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区“围寺而商”类型城镇发展模式研究
——以拉卜楞寺院、商业与城镇互动关系为例

2015-03-18 11:01郭志合
西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1期
关键词:拉卜楞寺清真寺寺院

郭志合

(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北京 100081)

藏区“围寺而商”类型城镇发展模式研究
——以拉卜楞寺院、商业与城镇互动关系为例

郭志合

(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北京 100081)

城镇的发展与商业的繁荣休戚相关,围寺而商是藏区社会发展的主要特点之一。拉卜楞因寺而兴,商依寺荣,围寺而城。在梳理历史文献基础上,结合田野调查资料,论述夏河社会发展过程中寺院、商业与城镇的互动演进轨迹,寻绎藏区城镇发展历程中寺院与商业互动关系与存在模式。寺院、商业与城镇的互动,促进了城镇化的演进和地方社会的发展。

夏河;城镇化;城镇与商业;围寺而商;关系与模式

商业发展是城镇兴起的基础性要素之一,以寺院为核心,寺院、商业与城镇互动形成“围寺而商”类型城镇是藏区社会发展的主要特点。拉卜楞因寺而兴,夏河围寺而城;商业依寺院繁荣,寺院依商业存在。在寺院、商业和城镇之间,形成一种相互依存、互动发展的模式,在宗教、经济、城镇合力作用下构成了相辅相成、多元共生的格局。拉卜楞寺的兴建开启了拉卜楞发展之门,在寺院周围形成了塔哇、八户回汉商人受邀入驻塔哇、经商于丛拉。除了经商,回商更需要如同笃信藏传佛教一样满足伊斯兰教信仰的需求,催生了拉卜楞清真寺的诞生。至此以降,回商围清真寺经商,形成了围寺而商的小格局。而以拉卜楞寺为中心,则形成了各族商人共同围寺展开的商业网络体系,构成了围寺而商的大格局。这呈现出了寺院与商业、宗教与经济、文化与城镇之间复杂而深刻的互动,促进了夏河地方经济发展,加快了其城镇化进程。

学界关于寺院、商业和城镇的研究,一些成果囊括了寺院与商业的关系研究,[1-5]将寺院与经济纳入到甘青藏区市场体系中进行分析;[6-8]也有从市场类型角度进行分析解读,[9-11]欲揭示其产生的动力。[12-14]另外,一些研究成果从拉卜楞塔哇的意义、自然地理与社会环境、拉卜楞塔哇各民族的民俗文化、拉卜楞与塔哇的关系等方面解读了拉卜楞的寺院与经济,[15-21]这些都为藏区寺院与经济的研究奠定了基础。但是从探究寺院、商业、城镇三者互动关系角度研究围寺而商对地方城镇社会发展影响的成果有限。本文在梳理文献资料的基础上,结合田野调查资料,寻绎夏河社会发展过程中寺院、商业与城镇的演进轨迹,厘清其间关系,抽象其存在模式,希冀对民族地区宗教、经济、社会互动及发展提供一个认知视阈。

一、信仰与资本互动:寺院兴起与商业演进

藏传佛教格鲁派六大主寺之一拉卜楞寺的兴建与发展,是一个以藏传佛教为载体的虔诚信仰表达与以资本为实质内容的寺院供施关系的互动过程。信仰吸引了以寺院供施为表征的资本流动,寺院得以兴建;寺院又核聚了虔诚信仰表达,磁场一般吸引供施资本的聚集。信仰与资本,因果循环、互动共生,促进了寺院与商业的发展,为拉卜楞城镇发展奠定了基础。换言之,缘起拉卜楞寺,才成就了今日之夏河。

(一)信仰空间的拓展:拉卜楞寺及塔哇的兴起

1709年冬,一世嘉木样派弟子在年吉贡温山脚下举行吉祥长净仪式、选址祝福仪轨,选择建寺良辰吉日。1710年3月15日,嘉木样在前首旗夏沃如则多地方兴建了第一座经院(闻思学院);4月,嘉木样在弟子和寺址奉献者刚察·噶举和卡加百户等人的陪同下来到了扎西奇地方,决定建寺。益西嘉措颁封嘉木样为“郭莽额尔德尼诺们汗”,并赐伞盖等用具,迎请到黑错寺(加卡尔寺)并献该寺,嘉木样大师动员察罕丹津为该寺安排了50名僧源。同年闰七月,嘉木样一行搬迁至扎西奇,举行奠基仪式,取寺名“嘎丹夏珠达吉扎西益斯奇维琅”。13日,在扎西奇举行首期辩习法会。1711年3月7日,嘉木样亲自划定经堂基线,破土动工。1712年秋,额尔德尼台吉夫妇参拜嘉木样,献迭部萨如80户属民;察罕丹津奉献了然多地方500户属民做寺院香火供养,此为拉卜楞寺第一代“拉德”(神民)。同年,嘉木样赴青海会见和硕特部首领巴图尔,他明文割施扎西奇地方,用于兴建和供养拉卜楞寺。1714年,拉卜楞寺大经堂建成。[22]1719年,嘉木样派然卷巴嘉央凯莽入京觐见康熙帝。1720年6月29日,清廷谴使至拉卜楞寺,奉康熙帝敕令封嘉木样为“扶法禅师班智达额尔德尼诺们汗”,赐金册金印,并许穿黄马褂。四皇子赏金10两,银100两,锦缎8匹。土观活佛亦捎来礼品和布施。1721年2月5日,嘉木样协巴多吉圆寂,多罗郡王察罕丹津及僧众献集银两,建造肉身灵塔。察罕丹津发文:“各色人等必须尊崇这座寺院(拉卜楞寺)”,委任阿旺泰乔旺秀为“西勒图达尔汗曲结”。[23]此后,在信仰与资本互动过程中,拉卜楞寺逐步发展为如今规模。

