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高校独立学院财务管理现状及改善措施

2015-03-20 03:42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谢丽萍
财经界(学术版) 2015年8期
关键词:产权办学学院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谢丽萍

高校独立学院作为我国一种新型的办学实体,由于其发展的时间较晚,且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也还在处于尝试或建立中,当前的独立学院财务管理工作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亟需解决。

一、高校独立学院的财务管理基本模式

尽管高校独立学院发展的时间很短,但是其已经与社会的发展密切联系在一起。面对市场激烈竞争,独立学院要想获得稳步健康的发展,就必须要在教学质量、办学理念、学校软硬件设施以及师资力量等方面下功夫。当前我国大多数的独立学院都是在《高校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下,进行的“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财务管理模式。

其中“统一领导”指的是在董事会或者是理事会的授权下,校长以法人代表的名义对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也就是说,学校的财务工作要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出相应的财务政策、财务规章以及财务收支计划等。“集中”管理具体指独立学院要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在学校设立财务机构,集中学校的财务管理行使权,负责学院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优点是能够保证财务权利的最大化集中,便于进行直接管理,从而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此外,还有利于学院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指的是高校将各系、学院等这些二级管理单位的大部分资金进行统一调度使用,把剩余的小部分资金留作二级管理单位自行管理,这充分保证了独立学院等二级单位的自主权,从而能行使并制定财务管理的权利。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明确了独立学院的责任、权利与利益的关系,最大化落实了经济责任制,有利于独立学院财务管理等管理体制的自我完善。

二、高校独立学院财务管理的现状

(一)多元产权,经济利益关系复杂

当前我国的高校独立学院都是公办民营的带有公益性的学校,因此,这些学校中存在着各种类型的资本投入,造成了独立学院产权的多元化及复杂化。由此可见,虽然高校独立学院中各个产权主体间拥有共同的办学目标,但是,在众多的产权主体中也存在着复杂的利益关系,同时这些利益间又在相互监督。

(二)功利性强,投资周期短

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民营的学校可以在扣除学校办学成本并按照相关规定由国家提取其他的费用以及学校的预留发展基金后,结余的资金可以用作学校出资人的合理回报收入,也就是说在扣除一切开支后剩余的钱就是出资人的经济收益。高校独立学院作为我国教育改革中的“朝阳产业”,其中蕴含着不可估量的利润空间,但也具有高风险、高投资、周期长的缺点。当前,我国大多数的民营企业在投资初期往往只看到了独立院校客观的利润,没有正确认识到其高投入及高风险。此外,大多数的民营资本只重视利益的最大化,对办学目标和办学的理念毫不重视,从而阻碍了独立学院的健康发展。

(三)财务制度不健全,不规范

一方面,高校独立学院作为我国新时期教育改革过程中的一种新型的办学模式,在我国的发展时间较晚,因此在实际的办学过程中缺乏相应的办学经验及模式来学习和借鉴,只能通过自身的不断发展缓慢前行。另一方面,我国在法律法规及政策上缺乏相应的规定与指导,因此现阶段的独立学院都是采用的公办学校的财务管理模式。但是,公办学校与公办民营的独立学院在办学特点及目标上的不同,这种财务管理模式与独立学院的发展存在着矛盾与冲突。例如会计核算制度与财务管理体制不相适应,低成本的管理比较弱;会计的核算主体不明确,对学校的资产、盈利与负债等归属不清,造成财务状况的模糊化与不准确化;学校缺乏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出现行政权与学术权间关系的失衡;审计制度不健全,导致财务的报告、会计信息等可靠性的不确定。

(四)财务体制未独立

由于我国的高校独立学院创办时间较晚,因此其缺少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经验的约束与借鉴,在创办初期独立学院并未建立自身的财务体制与会计制度,目前,大多数独立学院的财务管理活动还是依附在母体高校上。即独立院校的财物部门是高校母体的一个分支,所有的财务人员都是高校委派上任的。对于独立学院来说,由于其特殊的产权主体构成,导致存在着各种错综复杂的经济利益关系,进而阻碍了独立学院财务体制的建立。

(五)资金来源单一,财务风险大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高等独立学院的是一种自主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公益性机构。因此,独立学院在建设学校、购买教学设备及发展壮大中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其他的相关支出,均需学校的投资者、合作方或者民办体制自行筹措解决。由此可见,由于缺乏政府的财务支持,独立学院的发展存在巨大风险。

当前,我国大多数的高校独立学院的资金都来自于银行的贷款,由于独立学院的高投入,致使独立学院的负债巨大,造成了财务的高风险。对于单纯依靠学生学费收入的独立学院来说,一旦生源状态出现偏差,势必会影响学院的正常运行。

三、高校独立学院财务管理的改进对策

(一)明确产权,理顺各种利益关系

首先,在学院的创办之初,要根据国家出台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中的相关规定,明确产权,建立董事会制度。其次,界定独立学院创办的投资人、合作者以及学院的申办者、学院的法人等,清楚地划分出各个产权主体间的利益分配原则及方式,明确各个产权主体的责任与权力范围。最后,建立并完善科学合理的独立学院的管理机制及营运机制,理顺独立学院中各种利益关系,从而保证独立学院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财务行为

现在我国几乎所有的独立学院的财务管理工作都是依附在高校母体上的,为了保证独立学院以及高校母体的正常健康发展,必须要做好独立学院自身财务制度的完善以及财务工作的制度化、独立化的建设。一是严格遵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制定出科学完整的成本财务管理与成本核算制度、审计制度等,用严格的制度来规范独立学院的财务行为。其次,独立学院在建立起自身的组织零担管理机构,并进行逐步的完善。此外还要加大对财务管理人才的吸纳,从而确保财务人员的高素质水平。

(三)强化风险意识,减低财务风险

高校独立学院属于高风险行业,因此必须加强各方风险意识的强化,切实落实债务风险的化解及防范工作。作为独立学院最大债权人的银行必须要做好对独立学院财务的监督,定期审查独立学院的财务

收支情况,对学校的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审查;摸清投资项目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保证资金的安全使用;定期对独立学院的财务状况进行科学客观地分析与评价,以此确保独立学院偿还银行贷款的能力;独立学院还要制定出自己的财务预算,以此提高财务的科学使用;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对办学质量的监控力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财务风险的预警系统的建立,保证财务状况的良好。

(四)加强盈余管理,建立合理分配制度

对高校独立学院的办学过程来说,为了保证学校的良性发展趋势以及规模的壮大,最重要的就是要提高学院办学质量;在此基础上才能追求适度的经济回报,并加强对学院盈余的管理,建立健全一套完整合理的盈余分配制度。这样不仅能保持独立学院的良好发展态势,还能积极推动投资者对独立学院的投资热情,加大民营资本的投入。

四、结束语

作为一种比较特殊的综合性办学实体,高校独立学院在发展壮大的道路上必然面临着各种巨大的问题和挑战。对独立学院的管理而言,财务管理是其管理的核心,关系着独立学院的健康稳健发展。因此,高校独立学院要认真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正确认识到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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