、旁站工作;要落实好各项管理制度,且在工作中要发扬团队精神,提倡互敬互爱、相互协作,加强监控力度。只有通过不懈的努力,才能提高安全监控的工作质量,努力减少不安全隐患,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建设工程在安全的保障下顺利实现监理的控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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