以信仰与资本互动为内核,质量互变达到一定程度,衍生出了塔哇和丛拉,扩展了信仰与资本互动外延。建寺伊始,便有部分藏族牧民为寺院应役支差而定居于塔哇。一世嘉木样从四川若多地方带着六户牧民为拉卜楞寺放牧牲畜。二世嘉木样时,这六户人家已经在寺院周边定居,租种寺院土地,放牧牲畜,过着半农半牧生活,形成塔哇。三世嘉木样时,青海黄南11户牧民迁至拉卜楞寺周围,塔哇规模的扩大,即形成塔哇贡玛(上塔哇)。随后,迁入塔哇的外来人口不断增加,扩展到塔哇秀玛(下塔哇)。拉卜楞寺与塔哇是相互依存、互动共生的关系。最初,寺院为供养和服务,需要塔哇的存在和发展,塔哇迫于生计而依附于寺院。拉卜楞寺的发展促进了塔哇的兴起和发展,塔哇又为拉卜楞寺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塔哇肇始于拉卜楞寺的兴建,伴随拉卜楞寺繁荣而不断发展。随着时空演进和社会变迁,塔哇逐渐形成了独立存在的城镇社区。

(二)寺商互动:商贸繁荣与拉卜楞清真寺的兴建

依托拉卜楞寺和塔哇,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增多,形成了丛拉。“拉卜楞寺自创建到塔哇、丛拉形成(1710-1740)后,即明文规定在塔哇设点之摊贩,每年每人给大僧官纳钱两串,坐商和客店每年共同纳25串。外来行商需给亲王王妃纳脂粉钱,每头骡子交纳铜钱20文,每头毛驴10文,如出售烟酒需加一倍。此项脂粉钱,后由王妃南姆吉卓玛献给寺院作为僧侣茶费。”[24]由此可见,丛拉的主要功能是商品交易。然而,藏族畜牧业经济形态单一,传统文化不注重发展经济,这限制了经济贸易的发展。而回族精于理财,有善于经商和围寺而居的传统。因此,1848年,三世嘉木样派员从河州请来回、汉各4家商人,让其在丛拉上居住经商,以便经贸交流。同时,对其中一些经营资金匮乏的商人给予资助,“他们的生意受寺院的保护”。[25]不同于以前零散进入拉卜楞的商人,这是第一批以集体形式,且得到了包括嘉木样在内的藏传佛教上层支持的商人。此后,他们逐步定居于塔哇,经商于丛拉。这些回、汉商人扮演了沟通内地和藏区经济联系桥梁的角色,改变了原来的商贸格局,促进了拉卜楞经济发展。“自乾隆二十七年(1763年)以后至民国18年(1929年)”[26]间,回族穆斯林因清廷政策和马仲英事件而大规模迁入拉卜楞,从事商业、农业和手工业,促进了拉卜楞丛拉的繁荣。正如六世嘉木样所言:“清真寺搞经济很有办法,我们藏传佛教寺院应该学习你们的理财经验。”[27]在拉卜楞地区落户的回族,除了经商外还有信仰需求,于是拉卜楞地区第一座清真寺——拉卜楞清真寺因此诞生。信仰伊斯兰教的回商围清真寺生活、经商,形成了围清真寺而商的小格局。

拉卜楞清真寺坐落于拉卜楞镇西山脚下塔哇贡玛,距离拉卜楞寺咫尺之遥,是夏河县城唯一的清真寺。1854年,在该地经商的达吾、河买等人经与拉卜楞寺协商,在塔哇贡玛择地修建约容10多人的临时清真礼拜堂,此为拉卜楞清真寺的雏形。1891年,在拉卜楞经商的穆斯林约有60户,临时礼拜堂已满足不了人数增加的需求。1893年,由当地穆斯林捐资,回商马木洒、上下喇家等主持修建了一座约容300人礼拜的清真寺。1920年,该地居住回民逐渐增加到200户,由回族富商“同兴”马二爷、“染坊”马如胶等人主持扩建可容400人的寺院。受马仲英事件影响,河州涌入拉卜楞的回族难民超过了300户。1929年,清真寺学董马乐天等人多次与黄正清商谈得允,于1936年,由教长达吾德哈吉倡导,马乐天、马胡赛尼、蒋福林、马尕三等士绅负责,历时3年全面扩建清真寺。1981年,在孔庆禄教长倡导下,穆斯林民众自愿捐款,成立拉卜楞清真寺修建委员会,历时3年,在文革中被毁的旧址上重建了约容800人礼拜的拉卜楞清真寺。[28]

(三)寺商互动格局与模式的形成

如前所述,拉卜楞因寺而兴,商依寺荣,寺依商存,在信仰与资本互动过程中,寺院与商业的兴起和发展始终相伴相生,形成了“藏传佛教发展——拉卜楞寺兴起——塔哇、丛拉产生——繁荣商业贸易——回族商人迁移——伊斯兰信仰表达——拉卜楞清真寺兴建——围寺而商”的演进模式。在这一演进模式中,围寺而商互为因果、相辅相成,是寺院与资本互动的核心和要旨。以拉卜楞寺为核心的藏民族区域信仰中心形成,催生了塔哇、丛拉,提供了回商经营发展的空间,促进了商贸的繁荣。人的流动和以信仰表达为核心的文化需要,促使在藏文化核心区域异文化宗教场所——拉卜楞清真寺的兴建。伊斯兰文化的重要特点之一是围寺而商,由此,形成了围清真寺而商的小格局与从属于围藏传佛教寺院而商的大格局共生共荣的生动画面。利益使然,资本成为围寺而商模式存在的动力和源泉,而缘起则是以藏传佛教和伊斯兰信仰为中心的虔诚信仰的表达这一文化因素。在寺院与商业、宗教与经济之间复杂而深刻的互动关系演进中,加快了其城镇化发展,促进了夏河地方社会的发展。

