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地位 伟大转折

2015-03-11 08:49杨小军
贵州省党校学报 2014年6期
关键词:依法治国

摘要: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主题是法治,执政党对法治的重视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法治地位的极大提升,也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转折,具有里程碑意义,对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法治具有重大历史意义。

关键词: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权威地位;伟大转折

中图分类号:D60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81(2014)06-0063-05

一、权威地位

从内容上看,四中全会决定的内容全部都是关于依法治国的,从行为态度上看,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的重视程度是前所未有的。

中央全会的主题是法治建设,这在历史上是第一次。这一基本事实足以说明法治受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法治在治国理政中具有了崇高的权威地位。关于地位问题,我认为有四个前所未有。

第一个前所未有,是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以来对法治的重视前所未有。从1921年7月召开党的一大以来,战争年代历次党的代表大会大多是与中国革命运动和夺取革命胜利有关的议题。诸如土地问题、组织问题、职工运动问题、劳动运动问题、统一战线问题、联合政府问题、建设问题,等等。很少涉及法治内容的表述,更不可能把法治作为中央全会的主题。

第二个前所未有,是自建国以来的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对法治的重视前所未有。从建国以后召开的党的七届三中全会至今,党的代表大会和中央全会议题多是土地问题、建设问题、政治问题、组织问题、改革问题、发展计划问题等,法治专题讨论过法治问题。

第三个前所未有,是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对法治的重视前所未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一个伟大的转折,开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现代化建设。自这个转折至今,历次中央全会没有专题讨论法治建设问题的。

从党中央会议主题观察。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过了30多年,党中央一共召开过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即从十二大到十八大。其中十二大期间召开过七次中央全会,主题分别是:人事任免、整党、经济体制改革、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人事调整、精神文明建设、党章修改以及党的代表大会报告。十三大期间召开过九次中央全会,主题分别是:人事任免、工作报告、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赵紫阳错误的报告、人事调整、党与群众联系、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农业农村工作、党章修改以及党的代表大会报告。十四大期间召开过七次中央全会,主题分别是:人事任免、党政机构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党的建设、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精神文明建设、党章修改以及党的代表大会报告。十五大期间召开过七次中央全会,主题分别是:人事任免、机构改革方案、农业和农村工作、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党的作风建设、党章修改以及党的代表大会报告。十六大期间召开过七次中央全会,主题分别是:人事任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修改宪法、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谐社会建设、党章修改以及党的代表大会报告。十七大期间召开过七次中央全会,主题分别是:人事任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农村改革发展、党的建设、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文化建设、党章修改以及党的代表大会报告。迄今为止,十八大召开过四次中央全会,主题分别是:人事任免、机构改革、深化改革、依法治国。综上所述,从十二大到十八届四中全会,一共召开过四十五次中央全会,前四十四次中央全会的主题,除了一次包含有宪法修改内容以外,其他主题都不是法治建设。只有四中全会的主题是专门研究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可见党中央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确实是前所未有。

从四中全会主题观察。从十一届四中全会到十七届四中全会的主题分别是:农业发展、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草案)和领导干部新老交替原则、关于赵紫阳同志在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动乱中所犯错误的报告、党的建设、国有企业改革、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党的建设。按照党的中央全会每次都有特定主题的惯例,四中全会涉及最多的主题是党的建设,有三次四中全会都是这个主题。其余四中全会主题则分别为经济、改革等。可见,在四中全会中讨论法治主题,确属中央全会的新主题,前所未有。

第四个前所未有,是中央全会对法治重大问题专门作出决定是前所未有。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历次党的报告、文件对法治建设有过多次的规定、表述。从这些报告、文件对法治建设的表述位置和表述量来观察,从一个侧面说明法治在整个报告、文件中的地位安排和份量比重。

改革论坛每个栏目名称杨小军:权威地位伟大转折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中,对于法制有一个自然段的表述,一共有194个字。该公报全文有7693个字,法制内容表述的194个字占25%。

十一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全文有34095个字,其中有关法制的表述有两处,一共有216个字,在全文中占06%。

十二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全文共有9497个字,以一级标题形式包含有法制表述,即“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纪律的教育”。有四个自然段,共1072个字,占全文的112%。

十三大报告共有32053个字,关于法制建设的内容以二级标题论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两个自然段的表述,445个字,占全文的13%。

十四大报告有两个自然段论述法制建设,有321个字,占全文26352个字的12%。

十五大报告第一次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其中包含有两个自然段的表述,一共有612个字,占全文28396个字的21%。

十六大报告第一次提出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该报告在政治体制项下论述了法治的内容,有二级标题论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其中包含有三个自然段,共837个字,占全文28185的29%。

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其中在一级标题中包含有“完善经济法律制度”的表述。有两个自然段论述法制问题,一共有473个字,占全文11555个字的4%。

