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孝青
荀况,世称荀子,战国末期赵国人,是先秦儒家的最后一位大师,其著述收入《荀子》。荀子“论学论治皆以礼为宗”(《荀子集解·王先谦序》[1]),“孝”在其思想中居于从属地位。荀子对孝道的论述主要集中于《礼论》《性恶》《大略》和《子道》等篇章。荀子对孔子、孟子的孝道思想进行了扬弃,提出了孝道遵从礼义、从义不从父、从道不从君等主张。
荀子生活于群雄逐鹿的战国末期,争夺、残暴、淫乱成为那个时代的“主旋律”,辞让、忠信、文理则不能生存于世。荀子从其亲身经历体会到人性之恶,认为善都是伪的。他说:“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用此观之,然则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荀子·性恶》)荀子指出,性是天之所生的,不可学,不可事;礼义是圣人所生的,可学,可事。人性本恶,凡圣皆同;不同者在于圣人能够化性起伪,制定礼义以匡定天下。
荀子重礼,认为礼义是由圣人所生,用来调节天地万物和人的秩序。厘清礼义的内涵,有利于全面把握荀子的思想。在荀子学说中,“礼”虽然包含“义”,但两者的侧重点有所不同。“礼”起于调节人的纷争,用来满足人合理的欲望。“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故礼者,养也。”(《荀子·礼论》)荀子不但认为礼是为了养人之欲,而且断定礼还是天地人之根本。“礼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无天地恶生?无先祖恶出?无君师恶治?三者偏亡焉,无安人。故礼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荀子·礼论》)
“礼”为养,与天地同理,与万世同久,是天下之大本。“天下从之者治,不从者乱;从之者安,不从者危;从之者存,不从者亡。”(《荀子·礼论》)那么“义”又是什么呢?荀子曰:“夫义者,内节于人而外节于万物者也,上安于主而下调于民者也。内外上下节者,义之情也。然则凡为天下之要,义为本,而信次之。古者禹、汤本义务信而天下治,桀、纣弃义背信而天下乱。故为人上者,必将慎礼义、务忠信,然后可。此君人者之大本也。”(《荀子·强国》)在《荀子》一书中,“礼”“义”合用出现109次,“孝”字出现44处,包括“孝”在内的其他各重要概念皆以“礼义为宗主、为元首”[2]。
在荀子的学说中,“礼义”处于核心地位,具有本体属性。“天地者生之始也,礼义者治之始也,君子者礼义之始也。无君子,则天地不理,礼义无统,上无君师,下无父子,夫是之谓至乱。君臣、父子、兄弟、夫妇,始则终,终则始,与天地同理,与万世同久,夫是之谓大本。”(《荀子·王制》)礼义具有本体属性,孝道当然要从属之。“孝子之道,礼义之文理也”(《荀子·性恶》)。荀子认为,曾子、闵子骞和孝已(殷高宗之太子)三位至孝之人拥有孝的名和实,是因为基于礼义。孝与不孝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能遵从礼义。荀子曰:“天非私齐、鲁之民而外秦人也,然而于父子之义、夫妇之别,不如齐鲁之孝具敬父者,何也?以秦人之从情性、安恣睢、慢于礼义故也。”(《荀子·性恶》)荀子由性恶论推出了礼义的本体属性,主张施行孝道要遵从礼义。这是荀子孝道观的一个鲜明特点。
荀子也认为“少事长、贱事贵、不肖事贤,是天下之通义也”(《荀子·仲尼》),然其孝道观与孔子、曾子、孟子等人还是有很大的差别。
第一,不孝不能立身处世。在孟子生活的时代,不孝的现象已经较为常见,故孟子谴责了五种不孝的行为。到荀子时代,不孝的现象更加显著了。荀子认为,不孝之人会有三种不详和不顺。他说:“人有三不祥:幼而不肯事长,贱而不肯事贵,不肖而不肯事贤,是人之三不祥也。人有三必穷:为上则不能爱下,为下则好非其上,是人之一必穷也;乡则不若,偝则谩之,是人之二必穷也;知行浅薄,曲直有以相县矣,然而仁人不能推,知士不能明,是人之三必穷也。人有此三数行者,以为上则必危,为下则必灭。”(《荀子·非相》)可见,“孝敬长辈、顺从兄长”是儒家一以贯之倡导的美德,是孝子必备的品德。不孝之人不但有不祥之运,还会有必穷之命。
