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荣华,赵 耀,田绍军,朱 媛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四川 遂宁 629000)
高职学生民主法治意识现状研究
——以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为例
邓荣华,赵耀,田绍军,朱媛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四川 遂宁629000)
摘要:民主法治教育是大学生在校应该重点接受的教育,它关系到大学生在校如何认识学校及班级管理,如何对待现实生活中的矛盾,特别是当自己的利益和他人的利益发生矛盾冲突时如何通过合法的渠道得以解决。它也关系到大学生走出学校进入社会后如何正确地认识当今中国社会,以及用正确的民主法治观念解释社会现象,帮助自己和他人提高民主法治意识,为推动中国的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为了实现以上目标,我们通过对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四个系三个年级的2000多名学生的问卷调查后,从大学生民主法治意识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做出了一些研究,试图为高职大学生的民主法治意识教育做一点贡献。
关键词:高职学生;民主;法治
民主的字源来自古希腊语,意为由人民统治,是公元前五世纪,希腊城邦中的一种政治制度,以雅典为代表。它将统治权力交给城邦中的多数人,相对而言,权力交给单一个人,称为独裁;交给少数人,则称为寡头统治。
法治这个理念可以追溯到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这样说:“法律应当统治”。历史上,与法治鲜明对比的另一个信念是罗马法中的政权凌驾于法律之上。法治信念首先在普通法系中获得实现,随后推向世界。法治这个理念的广泛传播,一般认为应归功于在英国法律学者阿尔伯特·戴西(Albert Venn Dicey)。法治(英语:ruleoflaw),是一个法律原則,指在社会中,法律是社会最高的規则,具有凌驾一切的地位,不得轻慢。所謂“凌驾一切”,指的是任何人包括管治机构、法律制订者和执行者都必需遵守,沒有任何人或机构可以凌驾法律,政府的行为必須是法律许可的。这些法律本身是经过特定的立法程序产生的,以确保法律符合人民的愿。
法治至少存在两个主要概念:狭义的法治认为法治本身並不包含“公正”,但为人提供一个寻求公正的法律框架和程序,依据法律治理事情;广义的法治扩展了狭义的概念,內涵包括保障人权及各种自由等基于法治的个人实质权利。法治(也称为依法成立政府)是一条法律原则,即法律应该统治整个国家,用以反对政府官员个人的专制独裁。法治主要涉及一个社会中法律的影响力和权威,尤其是作为一种对人们行为的约束,包括政府官员的行为。法治这个词汇的渊源可以追溯到16世纪的英格兰,并且由于19世纪不列颠法学家戴雪(A.V. Dicey)而广为人知。法治的概念与古希腊哲学家如亚里士多德的观点类似,他曾经写道:“法律应该进行统治”。法治意指任何一个公民都应该接受法律的约束,包括立法者本人。从这个意义上讲,法治与独裁,集体领导,专政或寡头等统治者高于法律的状态(依据这些体制的定义未必如此,但它们却比较典型地反映了这一特征)相对立。由于法律本身的不健全或无知、腐败、缺乏对滥用行政处罚的纠正机制,如与法治文化相伴随的独立司法、针对不平的申诉权或选举权等,民主和专制体制中,都存在缺少法治的时候。虽然多数情况下将现代“法治”这一说法的推广归功于戴雪,但作为一种法律概念,其发展历程可以追溯至许多古代文明,包括古希腊,中国,美索不达米亚,印度和罗马。民主法治意识是国民素质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要素,一个先进的国家必然是民主法治的国家,一个素质高的人,必然拥有较高的民主法治意识。
1.2加强高职学生民主法治教育的意义
第一、学校是高职学生正确文化思想来源的重要场地
列宁在十九世纪初对工人运动提出的灌输思想,对今天我们用正确思想武装大学生有借鉴意义。十九世纪二十年代,面对工人运动中自发倾向助长了经济主义,经济主义的发展又加剧了党内的思想混乱和组织涣散。因此,努力扩大马克思主义对工人运动的影响,揭露和批判党内的经济主义倾向,已经成为俄国工人运动发展的迫切需要。正是在同经济主义作斗争的过程中,列宁在1902年发表的《怎么办?》一文指出:工人运动不可能单独自发地产生科学社会主义。自发性是自觉性的萌芽状态,但它毕竟不同于自觉性。“各国的历史都证明:工人运动单靠自己本身的力量,只能形成工联主义的意识”。(1)社会主义学说是从有产阶级的有教养的人即知识分子创造的哲学、历史学、经济学理论中发展起来的。(2)由于资产阶级思想体系渊源久远,且具有强大的传播工具,因此,对工人运动自发性的任何崇拜,对社会主义思想体系的任何轻视和任何脱离,对“自觉因素“的作用即无产阶级政党的作用的任何轻视,“完全不管轻视者自己愿意与否,都是加强资产阶级思想体系对工人的影响。”(3)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运动。要使自发的工人运动变为自觉的革命运动,就必须实现社会主义与工人运动的结合,把社会主义意识“从外面灌输给工人,即只能从经济斗争外面,从工人同厂主的关系范围外面灌输给工人”。(4)社会民主党是工人运动和社会主义的结合,“除了向工人灌输政治知识,社会民主党人应当到居民的一切阶级中去,应当派出自己的队伍分赴各个方面。”“应当既以理论家的身分,又以宣传家的身分,既以鼓动家的身分,又以组织者的身分‘到居民的一切阶级中去’。”所以,根据列宁工人运动,共产党人要向他们灌输马克思主义思想,才能是工人运动不迷失方向。同样,没有走出校门的青年学生,他们思想简单,对事物认识不深刻,学校也要给他们灌输民主法治意识,使他们在校能正确认识学校的管理,出校能成为更好适应社会和建设国家的人才。
