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 岚
《傲慢与偏见》电影与小说的叙事策略比较研究
许岚
电影《傲慢与偏见》剧照
18世纪70年代,英国文坛中包括斯摩莱特、理查斯等现实主义小说大师相继过世,而感伤派小说与哥特传奇小说内容略显苍白,因此,在18世界70年代至19世纪初,英国文坛中甚至没有产生一部重要的小说作品。简·奥斯丁及其六部作品的出现,让英国文坛走出了这段青黄不接的过渡时期。在简·奥斯丁的文学作品中,《傲慢与偏见》具有巧妙的故事结构和优雅的艺术风格,被毛姆称作为世界十大小说名著之一。自从这部作品诞生之后,不同时期的人都会用具有时代特征的方式来对《傲慢与偏见》作新的阐释。直到20世纪30年代,电影工业的崛起终于让《傲慢与偏见》走进了影视殿堂。在简·奥斯丁的作品中,《傲慢与偏见》具有最多的电影改编记录,其中,2005年由乔·怀特完成的改编版本得到了电影观众广泛的好评,主要是因为乔·怀特改编的《傲慢与偏见》在所有版本中距今时间最短,且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并且与小说作品在叙事策略方面的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以这一版本为代表,能够更加直观的发现现代电影艺术与英国传统文学在叙事策略方面所具有的不同。
无论是电影作品还是小说作品,它们都是在向受众讲述一个故事,而故事的讲述离不开叙述故事的主体,并且叙述故事的主体也往往就处在故事之中,并协助电影作者或者小说作者对故事内容进行传达。由此可见,在电影和小说的叙事中,叙事主体具
有着重要地位,一旦叙事主体缺失,那么电影和小说所讲述的故事也会消失或者不被人所相信。从《傲慢与偏见》电影作品与小说作品叙事主体的差异来看,虽然电影作品和小说作品在呈现故事的过程中都具有叙事者,但是在语言交流意义方面,电影作品中的叙事者是镜头与画面,而小说作品中的叙述者则是人。因此,电影作品的叙事者具有机制化特点,而小说作品中的叙事者却具有人格化的特征。
(一)小说作品的叙事主体
在传统小说的创作中,作者为了塑造出完美的情节和人物形象,往往会用局外人的视角来对故事做出公正理性的讲述。但是在现代小说创作中,叙事者则会出现在文本当中,并与主人公之间具有一定的关系。叙事者定位的转变,能够让读者相信叙事者对故事中的人物和事件是了解的,甚至参与到了某些事件当中,这对于强化故事的可信度与可读性具有重要意义。在自传体与编年体小说作品中,读者可以将叙事者和作者当作同一人,但是在虚构叙事小说作品中,叙事者与作者却不一定是同一个人,因为叙事者为了实现一定的叙事目的和文学创作目的,会忽而带有作者的影子,又会忽而与作者的身份撇清关系,我们可以将这种叙事模式理解为双层叙事,即文本内在叙事者与外在叙事者对故事进行交替叙述。
《傲慢与偏见》的小说版本,就使用了这种叙事方式。在这部作品中,文本内在的叙事者能够叙述出人物的心理和情感的变化等,这也让内在叙事者的讲述具有了很强的感染力,并能够引导读者进入特定的认知状态和情感状态,而文本外的叙事者则扮演着对叙事内容进行补充和评价的角色。这种叙事方式的使用,能够让作者成为故事的客观陈述者,又可以让作者成为自身观点的提出者。如在对宾利姐妹的性格进行描写的过程中,作者利用伊丽莎白的视角对宾利姐妹的性格作了阐述,随后又使用外叙事者的视角对内在叙事者所阐述的内容进行了补充与评价。虽然伊丽莎白这一角色在这部小说作品中具有偏于武断的个性,但是当内外叙述者对宾利姐妹所持有的观点一致时,读者就会对伊丽莎白的观点产生信任,并忽略掉对伊丽莎白武断缺点的关注。
(二)电影作品的叙事主体
在电影作品中,叙事者具有非人格化的特征,从表面上看来,机器和画面是电影叙事的叙事者,从这一层面来说电影叙事者本质上是一种机制。但是隐藏在机器和画面背后的,则是电影作品的导演、编剧以及演员,他们不会像小说作品中的叙事者一样去讲述故事和做出评论,而是利用镜头和画面引导读者去认识人物、体验景观,并对影片所具有的观点和主题做出思考。在乔·怀特版《傲慢与偏见》的电影版本中,导演利用镜头和画面将观众引入到故事的讲述当中,并在此过程中使用电影语言来引导观众认知事物、体验情感,从而让观众对影片内容乃至真实的生活产生深刻的思索。如在故事发生年代与发生地点的讲述中,影片通过呈现出具有复古特点的桌椅、精致的餐具等,引导观众认识到自己正在观看一个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故事,并体验到当时英国社会中安静悠闲的田园风光,这一过程并不依赖与文本信息与语言信息的传递,而是通过导演、制片和摄影师共同完成的画面来呈现。另外,电影的声音效果、色彩、灯光等都可以成为电影故事的叙事者,如《傲慢与偏见》电影中主要使用了小提琴与钢琴两种乐器,这两种乐器的声音效果时而大气、时而震撼人心,并且旋律的变化与电影画面所呈现出的故事情节也相对应,因此通过电影的声音效果,观众能够感受到电影的叙事节奏和叙事情感。由此可见,电影的叙事主题实质上是导演、编剧、演员与影片声效、灯光、色彩等元素的综合体,虽然这种叙述主体相对于小说作品而言更加的复杂,但是却可以传达出更加直观的画面和内敛的情感,从而引导观众去挖掘、体会与思考。
