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文明,何敦培
(衡阳师范学院 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湖南 衡阳 421002)
影响教师教育质量的因素很多,只有抓住教师教育的核心因素和特点才能把握教师教育的质量。因此,构建教师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必须立足教师教育的师范性、学术性、临床实践性,这是衡量教师教育的根本因素和核心指标。
教师教育质量评价是人们根据一定的标准对师范院校等教师培养机构的教师培养质量和效果所做出的价值判断。教师教育质量评价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它需要遵循一系列评价指标才能实现,因此要对教师培养机构的教师培养质量和效果做出科学的评价,首先要依据一定的基本原则来建构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科学的教师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是由一套完整的能够真实有效反映高师院校教师教育质量实然情况的指标群组成的,它的建立应遵循全面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层次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稳定性原则、定性定量相结合原则、主观与客观相结合原则、可扩展原则。
1.全面性原则。对教师教育质量的评价是一种综合性评价,这种综合性体现在评价要素和角度的全面性上,即能观测到教师教育质量的全貌。因此,教师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的核心要素必须全面,不能只选择其中几个关键要素或者只从几个角度来观测和评价。换言之,要对教师教育质量进行全面、客观地评价,就必须找出所有对教师教育质量产生直接和间接影响的核心因素,并将之合理地统摄到指标体系之中。
2.系统性原则。所谓系统性,是指教师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是一个完整的有机整体,各个指标之间是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相辅相成的。
3.层次性原则。即教师教育质量评价指标按宏观到微观、抽象到具体的要求,具有层级性,例如每一个一级指标下设有相应的若干二级指标对其进行具体解释,包括具体事实和数值的描述、规定和要求。
4.可操作性原则。是指作为一个观测和评价高师院校教师教育质量的工具,教师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应具有实际效用,能用以真实有效地评价高师院校教师教育的状况和质量达成程度。换言之,教师教育质量评价指标能对它所要观测和评价的具体对象、内容和过程进行真实观测和评价,对需要且能量化的,能够做到最大限度地量化,对不能够量化的,能够做到客观、科学、合理地定性。
5.定性定量相结合原则。定性是个模糊界限,定量则是有清晰的数据分析,如果只有量,没有界限,则无法定性,反之如果只有定性,而无定量,则难以断定发展趋势。二者结合,才能更好地对教师教学质量做出客观评价。
6.主观与客观相结合原则。评价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其本质上是一种价值判断的处理过程。评价学大师Bloom将评价作为人类思考和认知过程的等级结构模型中最基本的因素。根据他的模型,在人类认知处理过程的模型中,评价和思考是最为复杂的两项认知活动。他认为:“评价就是对一定的想法(ideas)、方法(methods)和材料(material)等做出的价值判断的过程。评价是一个运用标准(criteria)对事物的准确性、实效性、经济性以及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估的过程。”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评价(E-valuation)就是指,通过评价者(Evaluators)对评价对象的各个方面,根据评价标准进行量化和非量化的测量过程,最终得出一个可靠的并且逻辑的结论。其中,所谓评价者(Evaluators),也称为评价人或者评价主体,主要是对某个对象进行评价的主观能动体[1]。由此,教师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建构必须遵循主观判断与客观标准相结合的原则。
7.稳定性原则。稳定性是指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结构评价功能及评价的效度和信度不因评价主体、评价对象、评价时空的不同而随意变化和减弱。
8.可扩展原则。可扩展原则又称动态性原则,可扩展性原是计算机软件设计术语,可扩展性就是关于如何处理更大规模的业务,它分为垂直拓展和水平扩展。就教师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建构而言,所谓可拓展,是指为满足各个师范院校差异化发展、特色发展实际需要,教师教育质量评价标体系应保持一定的开放性,二级指标既可以横向拓展,也可以纵向拓展。
1.教师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的指标构成。根据上述8个原则,立足教师教育的特点,结合我校多年的教师教育质量评价实践和发放问卷,我们构建了以下《地方高师院校教师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该体系由4个核心指标和1个培养特色指标构成一级指标。其中,4个核心指标分别是使命和目标、办学条件、教学管理、培养效果;使命和目标包括教师教育理念是否先进、教师教育培养目标定位与办学规模是否合理、教师教育专业质量规格是否明确具体等3个二级指标;办学条件包括办学硬件是否满足需要、办学软件是否满足需要、办学投入是否满足需要等3个二级指标;教学管理包括是人才培养方案是否符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教学管理制度和文件是否齐全、教学管理制度是否贯彻执行有力且效果好等3个二级指标;培养效果包括学生在课堂教学活动中的表现、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参与度与获奖比例以及教科研情况、学生考取硕士研究生情况、学生对自身综合素质和师范技能的满意度、学生对教师教学满意度、教师对学生学习表现、综合素质及能力的满意度、毕业生初次就业选择教师职业及就业情况、中小学校对学生实习表现的满意度、中小学校对毕业生前三年工作的满意度等9个二级指标;培养特色是指评估人员发现或学校提供并得到公认的人才培养特色项目和成效。如表1所示:
表1 高师院校教师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续表
2.教师教育质量评价体系18个核心指标权重的计算。为保证指标体系各个指标的权重具有相对的客观性,我们将评价指标体系中的18个二级指标编成问卷,每个指标的“重要性”等级依次为“非常重要”、“比较重要”、“一般”和“不重要”,然后以分类方式随机取样。调查对象包括高师院校教师教育专业高年级学生(含毕业班学生、顶岗实习生),高校教师、领导和教管人员,中小学教师、校长、地方教育行政管理者。一共发放150份问卷,回收有效135份,其中给学生发放问卷65份,回收64份,有效63份;给高校教师、领导和教管人员发放问卷45份,回收35份,有效34份;中小学教师、校长、地方教育行政管理者发放问卷40份,回收36份,有效36份。问卷统计情况如表2所示:
表2 高师院校教师教育质量评价体系调查问卷统计表
根据定量统计法计算权重,过程如下:
第一步:以67%(2/3)为界限,若选择“非常重要”、“比较重要”、“一般”的比例合计小于67%,则删除该指标。由表2知,3个指标等级累计比例均大于67%,均应保留。
第二步:把不重要赋值1,一般赋值2,比较重要赋值3,非常重要赋值4,若仅选择一般及以上数据进行统计,则这三个选项的权重分别为:2/(2+3+4)=0.22;3/(2+3+4)=0.33;4/(2+3+4)=0.44。
第三步:计算每个指标的权重。指标1的权重=(95*0.44+33*0.33+4*022)/ {(95*0.44+33*0.33+4*022)+(71*0.44+50*0.33+9*022)+(61*0.44+55*0.33+15*022)+(61*0.44+55*0.33+15*022)+(55*0.44+56*0.33+21*022)+(60*0.44+55*0.33+16*022)+(69*0.44+53*0.33+11*022)+(49*0.44+60*0.33+22*022)+(67*0.44+53*0.33+11*022)+(51*0.44+66*0.33+14*022)+(30*0.44+64*0.33+35*022)+(27*0.44+57*0.33+46*022)+(60*0.44+59*0.33+13*022)+(56*0.44+58*0.33+18*022)+(35*0.44+81*0.33+15*022)+(43*0.44+53*0.33+35*022)+(51*0.44+59*0.33+23*022)+(56*0.44+54*0.33+21*022)}=53.57/(53.57+49.72+47.96+47.96+47.30+48.07+50.27+46.20+49.39+47.30+42.02+40.81+48.73+47.74+45.43+44.11+46.97+47.08)=53.57/850.63=0.063
按此依次计算,18个核心指标的权重值如表1所示。
3.评价指标体系的分值及评价得分计算。根据主观与客观相结合原则以及便于计算的原则,18个核心指标的分值最高均为100分、“培养特色”的分值最高为10分,比较合适。如此,整个指标体系的总分值为1810分。评价总得分=各指标实测得分﹡权重值+特色分。
1.评价指标体系的使用方式。本评价指标体系在实际运用中,要对各指标做出可靠有效评价,评价主体必需从多个主要观测点来观察,了解各指标的实际情况。如表1所示,指标体系共有36个主要观测点,18个二级指标每个指标都有与之对应的观测点。这些观测点本质上是对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的细化和具体化,有利于实践操作。因此,在实际运用中,评价主体只要紧扣这些观测点进行评价,一般都能够真实地把握指标的内涵,从而保证评价过程和结果的客观性、针对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同时,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对不同指标的观测点明确规定了评价的方式,包括查看正式文本材料、现场查看、随机访谈、随堂听课、随机抽样测试或试教等。
2.评价指标体系运行的基本要求。教师教育评价过程实际上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需要很高的专业性,因而对评价主体的专业水平、价值取向、职业道德和实践经验等有很高的要求,同时也对被评价对象提出了基本要求。
(1)对评价主体的基本要求。在专业水平方面:要求评价者首先要明确教师教育质量评价的目的和出发点,其次对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的基本原则有完整、准确的把握。在价值取向方面:要求评价者认同和接受影响教师教育质量生成的核心要素,以避免在实测过程中将无关因素作为价值判断的重要依据,从而得出不客观的评价结论。在职业道德方面:要求评价者严格遵守评价职业操守,在评价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的评价立场,不走马观花,不做表面文章,更不能接受被评价者的利益输送而违反评价的职业道德,弄虚作假。在实践经验方面:要求评价者具有丰富的“诊断”能力,善于观察秋毫,应对干扰,发现问题,明辨真伪,并灵活应用评价方式进行评价。
此外,由于评价工作量大,时间较长,劳动强度大,评价过程中评价者不宜过少,而且要有一定的分工合作,以提高工作效率。
(2)对被评价对象的基本要求。评价的目的旨在帮助高师院校诊断和改进其教师教育质量,为人才培养提供服务,因此,在评价过程中,高师院校要积极配合评价者开展评价工作,提供方便和服务,但最基本的要求是,为评价人员提供尽可能完整、齐全、翔实的材料,不得干扰和误导评价者,确保评价人员的公正立场和独立评价权。
[1]学业评价 [EB/OL].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link?url=jbeghn_VWMn H_xPhppbSSoh5SPG Rtc0tg1wvGXdboagrilD8LEEx TktSPhpZSsWXE0qFZs 8WAAy RU3hzgzUoxnjwqpi1K05xq7g Hlg Agf K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