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级医院需要建立成人首诊测量血压制度,各地应积极建立示范社区,及时筛查新发高血压并给予治疗和随诊(Ⅰ级推荐,A级证据);积极推荐家庭自测血压以促进血压控制(Ⅰ级推荐,A级证据)。
(2)早期或轻度高血压患者应首先采用改变生活方式治疗,3个月后降压效果不佳者应加用抗高血压药物治疗;中度以上高血压患者除应改变不良饮食习惯和不良生活方式外,还应进行持续、合理的药物治疗(Ⅰ级推荐,A级证据)。
(3)降压目标:普通高血压患者应将血压降至<140/90 mm Hg(1 mm Hg);伴糖尿病或肾病的高血压患者应依据其危险分层和耐受性进一步降低血压控制目标(Ⅰ级推荐,A级证据);老年人(≥65岁)收缩压可根据具体情况降至<150 mm Hg(Ⅰ级推荐,A级证据),能耐受者可进一步降低(Ⅰ级推荐)。
(4)正常血压高值者(收缩压120~139 mm Hg或舒张压80~89 mmHg)应积极建立健康生活方式并每年筛查高血压(Ⅰ级推荐,A级证据)。
(5)伴有充血性心力衰竭、心肌梗死、糖尿病或慢性肾病的正常血压高值者应给予抗高血压药物治疗(Ⅰ级推荐,A级证据);各类能有效降压的抗高血压药物均应推荐,以降低脑卒中风险,具体药物选择应基于患者特点和药物耐受性,推荐个体化治疗方案(Ⅰ级推荐,A级证据)。
(1)吸烟者应戒烟并动员全社会参与控烟,在社会人群中采用综合性控烟措施对吸烟者进行干预,包括心理辅导、尼古丁替代疗法、口服戒烟药物等(Ⅰ级推荐,A级证据)。
(2)不吸烟者应避免被动吸烟(Ⅰ级推荐,B级证据)。
(3)继续加强宣传教育以提高公众对主动与被动吸烟危险性的认识,促进各地政府部门尽快制定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法规:在办公室、会议室、飞机、火车等公共场所设立禁烟区和特定吸烟区,以减少烟草危害(Ⅱ级推荐,B级证据)。
(1)有脑血管病危险因素的患者应定期检测血糖,必要时测定糖化血红蛋白、糖化血浆白蛋白或进行糖耐量试验(Ⅰ级推荐)。
(2)糖尿病患者应改变不良生活方式,首先是控制饮食、加强体育锻炼;2~3个月后血糖控制不满意者应采用口服降糖药或胰岛素治疗。
(3)糖尿病合并高血压患者应严格控制血压<140/90 mm Hg,亦可依据其危险分层及耐受性进一步降低血压控制目标(Ⅰ级推荐,A级证据)。
(4)糖尿病患者在严格控制血糖、血压基础上联合使用他汀类调脂药物可有效降低脑卒中风险(Ⅰ级推荐,A级证据);不推荐他汀类药物与贝特类药物联合应用以预防脑卒中(B级证据)。
(1)40岁以上成年人应定期体检以早期发现心房颤动;确诊为心房颤动的患者应积极寻求专科治疗,而对于年龄>65岁的心房颤动患者则建议其在初级医疗保健机构通过脉搏评估联合常规心电图检查进行心房颤动筛查(Ⅱ级推荐,B级证据)。
(2)应根据心房颤动患者绝对危险因素分层、出血风险评估、患者医院及当地医院是否可以进行必要的抗凝检测决定采用何种抗栓治疗方案(Ⅰ级推荐)。
(3)瓣膜性心房颤动患者如CHA2DS2-VASc评分≥2分且出血性并发症风险较低则建议长期口服华法林抗凝治疗〔国际标准化比值(INR)目标范围2~3〕(Ⅰ级推荐,A级证据)。
(4)非瓣膜性心房颤动患者如CHA2DS2-VASc评分≥2分且出血性并发症风险较低则建议口服抗凝药物治疗(Ⅰ级推荐);可选择华法林(INR目标范围2~3)(A级证据);条件许可者也可选择新型抗凝剂,如达比加群、阿哌沙班及利伐沙班(B级证据)。
(5)非瓣膜性心房颤动患者如CHA2DS2-VASc评分为1分且出血性并发症风险较低则可不选择抗栓治疗,或可选择抗凝或阿司匹林治疗(Ⅲ级推荐,C级证据);而CHA2DS2-VASc评分为0的非瓣膜性心房颤动患者则不需要抗栓治疗(Ⅱ级推荐,B级证据)。
(6)对于不适合长期抗凝治疗的心房颤动患者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考虑行左心耳封堵术(Ⅲ级推荐,B级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