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信强
(河南中医学院,郑州 450000)
罪与拯救——评铁凝的长篇小说《大浴女》中的女性形象
蔡信强
(河南中医学院,郑州450000)
罪感成为笼罩在《大浴女》中一些女性形象的心理阴影,使她们的灵魂不得安宁。这种罪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犯罪,而是一种道德归罪。小说中的不同女性对罪有着不同的态度与行为方式,也产生了不同的心理结果,正是通过她们之间的对比,我们发现只有主动承担罪责,进行不懈的反思与忏悔,自我才可能得以拯救。
《大浴女》;女性形象;罪感;忏悔;自我救赎
铁凝在《玫瑰门·写在卷首》中写道:“在面对女性题材时,一直力求摆脱纯粹女性的目光。我渴望获得一种双向视角或者叫做‘第三性’视角,这样的视角有助于我更准确地把握女性真实的生存境况。在中国,并非大多数女性都有解放自己的明确概念,真正奴役和压抑女性心灵的往往也不是男性,恰是女性自身。当你落笔女性,只有跳出性别赋予的天然的自赏心态,女性的本相和光彩才会更加可靠。进而你也才有可能对人性、人的欲望和人的本质展开深层的挖掘。”在对人性、人的欲望和人的本质的开掘和表现上,《大浴女》和《玫瑰门》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大浴女》从人性的高度对人的隐秘的内心世界进行了深入的揭示,为我们打开了一扇审视灵魂的窗口,从而使作品超越了单纯的女性视角而具有更为广泛与深刻的意义。正基于此,本文试图从人性的缺憾、人的罪感和人物的内心世界出发对作品中的女性形象进行分析与解读。
细读作品我们可以明显感觉到小说中的女性都处于一种紧张不安之中,这种紧张并非来自外界对于生命的威胁,而是由罪感所引发的灵魂的挣扎与搏斗。这里的罪既不是宗教上的生命的“原罪”意识,也非法律意义上的犯罪,而是一种道德归罪,是行为的内在方面,即行为的动机。如章妩与唐医生发生私情后的负罪感,尹小跳、唐菲、尹小帆对于尹小荃死的心理归罪等。这种罪感犹如人性上空的阴霾,紧紧地笼罩在这些女性的心头,她们该何去何从?
唐菲是一个颇具特色的女性形象。她是私生女,与母亲相依为命。母亲在“文革”中被迫害致死,她便跟随孤僻的舅舅唐医生生活。可唐医生与章妩相恋而冷落自己,她对章妩满怀怨恨,又把对章妩的怨恨迁怒到尹小荃和尹小跳身上,从而设计使尹小荃落井而又嫁祸于尹小跳姐妹,自己则成功解脱。但她就真的可以逃避良心的不安吗?小说为我们作了否定性的回答。当尹小跳向她请求利用她和副市长的关系为自己调动工作时,她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她以自己的身体为尹小跳的调动铺平了道路。她为何要做如此的牺牲呢?小说中这样写道:“唐菲似乎早就知道自己欠着尹小跳一点儿什么。那亏欠虽已年深日久,却让人无法忘怀,这么多年她们之间互相都无所求,但是尹小跳提出来了,唐菲知道还债的时候到了。她不恨尹小跳,甚至还庆幸尹小跳给了她这样一个机会。”唐菲所要偿还的不是别的什么债,正是自己对尹小荃的死所背负的良心债。她妄图将自己灵魂的不洁以具体肉体的牺牲去洗刷,以自虐的心理去折磨自己,求得灵魂的安宁。事实证明这样做是毫无意义的,并加速了她的堕落。
唐菲对自己的评价是“不学无术,醉生梦死”,可见她对自己还是有着清醒的认识的。“不学无术”并不能成为我们诟病唐菲的理由,但“醉生梦死”是我们所不能原谅的。她和白鞋队长的一段纠缠充满了春春的苦涩,和舞蹈演员的相处也不乏真情的流露,和小崔的一段不幸的婚姻更是令人同情,这中间受伤害的总是她。可当她第一次用肉体去交换工作成功后,身体便逐渐沦为自己获得利益的工具,灵魂被放逐。没有灵魂的肉身沉湎在无尽的欲望之中。所以在她获得了稳定的生活保障后,没有再利用身体的必要时,她却沦为了娼妓,最终她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纵观唐菲美丽而短暂的一生是一个逐渐堕落的过程,除了时代与人为的原因外,她自己更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未经良知审判的自我,处于傲慢、迷失与忘记责任的状态之中。自我被欲望引导四处奔突不知走向何方。”[1]这句话为唐菲的行为作了最好的诠释。“忏悔实质上是良知意义的自我审判。”[2]唐菲也有良心的不安,也想解脱,但她并没有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深入的反思与忏悔,从而丧失了自我救赎的可能。
