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 碧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师范学院,江苏 无锡 214153)
2012年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概念。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1]。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为我国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具有自身显著特征:即一党领导、广泛协商、依法有序、追求共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在于,“可以广泛达成决策和工作的最大共识,有效克服党派和利益集团为自己的利益相互竞争甚至相互倾轧的弊端;可以广泛畅通各种利益要求和诉求进入决策程序的渠道,有效克服不同政治力量为了维护和争取自己的利益固执己见、排斥异己的弊端;可以广泛形成发现和改正失误和错误的机制,有效克服决策中情况不明、自以为是的弊端;可以广泛形成人民群众参与各层次管理和治理的机制,有效克服人民群众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治理中无法表达、难以参与的弊端;可以广泛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的智慧和力量,有效克服各项政策和工作共识不高、无以落实的弊端。”[1]
第一,共产党领导。这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根本保证和核心特征。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广泛参与协商实践就是要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体现民主与集中的统一。共产党领导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寓领导于协商之中,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多种形式的协商,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广泛接受批评和监督。之所以要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一方面是由中国社会历史发展和国家性质决定的。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在近代中国社会历史发展变迁中形成的,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决定了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领导地位。当然,具体地看,共产党的领导也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形成发展的逻辑起点和关键要素。另一方面是由现实需要决定的。综观中国现有政治力量,也只有共产党有能力、实力和威望带领人民组织实施覆盖面如此之广、协调面如此之大的协商实践,并建立相应的制度规范和程序机制。也只有共产党的领导才能保证我国协商民主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
第二,广泛协商。这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体现和鲜明特征。具体地说,一是协商主体广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人民内部各方面充分协商的民主形式。也就是说,协商主体覆盖了人民内部的各个方面,可见是十分广泛的。二是协商内容广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协商内容十分广泛,涉及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概括地讲,主要包括两类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三是协商渠道和形式广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渠道十分广泛,包括政党、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类智库等。而每一渠道又包括诸多协商形式,比如政协协商包括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等;基层组织协商又包括村(居)民议事会、村(居)民理事会、恳谈会等。
第三,依法有序。这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要求和明显特征。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在决策前和决策实施过程中参与充分协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表征。当然,这种参与不是杂乱无序的,而是依法有序的。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特征和显著优势。共产党领导人民广泛参与协商的过程,也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同时,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并将自己的活动约束在宪法法律范围内,也使得党及其领导的人民协商具有了法制保障。需要指出的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一系列制度规范。比如中共中央通过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以及地方党委从实际出发制定的《意见》实施意见,等等,这些制度不同程度、不同方面地规范了人民协商参与,确保了协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
第四,追求共识。这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追求目标和显著特征。《意见》提出,“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2]这表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以达成共识为目标的。因此也有人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为共识民主。但在现实中,由于认识的差异、利益的分殊,多元主体的协商是很难完全达成共识的。正是看到这一点,所以党中央从实际出发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要努力形成共识,而不是必须达成共识,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追求共识,但不苛求共识,要在协商中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而在努力形成共识的过程中,自由平等充分的协商,求同存异、理性包容的协商品质很为关键。正因为如此,所以《意见》强调要坚持求同存异、理性包容、自由平等充分的协商。
第一,可以广泛达成决策和工作的最大共识,有效克服党派和利益集团为自己的利益相互竞争甚至相互倾轧的弊端。西方自由代议制民主的最大特点之一是自由选举,视选举为民主的生命。从实践来看,西方自由选举民主有其合理之处和显著优点,但同时也存在着明显弊端。就弊端而言,西方自由选举民主是竞争性民主,奉行多数原则,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在这一民主形式运行中,不同党派和利益集团之间为着各自利益展开相互竞争,占据多数的竞争胜利方往往无视占据少数的竞争失败方的利益,而竞争失败方通常又不甘心失败,因此相互攻讦、内斗不断。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则不同。它是一种合作性民主,奉行求同存异,互相尊重,以协商合作代替选举竞争,旨在通过充分协商达成决策和工作的广泛共识,有助于在尊重多数人意愿的同时也兼顾少数人的合理要求,实现的是协商主体间的相互共赢而不是零和博弈,因此避免了西方自由选举民主的上述弊端。
第二,可以广泛畅通各种利益要求和诉求进入决策程序的渠道,有效克服不同政治力量为了维护和争取自己的利益固执己见、排斥异己的弊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一种公共协商。所谓公共协商是指具有公共理性的协商主体围绕公共事务和公共决策展开的协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主要内容都不是涉及个人利益的私事而是涉及公共利益的公事。因此,这就避免了不同政治力量为了维护和争取自己的利益固执己见、排斥异己的弊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运行的过程,是广集民声、听取和吸收百姓利益诉求以及意见建议的过程,同时也是党的各项主张和方针政策走向群众、让群众了解和接纳的过程。本着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依据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来决定和调整党的决策和工作,能够使得党的决策和工作更顺乎民意、更合乎实际,同时也更能够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第三,可以广泛形成发现和改正失误和错误的机制,有效克服决策中情况不明、自以为是的弊端。现代社会复杂而庞大,社会阶层分化带来的公共需求多样化,以及人类自身有限理性的存在,致使科学决策所面临的现实问题错综复杂,繁复异常。在此情况下,任何一个组织和个人无论其多么英明,多么优秀,仅仅依靠自身,是难以穷尽科学决策所需的信息和资源的,进一步讲也是难以作出高质量、正确决策的。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在于广泛协商、广开言路,博采众谋。正因为如此,所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3]。这事实上就提出了实践已经证明的一种切实有效的科学决策机制即协商民主。通过把协商纳入决策,在决策前和决策实施过程中开展协商,有助于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及时发现并改正决策中不足甚至是错误。
第四,可以广泛形成人民群众参与各层次管理和治理的机制,有效克服人民群众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治理中无法表达、难以参与的弊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传统的利益格局逐步打破,由此带来的是多元利益主体的形成和分化以及多样的利益诉求。如果这些利益诉求长期缺乏表达的渠道和机会,就会导致社会矛盾突出并最终影响政治稳定。因此,如何使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通过畅通的渠道和有效的机制得以表达和实现,就成为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倡导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前和实施过程中参与协商,这就为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治理,表达和实现利益诉求提供了重要渠道。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原则、内容、程序等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阐述,极大地推动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这些对于规范人们通过协商途径和方式参与各层次管理和治理、表达和实现利益诉求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第五,可以广泛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的智慧和力量,有效克服各项政策和工作共识不高、无以落实的弊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共同心愿和奋斗目标。然而实现这样一个宏伟的目标并不是一帆风顺、一蹴而就的,它需要汇聚起全体中华儿女的智慧和力量,需要凝聚广泛的社会共识。当前我国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改革开放进程中的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思想观念多元多样,社会新旧矛盾相互交织,世界范围内不同政治发展道路的竞争博弈加剧,等等,这就决定了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并不容易,决定了实现我们的目标并不轻松。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倡导人民内部各个方面的广泛协商,这个过程,就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这将有助于凝聚起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从而使得党和政府各项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具备了深厚的群众基础。
[1]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9-22(2).
[2]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N].人民日报,2015-2-10(1).
[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3-11-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