二、围寺而商:寺院——商业——城镇互动

藏传佛教寺院所在地不仅是区域性的政治中心,而且是经济和文化中心。在以宗教信仰虔诚表达为背景的寺院发展,核聚了包括人口流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等在内各项具有城镇化特征的要素。“寺院作为青藏高原社会环境的组成部分,它不仅是宗教活动的场所,而且也是民间信仰的中心,是商品交换的场所,是传授知识的‘大学’。要说它是建立在藏区社会的一座座寺院,还不如说是建立在藏区社会的一座座‘城市’”。[29]在寺院——商业——城镇互动中,以围寺而商为主要特征的区域经济发展,是围寺而城类型城镇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互动伴随其整个发展历程。拉卜楞寺的兴建,聚集了以寺院供施为表征的资本流动;拉卜楞寺的发展,核聚了商业资源;围寺而商,促进了围寺而城的基础性发展。

(一)拉卜楞寺的商业及体系

拉卜楞寺初建,寺址、伞盖、属寺、属民、供养,塔哇、丛拉等都是其通过僧俗供施途径获得的原始资本,奠定了其发展基础。拉卜楞寺也有经济收支管理体系,“扎西溪寺之经济基础与一般喇嘛之生活进益,较西北各地其他喇嘛寺富裕安定,其每年收入约分三种,(一)为本寺各房田之租粮,(二)为寺中固有基金及茶油存品之经营利息,(三)为其他临时捐募或人民供奉。支出方面大致亦分为三种,(一)为对于全喇嘛供给口粮饮食,(二)为全寺各佛殿每年举行法事之香火消费,(三)为其他本寺外一切公费。”[30]商业的发展,在拉动寺院内需的同时,也为寺院参与经济提供了条件。碍于藏传佛教戒律,寺院及僧人以向商人放贷收取利息的方式参与商业活动。“拉市无银行,亦无钱庄、典当各业,金融活动,全赖硬币周转。一般小商,视市面活动时,每以重利向寺中喇嘛借贷。”[31]这从拉卜楞寺于1863年专发《拉卜楞寺僧经商、借贷章程》中可窥一斑,“各佛殿、经堂的公共财产也都是活佛、喇嘛及众寺用以做善业佛事之用的,所以要严加管理和适当地予以借贷,允许取合理的利息,并由管家人等首先选择其借贷的对象,看是否将来能偿还得起,并要有保人,这保人要找信得过的、靠得住的人来做保。在这样的情况下才可予以借贷,否则不借贷。收账的时候,一定按照定期,不得超过期限,到期本利偿清。倘若到期后负债者不守信用是不行的,并不许说穷道苦,说还不起借贷,更不能为本村的人丢脸。不能以活佛、僧官之财作偿物,一定要以自财偿还其债务。”[32]针对债务拖欠等经济纠纷规定:“假如讨账的碰到难讨债务问题的话,除只能向上报告,而后由上边调查索取外,不得私自自做主张,肆意强行索取。为索取寺院债务而引起的怎么样的口角、纠纷时,寺院活佛、僧官等不得为其做主,也不能以寺院的决定公众之财产为借口进行不适当的强劫掠夺。并不能以来还清债务为名,以私人成见进行威胁、勒索,不得进行强词夺理。总之,倘若真的负债者偿还不起的话,就用自己的财产偿还。”[33]安多藏区“各大寺院,均有自营商业,其法系按年由寺中喇嘛选举经理经营之,有利则除公积外,其余分与大小喇嘛,亏失则由经理者负赔偿之责”。[34]“喇嘛寺的第二个功用是经济事业……拥有大批现金,遂得经营放贷及商业……不但为古代封建社会的大地主,且为近代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个银行机关,同时亦是一个合股商业公司”。[35]通过借贷方式,拉卜楞寺及僧人参与商业活动,增加经济收入,促进了地方社会发展。

此外,拉卜楞寺还向商户出租房屋、收取“茶费”、地皮费、交易税等,获取资金。“寺院在上下‘塔哇’等处拥有大量的房产,凡租住寺院房产者,每年都要按期向寺院完纳租金,俗称‘官房税’……税额视所租房屋间数而定……收入系寺院供养费,每年可收数千块银元。十三庄一带的土地所有权,90%以上归拉卜楞寺所有,……建房者,一般要向寺院租地,寺院征收一定数额的地皮费。……每间房屋(以4根柱子为1间)出5元银币租金。建成后,每年每间出铜元25枚。……依照惯例,拉卜楞的各族商人及各机关所在地,每年都按期向寺院纳税,或青稞或银币不等。”[36]拉卜楞寺建成后,依附寺院、塔哇的住户增多,而丛拉位于河南亲王辖区,因之亲王向丛拉的坐商和客店收钱,作为寺院僧侣的“茶费”,其标准前文已有叙述。交易税的征收主要见于牲畜交易,“一般先由‘囊欠’派出的‘瓦日瓦’(经纪人)介绍市价和行情,周旋于买卖双方,促进交易成功,然后从中抽取一定数额的佣金。佣金不论牲畜种类大小,每头(匹、只)牲畜抽取1元。此外,皮毛的交易也要抽取佣金,羊皮每张1角,牛皮每张2角,羊毛每驮2元。”[37]四世嘉木样时(1860-1916)成立了“仲贾措兑”(嘉木样座前会议),经河州总镇衙门特许,在塔哇设立“臬仓”(嘉木样驻塔哇管理处)直接管理寺周13庄的政教事件和民刑案件。[38]很显然,“臬仓”也涉足了拉卜楞的金融、税收、债务等重大经济活动。[39]

