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平视角下高校创新人才的培养:对“珠峰计划”的反思与改良

2015-03-17 21:35胡亮才
创新 2015年1期
关键词:土壤改良教育公平创新人才

胡亮才

教育公平视角下高校创新人才的培养:对“珠峰计划”的反思与改良

胡亮才

[摘要]“珠峰计划”的实施并不意味着创新人才培养的成功。因为创新人才的培养在一定程度上有赖于教育公平的实现。“珠峰计划”中差异性原则的缺失、权力和机会平等的缺失、补偿性原则的缺失,使教育公平很难落到实处,创新人才的培养也就无从谈起。因此,有必要进行大面积的“土壤改良”,在学校教育与管理、人才评价机制等方面落实教育公平,为创新人才培养奠定基础。

[关键词]珠峰计划;创新人才;土壤改良;教育公平

一、问题的提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42条提到,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教育公平”是个老话题,而《决定》特别提到这个问题,显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教育部于2009年启动了“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即“珠峰计划”,但从目前实施的情况看,“珠峰计划”有悖于教育公平原则,其培养顶尖创新人才的目标也不尽如人意。众所周知,创新人才的培养与教育环境息息相关,而教育公平是教育环境改良的重要前提与基础。因此,创新人才的培养,在一定程度上有赖于教育公平的实现。“珠峰计划”中差异性原则的缺失、权力和机会平等的缺失、补偿性原则的缺失,使教育公平很难落到实处,创新人才的培养也就无从谈起。只有大力推进教育公平,大面积改良人才成长的土壤,才有可能使大量优秀的人才“破土而出”,而顶尖级的创新人才也必然从中产生。《决定》提出,“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很显然,这正是从教育公平的原则出发,为广大学生提供成才的良好土壤。因此,高校培养创新人才,必须进行“土壤改良”,而不是选拔“良种”。我们只有在学校教育与管理、人才评价机制等方面落实教育公平,才能为创新人才的培养奠定牢固的基础。

21世纪以来,国际竞争日趋激烈,人才成为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因此,培养创新型的人才,是当今世界科技和思想文化竞争的根本,也是中国教育改革的重点方向。“为什么我们的学校总是培养不出杰出人才?”这是钱学森去世前留下的“世纪之问”。为回应钱老之问,教育部于2009年启动了“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即“珠峰计划”,截至2011年,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20所大学入选,其中,首批入围“珠峰计划”的高校共有11所。该计划首先从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等5个基础学科开始试验,每年动态选拔特别优秀的学生,配备一流师资,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创新培养方式,构筑基础科学拔尖人才培养的专门通道。国家设立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聘请一流师资,包括聘用有关学科国外高水平教师、国内一流教师授课和担任导师;提供奖学金、国际交流、科研训练等经费;营造一流学术环境与氛围等,努力使受该计划支持的学生成长为相关基础科学领域的领军人物。毫于疑问,“珠峰计划”在短期内的效果毋庸置疑,据北京大学元培学院统计,从2001年到2013年元培学院共招收十三届学生,总数2108人。从实验班到元培学院,已经成功培养九届毕业生1382人,其中1047人到国内外著名大学及研究机构继续深造。①详见北京大学元培学院简介。2009年,元培学院成为教育部首批“国家创新人才培养之改革计划实验区”,其培养力度更是得到提升。但是与此相关的问题是,无论是社会大众还是媒体,却仍对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效果及其教育改革手段难以信服,一方面,现有的培养效果是否就铸造了一批创新人才还有待考证;另一方面,这种将大量优质资源集中于少数学生的做法,是有悖于教育公平理念的。[1]诚然,高校教育的改革,只要大方向正确,在探索的道路上出现一些瑕疵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可以逐渐改善的。但是,“珠峰计划”的立足基础就存在让人疑惑之处,因为它是以牺牲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为前提的。因此,要培养创新人才,最科学的方法还在于秉承科学的精神,追求教育公平和效率,实施“土壤改良”,即真正赋予人才以自由生长的环境,激发人才的创新个性以及为了促进社会的文明与进步而主动探究的精神。

二、教育公平视角下的创新人才培养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表现,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体现,也是一个国家教育发达程度的真实写照。教育公平的实现,是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的前提,也是教育“土壤改良”的关键环节,关系到一个民族创造力的提升以及综合国力的发展。不可否认,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公平的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尤其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发布以来,更是把“促进公平”作为工作方针,促进公平成为了国家的基本教育政策。而之所以在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各个领域都全面发展的情况下,仍存在教育公平的问题,包括教育制度、体制、政策社会分层和文化发展程度不等诸多原因。

