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雪明
(南通职业大学 机械工程学院,江苏 南通 226007)
高职院校国家助学金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袁雪明
(南通职业大学 机械工程学院,江苏 南通 226007)
近些年,随着政府持续加大对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的力度,贫困大学生人数急剧增加,高校贫困生问题日益突出,这些问题的存在也给高校学生工作增加了难度。国家助学金工作作为国家资助工作的重要举措,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在宣传教育、贫困证明的出具、评定以及后期监督管理等各环节都暴露出较多的问题。本文将对高职院校国家助学金工作进行深入的研究,针对高职院校设计国家助学金管理工作的改进和优化方案。
高职院校;贫困生;国家助学金
李克强总理在 201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今年“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再增长10%以上”。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在校大学生总数将达到2 468.1万人。2014年中央财政下拨国家助学金 46.3亿元,全国约488.2万名学生能从此项惠民政策中受益。按照此数据推算2014年我国贫困生比例接近20%。面对贫困生数量的急剧增加和导致贫困原因的多元化,现有的国家助学金工作流程存在诸多缺陷,助学金工作的完成质量有所下降,这些问题亟待解决。
高职院校的学生大多来自农村或者经济欠发达地区,家庭经济情况不太好,由于高考的失利,高职院校的贫困生心理更加脆弱,因此要做好高职院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工作存在一定的难度。
据相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高职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已经超过20%。参照《江苏省贫困生认定细则》,将这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三大类八小项,分别为:第一类,特别困难。包括父母双亡的孤儿、烈士子女、无收入家庭;第二类,困难。包括重病户、低保户、双下岗家庭;第三类,一般困难。包括纯农户和低收入家庭。具体的贫困程度,高职院校还需要结合《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中所列情形进行认定。
首先,需要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新生一共需要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两张表,并在表中相应位置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以证明其家庭贫困情况。曾被学校认定为贫困生、再次申请助学金时,倘若家庭经济状况无明显改变的,只需递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然后,班级成立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小组成员不少于班级人数的20%。评议小组需要从申请人的家庭人均收入、贫困生认定标准、日常消费习惯以及其他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等相关情况综合考虑,细致认真地开展评议工作,在确定班级贫困生名单的同时对应认定标准划分贫困等级,报学院贫困生认定工作小组进行复审。一般情况下,优先考虑孤儿、烈士子女、残疾人家庭、低保家庭以及重病户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接着,学院对各班级汇总来的初审人员进行复审。如有异议,应与班级评议小组交换意见并充分讨论后再进行更正。学院完成复审后,要将贫困生基本情况(包括贫困生学生名单及贫困认定等级)以适当方式在学院内部公示 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存在异议的,可选取有效途径向学院反馈,学院需在接到异议信息后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最后,由学校完成最终审核。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收集通过学院审核的申请人材料,包括《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在贫困生认定工作完成后,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人信息进行统计并录入贫困生系统。
1.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
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各高校务必在2006年秋季开学前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该中心为常设机构,由校级领导直接负责,对全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进行统一管理[1]。各高职院校确实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但是据了解,大部分学校由于种种原因,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无法实现办公场所独立,无法实现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所以更多的学校安排学工部门专人负责大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由对学生情况相对较为熟悉的辅导员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简单而言,学校的整个资助管理工作没有专职工作人员,全是由其他岗位的职工兼职完成的。当前这种工作模式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整个资助管理工作过分集中在个别人身上,导致工作无法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效率低下,无法确保最终的工作质量。
2.忽视政策宣传环节的工作
学校没有重视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宣传工作,往往是下发工作通知,有的老师对国家助学金政策的理解都存在偏差,在具体的班级工作中无法准确地宣传解读相关政策。有的老师认为贫困生在开具贫困证明的时候就应该知道相关政策,所以在班级工作中没有开展政策宣传工作,导致了部分学生对国家助学金政策一知半解,甚至会出现有些家庭经济条件确实贫困的学生因为不熟悉国家助学金政策,错过获得助学金的机会。政策宣传工作不到位还会造成学生认识误区,认为国家助学金就是简单的递交贫困申请,坐等拿钱,把助学金当成是一种福利,造成伪贫困生和贫困生争抢国家助学金名额。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宣传也是一种教育手段,通过宣传可以让贫困生正确理解助学金是为了缓解贫困生在校生活开支压力而设立的,不是用来请客吃饭,购买奢侈品的。通过宣传还可以告诉广大学生要以“伪贫困”为耻,不要在贫困生证明上弄虚作假。