章妩是个自私、懒惰的女人,她并没有成功地扮演自己在家庭中的角色。在她和丈夫下放苇河农场劳动期间,由于无法忍受性欲(山上小屋)和食欲(烧鸡)不能同时得到满足的折磨,她便利用自己的身体和唐医生进行交易,以此获得留在城市的理由(病假条),并且还和唐医生生下了女儿尹小荃。在感情上她背叛了丈夫,可以说她并不是一位好妻子;她也不关心女儿的学习和生活,根本没有尽到一位母亲的责任,她也不是一位好母亲。自我的放纵必然会遭到心灵的惩罚,对丈夫的背叛使她在下半生中背负了沉重的心理负担,她陷入了深深的罪责之中无法自拔,她在女儿尹小跳和丈夫尹亦寻面前永远抬不起头。她忍受女儿对她的不敬,忍受丈夫对她的挑剔,“她沉默是因为她知道她在尹亦寻面前有着永远洗不清的罪过。这罪过似乎使她连向丈夫忏悔都失去了资格。她变得愿意往外跑了,只有少让尹亦寻看见,她才能够少被指责”,在生活中她成了躲避者。不仅如此,在晚年她还做了垫鼻梁、眼皮缝合等整容手术,她想彻底地埋葬掉过去那个有罪的自己。可结果如何呢?丈夫对她更加蔑视,尹小跳说她是个 “怪物”。外表的改变并不能代表灵魂的更新,她这样做只能是自欺欺人。她也想到过忏悔,以求得从罪中解脱。但她只是被动的等待,期待尹亦寻的主动审问,而不是去主动忏悔,所以她只有一直地被动下去让灵魂久久地处于不安之中。
尹小帆出于本能的忌妒对于又漂亮又可爱的妹妹尹小荃充满了厌恶,所以当她眼睁睁地看着尹小荃掉进下水道死去时她的内心中充满了罪恶感,也许内心中自己就是杀死尹小荃的凶手。正是这种负罪感一直折磨着她,她不堪面对,最终远走他乡嫁到了美国。可逃跑并不能使自己从罪感中解脱出来,“宏大的都是容易遗忘的,琐碎的却往往挥之不去,就比如一个人的手,某年某月的一天,在另一个人手上用过那么一点点力”。内心不得安宁的尹小帆最后将罪责全部推给了姐姐尹小跳,“罪责终于是尹小跳一人的了,尹小荃的死和尹小帆没有关系,尹小帆终于从二十年前的阴影当中拔腿走了出来。这就是被她厌恶的那段历史吧”。尹小帆真的就此解脱了吗?这只是她的一厢情愿,她仍难以否认自己对尹小荃的讨厌之情,内心中潜伏着恶的动机。作者将笔触直指人物的潜意识、剖析人的心灵世界,为我们提供了全面、深入认识人性的可能。
尹小跳出于对家庭的维护,对母亲的不贞进行了严厉的审视,对于章妩和唐医生所生的女儿尹小荃更是充满了敌意。尹小荃最终死去了,从此在尹小跳的视野中消失了。可尹小荃的死并未换来尹小跳的轻松,相反她的心灵不得安宁,家中的三人沙发成了她犯罪的象征,时时提醒她尹小荃的存在,她终日生活在惶惑不安之中。可以这么说,尹小荃死于唐菲、尹小跳、尹小帆等人的合谋。唐菲甚至是罪魁祸首(井盖是她揭开的),可她缺乏直视心灵的勇气,在“醉生梦死”中麻痹自己;尹小帆不仅选择了逃跑甚至还将罪责全部推给了尹小跳。尹小跳又该何去何从呢?她选择了主动承担,怀着强烈的赎罪意念进行了心灵的忏悔。“忏悔是在内心中展开的,它是以自我为对象的审判。在忏悔中,自我既是审判者,又是被审判者,同一个自我担当不同的角色,相互对话。”[3]正是在内心深处善恶两种不同声音的对话和冲突中,尹小跳经过痛苦的追求和反思,终于窥见了自己“内心深处的花园”,并且由此领悟到人生真谛:“在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座花园。”“忏悔实质上就是内心展开灵魂的对话和人性的冲突。忏悔者一方面坚持自我的原则,行为出于纯粹的个人利益或欲望,出于个人的爱好;另一方面良知又在内心把忏悔者从自我迷失中唤醒,使之产生反省和产生对更高心灵原则的领悟。”[4]尹小跳灵魂的提升正是源自她的不懈的心灵忏悔。另外,尹小跳代表的“人类文明所向”的“活的品格”的形成,决不是来源于天生的“善根厚实”,而是源于剖析自我心底那 “见不得天日的东西”的渴望,即来自于强烈的赎罪欲望。“不管是负疚、耻感的意向,还是补赎的意向,在总的心理意向性上,罪感引起的是人的无力自助的心向,是生命自感卑鄙、渺小、可悲的心向,同时,它也是一种渴求的意念,蕲求新的生命的诞生,渴慕在自身之外、超逾于自身之上的真实生命力量的降临。罪感表明,生命意向渴望从自身的非存在的状态中超拔出来,从原生命的无意义性和自然状态中超拔出来,从人的不可避免的卑鄙渺小中超拔出来。”[5]尹小跳超越自我的过程正是走过了一条罪感——忏悔——自我救赎之路。