第二,当今世界,面对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制度的存在,这两种制度意识形态的斗争从未停止过,世界上,一些仇视社会主义的国家和个人,他们千方百计地宣传资本主义的优越,贬低社会主义制度,他们通过各种途径对中国人特别是青年学生宣传资本主义思想。青年是国家的未来,大学是培养人才的地方,如果学校不用正确的思想引导学生,敌对势力就要用错误的思想武装他们,这样对我们的民族、国家是不利的.
第三,青年人在学校和老师、同学相处,难免会有矛盾,加强民主法治意识的教育,使他们在校园内,面对各种矛盾和困惑的时候,能够明辨是非,不至于走极端。如近年来大学生在学校错误认为民主就是符合自己的利益,不符合自己的利益就是不民主,出现矛盾时不是通过正确途径解决,而是违法犯罪,几年前云南大学的马加爵杀害同学一案,2013年上海复旦大学研究生给室友下毒一案都是这些学生思想意识不正确的结果。如果我们的大学想避免或减少类似事件发生,我们必须及时、正确地给我们的学生灌输社会主义的民主法制意识。
应该说,各少数民族群众是在红军极其困难的情况下走上革命道路的,广大少数民族,在人力、物力及道义上采取各种方式积极援助红军,踊跃参军,保证部队的供给,掩护伤病员,壮大革命武装力量,有许多少数民族红军战士,在长征途中为革命奉献了自己宝贵的一生,这对红军长征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
第四,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需要
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幕。经过出席全会的中央委员表决,一致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高职大学生是全国大学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国家建成的一支重要的生力军,如果他们的法律意识不发生根本转变,则很难适应社会,不仅如此,很可能违法犯罪。这样我国建成民主法治国家就会受阻,迈向民主法治的道路会很艰辛和漫长。
2013年10月份,我们通过对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建环系、中文系、管理系、艺体系三个年级的2000多名学生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90%的关心民主法治,对民主法治的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具体说来,
2.1在民主方面,绝大多数学生赞成民主管理学校和社会事务
他们认为班级和学校管理应该有多数人参与,在班级管理中,重大决定,如学生干部的选拔,三好学生、奖学金的评定等事项应该征求绝大多数学生的意见。大学生有参与选举学院领导的权利,同时他们也实事求是回答了在家庭管理方面家庭不能一个人说了算,而是家庭成员商量行事。来自农村的学生认为村委会干部的选举也应该充分征求村民的意见,选出来的干部才能代表村民的利益做事。城市里来的学生认为镇以上的领导干部的选举应该充分让人民了解他们,直接投票选举出居民了解、信任的官员。
2.2在法治方面,绝大多数学生认为我国的法治国家很重要
首先,他们认为一个公民首先应该知法,守法,所以他们会利用课堂、讲座、报刊杂志、新闻、电视电影等途径学习法律,掌握法律。并且自觉遵守法律。
其次,在现实生活中,他们能够明辨是非,合法与非法,当自己或他人正当利益遇到非法侵害时,他们都感觉唯一的途径是用法律武器来维护。
最后,当问到在公共场所碰到有人违法犯罪时,绝大多数学生认为如果有能力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会挺身而出,没有能力会选择报警。
2.3问卷调查中发现的问题
首先,少数学生不关心民主权利。这与他们在家庭中的生活方式有关,这些学生在家里的重大事情有的是父亲说了算,有的是母亲说了算,所以他们的参与意识弱,觉得班上选举谁当学生干部与自己无关,优秀学生和奖学金评定不合理也不会站出来询问和质疑,而是默默忍受和私下抱怨。
其次,绝大多数高职学生没有系统的法律知识,对法律的认识是感性的,比如当问到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什么,他们都能回答是宪法,杀人是严重的犯罪行为,但当问到是为什么时,很多学生却不知道深层次的法理。对法律的理性认识首先要懂法理,但大多数学生对案例感兴趣,对法律基本理论的学习感到枯燥。少数学生法律知识少,法律意识淡漠。表现在当问到你是否对法律课感兴趣和自觉学习法律知识时,他们的回答是否定的。在现实中当遇到违法犯罪的行为时,他们选择是逃避。
