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赣太 余秀华 聂洪辉
老子防范社会危机的道德理路
杨赣太 余秀华 聂洪辉
老子从最宏观的哲学视域,构建了一个以“道”为本体,以“道”在自然、社会、人生等领域的展开、体现、运用、实现形式的“德”为核心的道德和谐思想体系,其基本构架是:“道体德用”的道德和谐思维,“守道同德”的道德和谐信念,“依道修德”的道德和谐实践,“道体民本”的道德和谐旨归。由于道德和谐体系的破坏与缺失,导致“违道失德”的种种社会危机乱象,故“尊道贵德”必然成为防范消解社会危机的最佳道德理路。
老子;危机防范;道德和谐;尊道贵德
杨赣太,上饶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
余秀华,上饶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
聂洪辉,上饶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江西上饶 334001)
老子生活的春秋中后期是一个社会危机四伏的时代,《道德经》涉及道德危机、欲望危机、诚信危机、生命危机、战争危机等内容。[1](P2)防范甚至消解这些危机,是老子要解决的问题,他从哲学的角度提出了防范社会危机的道德理路。
老子构建了一个以“道”为本体,以“道”在自然、社会、人生等领域的展开、体现、运用、实现形式的“德”为核心的道德和谐思想体系。
(一)“道体德用”的道德和谐思维
所谓道德和谐思维,就是以道德立论,建立“道”与“德”内在一致,人与社会、自然和谐相生关系的哲学思维。老子的道德和谐思维特点在于超越伦理道德范畴,把哲学本体论、认识论、辩证论、实践论有机统一起来,赋予道与德的内涵、关系和特征。
老子所言道德是“道”与“德”辩证统一的两个方面。“道”有三层意义。一,最高的本体,是万物的本源:“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2](P80)二,最高的规律,是万物运动、变化、发展的内在依据:“反者道之动。”[2](P77)三,最高的法则,是自然、社会、人类的根本遵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2](P50)“德”则是“道”在自然、社会、人生各领域的展开、彰显、运用,是符合“道”的内涵要求的体现与行为,是人类遵循规律、认识规律、运用规律的行为过程及其成果。遵道才会有德,有德才能正当获得;要多得、优得,则应多德、优德。可见,老子说的德是“得道之德”、“合道之德”;是“道”与“德”,“德”与“得”的统一。
“孔德之容,惟道是从”[2](P40),说明了“道”与“德”的体用关系。道是本体,是万物的总根源、总规律、总法则,德是道的运用,是道的展开、表现和实现形式;道是德的前提与根本,德是道的外显与遵从;道为体,德为用,体用不二,不可分割。按照“道”与“德”的内在关系,老子强调人类的认识与实践活动的前提必须是尊道、识道、悟道、循道、用道,亦即尊重规律、认识规律、感悟行事法则、遵循规律、按规律办事,唯此方能克服主观随意,抛弃恣意妄为,做到无为而治,进而达到“无为而无不为”的境界。比如,在自然与社会的相互关系规律中,自然是人类之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故人类应敬畏、爱护、保护自然,而不应破坏、践踏、蹂躏自然。[3](P143)
“道”与“德”的内涵及其关系,揭示了老子的道德有三个基本特征。
第一,决定性与非决定性的统一。道是天地万物的总根据,德是遵循道的活动行为,一切脱离或违逆道的所谓德都是伪道德。道对人的一切活动具有决定性。因而,道德体现的是人的活动与万物运动规律的和谐关系。道德的这一特征要求人们收敛主观随意性,减少或防止发生危机的各种人为主观性因素。
第二,抽象性与具体性的统一。道是高度的哲学抽象,它无形、无状、无象然而却主宰、支配万物的走向;德是道的具体展开和运用,它有形、有状、有象然而却彰显万物的本质。道德的这一特征指出了道的普遍存在性与人的活动对道的普遍遵循,要求人们时时处处遵道、识道、用道。
第三,真理性与价值性的统一。道德无论作为人的活动过程抑或结果,都蕴含了真理与价值的和谐关系。从活动过程看,人们遵道、识道、用道的过程即是尊重规律、认识规律、运用规律的过程,是主观与客观、认识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从活动的结果看,人们依道做出的行为即是道与德的统一,是人类活动的价值目标彰显。道德的这一特征反映了人类活动的目的性与实践性,要求人们把探索真理与创造价值作为活动的基本原则。