有努力奉养双亲的,却仍然落下不孝之名。子路问孔子:“有人于此,夙兴夜寐,耕耘树艺,手足胼胝,以养其亲,然而无孝之名,何也?”孔子认为这是“身不敬、辞不逊、色不顺”的缘故。也就是说,要做到身敬、辞逊、色顺,才能算是孝。荀子说:“劳苦彫萃而能无失其敬,灾祸患难而能无失其义,则不幸不顺见恶而能无失其爱,非仁人莫能行。”(《荀子·子道》)必须做到“敬”“义”“爱”,那么只有仁者才能符合孝子之道。“孝子言为可闻,行为可见。言为可闻,所以说远也;行为可见,所以说近也。近者说则亲,远者说则附。亲近而附远,孝子之道也。”(《荀子·大略》)大意是说,发言能够使人可闻,不诈妄;孝子的行动能够使人可见,不苟为。使近者能够亲近,远着能够归附,这就是孝子之道。
第二,从义不从父。孔孟将事奉双亲视为大孝,如孔子称赞闵子骞至孝,孟子称赞舜至孝。荀子则将事奉双亲视为小孝,而将利国之孝称为大孝。他说:“入孝出弟,人之小行也;上顺下笃,人之中行也;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人之大行也。”(《荀子·子道》)在处理父子关系上,孔子主张事亲以“敬”,曾子主张事亲以“顺”,孟子主张父子“不责善”,荀子则主张“父子有争”。荀子认为在三种情况下应该“从义不从父”:“从命则亲危,不从命则亲安,孝子不从命乃衷;从命则亲辱,不从命则亲荣,孝子不从命乃义;从命则禽兽,不从命则修饰,孝子不从命乃敬。故可以从而不从,是不子也;未可以从而从,是不衷也。明于从而不从之义,而能致恭敬、忠信、端愨以慎行之,则可谓大孝矣。”(《荀子·子道》)简单地说,不从命而能够使双亲免于危险、屈辱和禽兽之行,乃是孝子对父母“忠、义、敬”的表现。
孝子要敢于与父母争辩。荀子借用孔子之语曰:“昔万乘之国有争臣四人,则封疆不削;千乘之国有争臣三人,则社稷不危;百乘之家有争臣三人,则宗庙不毁;父有争子,不行无礼;士有争友,不为不义。故子从父,奚子孝?臣从君,奚臣贞?审其所以从之之谓孝、之谓贞也。”(《荀子·子道》)王先谦注曰:“审其可从则从,不可从则不从。”[3]父母做符合道义的事就遵从,不符合道义的事就不从,而且要据理力争。荀子明确主张人要善辩。“凡言不合先王,不顺礼义,谓之奸言,虽辩,君子不听。法先王,顺礼义,党学者,然而不好言,不乐言,则必非诚士也。故君子之于言也,志好之,行安之,乐言之,故君子必好辩。”(《荀子·仲尼》)荀子善辩之论与孟子“不得已而辩”有很大的不同,这与当时好辩之士的言行能够引起统治者重视有莫大的关系。
第三,礼治生死。荀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倡所导的“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这一儒家的重要传统。他指出:“礼者,谨于治生死者也。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终也。终始俱善,人道毕矣。故君子敬始而慎终。终始如一,是君子之道、礼义之文也。”孝养父母要善始善终,既要使父母老有所养,又要在父母百年之后按照礼义进行丧葬。荀子严厉地批判了当时一些学派的“厚生薄死”论,认为那是在行奸人之道。他说:“夫厚其生而薄其死,是敬其有知而慢其无知也,是奸人之道而倍叛之心也。”(《荀子·礼论》)荀子认为,事奉生者不忠厚、不敬爱,就是粗野;葬送逝者不忠厚、不敬爱,就是刻薄:君子将之视为羞耻(《荀子·礼论》)。为此,荀子对不同阶层丧葬的标准也提出了不同的要求:“故天子棺椁十重,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然后皆有衣衾多少、厚薄之数,皆有翣菨文章之等,以敬饰之。使生死终始若一,一足以为人愿,是先王之道,忠臣孝子之极也。”(《荀子·礼论》)