3.贫困生真假难辨
目前,高职院校虽然采取了成立班级评议小组的方式对贫困生进行认定工作,但是认定的依据主要集中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者家庭所在地政府出具的贫困证明。一方面,《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涉及的内容是由学生自己填写的,学校无法有效地对申请人家庭经济情况进行核实。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对开具贫困证明的工作把关不严,致使贫困证明泛滥,给贫困生认定工作带来难度。
4.工作不够透明
班级认定工作是在成立班级评议小组的基础上开展的,出于对贫困生个人家庭信息的保护,以往不采取班级环节的公示工作,直接导致班级学生对认定工作的具体进展情况知之甚少,有的班级学生甚至都不清楚班级哪些人获得助学金,失去了群众的监督,那么这些名单在学院以及学校的公示环节显然已经失去了作用。对受资助人员信息进行公示是确保国家助学金准确发放的前提,充分发挥舆论监督,有效避免助学金工作中的差错。但是,不可否认公示内容涉及到学生家庭的具体信息,可能会造成受资助者心理负担,所以开展这项工作之前要做好学生的思想和心理教育工作,不仅是贫困生对自身贫困现实的正确认识,更需要其他学生平等对待贫困生,不可歧视,并且给予贫困生关心和帮助。
5.育人环节的缺失
国家设立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出发点是帮助贫困大学生缓解生活上的经济压力,高职院校在落实该项工作时也更多地关注如何合理准确地分配助学金名额,却忽视了对贫困生进行心理和思想方面的教育和疏导。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大家往往会有一种认识上的误区,认为贫困生因为家庭经济条件不好,经历更丰富,应该比同龄人更懂事,心理素质也应该好一点,也更为成熟。所以,主观上认定贫困生心理和思想方面不存在偏差,而且优于其他同龄学生。目前高职院校还没有开展针对贫困生群体的心理和思想教育工作,思想和心理教育工作大都是面向全体学生开展,最为普遍的就是新生心理普查和新生入学教育。
其次,缺少贫困生思想教育专职工作人员。高职院校没有专门从事贫困生思想教育工作者,面对具体工作的时候,由于缺乏相关专业知识而无法有效开展教育工作。遇到问题,一般由辅导员或者心理咨询中心老师根据各自的经验,采取谈心等一般形式开展教育,很难起到效果。
高职院校助学金工作中育人环节的缺失也直接或者间接地导致了一些问题的发生,例如,部分贫困生因为自卑或者迫于心理压力而放弃申请国家助学金;还有些贫困生对国家助学金政策没有正确的认识,觉得拿这个钱是应该的,对接受资助没有感恩之心;学校由于某些客观原因,无法对贫困生做深入的调查核实,在缺乏思想教育的情况下,更容易出现“伪贫困”现象。
6.后期监督管理环节存在缺陷
少数贫困生不珍惜获得资助的机会,挥霍国家助学金,心中毫无感恩之情,甚至不认真学习,认为国家助学金是自己应得的,是国家针对贫困生群体的福利。还有一些钻政策空子的伪贫困生,提供虚假个人材料,在获得助学金之后生活铺张浪费。这些情况的发生都说明学校在监督管理环节存在缺陷。第一,学校缺少专门的监督部门。关于贫困生领取国家助学金之后,如何使用资助资金,是否存在铺张浪费的消费情况,没有专门的部门负责跟踪调查。即便学生发现以上情况,也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反映。其次,学校没有提供有效的信息反馈渠道。举报是需要勇气的,部分学生表示身边存在伪贫困现象,但是只能向班主任老师或者辅导员举报,因为担心学院的老师认识自己,怕举报后得罪人,所以更多的学生选择沉默,不去举报。在国家助学金发放后,学校没有实行有效的监督管理,也没有明确一个有效的反馈途径,致使监督和反馈工作处于瘫痪状态。
1.完善校内制度建设,明确和统一认定办法
目前国家助学金评选的制度还有待完善,高职院校应该在不违反上级文件精神的基础之上,结合自身实际,完善校内制度,寻找可以量化的指标,实现校内认定标准的统一,确保贫困生认定工作的相对公平。
例如:细化贫困生证明材料。除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家庭所在地出具的书面证明,还可以要求申请人根据自己填写的贫困类别出具相应证明,如:重病户需提交县级以上医院的病情证明、下岗证、低保证、残疾证等。以“低收入”、“纯农户”为申请理由的学生,要求贫困证明材料中要能够反映家庭具体经济情况,而不是简单的“家庭困难”、“家庭收入少”等模糊的描述。
增加量化指标作为贫困生认定依据的一部分。可以从课堂出勤、综合测评名次、参与学校学院活动等方面汇总数据对学习态度、学习成绩、活动积极性三个方面进行量化。当申请人数超过学校助学金名额的情况下,根据申请人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无法进行取舍的时候,可以借助以上数据对申请人进行筛选。
2.完善机构设置,明确工作职责
完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建设,并增加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真正实现部门的独立,为今后助学金工作人员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奠定基础。
制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具体内容包括: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资助家庭困难学生的方针、政策。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制定、完善校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特困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家庭困难学生工作的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统一管理学校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特困补助金的评定、审核及发放工作;负责向家庭困难学生提供咨询服务,并对受资助学生进行跟踪调查;负责对参与学校资助管理工作人员开展教育培训;监督、指导、检查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监督各学院落实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指导各学院建立和管理贫困生数据库;积极落实国家助学政策和精神,通过不同形式对大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定期向上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进展和落实情况。
3.定期组织国家助学金工作人员专业培训
可以邀请学校所在城市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市民政部门专家来学校开展讲座,定期对学校资助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校外专家的培训,帮助大家更加深入地学习和了解国家资助政策。提供一个和专家面对面交流的机会,帮助大家分析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通过专业知识的培训,让大家逐渐学习并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用先进的理论知识来指导实践,不但可以提高了学校资助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也确保了学校资助管理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4.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