(二)地方政府对经济事务的管理

除寺院外,政府也成立专门机构管理夏河地方经济事务,尤其是民国时期,各种经济管理机关(见表1)日趋完善。商业发展为财政收入提供了基础,夏河县“岁入约一万一千五百余元,其中屠畜税占八千七百余元,甘肃省财政厅设有特税局,每年可收入五万余元,又有监务分局,每年可收入二三千万元,足够开支”。[40]随着围寺而商的演进,各项社会管理事业日趋完善,城镇也有了一定的发展。

(三)拉卜楞商业、人口和城镇的发展

表1 1941年拉卜楞经济机关概况表[41]

在以拉卜楞地区为中心,形成了包括汉族在内各民族商人共同围拉卜楞展开的围寺而商网络体系的大格局中,回商围清真寺生活、经商,形成了围寺而商的小格局。汉族等其他民族商人间或其中,共同促进拉卜楞商业发展。清代至民国期间,回族商人励精图治,经长期努力,在拉卜楞执掌了商贸主动权。“甘肃……重要贸易,如羊毛业,如与番人间的各种贸易,回教徒占有极重要的地位”,拉卜楞地区“营此业者回商占十之八”,[42]基本上垄断了当地的羊毛贸易,[43]“回民操藏民的重要经济权”,“汉人则委蛇于各种人之间”。[44]杜磊因此形象地称“回族是‘介于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民族。’”[45]拉卜楞地区,“各商号资本在十万元以上者,皮毛商品占十分之四,资本十万元以下者甚众,约一百三十多家,此项皮商多系青海及临夏之回民官绅经营”。[46]仅20世纪20-30年代,拉卜楞的皮毛坐商有11家,其中有8家是回族,资本多在10-40万元之间,有2家达到100万。[47]还有不少回商从事牲畜“牙客”,牙客“熟谙汉藏二语,并熟悉商业情形,他们的职能是周旋买卖双方,使交易得到成功”。[48]拉卜楞输出商品还有:狐皮、白羔皮、羔叉皮、猞猁皮、狼皮、羊皮、獭皮、黑羔皮、獾皮、狗皮、熟羊羔皮、马、牛、羊、羊肠子、蘑菇、酥油、鹿茸、麝香、羊油、牛油、蕨麻等等。[49]清至民国,拉卜楞不仅是“牧地货物输出之集合地,又是腹地货物输入之分散地”[50],“每年出口货值五十万元,入口货值二十八万元,出超年约十七万元。”(见表2)[51]拉卜楞“商旅云集,为汉蒙藏回各民族往来贸易之中心,故蔚为西鄙一大市场”。[52]经济的繁荣,促进了城镇的发展。

表2 拉卜楞主要出入口货物简表[53]

人口是城镇兴起与发展的要素之一,围寺而商引起人口增加和居住格局变化。早期“进入拉卜楞做生意的回民是不允许携带家眷的,这些人或父子、或兄弟,抛下家中的父母、妻儿,单身到拉卜楞谋生,部分商人在经商的过程中,娶了当地的藏族妇女为妻,这种情况,拉卜楞寺院是允许的。”[54]与藏族通婚的回商,成为坐商,陆续地建起了清真寺。而马仲英事件后,回、汉民族可以携带家眷,长期居住该地,并同意扩建拉卜楞清真寺。自此,回族和汉族才有了在拉卜楞居家经商的权利。[55]在拉卜楞,多民族杂居,上下塔哇,共有1111户,4110人。[56]“寺僧固全系番民(间有汉人为喇嘛,系极少数),市民之中,藏民占百分之四十五,回民百分之三十六(其中汉回占八成,撒拉尔回占二成),汉民占百分之十九。”在拉卜楞,信众经常聚集,围绕寺庙四周开展各种宗教活动,增加了人口的流动性。为朝拜者服务的商业街市围绕核心寺庙而形成,城镇居民及其活动以寺庙为中心向外扩展,进而促进了商业的繁荣和人的城镇化发展。

三、田野沉淀历史:城镇化进程中围寺商人的变迁

2014年7-8月,笔者在夏河田野调查中获得了一些历史文书、口述资料和证件资料[57],这些见证了围寺而商演进中围寺商人的兴衰,印证了在信仰与资本互动、寺院兴起与商业演进,以及在寺院——商业——城镇的互动中,围寺商人成为一个城镇人的历程。

(一)“卖约”:寺院资产权属变化的见证

田野调查主要采访对象之一马WJ(1943-),男,回族,祖籍临夏,住在拉卜楞镇塔哇贡玛1**号,距离拉卜楞清真寺约0.5千米,距离主街道约0.5千米。马WJ属于典型的围寺商人,以经营地毯和旅馆为生。他家现在居住的砖木结构老房子,是其父马FT留给他的资产,已经破败不堪,因与拆迁方未达成共识,至今未拆迁。马FT最初在塔哇上开了一家商铺和旅店,这座老房子最初是从拉卜楞寺一位阿克祁ZH手中买来的,有“卖约”为证:

立卖铺面文约人阿克祁ZH因为照管不到,今将自置拉卜楞大院内上柞门坐东向西楼房叁间,上下共有陆间,门窗坑道俱全,其房屋东至院内南,南至马性、西至马性铺面,北至门道,以上四至分明为界,央请中人陈YT说合,两家情愿出卖于马FT名下永远为业,得到卖价白洋捌百。其价洋当日兑中交清,并未欠少分文。以后有人言词,有卖主负责与买主无干,恐后无证立此卖约为证。

表3甘肃省夏河县房产所有证右列房产,经审查核实为私有房产。现由产权单位或产权人凭以管业和使用。特发此证。发证机关甘肃省夏河县房地产管理所(印章)(中华人民共和国1988伍圆面值印花税票)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发房屋状况丘号:4—01⋆⋆产权单位或产权人房屋坐落房屋编号总计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产业范围东至西至南至北至附属设施共有情况其它记录事项自有垟共有垟共有垟自有垟马WJ拉卜楞镇上塔哇1⋆⋆号结构 层数 间数1 2 3建筑面积m2合计13.3 31.9 45.2大院苏NB马JF小巷住宅13.3 31.9 45.2非住宅

中人:阿克ZH(藏文圆形印章)、阿克JB、陈YT(印章)、马YL(印章)

代笔:陈YT(印章)

一九二一年古九月初一日立卖约人阿克祁ZH(藏文圆形印章)

当初,塔哇是寺院属地,商人和居住者只能通过租住形式居住。而通过以上“卖约”,不难看出在围寺而商过程中,至少在1921年,围寺商人可以通过买卖从拉卜楞寺僧人手中购买到固定资产。其间,可窥拉卜楞寺的固定资产管理、分配和变迁状况。

(二)“分单”:房屋产权的延展

马FT买下这座房子后,通过“分单”一分为二,延展了这座房子的产权。

立分单字据人马FT情因一夫两妻,前妇去世,所生一子沙BN,现年二十一岁,已经成家娶妻。本人后妇所生一子一SM,现年二岁,因家中日每生气,本人年大,恐怕日后以长欺幼,将家中所有物件大小一并均分,其中央请中人马SJ等在中说合,父子两家情愿将本人所有财产白洋壹仟肆佰元正,又楼房两间,长子应着白洋柒佰元,楼房两间;分给次子应着白洋柒佰元,有着马一匹。长子之款房对中交清,次子之款马,现时本人作主,日后成家娶妻,再将手绪交于次子。自从分出之后,各开门户、各管其事,日后二子不准你争我夺。恐后无凭,立此分单为柄。

民国三十七年古七月十八日

立分单字据人马FT(印章)同子沙BN(印章)一SM(指纹)

说合人马SG马HL(印章)马SSJ(马YL印章)马CY(印章)

立分单 各执一份(骑缝书)

夏国用(2004)第105⋆⋆号产权单位或产权人房屋坐落地号地类(用途)使用类型使用面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为保护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对土地使用权人申请登记的本证所列土地权利,经审查核实,准予登记,颁发此证。夏河县人民政府(章)(中华人民共和国1988伍圆面值印花税票) 2004年10月19日产业范围 10—(250—⋆) 比例尺:1:200东 西 南北共有院子苏NB马AS马JF巷道马WJ塔哇贡玛1⋆⋆号(250—⋆)住宅划拨113.2 m2图号取得价格终止日期其中7.45 7.20 2.48 12.50 12.00 10独用面积分摊面积113.2 m2m2表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遇书马ZY押

如果说,“卖约”和“分单”属于民间行为和家庭事务,是缘起,是民国时期房屋产权的处理方式,那么,新中国成立以后,则以各种产权证书的形式确认了这座房子的身份。

(三)“证书”:城镇化进程中围寺商人房屋的确权

新中国成立以后,经过多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各项社会管理事业逐步完善,城镇化进程逐步推进。随历史演进而变迁的“房子”见证了这一过程。马WJ从马FT继承的房子通过《甘肃省夏河县房产所有证》(见表3)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见表4)得以确权,这座房子见证了城镇化进程中围寺商人成为城镇人的过程。

通过以上房子的变迁,不难看出围寺商人在围寺而商演进中成为城镇化的历程。虽为个案,但足以呈现寺院——商业——城镇的互动过程中,拉卜楞宗教、经济、社会及城镇的发展轨迹。言及房屋拆迁,马WJ坚持拆迁房必须给一个合理的补偿价格500万元才能答应拆迁,他主要依据“卖约”中800大洋的现价,小旅馆的经营收入等得出补偿价。关于这笔拆迁“补偿”,马WJ的分配意向主要有:给子孙分配、继续经营生意、给拉卜楞清真寺捐款这三方面,他说:“拉卜楞寺是藏民的心脏,拉卜楞清真寺是我们回民的心脏。我们回民在拉卜楞营生,是有历史的。前年,班禅佛爷来拉卜楞寺的时候,还和我们清真寺的阿訇、学董照相。在这里经营生意,必须会说藏话,诚实守信,和藏民真诚交朋友,只要是符合藏民需要的营生,只要吃苦耐劳。都能够立足。我们清真寺的阿訇、学董和满拉对我非常照顾,我们愿意捐款给清真寺。毕竟,清真寺是我们回民信仰的归宿。”由此可见,在信仰与资本互动、寺院兴起与商业演进、寺院——商业——城镇的互动中,围寺而商以及地方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存在模式和发展趋势。