荀子赞同孔子“三年之丧”的主张,认为这是“称情而立文,因以饰群别、亲疏、贵贱之节,而不可益损也”(《荀子·礼论》)。在祭礼方面,荀子也提出了一些标准。例如:“飨,尚玄尊而用酒醴,先黍稷而饭稻粱;祭,齐大羹而饱庶羞,贵本而亲用也。贵本之谓文,亲用之谓理,两者合而成文,以归大一,夫是之谓大隆。”(《荀子·礼论》)大意是:在祭祀远祖时,将酒器盛上酒水,先献上黍、稷,然后供上稻粱。在祭祀近祖时,先献上不加调料的肉汁,再盛上各种美味。这些既是为了尊重饮食的本源,又有实际的用处。尊重本源是形式上的修饰,接近实际是内容上的合理,两者合一就形成了礼义制度,这是对礼的最大尊崇。
荀子认为大孝应该是利国之孝。在孝与忠的关系上,他主张“为君绝父”。
第一,忠大于孝。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家与国的观念往往融为一体,故儒家能够移孝与忠。孔子、曾子、孟子等人皆认为血缘亲情大于君臣之义,所以事亲为大。忠孝难以两全的时候,应当“为君绝父”。荀子曰:“君者国之隆也,父者家之隆也。隆一而治,二而乱。自古及今,未有二隆争重而能长久者。”(《荀子·致士》)他认为君恩大于父恩,因此忠大于孝。这种主张迎合了统治者的需要,在古代中国封建社会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如果说专制主义是封建孝道的重要特征。那么,以孝道助成专制政治的最早理论雏形即来自于荀子”[4]。
第二,从道不从君。虽然荀子主张从君高于从父,然而却不主张对君主绝对服从,而是要“从道”。所谓“道”,在荀子看来就是“隆礼”。君主应该王霸并用,治国以礼。“君人者,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好利多危。”(《荀子·大略》)按照从道不从君的理念,荀子认为有利于君主治国的谏臣、争臣、辅臣和拂臣,是“社稷之臣”、“国君之宝”。“伊尹、箕子可谓谏矣,比干、子婿可谓争矣,平原君之于赵可谓辅矣,信陵君之于魏可谓拂矣。传曰‘从道不从君’,此之谓也。”(《荀子·臣道》)按此标准,荀子还为君主开出了选贤任能的方子:“口能言之,身能行之,国宝也;口不能言,身能行之,国器也;口能言之,身不能行,国用也;口言善,身行恶,国妖也。治国者敬其宝,爱其器,任其用,除其妖。”(《荀子·大略》)
第三,施行礼治。荀子认为要想社会安定,老百姓必须要有一定的物质基础,还要有礼义教化。他说:“不富无以养民情,不教无以理民性。故家五亩宅、百亩田,务其业而勿夺其时,所以富之也。立大学,设庠序,修六礼,明十教,所以道之也。”(《荀子·大略》)老百姓的物质生产有了保障,才能为事奉双亲提供条件。对老百姓教之以礼义廉耻,社会秩序才能和谐。战国末期,战乱频繁,统治者征收徭役、兵役无度,导致社会人口大量减少,老者得不到子女的赡养。荀子主张要劳役有度。“八十者,一子不事;九十者,举家不事;废疾非人不养者;一人不事。父母之丧,三年不事。齐衰大功,三月不事。从诸侯来与新有昏,期不事。”(《荀子·大略》)统治者应该重义轻利,百姓不会为贫穷所困,方为治世。“义胜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上重义则义克利,上重利则利克义。”(《荀子·大略》)
由孔子开端,经曾子、孟子、荀子等人的不断发展,儒家孝道理论臻于完善。儒家的孝道,内可以事奉双亲,外可以忠君爱国,由此及彼泛爱万物,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1]王先谦.荀子集解:上册[M].北京:中华书局,2013:1
[2]韦政通.荀子与古代哲学[M].台北:商务印书馆,1997:6-7.
[3]王先谦.荀子集解:下册[M].北京:中华书局,2013:626.
[4]康学伟.先秦孝道研究[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