(二)“守道同德”的道德和谐信念
道德和谐信念就是对道德原则的认知、认同、确信以及持久稳定的行为自觉。老子讲的道德原则,其内涵是“道”与“德”统一的“合道之德”,即人的行为举止必须符合规律、法则的要求,合道则有德,违道则失德。在老子看来,道德过程就是神形相守、和合统一的过程,就是“守道同德”的过程,这是确定不移的。因此,老子说:“故从事于道者,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2](P45-46)凡是遵循并寻求规律的人,其行为举止就会符合规律;凡是按规律要求修养品德的人,其行为举止就会彰显美德;愿意与规律为伍的人,规律也乐于同他在一起;愿意与美德为伍的人,美德也乐于同他在一起;反之亦然。
老子强调的是,人们只要确信并坚持“守道同德”的信念,就能减少甚至不犯错误,就能防止发生人为的社会危机。比如,懂得遵循“少则得,多则惑”[2](P43)的规律,并坚持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就能做到不与人争高下得失,减少甚至消除社会纷争。相反,如果缺乏道德和谐的坚持与信念,原本在社会盛行的美德,就会因人们抛弃或违背规律而出现假、恶、丑横行的现象,于是社会不得不提倡仁义礼等伦理道德,但这往往是忠信不足的标志和祸乱的开始。正所谓“大道废,有仁义”[2](P35),“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2](P73)。
(三)“依道修德”的道德和谐实践
遵道、识道的目的是为了用道,用道的过程就是修德的过程,就是人们的行事过程不断接近、吻合事物规律、法则的过程,所以,老子倡导通过“依道修德”实现“道”与“德”在实践层面的和谐一致。
那么,怎样“依道修德”呢?老子给出的路线图是 “修之于身,其德乃真;修之于家,其德乃余;修之于乡,其德乃长;修之于国,其德乃丰;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普”[2](P99)。在这里,老子提出了由点到面、由小到大的道德修养和推广过程。修德的过程是人人从自我做起,由己及人,其顺序是修身、修家、修乡、修国、修天下;修德的结果是真、余、长、丰、普,是道德在全社会逐步积累、增长、扩展、延伸、普及的过程。如此,那种无私、无争、无为的禀赋就会回归人类,天下就会道德通行,社会就能秩序井然,国家就能安然而治。
(四)“道体民本”的道德和谐旨归
历史从来都是人民群众创造的,道德和谐的宗旨与归宿必然是老百姓的愿望、需求与利益,这是判断、衡量、检验治国理政者遵道、识道、用道的价值标准。为此,老子倡导“道体民本”的道德观,即以遵道为本体,以民众为根本,使道德和谐彰显落脚在官民和谐上。
首先,治国理政者自始至终要在客观规律的导引下做到无为而治,不以个人的主观意愿代替客观存在,不以个人好恶强加百姓,实现百姓的自然归化、端正、富足和淳朴:“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2](P105)
其次,治国理政者要尊重百姓、了解百姓、关心百姓,破除等级观念,对百姓一视同仁,消除彼此矛盾与分歧,顺应民心,做到“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2](P89)。
再次,治国理政者要有大道“为而不有”的胸襟,不争名夺利,不计个人得失,不扰民、不损民、不害民,使百姓甘愿归附,社会安定,天下太平,“执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泰”[2](P68)。
所谓危机,既是指危险的祸根,也指重要的困难关头。老子着重从危险的祸根角度,揭示社会危机的缘起。由于社会结构的复杂性,老子认为社会危险的祸根是多方面的,但总根源是“违道失德”,即人类违背自然、社会、人性运动变化发展的基本规律和法则,做出了与其要求不相吻合的行为,从而导致冲突、对抗、紊乱,带来潜在或显在的不安全、不稳定,破坏社会正常秩序。那么,人类为什么会“违道失德”呢?老子从人类的知行关系上找到了答案。他认为认知的缺失是“违道失德”的认识前提,他的逻辑思路是,不知导致违道,违道而后失德,失德就会妄为,妄为必生危险,危险演变危机。