四、多元共生:宗教——经济——城镇合力存在模式

藏族笃信藏传佛教,藏传佛教寺院核聚了资本、人口、资源等重要的社会发展要素,对于市场形成、商业发展、城镇演进具有重要意义。围寺而商在拉卜楞地区的存在与发展,有其演进轨迹和独特特征。首先,拉卜楞寺的兴建,吸引并核聚了以寺院供施为表征的资本,为寺院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而寺院的发展,催生了塔哇和丛拉的兴起与发展,成为围寺而商这一大格局的萌芽和城镇的基础模型。其次,包括僧侣、信众在内的人口聚居与流动,形成了具有一定数量的消费群体,对商业贸易的发展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戒律的不许、不擅经商的限制、商业逐利的特性、市场规模的扩大、消费能力的增长等因素的耦合,衍生了回、汉商人入驻塔哇,营生丛拉,兴建清真寺,围寺而商的小格局。最后,拉卜楞地区的畜牧等资源,为围寺而商的发展提供了条件。拉卜楞寺的借贷和管理,发挥了金融中心和商业组织作用。围寺而商,催生了拉卜楞清真寺的诞生和多元异质宗教和谐共生。围寺而商,包含了围拉卜楞寺而商大格局和围拉卜楞清真寺而商小格局两个层面。围寺而商,契合了市场结构与寺院结构的相对一致性。可见,围寺而商模式的形成与演进,是诸多因素耦合与合力作用的结果。

然而,围寺而商有其独特的宗教与经济互动机制。无论是寺院以供施形式核聚财富,形成借贷资本、金融中心、商业组织,还是信仰吸引人口形成了相对集中的消费群体和市场,只有在如同拉卜楞寺这样的藏传佛教区域性宗教信仰体系中心,才能找围寺而商、围寺而城得以形成的非经济原因,即藏传佛教信仰核聚了人口与财富,形成了具有一定消费能力的消费市场。毫无疑问,围寺而商的要素就是资本与人口,而拉卜楞寺及拉卜楞清真寺以信仰的方式核聚并整合了这些要素。寺院兴起与商业发展促使了信仰与资本互动,围寺而商整合了寺院、商人、城镇的互动,两者在同一地点的有机结合,演绎了以围寺而商为主要特征的地方城镇演进。正如于式玉所言“‘安多’藏区的藏人十之八九是过着游牧生活。各处寺院建立起来之后,一部分老百姓为了供应活佛差役,也就离开了游牧的大队,来到寺旁定居下来。内地商人,为供给寺院的用品……也同他们一起住下来。以后,收买皮毛的商人,也从四方聚居到此。百姓、商人,乃形成了今日寺旁的村庄”。[58]此为拉卜楞围寺而商、围寺而城的不二之论。

经济是人类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不同的形式嵌合于人类活动的任何时空。虽然“经济被嵌合在社会之中”,[59]但是这种“‘经济’活动或‘经济’行为,并不是一种始于经济关系的社会行为,‘经济’行为的仪式是由习尚、传承、传统、神话所决定的。而对行为的使动者来说,这种行为意识在一定的社会联带(social communication或social transaction)中才能发生作用”,[60]“这些行为本身并不像在近代市场社会中那样成为一定程度上的独立行为,而是被嵌合在礼仪、习尚中的附带行为”。[61]藏族对藏传佛教的普遍笃信,为经济的嵌合提供了场域,是围寺而商的前提条件和动力机制。“一种宗教中的主流神学会系统地为信徒提供对俗世与人生的指南或世界观,表达他们对政治、经济等各种人间制度的理解与态度,从而影响信徒与社会秩序之间的互动”。[62]藏传佛教这一文化网络的形成、文化权力与权利的实践,是借助宗教与信众的精神纽带、宗教关系来建构区域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模式。安多藏区“牧民对宗教信仰颇笃,愿罄其家财而供寺院作为宗教上祈祷之仪式,设有侵害寺院或带有侮辱宗教之行动,牧民愿牺牲一切以卫之”。[63]正是虔诚信仰的力量,构成了围寺而商的内核。另外,民主改革以前,藏区实行政教合一制度,这是围寺而商得以形成的基础。其在王朝时代是具有合法性的,这必然使得寺院拥有资本、人口、资源等要素的整合能力,出现了“所有拉寺喇嘛全年之生活,几均有人供养,且甚丰富”[64]的局面,为“人民愿送其子弟为喇嘛”[65]提供了动力。由此,以信仰表达为表征、供施互动为纽带、佛转世制度为承袭、政教合一制度为保障,形成了围寺而商的源动力。“拉卜楞寺的统治者是成千上万的游牧藏人朝圣者所寻找可以为他们赐福的人,没有了统治者的拉卜楞寺变成了一座死城。市场几乎停下来,穆斯林的收入下降。”[66]正是在这一藏传佛教文化网络结构中,“在非市场社会里,经济制度是作为一种根本无法离析的东西嵌合在宗教、礼仪、神话等一切社会行为或系统中的。”[67]信仰与资本,因果轮回互动,促进了寺院与商业的发展,奠定了地方城镇发展的基础。“成功的商品交换也提高了拉卜楞寺作为这一地区生活中心和活动中心的地位,使居民更加富裕,寺庙更加繁荣”。[68]拉卜楞因寺而兴,夏河围寺而城;商依寺荣,寺依商存,围寺而商。寺院、商人与城镇的互动,形成了具有多元共生特点的宗教——经济——城镇合力模式的存在,奠定了拉卜楞的发展基础,成就了今日之夏河。