教育公平问题是教育理论界的关注焦点。在中国知网的期刊数据库中,以“篇名”为检索项,以“教育公平”为关键词,不设时间域限,检索到3195条记录。研究范围涉及到的教育公平的基本理论内涵、表现形式、教育公平在各个教育阶段的表现形式、实现教育公平的策略和途径等方面。具体到高等教育领域,既有的研究涉及到的问题包括:教育公平的基本理论、教育公平问题研究综述、公平与效率关系、教育公平的问题及策略、教育成本分担与教育公平、教育区域发展与高等教育公平、教育大众化与教育公平、社会分层与教育公平、政府宏观调控与高等教育公平、外国高等教育改革与高等教育公平、弱势群体的教育公平等。[2]毫无疑问,既有研究涉及教育公平的诸多方面,关注了教育的起点、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等各个领域的公平。从总体上看,我国教育公平研究具有广阔的研究视野和强烈的现实关联性,在公平观上基本采用了罗尔斯的正义论体系,同时也表现出关注宏观层面多于中观和微观层面、关注起点公平多于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的特点。[3]

这就涉及对教育公平内涵的理解问题。教育公平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平等。我们倾向于认同这样一种观点:即公平是在通过合理的手段对利益关系和各类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之后,所进行的一种价值判断。实现教育公平和教育资源的合理化配置,有下列几条原则:首先是教育资源配置中的权力平等和机会平等。其次,是根据受教育者的个体差异和兴趣特长,提供多层、多元的教育方式,尊重学生的选择,因材施教,充分发挥每个学生的个性和禀赋,从形式来看,这是一种差异性的体现,但在实质上,却是一种不同情况不同对待的原则。再次,就是从受教育者社会经济地位的不同出发,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受教育者予以适当的补偿。[4]对于受教育者来说,每个人都根据自己的特点和能力,获得了足够的、应有的教育资源和社会公共利益,这就是一种充分的合理性。相反,如果不考虑受教育者的禀赋、个性和兴趣,而搞一刀切式的、平均主义式的教育资源分配方式,既不能做到人尽其才,也不可能完全实现对资源的合理利用。

三、“珠峰计划”面临的问题

教育资源分配的合理性,乃是教育公平之本,教育发展之源,亦是创新型人才的基本条件。因此,在肯定既有的研究所取得的成绩的同时,也不能忽略其中的关键问题:教育公平与创新人才培养的关联问题。创新型人才的培养需要以教育公平作为基础和保证,如果缺乏对社会资源的合理利用,学生的个性特长无法得到发挥,学生的想象力、创造力便会被禁锢,创新也就无从谈起。同时,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如果不能对每个人都发挥所能及的作用,也是对教育资源的极大浪费。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又是促进教育公平的有利条件。因为社会的发展,并不以单个个体的进步和其创造力的实现为目的,而是以社会教育的整体公平、以及社会创造力的整体实现为目的,从这个角度来说,人尽其才、人尽其创造力,才是教育和社会发展的目的。因此,以“珠峰计划”这一教育政策和教育行为为个案,便不难窥探当前教育公平的现状,及其影响下创新性人才培养的缺失。

(一)“珠峰计划”中差异性原则的缺失

“珠峰计划”所选拔的是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称之为优秀人才的学生,但是,鉴于传统的应试教育的影响,成绩的优秀并不等同于就具备了创新性人才的基本素质。“珠峰计划”的选拔在一定程度上还是以整齐划一的方式来对人才进行评判和划分。尽管选拔的学生确实是成绩优异,但因这种选择并非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教育公平对于学生差异的关注原则并不能在其中体现,因此,这种定向培养的过程也极有可能会出现“变种”。

首先,杰出人才成长必需的条件是其主观能动性。虽具有优越的条件,但被动选拔的学生若缺少了由兴趣产生的对某一领域的主动探究精神,即使得到最优质的教育资源,也难以发挥自我特长,成为杰出人才。

其次,从心理学层面看,经过挑选的优秀本科生过早地被赋予“预备大师”的头衔,这并非好事。优越的条件,“准大师”的名声,可能让部分心智尚不成熟的年轻学子具有极大的满足感和虚荣心,沉醉于过早得到的殊荣,而对这种教育资源与自身素质和能力的匹配毫无关注,无法潜心学习和研究。

(二)“珠峰计划”中权力和机会平等的缺失

“教育公平”在一定程度上其实也是过程的公平,即确保人人享受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能为即使具有个体差异的学生也可以提供相对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同时教育成功机会和教育效果的相对均等,即每个学生接受同等水平的教育后能达到一个最基本的标准,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上的实质性公平及教育质量公平、目标层面上的平等。[5]其中,“确保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机会”是前提和基础,“提供相对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和条件”是进一步的要求,也是“教育成功机会”和“教育效果相对均等”的前提。而通常,这三个层次被概括为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