首先,学校应该高度重视思想政治教育课的重要性。有些学校认为思政课不是技能课,找工作没有实际意义,所以在排课时尽量压缩课时,或者把几个班的学生几百人合在一起上大班课,没有或很少给学生民主法治课的讲座,也没有给学生参加法庭旁听的机会,这样学生在校学到的民主法治知识是极其有限的。所以,学校应该保证课时,保障上课的师资和其他上课条件。
其次,大力提高思想政治课教师的素质。
高职院校一些思想政治课老师既没有扎实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功底,也没有政治敏锐性,更没有与时进取的精神,上课照本宣科。既不加强自己的理论修养,也不加强个人修养,更不研究教学法,所以,讲课时言之无物,没有针对性,没有吸引力,导致学生厌学,这也是部分学生不喜欢思想政治课和民主法治意识淡漠的原因之一。所以,学校要提供条件让思政课老师进修提高,也要时常对思政课教师上课的讲义进行检查,还要经常派出督导到课堂监督检查思政课教师的教学实效。并经常听取学生的意见。
最后,学校要给学生提供多种形式的民主法治教育
学校可以在社会上聘请有声望懂政治、懂法律又有很深阅历的人对学生进行民主法治讲座,也可以把学生带到社会实地调研,带学生到法庭旁听案件。使学生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和实际结合起来思考理解,这样效果更佳。
参考文献:
[1]欧阳秋群.论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培育[J].广东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4).
[2]维基百科.民主法治[EB/OL]http://zh.wikipedia.org.
[3]周耀宏.列宁灌输理论在当前思想政治教育中的运用与创新[J].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
责任编辑:邓荣华
中图分类号:D 668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094(2015)02-0009-03
收稿日期:2015-03-15
基金项目:本文系四川省教育厅重点社会科研项目“小康社会与高职学生民主法治意识教育研究”(编号:13SA0048)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邓荣华(1964-),女,四川南部人,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教授,硕士。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On Democracy and the Rule of Law Awareness of Higher Vocational Students——Taking Sichuan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as an Example
DENG Ronghua,ZHAOYao,TIAN Shaojun,ZHU Yuan
(SichuanVocationalandTechnicalCollege,Suining Sichuan 629000)
Abstract:Democracy and the rule of law education are the main content that college students should learn. It is related to how to realize the management of the school and class, how to deal with conflicts in real life. Through the questionnaire survey of more than 2000 students of three grades and four departments of Sichuan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this paper studies current situation of College Students' consciousness of democracy and rule of law, the existing problems,and solution,trying to do a little contribution to democracy and the rule of law consciousness education of Vocational College students.
Keywords:Vocational College Students; Democracy; Rule of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