结语

围寺而商在区域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以商业贸易为先导,因商而兴是城镇发展的重要条件,“商业依赖于城市的发展,而城市的发展也要以商业为条件。”[69]城镇是一个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对区域发展具有组织、带动作用。在拉卜楞,寺院、商业、城镇三者之间形成了一种相互依存、互动发展的模式,形成了宗教、经济、城镇相辅相成、多元共生格局,发挥了合力促进作用。藏传佛教的繁荣对拉卜楞城镇发展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围寺而商,宗教与城镇形成互动,宗教与城镇化兴衰休戚相关。论文梳理历史文献资料,结合田野调查资料和口述资料,探究了在藏传佛教文化网络体系中,寺院、商业与城镇的关系与存在模式,寻绎拉卜楞发展历程中寺院与商业的演进轨迹。发现以藏传佛教为载体的虔诚信仰表达与以资本为实质内容的寺院供施互动,信仰吸引了以寺院供施为表征的资本流动,拉卜楞寺院得以兴建。兴建的寺院又核聚了虔诚信仰的表达,吸引供施资本和商业资本的聚集。以寺院、塔哇、商人、丛拉兴衰共荣等为载体和表征,资本的运行和商业的发展,又促使围拉卜楞清真寺而商小格局的形成。总而言之,信仰与资本,因果互动,促进了寺院与商业发展的同时,奠定了拉卜楞城镇发展的基础。

拉卜楞因寺而兴,夏河围寺而城;商业依寺院而繁荣,寺院依商业而存在,寺院、商人与城镇的互动发展,这在藏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我们发掘围寺而商、城镇与商人互动模式存在的动力源泉,其后藏传佛教文化网络体系、宗教文化权力与权利是决定其结构性特征的要素。当然,强调宗教性是决定围寺而商的根源,并非强调文化决定论,否定经济的基础性作用。而是须注意宗教信仰在资本、人口、资源整合中发挥的作用与意义,以寺院为中心,宗教信仰为载体,形成了囊括各种要素在内围寺展开的商业网络体系和围寺而商的模式,这一模式呈现出了寺院与商业、宗教与经济、文化与城镇之间复杂而深刻的互动关系,促进了区域社会、经济、城镇化的发展进程。民族地区宗教、经济、社会、人口、城镇之间的互动及发展,存在着复杂而深刻的互动关系,值得关注与研究。

[1][42][50]丁明德.拉卜楞之商务[J].方志,1936(3-4).

[2][49]李式金.拉卜楞之商业[J].方志,1936(3-4).

[3][46]陈圣哲.拉卜楞经济概况[J].甘肃贸易,1943(2-3).

[4]陈世明.解放前的拉卜楞民族商业贸易[J].甘肃民族研究, 1990(1).

[5][24][39]张广大.解放前、后拉卜楞民族金融述略[G]//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夏河县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夏河文史资料(第一辑).兰州:兰州大学丝路文化中心,1993:88, 88.

[6]张其昀.甘肃省夏河县志略[J].方志,1934(3-4).

[7][34]黎小苏.青海之经济概况[J].新亚细亚,1934(8-2).

[8]魏丽英.论近代西北市场的地理格局与商路[J].甘肃社会科学,1996(4).

[9]杜常顺.明清时期黄河上游地区的民族贸易市场[J].民族研究,1998(3).

[10]黄正林.近代甘宁青农村市场研究[J].近代史研究,2004 (4).

[11]马君安.民国时期青海城镇市场论述[J].西藏研究,2008 (3).

[12]段继业.青海小城镇起源的几种类型[J].青海社会科学, 1998(4).

[13]勉卫忠.近代(1895-1949)青海民间商贸与社会经济的扩展[D].北京:中央民族大学,2009.

[14]杨红伟,李稳稳.甘青藏区寺院型市场研究[J].西北师大学报,2013(6).

[15]张庆有.藏族寺院经济运行的历史与现状[J].西北民族学院学报,1996(3).

[16]马平.近代甘青川康边藏区与内地贸易的回族中间商[J].回族研究,1996(4).

[17]党诚恩,陈宝生.甘肃民族贸易史稿[M].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88.

[18][29]东噶仓·才让加.关于藏族寺院经济的概念、结构及作用的探讨一一寺院经济研究之二[J].西北民族学院学报, 1999(2):19-23,13.

[19]贡保草.试论藏族“塔哇”的产生[J].西北民族大学学报, 2004(4).

[20]贡保草.拉卜楞“塔哇”的社会文化变迁[D].兰州:西北民族大学,2009.

[21]才让珠玛.拉卜楞“丛拉”经济研究[D].北京:中央民族大学,2012.

[22]1714年,扎西奇寺建“拉让”(拉章),僧俗以此称寺院和地名,是为“拉卜楞”地名起源。其后随历史演进,拉卜楞隶属于不同的卫、州、厅,府。1795年,拉卜楞寺得到河州总镇衙门特许,设置“臬仓”,直接管辖寺院周围的十三庄政教事务和民事案件。1913年,改循化厅为县,隶属西宁道。1927年6月,设拉卜楞设治局,隶属于省。1928年1月30日,经甘肃省政府省务会议议决,甘肃省政府刘郁芬令拉卜楞设治局改县,意取大夏河横贯县境之意。1928年9月5日,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议决,将拉卜楞设治局升格为夏河县,划归甘肃省。1929年8月3日,国民政府第159次会议议决,拉卜楞设治局改为夏河县。其间,名称和建制多有改变。196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正式将其改称夏河县至今。

[23][36][37]甘肃省夏河县志编纂委员会.夏河县志[M].兰州:甘肃文化出版社,1999:26-28,607-608,608.

