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规模与质量并重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5-02-03 14:42
湖北教育·综合资讯 2014年12期
关键词:保教办园行动计划

2011年以来,按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11〕27号)要求,全省大力推进实施《湖北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基本构建公民办并举、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省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截至2013年底,我省共有幼儿园6011所,在园幼儿(含学前班)147.34万人,幼儿园教职工11.04万人,专任教师5.77万人。其中,公办幼儿园1587所,在园幼儿65.86万人,教职工3.09万人,专任教师1.84万人;民办幼儿园4424所,在园幼儿81.48万人,教职工7.95万人,专任教师3.93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75.83%。

主要成绩

“以县为主”领导管理体制基本建立。全省各地普遍建立以政府领导为组长,教育、财政、发改等部门为成员的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统筹协调发展学前教育的工作机制。我省学前教育已基本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良好发展格局。

办园资源快速增加。三年间,全省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400所,新审批民办幼儿园938所,新增学位30余万个。

财政投入不断加大。全省建立了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制度。各级政府普遍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学前教育财政性投入逐年增长。

师资队伍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实施初中毕业起点五年制学前教育专科学历教师培养模式,建立了省、市、县、园四级幼儿教师培训网络。三年间,全省幼儿园新增教职工4.4万人, 3.1万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接受免费省级集中培训。

办园行为逐步规范。全省建立幼儿园年检制度,统一平台公示幼儿园年检结果;规范了幼儿园收费办法,实现了幼儿园安全工作检查常态化;推进课程资源建设,防治幼儿园保教“小学化”倾向工作初显成效;制定了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明确了学前教育机构办

学基本标准,进一步规范了幼儿园办学综合水平评定工作。

主要工作

强化政府主导责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省四大家合力推进学前教育工作。省四大家领导多次就学前教育进行专项调研,省长王国生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学前教育工作;省政府每年召开一次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工作会议,2013年将新建、改扩建500所公办幼儿园纳入年度为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省人大常委会对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督办;省政协就学前教育提案进行重点督办。

强化各级政府主导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省政府印发推进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和“保基本、广覆盖”“普惠性、公益性”发展原则,制订工作目标,提出工作要求。各市、县政府按照要求编制了本地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幼儿园布局规划和五年项目建设规划。

引导建立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开展学前教育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并通过引导创建,发现典型,总结推广经验。一些市、县政府不断探索,大胆实践,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发展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保障、幼儿教师补充、扶持普惠性民办园、企事业单位、集体办园、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和资助贫困家庭幼儿入园等一系列长效工作机制。2012-2013年,武昌区等10个县(市、区)已成功创建学前教育示范县(市、区)。

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和网络巡展工作。每年5月20日-6月20日,全省各地利用各种媒体多形式地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引导科学保教,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2011年“六一”期间,胡锦涛同志到我省视察学前教育并发表重要讲话,我省及时组织全省学习讨论,升级宣传效果;并抓住这一有利条件,我省于2012年“六一”儿童节前后,举办了纪念胡锦涛同志视察湖北学前教育一周年暨庆“六一”活动。省委书记李鸿忠、省长王国生在《湖北日报》联合发表了题为“快乐生活 健康成长——致全省少年儿童的慰问信”的署名文章;省四大家领导在活动期间看望了少年儿童代表;胡锦涛同志视察所到的十堰市柳林幼儿园,向全省教育工作者发出倡议,倡导走进童心世界,让儿童快乐生活健康成长。2013年,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开设了全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网络巡展平台,从领导重视、扩大资源、强化师资、内涵发展、督导考核等几个方面,全面总结宣传全省及各地在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中主要成效和经验做法,推广先进典型,形成争先创优的氛围。

扩大办园资源,缓解“入园难”问题

加快公办幼儿园立项建设。2011年以来,在中央的支持和帮助下,全省共规划投入33.97亿元资金用于公办幼儿园建设,其中中央、省级资金15.14亿元,各地财政资金18.83亿元。三年间,全省共规划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400所(其中,利用中央项目资金项目1951个,各地自筹资金项目449个)。

加大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政策落实力度。全省有三分之二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办法,提出了相关政策要求。如,宜昌市作出了“幼儿园配套建设应当与区域人口规模、入园需求相适应,并符合最小办园规模为6个班”的规定。

大力扶持城市幼儿园和企事业单位、集体园发展。重点对接收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园并提供普惠性服务的城市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学位的企事业单位、集体园进行资金奖补。2013年,全省投入资金近3000万元,对200余所城市幼儿园实施奖补,受惠幼儿6.5万人。

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扩大民办学前教育规模。各地政府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减免租金、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举办幼儿园,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服务。2011-2013年间,全省新审批民办幼儿园938所;2013年,全省民办园在园幼儿数达93.8万人,是2011年的1.68倍;2013年,全省投入资金7000多万元,对1700多所普惠性民办园实施了奖补,受惠幼儿达35万多人。endprint

强化培养培训,提升师资整体素质

建立教师补充机制。全省各地结合事业发展目标和“两教一保”师资配备要求,测算了本地幼儿师资需求,在落实资格准入制度的前提下,建立了引进、招聘、小学富余教师转岗等幼儿教师补充模式;同时将教师配备情况纳入了各地幼儿园年检项目。

拓展师资培养渠道。依托省内高校资源,在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江汉艺术职业学院、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10所高校试办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同时,在40多所有条件的中职学校增设了中专层次的学前教育专业点。