但我们还应清楚地看到尹小跳反省的局限性,正如作者所说:“她的忏悔也是想要卸掉灵魂里一些复杂的东西,所以有很大的局限性,还要继续反省。”[6]比如她为了达到进入出版社的目的竟卑鄙地利用唐菲去拿身体和副市长进行交易,她的逻辑就是“唐菲本来就是那样的人,卖身一次和卖身十次有什么本质区别吗”。并且随着唐菲的死,她对唐菲的愧疚之情也随之消失了,还何谈忏悔呢!由此可见自我救赎之路的漫长和艰辛,但我们毕竟从尹小跳身上看到了主动承担罪责的勇气,看到了自我救赎的可能和希望,尹小跳的价值正在于此吧!我们不要绝望,因为作者还是为我们指出了一条通向 “内心深处的花园”之路:“你必须去发现、开垦、拔草、浇灌……当有一天我们头顶波斯菊的时候回望心灵,我们才会庆幸那儿是全世界最宽阔的地方,我不曾让我至亲至爱的人们栖息在杂草之中。”要享受这花园的宽阔和美丽则需要行动,需要自我对负罪的灵魂去进行不懈的、彻底的反省和忏悔。任何麻痹心灵、逃避、推卸罪责都是自欺欺人的小把戏,自我将永堕黑暗,漂泊的灵魂因寻找不到栖息之地而挣扎着、不安着、痛苦着。“任何有高尚精神追求的人大概都会承认,忏悔或自我反省是灵魂的一个严肃主题,也是不断追求更高人生境界的一种精神生活。”[7]
“文学并不承担审判人类的义务,也不具备指点江山的威力,它却始终承载着理解世界和人类的责任,对人类精神的深层关怀。它的魅力在于我们必须有能力不断重新表达对世界的看法和对生命的追问,必须有勇气反省内心以获得灵魂的提升。还有同情心、良知、希冀以及警觉的批判精神。”[8]作者的这段话既点出了文学的功用,也为我们道出了《大浴女》的价值所在。
[1][2][3][4][7]刘再复,林岗.罪与文学[M].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2002.
[5]刘小枫.拯救与逍遥[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
[6]赵艳,铁凝.对人类的体贴和爱——铁凝访谈录[J].小说评论,2004,(1).
[8]赵艳.文学·梦想·社会责任——铁凝自述[J].小说评论,2004,(1).
Sin and Salvation——Review on the Female Images in the Novel of The Bathing Woman by Tie Ning
Cai Xinqiang
(Henan University of TCM,Zhengzhou,450000)
The sense of guilty is the mental shadow hanging over some female images in The Bathing Woman which makes thier soul restless.This sin is not the legal crime,but a moral incriminate.The females in the novel have different attitudes and behavioral patterns towards the sin,and also come into being different mental consequences.It is through the comparison between them that we can find out that we only take guilt initially and carry on unremitting reflection and repent,ego can get salvation finally.Accordingly,the author indicates a human self salvation road.
The Bathing Woman;femal image;sense of guilty;repent;self salvation
I207.4
A
1671-2862(2015)02-0051-03
2015-01-24
蔡信强,男,河南中医学院讲师,宣传部宣传科长,研究方向:中国现当代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