“珠峰计划”的核心内容有三点:拔尖学生、名校名师、特殊经费。被“珠峰计划”选拔出的学生,每生每年培养经费至少十万。若按八年“本博模式”培养,其享受的教育经费是普通学生的数倍。无疑,这并非教育公平的表现,其作为创新人才的培养模式亦值得商榷。

首先,“珠峰计划”对于拔尖学生的选拔标准,决定了他们仅仅是某学科的拔尖人才。某学科的拔尖人才和创新人才并不能直接画等号,此外,是否拔尖,还是基本上唯分数论。因此,“珠峰计划”就占据社会最优质的教育资源而忽视更多的可能的优秀学生的存在,这并不符合教育和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顶级人才需要的不仅仅是过硬的专业,更为重要的是见识,是创新的思想意识。

其次,只靠突出的专业成绩和优厚的教育条件并不一定能出大师。要成大师,首先要“博”。缺少人文素养滋养的理科拔尖学生,经过重点培养,顶多是一个专业尖子或者科技精英,与大师级杰出人才相差甚远。“珠峰计划”目前在11所名校中实行,从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等5个基础学科开始试验。可见该计划仅在于培养自然科学某一领域的行业尖子,并没有考虑是否具有钱学森所期望的“博雅”的大师级杰出人物应有的综合素养。从社会教育资源的配置来说,对于素质较好的学生,根据其能力特点予以适当倾斜,本身无可厚非,但在现行教育体制下施行的“珠峰计划”,如果仍然实行守旧的培养方式,那么,只是增加学习内容和训练量。从社会的角度来说,是对社会教育资源的极大挪用和浪费;从人才培养的角度来说,培养出来的依然只是“匠”,而不是有杰出创造力的大师,人才的创新精神还是无从产生。

(三)“珠峰计划”中补偿性原则的缺失

钱学森的世纪之问针对的是系统的人才培养机制,他所期盼的是大学教育整体质量的提升,是能够对不能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甚至普通教育资源的学生予以补偿,也即使其享有同等的受教育权益以及自我发展的权益。但“珠峰计划”却是在不改变系统机制的基础上选拔尖子生单独培养,绝大多数学子仍然接受传统的教育。“珠峰计划”没有大面积推广的可能,因而也就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中国教育的现状。

四、教育公平视角下的“土壤改良”策略

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说,公平的社会环境与杰出人才成长关系密切,杰出人才的成长离不开公平、良好的社会环境。而怎样的社会环境才是有利于创新人才成长的呢?杰出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并非指物质文明的高度发达,而是指具有高度精神自由,学生享受教育的公平。当今社会环境中,因为教育公平的缺失,使诸多因素阻碍了杰出人才的成长,亟须实现“土壤改良”。

(一)学校教育与管理的公平化

“珠峰计划”并非一种专业选择的自由,而是对公平视域下差异性原则的一种否定。专业选择的不自由影响了人才对于发展方向的选择,使之不能朝自己所热爱、所擅长的专业发展,而这必然制约了人才成长的高度。

高中阶段,学生的文理分科一般采取的是学生选报,学校根据情况进行合理调整的方案。也就是说,学生选报文科,有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被学校调整为理科。但所谓的专业选择的不自由并非仅指这样的情况。因为学生所谓的“自由选报”其实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由,而是受社会功利思想的影响,很多都是违背自身真正意愿的无奈选择。中学如此,大学更是如此。“准大学生”们一般都是根据自身高考成绩来填报志愿的,除考虑自身成绩是否被学校录取之外,学子们考虑更多的是“是否是重点大学”“专业是否是社会热门”“将来出来工作收入是否较高”等等,真正从自身特长、理想、兴趣出发来选报学校与专业的学生可谓凤毛麟角。而进入大学之后,在中国,基于大学的现行管理机制,学生要调整专业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从学生个体层面来说,学生无法认识自我的能力,无法发展自己的兴趣,也无法充分实现对教育资源的有效利用;从社会层面来说,教育资源的分配是在一种“大一统”的方式下进行的,缺乏对差异的考虑,也缺乏对弱势群体的补偿。由于选择专业或职业时过多考虑自身功利的因素,放弃自己所热爱、所擅长的专业,学校难以培养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教育出来的学生有可能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如此,教育资源成为个体的私器,阻碍了教育发展和社会的整体进步。

