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经济学评价贯穿在药物开发的始终
药物经济学的评价贯穿在药物上市前的Ⅱ期、Ⅲ期临床试验阶段和上市后的Ⅳ期临床研究阶段。在Ⅱ期的临床随机对照试验阶段,可以同时收集有关临床成本和药物的费用资料,进行所谓“头对头”的药物比较,评价两者的成本-效果或成本效用的结果。在扩大的Ⅲ期研究中,可以进一步扩大试验对象,了解新药的临床疗效和安全性。药物经济学评价报告可以作为新药申报、评审、定价、补偿的循证依据。在上市后的Ⅳ期临床试验中可以应用病例登记的方法,研究新药在真实情况下的临床效果。因为实际治疗的患者情况要复杂得多,其临床治疗的效果由于病情复杂程度不同,伴随的疾病不同,服药的依从性不一,因此临床的疗效会有很大的不同。另外还要说明的是上市后的药物优于治疗对象的扩大,可能会出现很多不良反应,因此需要进行药物的效益风险的评估或者观察长期的疗效,从而获得一个新药的全面经济学评价。
——摘自 胡善联《药物经济学在我国的发展状况与展望》(《中国药物评价》2012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