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以二级标题论述了“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依法执政水平。”有一个自然段表述法治建设,385个字,占全文16727个字的23%。

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二级标题表述法治建设,包含两个自然段,共615个字,占全文16373个字的37%。

十七大报告关于法治的内容是放置在民主政治项下,以二级标题“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表述,有一个自然段,一共330个字,占全文28065个字的11%。

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一级标题“加强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论述了法治,包含五个自然段,一共518个字,占全文3713个字的139%。

十八大报告以二级标题表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内容,有两个自然段的表述,共696个字,占全文29094的23%。

十八届二中全会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其中以二级标题表述了“加强依法行政的内容”。有两个自然段,一共273个字,占全文5053个字的54%。

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一级标题论述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包含有十三个自然段,一共1223个字,占全文21548个字的56%。

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表述法治建设内容,共有共17000字,占100%。

综上所述,法治建设在党的报告、文件中的表述,从100多个字到17000个字,从一段话到全文,从占全文06%到100%的比重,清楚地表明我们对法治建设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在不断深化,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地位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高。赋予法治如此权威的地位不是偶然的,是由我们所处的形势和所面临的任务所决定了的,也是由法治的重要内容和功能所决定了的。习近平同志在阐述我国宪法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强大的法制力量时指出,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①①见习近平在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2年12月4日。如此重要事项是宪法确立和规定的,就必然赋予宪法权威的地位。

从四中全会决定所涉及的内容来看,都属于依法治国的重大重要问题。内容决定地位,依法治国方面如此重大重要的内容,决定了它在我国治国理政历史上的深远和深刻的里程碑意义。四中全会决定都包含了哪些重大内容呢?

其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明确为,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这个指导思想,在《党章》关于党的指导思路的后面加了一句话,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这充分反应了党的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

其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四中全会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立了一个总目标,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四中全会《决定》还对这个总目标进行了解释。

其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道路。具体说,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有很多,但归根结底就是一个伟大成就,即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化道路。道路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道路正确,就会成功,否则就会失败。所以,四中全会明确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其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原则。原则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遵循,有了基本遵循,依法治国才会有正确的举措和方案。四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原则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其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任务。四中全会决定明确了依法治国的六大任务,分别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以上这些内容,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和重要部署。内容决定形式,内容决定地位。法治的重大内容决定了法治的崇高地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性转折和治国理政新的征程中,法治权威的重视前所未有。

二、伟大转折

四中全会不仅是对法治的地位的极大提升,也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转折,具有里程碑意义。

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这个革命,就是转折。从面临的任务讲我们必须实现这个转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即实现两个“基本”的有机统一。

什么是方略?什么是方式?所谓方略,就是指全盘的计划、方案和策略。基本方略,当然就是总计划、总方案、总策略。所谓方式,是指方法、形式和手段。基本方式,应当是指基本的方法、基本的形式、基本的手段。法治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应当包含以下要点。

其一,重要性。在治国理政的方案计划中,法治要纳入总体方案、计划和策略中。法治是一个“大计划”、“大方案”、“大策略”。它是谋国布政的重要因素、重要内容和重要方式。

其二,经常性。在治国理政中,法治是经常使用的方法、手段,是管长远、管根本、管全局的方法,在治国理政的方方面面和各个环节中,法治的精神都要贯彻始终。

其三,权威性。既是基本,这意味着它是治国理政的主要方式,具有极大的权威,它要决定非主要方式,对大是大非问题和治国理政事务要发挥主要作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遵循法治精神和原则,守法、执法、司法,不可逾越,不可轻视,更不可弃之不用。

四中全会在法治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对治国理政基本方略基本方式认识的深化,是对治国理政方式的一个大转折。这个大转折具有几个方面内容。

第一是认识的转折。从过去对于法治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权威性认识,到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的认识,一直到今天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基本方略和基本方式的认识,表明我们对法治与治理国家关系的认识提高了一个新的高度,认识的深化意味着认识的转折。

第二是战略与方式的转折。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和基本方式,这两个基本的转折,是治国理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总体布局的战略转折。四中全会对此作出全面规划和安排,表明党把法治建设放在了治国理政的战略高度,放在了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全局高度。

第三是方式的转折。法治被作为一种基本方式,确立了法治具有了决定全局决定根本决定长远的地位和作用,意味着各级党政机关和党政领导在工作中必须经常使用、主要使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动改革、发展,维护和谐稳定和化解矛盾纠纷。

第四是体系的转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四中全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法治体系建设的目标,也就是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是法治建设的升华和进步,是由法律体系向法治体系的转折。

第五,路径的转折。在法治建设路径上,四中全会继承了三中全会的系统化思维,即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个路径实际上揭示出了法治建设的规律性和联系性。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任务中,必须用法治来统一天下,法治,是天下归心的伟大事业,必须系统建设,才能够实现全面推进。

责任编辑:陶泽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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