在教育管理上,因学校和教育管理部门掌握着教育资源,过于注重政绩或短期目标,学校将教育资源和人才培养按照行政决策者的喜好进行分配,忽视学生的差异以及对教育资源的获取能力。大学行政化的管理制度,科研机构急功近利的管理模式,使学术风气变得浮躁,对杰出人才的成长形成阻碍。大学和科研机构的量化考核机制,使科研人员急于在短时间内出成果,走上了急功近利的轨道,教育资源沦为了一种功利化的手段。

(二)人才评价机制的公平化

在唯分数的评价机制之下,教育被异化为应试教育,师生与家长皆重书本,重考试,重分数,课业负担繁重,可自由支配的时间非常少,导致青少年的成长环境缺乏培养博雅大师的阅读空间,培养出来的人才缺乏深度的人文素养,从而影响其综合能力的发展。教育资源的分配与成绩和数据挂钩,而非针对学生的发展,对于学习能力较差的学生来说,更是缺乏应有的关注和科学的评价。这种缺乏激励人才、使学生个性张扬的评价机制,约束了人才的个性发展,使人才成长缺乏发展个性的自由空间,也使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以考试分数为主的评价机制要求答案整齐划一,即答案“标准化”,忽视每个学生各种能力的均衡发展,不知不觉扼杀了人才的创新思维、求异思维。“珠峰计划”的弊端也在于此,因此,有必要实现人才评价机制的公平化。分数和成绩只是人才评价的一个重要方面,应将人才评价机制拓展到人发展的各个方面。

(三)创新人才培养的科学化

从空间上看,创新人才的培养应该是“面”的培养,而不是“点”的培养。所谓“面”的培养,就是针对全体的培养,而不是拔优培养。“珠峰计划”的培养方式存在着个别性、非科学性。只有大力推进教育公平,大面积改良人才成长的土壤,才有可能使大量优秀的人才破土而出,而顶尖级的创新人才也必然从中产生。

从时间上看,创新人才的培养应该是长期的培养,而不是短期的培养。“珠峰计划”是从大学生中寻找尖子加以重点培养。但从人才成长的规律看,早期培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并不是否定大学教育对于创新人才培养的作用,而是说,创新人才培养的起点不应是大学,而应该更早。因此,我们的人才培养计划应该是一盘棋,城市与乡村一盘棋,小学、中学与大学一盘棋,应该制定出一系列连贯、科学的人才培养计划。

从内容上看,创新人才的培养应该是观念的培养,而不只是行为的培养,更不只是某方面技能的培养。没有创新思维、创新观念的培养,创新人才的培养就是水月镜花。众所周知,思想观念的培养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必须以大量知识、思想的吸纳为前提。古人所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正是创新人才培养所需要的前期积累。但是,在现行教育体制下,学生的自由吸纳是颇受限制的。只有改良教育体制,解放思想,才能给学子提供自由吸纳的时间和空间。

从手段和过程上看,创新人才的培养,首先需要优秀导师的指引。教师是否具有创造性思维,将是创新人才培养的关键要素。因此,提高教师的思想素养,强化教师队伍的素质,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其次,创新人才的培养,需要在实践中完成。真实的社会生活、广泛的社会实践是人才创造力与灵感的源头。我们必须“开门”办学,即让学生与社会大课堂紧密联系,才能启发创造性思维,培养创造性人才。而现在唯分数的应试教育是与此背道而驰的,因此,我们亟须改变这种现状,不能让其扼杀学生的创造性。

综上所述,真正的“良种”培养与切实的“土壤改良”相结合,才能实现教育公平,为创新人才的培养提供更大的可能。创新性人才的特征就是创新精神以及为了促进社会的文明与进步而主动探究的精神。而这两种精神的实现,均需要公平的教育环境,因此,改良学校办学的教育观念,重视“育人”,改良教师对学生的评价体系,改良教育机构对学校的评价机制,改良社会的用人机制,去除落后的社会价值观,注入更加公平、自由的元素,让我们的人才得到更好的人文素养的滋养,才能培养出大量的创新型人才。

[参考文献]

[1]刘争先.“珠峰计划”与教育民主化的疏离:对部分高校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的分析[J].高校教育管理,2013,(6).

[2]曾妮,田晓红.高等教育公平研究文献综述[J].教育理论探索,2013,(1).

[3]龙安邦,范蔚.我国教育公平研究的现状及特点[J].现代教育管理,2013,(1).

[4]褚宏启.关于教育公平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J].中国教育学刊,2006,(12).

[5]牛先锋.社会公平的多重内涵及其政策意义[J].理论探讨,2006,(5).

[责任编辑:陈展图]

[中图分类号]G5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616(2015)01-0021-05

[收稿日期]2014-11-08

[作者简介]湖南城市学院学术期刊中心主任、教授(湖南益阳,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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