在电影作品与小说作品中,无论叙事主体是谁,都需要在一定的空间中完成叙事。许多艺术家都将电影艺术称之为时空的艺术,将小说艺术称之为时间的艺术,这种说法来自于小说艺术的创作需要按照一定的时间顺序来完成叙事,无论是插叙、倒叙等都具有明显的时间规律,而电影则不仅需要依赖于时间,同时需要通过画面来完成叙事,因此空间的营造在电影叙事中的作用不容忽视。因为小说艺术与电影艺术在叙事方式的差异,决定了二者在叙事空间方面存在不同。其中,电影能够给观众带来一种“现在进行时”的审美体验,而小说在叙事方面所具有
的历时性特征也能够让小说中的叙事实现时间的穿梭。电影作品与小说作品在叙事空间方面的这种差异,在《傲慢与偏见》中同样得到了展现。
(一)小说作品的叙事空间
从《傲慢与偏见》小说版本的叙事来看,所有的故事情节都发生于特定的时间流中,受到小说艺术表现形式的限制,叙事空间感明显弱于叙事时间感。《傲慢与偏见》使用了顺时序的叙事策略,并以伊丽莎白的爱情为主线和时间轴来推动情节的发展,因此时间对于这部小说作品的叙事是十分重要的。但是即便是时间叙事再重要,优秀的文学作品都不能脱离叙事空间,这是因为叙事空间不仅影响着故事的发展,同时展现着许多与人物性格和人物心理相关的细节。其中,场景是小说作品叙事空间的表现手段之一。在场景的塑造中,小说作品的叙事者往往会忠实地将场景呈现给读者,并对自身所具有的主观倾向进行隐藏,这有利于读者根据自身的理解和体会来对文本做出阐释。同时,这种方法能够强化小说作品的直观性和可信度,并引导读者成为故事情节发展的见证者,这对于减少小说作品创作者与读者之间的距离具有着重要意义。
《傲慢与偏见》同样重视使用场景来当作小说的叙事方式,因此在这部作品中,读者总是能够看到近乎真实且平淡的日常生活画面。当然,相对于画面而言,小说作品中的场景塑造总是模糊不清,读者也无法通过场景来掌握太多关于事件与人物的信息,这种叙事方式的好处在于能够让读者将目光集中于人物身上,并关注情节的发展。如梅丽顿舞会对于《傲慢与偏见》的故事情节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但是舞会的环境特征以及在非主人公身边所发生的事情,作者并没有进行详细的论述,这让读者能够更加专心的将注意力集中在伊丽莎白、达西以及宾利等人的身上。值得一提的是,简·奥斯丁在场景描写中的“干脆”风格也具有一些例外,如在对达西家的环境做出描写时,作者的描述量在整部作品的其他场景描述中都很难看到。产生这一例外的原因在于这一场景的描述能够体现出达西身份的高贵与品位的高雅,并对伊丽莎白逐渐转变的态度做出暗示。由此可见,虽然在小说作品中很少看到对空间做出详细的描写,但是空间叙事在小说叙事中还是发挥出了重要的作用。而电影作品中对空间的叙事则更加直观,并且对场景内容的展现也更加细致与丰富,这是电影作品空间叙事与小说作品空间叙事的明显差异。
(二)电影作品的叙事空间
在电影叙事中,凡是叙事都需要在特定的空间中进行,也只有旁白能够在没有画面的情况下进行,因此可以说,叙事空间在电影艺术的叙事中是无处不在且一直存在的。在较短的时间内,为了加快叙事节奏并确保让观众掌握更多的信息,电影中的时间与空间往往是交织渗透的,即在时间与情节发展的同时,空间也需要得到呈现。电影艺术作为一种视听艺术的特点,决定了小说需要花费大量文字来构建的抽象空间,在电影中只需要使用几个镜头就能够表现出来,并且电影所呈现出的画面更加的直观。如在《傲慢与偏见》的小说版本中,对彭伯利庄园的描写花费了较多的笔墨,但是在电影中,一个长镜头就表现出了所有文字所叙述的内容,并让这些抽象的内容变得具有了更强的真实感与震撼感。简·奥斯丁在文学创作中并不热衷于详细的描写场景,而电影艺术作品不得不为叙事过程提供一个完整的空间,这为《傲慢与偏见》的改编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但是在解决这些难题的基础上,电影艺术作品通过塑造出完整的场景和魅力的自然景色,让电影版《傲慢与偏见》具有了独特的魅力。因此,《傲慢与偏见》的小说作品和电影作品在时空处理上都是成功的,但是二者相比,电影在空间的呈现方面又略胜一筹。即便是简·奥斯丁也承认自己的作品欠缺真实性,原因则在于对叙事空间欠缺足够重视,当然,这并不影响《傲慢与偏见》成为英国文坛乃至世界文坛中芳香四溢的奇葩,只是体现出了电影艺术在叙事空间方面的特点与优势。
依托传统文学所进行的电影改编,是年轻艺术与传统艺术的联姻,而电影与小说之间的关系,也一直被理论界所关注。从《傲慢与偏见》电影作品与小说作品的叙事策略来看,无论是在叙事主体还是在叙事空间方面,二者都具有明显的差异。对这些差异做出认知与了解,能够为当前文学改编电影的创作提供启示,并推动文学改编电影在叙事策略方面实现新的发展和突破。
【作者简介】许岚,女,贵州遵义人,贵州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系讲师,博士,主要从事应用语言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