狠抓教师培训工作。全省建立了省、市、县、园四级幼儿教师培训网络。2011年以来,全省各地通过实施“幼儿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组织园长培训、“影子教师”培训、骨干教师培训、省内外学前教育专家巡回讲学和全省幼儿教师岗位技能培训等,共培训园长、教师9.82万人次,其中省级免费集中培训达3.1万余人次。

规范办园行为,防治幼儿园保教“小学化”

完善管理制度。省教育厅先后制定了全省办园基本标准、机构审批办法、收费管理细则、办园综合水平等级评估标准、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学前教育示范县创建评估标准等一系列管理类文件,形成了从获取办园资格、规范办园行为、提升办园水平到督导评估等一整套较完善的管理制度。

建立全省幼儿园年检公示制度。从2011年开始,全省建立幼儿园年检制度,每年通过统一平台对全部公民办幼儿园的年检结果进行了公示。通过年检和结果公示,督促幼儿园不断改善办园条件,规范办园行为,为家长提供幼儿入园信息服务。

加大对无证办园行为的整治力度。指导和帮助一批积极整改的无证幼儿园,使其达到省定办园基本标准,核发办园许可证;同时,对消极对待整改且在规定时间内经整改仍无法达到办园标准的无证园,坚决依法予以关停或撤销。

强化幼儿园安全监管。省政府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到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管理和目标责任考核,并委托省教育厅每年初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各地均将幼儿园纳入本地学校安全的重点工作范畴,实行了全方位的安全监管。

启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化。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2012年底至2013年初,对全省学前教育机构的基本信息、经费投入、学前教育项目建设进展等情况进行了详细全面的采集,建立了全省学前教育基本信息库。

狠抓幼儿园保教去“小学化”工作。大力宣传和深入学习贯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引导幼儿园教师和家长转变观念,落实科学保教。取消幼儿教材,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推进实施以游戏为主要形式的保教活动。禁止幼儿园教授小学课程内容,严查小学入学考试行为。开展集团化办园、名园办分园、联合办园等办园体制改革,促进县域内幼儿园办园水平的整体提升。省教育厅将防治幼儿园保教行为“小学化”纳入幼儿园年检和示范县创建的重要考评指标。

强化检查督办,促进落实各项工作目标

建立督导考核机制。省政府将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纳入对县(市、区)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抓教育工作督导考核的指标。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将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等指标纳入对各地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2011年起,省教育厅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纳入对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监管。为保障中央资金项目建设任务如期完成,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省教育厅一方面召开培训会,明确项目遴选原则,对各地编制立项方案进行指导和集中预审;另一方面印发《学前教育园舍建设类项目管理办法》,建立了项目建设公示公告制度、逐层监督检查制度、建设进度按月通报制度和工

作目标考核制度,实行项目建设县级统筹管理,组织项目资金使用第三方审计,开展投资绩效评估,严肃查处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省教育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项目建设专项督查,召开一次分市(州)集体督办会,对工作落后的县市下达督办函,进行重点跟踪督办。

组织开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专项督查。2013年,省政府发文部署了全省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专项督查工作,各地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了县级自查和市级核查工作。专项督查工作,为全省各地较好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作目标起到了积极推动和督促作用。

存在的问题及工作设想

自2011年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我省学前教育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既定工作目标基本实现。但在学前教育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

办园资源总量尚显不足。一是幼儿园大班额现象较为普遍;二是一个乡镇建有一所公办中心园的目标尚未实现;三是农村乡镇以下幼儿园(班)数量不足,幼儿入园路途较远;四是幼儿园教玩具、幼儿读物配备严重缺乏;五是部分幼儿园的办学条件较差。

可持续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尚未建立。如,学前教育发展的经费投入保障长效机制,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财政拨款机制,幼儿教师的补充机制,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等等。由于种种原因,这些工作机制在全省大多数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缺失问题。

幼儿教师队伍在数量和整体素质方面均满足不了需求。一是教职工总体数量不足。2013年统计数据显示,我省幼儿园教职工与在园幼儿数量比例为1:10.7,与国家要求均有较大差距。二是现有园长、专任教师的专业化程度不高,整体学历偏低,《幼儿教师资格证》持证率较低。三是幼儿园师资县级培训没有纳入财政预算,培训数量和质量受到影响。四是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低,导致队伍流动性大、不稳定。

“小学化”现象比较严重。社会和家长对应试教育的短视效果追求,幼儿教师整体素质适应不了实施科学保教的需求,办园资源不足客观上造成大班额、室内空间狭小、教玩具缺失进而导致无法组织游戏活动,学前教育教研人员配备不足、缺乏指导,学前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等等。这些都直接导致学前教育“小学化”现象的长期存在和难以彻底根治。

安全管理有待加强。一是学前教育尚处于发展初期,幼儿园安全管理方面普遍存在制度不健全、经验不足和水平较低的问题。二是办园资源不足、生源之争等,导致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园)使用车辆接送幼儿上下学的现象较为普遍,增加了安全风险。三是食堂条件较差,卫生管理有待改进。

下一步,我们将以推进全省第二轮学前三年行动计划为契机,完善和落实政策,统筹解决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瓶颈和难点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主导责任,健全完善财政投入的长效保障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大公办园建设力度,增加幼儿入园学位,降低班额,扩大普惠性;三是进一步推进建立幼儿师资补充机制,提高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加强幼儿师资培养培训力度,提高园长、保教人员专业化比例和幼儿教师资格证持证比例;四是进一步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加强保教方式科学化研究,促进幼儿园内涵式发展,有效防治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五是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管理,规范办园行为,确保幼儿安全,促进幼儿园办园水平整体提升。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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