老子认为不知的情形主要有:不知常,不知足,不知知等。不知常就是不懂得道,不能认识事物的规律,不懂得规律具有客观性、决定性的特性,不懂得人类社会与客观规律的内在关系,这样,人们面对规律只有两种情形:一种是茫然无知、茫然无措,导致无法作为、无所作为;另一种是随心所欲、无法无天,导致胆大妄为、恣意妄为。两种情形都是“违道失德”的行为:“不知常,妄作,凶。”[2](P31)当然,化解妄作、凶险的途径自然就是知常,就是认识、懂得事物的内在规律,就能达到“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2](P32)的目标。
不知足就是人的心理欲望的过度膨胀,不懂得物极必反、物壮则老的事物运动规律和变化法则,不懂得适可而止。在人类社会活动中,当这种不知足出现在个人或集团的权欲、物欲等不恰当的方面,就会不择手段去侵占、掠夺,导致争斗、拼杀乃至战争等危险和灾难。为此,老子提醒人们,最大的灾祸是不满足,最大的危险是贪得无厌:“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2](P85)所以,老子根据大道的无为、无争的德性,要求人们去掉那些极端、奢侈、过分的主观想法,做到“去甚、去奢、去泰”[2](P57),减少那些不正当、不切实际的欲望,少私寡欲、知道满足、适可而止、无言无为、无争无夺,唯此方可“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2](P83)。
不知知就是不懂装懂,明明不知晓却偏偏认为已经明白了。老子说的不知知既是泛指人们把凡是不知道的当作知道,更是特指人们把尚未认识事物的客观规律当作已经掌握了,正因为如此,人类社会常常存在以下情形:大量违背事物规律而作为;违背规律作为而茫然无知;违背规律作为招致失败而不知所以然;面对历史经验教训而不知总结借鉴。在人类社会的长河里,危险的祸根、社会灾难、社会危机的发生与存在,甚至一幕幕地重演便成为不可避免:“知不知,上;不知知,病。夫惟病病,是以不病。”[2](P130)即便自己懂得,也未必夸耀,而如果自己不懂却要装懂,则是可怕的毛病;只有认识到这种毛病是毛病,才不会有毛病。所以,老子特别主张人们只有通过不断学习,才能接近道、获得道,进而克服、防止主观妄为,真正按客观规律行事,达到人们的预期目的:“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2](P87)
由于人类社会存在不知常、不知足、不知知等不知情形,所以才会发生种种“违道失德”的行为,导致社会危机。因此,防范社会危机的根本途径自然只能是着眼于对道的正确认知和行为的合道之德行,亦即道与德的真正和谐。
老子认为,国家、社会的长治久安,是建立在对纷争、冲突、灾难等社会危机的防范基础上的,他强调在事情还没有发生的时候就做好充分准备,在国家社会还没有出现混乱时就着手治理:“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2](P118)但要真正做到未雨绸缪,防范未然,最好的途径就是在灾难来临之前就及早遵循规律、修养品德:“早服谓之重积德。”[2](P108)可见,老子不仅重视社会危机的防范,而且指出了社会危机“防火墙”的道德和谐路径。
他认为尊道必贵德,贵德须尊道。离开了尊道的贵德,只能是假德,只能是矫揉造作和胡作非为;反之,离开了贵德的尊道,只能是歪道,即道的内容无法恰当彰显。为什么要尊道贵德?因为天地万物都是“道生之,德畜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2](P93)的结果,即道使万物得以产生,德使万物得以畜养,此二者对万物的生长与发展缺一不可。比如,尊崇人类的遗传规律(道),使人类得以衍生,但要更好地发展就必须重视上一代对下一代的关心、爱护、教育之德,如此薪火相传,方可生生不息。
(一)尊自然而然之道与贵无为之德
“道法自然”,老子指出了规律的自然而然本质与特性。自然而然就是无妄、无伪、无违,上升到人类之道就是无为,就是以不妄为去作为,以不生事去做事,以不参味去品味:“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2](P116)人们的行为活动只有顺应这种自然之道,才能避免或减少灾害,才能实现自己的意志与愿望;如果违背这一原则,则会走向意愿的反面。如老子观察到,治国用兵之道往往是“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2](P58)。靠穷兵黩武逞强天下,必然导致荆棘丛生,粮荒饥饿等社会危机,所以老子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2](P71)
(二)尊相反相成之道与贵不争之德