[25]夏河县统战部.关于伊斯兰清真寺调查[M].夏河县档案馆,1956年永久卷09号.

[26]李式金.拉卜楞之民族[J].边政公论,1947(1).

[27]甘肃日报记者.六世嘉木样考察西道堂[N].甘肃日报, 1993-04-30(01).

[28][55]陈世明.夏河县的穆斯林及其清真寺简介[J].回族研究,1993(4):39-49.

[30][51][53][57]张其昀.甘肃省夏河县志[M].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71:96-98,63,64,37-38.

[31]王树民.夏河日记[G]//甘肃文史资料选辑(第28辑).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88:264.

[32][33]张庆友.拉卜楞寺僧经商、借贷章程[J].档案,1992(6): 33.

[35]胡翼成.论康藏喇嘛制度[J].边政公论,1941:(8-2).

[38]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甘南藏族自治州委员会文史资料烟酒委员会.甘南文史资料(第一辑)——拉卜楞概况[G].政协甘南自治州委员会,1982:102,106.

[40][41]马无忌.甘肃夏河藏民调查记[M].贵阳:文通书局印行,1947:12,45.

[43]白寿彝.西北回教谭[J].经世战时特刊,1939:(39-40).

[44]李安宅.论西北藏民区应用创化教育[J].甘肃科学教育馆学报,1940(2).

[45](美)杜磊.伊斯兰教、民族传统与道德经济:中国海上丝绸之路的伊斯兰教对穆斯林身份的贡献[J].回族研究,1994(2):10-24.

[47]袁纣卫.近代回族皮毛贸易研究(1861-1937年)[G]//第二次回族学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汇编.中国·银川,2006.

[48]顾少白.甘肃西南边区之畜牧[J].西北经济通讯,1942(7-8).

[52]高一涵.拉卜楞寺一瞥[J].新西北,1941(1-2).

[54]张庆有.试论拉卜楞地区各民族之源流[J].甘肃民族研究,1996(2).

[56]李安宅.藏族宗教史之实地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196.

[57]论文田野调查资料,包括“卖约”、“分单”、《甘肃省夏河县房产所有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为笔者2014年7-8月在夏河调查所得。“卖约”、“分单”原文无标点,由笔者句读并加注,其内容涉及当事人的财产及相关情况,在行文论述过程中,笔者作了如文处理。“卖约”、“分单”涉及院落坐落于今塔哇贡玛,应属于当时上塔哇的范围之内。“卖约”中二处“马性”应为“马姓”,指受买人马FT;“白洋捌百”处有寺院阿克的藏文书写圆形印章。“分单”中“手绪”应为“手续”;马SSJ为马YL的小名,印章则用其大名,西北一带的回族有这样称呼的习惯。

[58]于式玉.于式玉藏区考察文集[M].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0:44.

[59][60][61][67](日)栗木慎一郎.经济人类学[M].王名,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14,10,18,1.

[62]孙尚扬.宗教社会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42.

[63]李式金.河曲——中国一极有希望之牧区[J].边政公论, 1945:(4-1).

[64][65]马鹤天.甘青藏边区考察记(第1编)[M].上海:商务印书馆,1947:67,67.

[66]Joseph F.Rock,Tibetan-Moslem war in West Kansu, Arnold Arboretum Archives of Harvard University,JP.Transcribed RIF-1t.

[68](俄)科兹洛夫.死城之旅[M].陈贵星,译.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01:289-290.

[69]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71.

[][]

Urbanization Study on the Type of Business around Temples in the Tibetan Area-a case study of interactive relationship of Labrang Monastery, business and urbanization

Guo Zhi-he
(School of Ethnology and Sociology,Minzu University of China,Beijing,China 100081)

A town’s development is intertwined with its prosperity of business.Business around the temples is one of the key elements of town and business development in the Tibetan area,for instance,Labrang Monastery plays a crucial role in the development and urbanization of Xiahe as well as the towns around the monasteries.The relationship of the business there and Labrang Monastery is interactive,moreover,Xiahe’s urbanization has interactive relationship with the temples and business there.On the basis of historical documents and materials, and the data collected in fieldwork in Xiahe,this article discusses the interactive relationship and pattern between the temples,business and urbanization of Labrang in the process of social development.

Xiahe;urbanization;towns and business;business around the temple;relationship and pattern

10.16249/j.cnki.1005-5738.2015.01.015

F127.8

A

:1005-5738(2015)01-103-11

[责任编辑:周晓艳]

2014-10-17

2014年度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互动与发展:拉卜楞寺与夏河城镇化”阶段性成果,项目号:K2014031

郭志合,男,汉族,甘肃庆阳人,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民族学博士研究生,甘肃省民族研究所实习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族学、少数民族文化。

猜你喜欢
拉卜楞寺清真寺寺院
拉卜楞寺“道得尔”仪仗音乐的历史梳理①
Fantasy and reality
拉卜楞寺曼巴扎仓夏季采药活动的调查研究
Freedom of Religious Belief in Xinjiang(Ⅱ)
拉卜楞寺院羌姆仪式的动态过程与认同功能
九世班禅与拉卜楞寺间的史实考究
敦煌文本P.T.993吐蕃寺院稽考
悟道
伊清真寺爆炸7人死亡
伊朗清真寺发生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