网络宣传: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使用,网络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无处不在,基于网络的宣传具有信息量大、传播速度快、受年轻人青睐等特点。在学校官网增设国家资助政策专栏,内容包括历年来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并在专栏明显位置添加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热门网站的链接,还可以开通官方微信平台加强与学生的互动。
传统宣传:校广播站在秋季新生入学后,可以针对国家资助政策和学校资助工作流程内容进行广播。告知广大的新生,关于国家资助政策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秋季新生报到期间设立政策咨询点;各学院以主题班会形式对国家相关政策开展宣传。
招生宣传:印发国家和学校的相关助学政策读本随招生简章一起发放,让学生在进校前就能够了解国家和学校的帮扶政策。
5.规范二级学院贫困生管理工作
可以增加班级公示环节。班级民主评议合格的申请人员名单首先要在所在班级内部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的环节可以借助QQ或者飞信软件进行。增加班级公示环节,是国家助学金工作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有力保障。
还可以要求审核通过的贫困生签署《贫困生诚信自律承诺书》。《贫困生诚信自律承诺书》规定,受资助学生严禁在贫困生认定工作中弄虚作假、请客送礼、轮流坐庄和平分受助款等违纪行为。对于违反《贫困生诚信自律承诺书》上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相关人员助学金资格,将贫困生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予以清除并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6.开展丰富多彩的贫困生思想教育活动
学校和学院针对贫困生群体分别开展学生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励志教育。不要拘泥于讲授这一枯燥单一的形式,可以将思想教育融入到征文、广告设计、辩论赛等更具互动性的活动中。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应该针对贫困生群体制定工作计划,帮助贫困生在心理上脱贫。
7.完善监督反馈措施
国家助学金工作不以助学金的发放为终点,需要后续监督反馈工作的跟进,这些措施的完善,可以帮助发现受资助学生思想行为上的问题,也为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及学院针对贫困生开展的教育工作提供实际依据,监督工作可以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具体工作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方面开展:第一,主动收集信息。在学校网站设立电子邮箱专门收集师生对助学金工作的意见,二级学院在各自学院的网站设立电子信箱收集师生意见。为了确保电子意见箱能够发挥功效,各学院要将学校和学院电子邮箱地址告知学生,安排专人负责意见箱邮件的收发工作,及时汇总并上报处理情况。第二,监督学院和班级认定工作。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对学院工作进行监督,可以抽查部分班级,到贫困生认定工作第一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第三,不定期对受资助学生的受助资格进行核实。随机选取一定比例的受资助学生,可以采用电话或者信件等方式与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联系,对受资助学生家庭真实情况进行核实。如发现家庭实际情况和助学金申请材料内容严重不符的,取消受助资格并收回已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2]。
国家助学金是我国资助体系中金额占比最大且覆盖面最广的政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导致最终结果与国家助学金项目设立的初衷相违背。高职院校应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办法,重视国家助学金的育人功能和后期监管等工作,使国家助学金管理工作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
[1]张福友.高校在落实国家资助金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呼伦贝尔学院学报,2010(3).
[2]王平.高校贫困生档案的建立、管理与作用[J].兰台世界,2007(23).
(责任编辑 吕玉英)
The Research of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State Grants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YUAN Xue-ming
(Nantong Vocational University, Nantong, Jiangsu 226007, China)
In recent years, as government continued making efforts to increase the financial aid to the poor students, sharp increase appeared in the number of poor students, which makes these problems increasingly prominent. The problems have made college student work harder to accomplish. As an important measure of state-funded work, the state grants have been exposed to many problems in practical works, such as propaganda and education, the certificate of poverty, assessment, later period supervision management and many other aspects. This article will launch further research of the work of state grants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It will also come up with optimization solutions in national grants managements.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poor students; the state grants
G710
A
1008—6129(2015)04—0042—04
2015—07—19
袁雪明(1984—),江苏南通人,南通职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