相反相成是天地万物的辩证之道:“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2](P4)在人类社会的体现往往是“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2](P107)。所以,老子提醒人们不要一味贪多,不要过于自我表现、自以为是、自我夸耀、自高自大,在不争之中达到无人能争:“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2](P43)相反,如果贪得无厌,过度追求物质享受和感官刺激,则一定会走向危险。如统治者一旦沉浸于歌舞升平,食不厌精,美色佳丽,其结果就是“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2](P21)。最后发展到不思朝政,不听民意,导致离心离德,社稷日衰,社会动荡不安。
(三)尊天地长久之道与贵无私之德
老子说:“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2](P12)天地所以长久的原因,在于“不自生”,即成为万物生存的基础。这种“不自生”的状态给人类的启迪就是 “无私”,这是天地之道在人类社会之道的自然贯通,正如人们尊崇的圣人之所以是圣人,是因其懂得并遵循这一原则。老子倡导的无私并非绝对不要个人的利益,而是反对那种损人利己和损人不利己的行为。相反,人类应该像周行不殆的宇宙天体、承载万物生长的大地和善利万物而不争的上善之水,方可减少对立与冲突,走向和生、和处、和达。
(四)尊民为邦本之道与贵为民之德
民为邦本是老子人民观的核心:“爱民治国,能无知乎?”[2](P17)可见,老子将爱民视为治国的前提。人类历史永远遵循顺民心昌、逆民心亡的基本规律,故老子强调统治者真正的“以道莅天下”[2](P111),做到“故德交归焉”[2](P111),即按规律治理天下必须将恩德交归人民。恩德归民就要象得道之圣人那样善于拯救人,而不是不管百姓的死活,做到“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2](P53)。然而,老子看到了一些恰恰相反的情形:“朝甚除,田甚荒,仓甚虚。服文彩,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是谓盗竽。”[2](P97)一边是堂皇华丽的宫殿,另一边却是农田荒芜;一边是仓库空虚,另一边却是服装华丽,宝剑锋利,吃饱喝足,财富有余,社会出现了明显的贫富分化危机。
(五)尊自然平衡之道与贵舍得之德
道使天地万物得以产生并赋予万物平等齐一的权利,从而呈现自然平衡的法则:“天之道,其犹张弓欤?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2](P138)然而,“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2](P138)。这是人类严重背离自然社会规律的行为,社会的内部矛盾和危机往往由此引发。为此,矫正的根本办法就是回到这一规律要求,舍得将多得、多占的部分奉献出去,象得道的圣人那样,“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2](P139)。
“尊道贵德”作为防范、消解社会危机的最佳道德和谐理路,实则也是老子道德和谐体系构架的核心与宗旨,加快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进程,也应借鉴老子防范社会危机的道德和谐理路,构建并完善我国社会的道德和谐体系。
[1]杨赣太,余秀华.老子的危机管理思想体系初探[J].上饶师范学院学报,2013,(4).
[2](春秋)李聃.道德经[M].乙力,注译.西安:三秦出版社,2008.
[3]张其成.大道之门[M].南宁:广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08.
【责任编辑:赵 伟】
B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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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518X(2015)02-0029-05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和谐社会背景下的老子危机管理思想研究”(GL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