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产权创新下的融资模式研究

2015-01-25 15:34袁源
中国林业经济 2015年6期
关键词:时限林农产权

袁源

(宿迁市宿城区林业中心,江苏 宿迁 223800)

改革实践

林地产权创新下的融资模式研究

袁源

(宿迁市宿城区林业中心,江苏 宿迁 223800)

产权制度创新本质上是向权益人提供了一种激励机制,并使产权受益人从中获得完全内部化的利益。林地产权制度创新的终极目的也应是激励林农的生产热情,并在保护国家林业资源的同时来增加林农的经济福祉。优化当前的融资模式便需要从:团队作业下来完成林地资产评估、所有权主体参与下完成监管处置、林地资产投资溢价对冲机构风险、生产技术指导下的融资结构设置等方面开展工作。

林地产权创新;融资模式;林农;宿迁

“产权”作为法学概念,体现为以所有权为基础而衍生出的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权利集合。将其置入林地产权变革中,则需要在宪法规定框架下来开展制度创新。林地产权制度创新应能为林农带来稳定的收益预期,进而激励他们能追加对林地的投资。但林农追加投资的资金来源途径在哪呢。为此,本文将在林地产权创新背景下,来探究适应林农需求的融资模式。

1 问题的提出

1.1融资方式问题

产权制度创新能极大地调动了林农投资林地的意愿。因此,在产权创新背景下的融资方式应以“抵押贷款”为主。在实施抵押贷款时便可能面临几个问题:①林地市场价值的评估问题;②抵押期间的林地监管问题;③林农违约后的林产处置问题。其中,解决第2和第3个问题则直接面临着技术困境,如金融机构是亲自还是委托他人来监管林地。

1.2融资时限问题

与工业生产不同,在林地上从事的生产仍然属于农业生产范畴,从而该生产必然会受到林木生产周期和成材率的影响。这就表明,林木生产不仅受到林农劳动的作用,也需要受到自然力的作用。那么反映在对融资需求上便体现为,融资时限应与林木生产周期实现时间上的契合。但在现有的融资模式下,涉农小额贷款的时限往往不超过2年,这就必将导致贷款资金与林农需求之间产生时间错配[1]。而这种时间错配现象,也极大的制约着林农的履约能力。

1.3资金结构问题

在生产函数下来构建林农生产模型可得:林木产量=F(林农劳动投入量,林地面积),在林地面积无法得到调整和技术短期内不会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林农只能在短期生产函数条件下进行林地生产。这就意味着,在不考虑自然力作用的情形下,林木产量存在着边际产量递减特征。可见,分结构的融资模式应优越于统一支付下的模式形态。

2 融资模式与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适应性分析

2.1融资方式与“新常态”的适应性分析

在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决定因素下,针对林农的抵押贷款仍逐渐从政府行政主导让位于,金融机构根据市场选择机制来开展融资活动。但这里并不是要放弃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而是在级差地租决定下由金融机构根据市场原则来进行林地价值评估,并在金融机构盈利目标下来增强金融业对林地抵押贷款的意愿。

2.2融资时限与“新常态”的适应性分析

从资金风险管控原则可知,融资时限越长资金风险压力也就越大。但在注重民生效益的新常态下,适度延长贷款时限则是大势所趋,所以这里就存在着资金风险管控与增大资金放贷时限之间的矛盾[2]。从适应性的要求来看,便需要通过增大金融机构的利润预期,来补偿资金放贷延时所带来的机会成本和风险成本。

2.3资金结构与“新常态”的适应性分析

“转型升级”成为了新常态的内在要求,从而对于林地生产而言也需要转型升级。笔者认为,这里转型升级不仅体现在提高林地生产的资本有机构成,还在于建立完善的供应链系统来打通要素市场各环节的壁垒。这就要求,资金结构应进行合理设置,并细化资金投放项目来增强林地生产的可持续性。

3 分析基础上的融资模式定位

3.1林地资产评估方面

在清晰厘清市场决定作用、政府引导作用的情况下,林地资产评估应遵循级差地租原理,由金融机构根据市场原则进行评估。这样一来,便能在给予金融机构充分权利的基础上,降低金融业态对林农融资的顾虑,以及在金融机构的资产业务中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来确保林农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失。

3.2林地监管处置方面

林地监管处置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难题,若是这一问题持续存在则将延缓林地产权创新所释放出的制度红利。正如前面所提到的,无论是林地监管还是处置,都将面临技术上的困境。为此,根据林地作为自然物的特性,监管的方式可以与其他不动产相区别,并将处置工作纳入到国资管理的内循环中。

3.3融资风险对冲方面

融资风险对冲直接关系到金融机构是否同意改变现有的融资时限,而逐步与林地产生周期形成时间上的契合。笔者认为,此时就需要发挥政府解决市场失灵的功能了。目前涉农小额贷款主要由农村信用合作社(农商银行),以及城市股份制银行来开展,所以风险对冲必须考虑到以上金融主体的利益关切。

3.4融资结构设置方面

林地产权创新尽管承认了林农对自有林地的使用权力,但并不会改变林农现有的生产关系。从地理位置来看林地大都存在于山地地区,从而山地地貌就自然促使林农的生产仍主要维持在农业小生产范畴,并因其天然的资金约束来难以在生产技术提升上有所作为[3]。为此,与资金使用监管相配合的则是,将融资结构按照生产资料类型进行项目细化,从而在无形中引导林农科学生产。

4 定位驱动下的融资模式构建

4.1团队作业下来完成林地资产评估

在市场对等原则下来完成林地资产评估,则需要根据级差地租原理来开展。根据马克思级差地租理论可知,受到土地自身肥力程度差异性的影响,土地地租水平也应进行区分。林地抵押贷款仍应是林地的地租,从而考察林地的肥力便成为资产评估的核心内容。在打破专业知识储备所导致的信息不对称影响要求下,金融机构可以聘请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到林地资产评估中来,从而来客观公正的确定贷款额度。当然,这里需要确保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受第三方的干扰。

4.2所有权主体参与下完成监管处置

尽管林地产权制度创新已经走向实践,但这并不会改变林地隶属于集体所有的宪法规定。这就意味着,林地所属的集体应承担林农违约而造成的连带责任。在这一负向激励作用下,便可以将林地所有权主体纳入到林地抵押监管之中,从而来确保集体利益和行政主官的政治前途不受影响。为此,金融机构可在县域政府的协调下,委托村委会集体监管。在处置违约林农林地资产时,也应在集体范围内进行林地资源配置。

4.3林地资产投资溢价对冲机构风险

如何正常资金放贷时限,这需要林地经营能够对冲金融机构未来可能遭遇到的资金损失。这里的资金损失包括经营不善而导致的林农违约风险,以及受到自然灾害而导致的资产损灭风险。为此,应该允许农商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通过债转股的形式来投资林地资源。这里需要指出,当前在实体经济面普遍处于下行态势的情形下,以及房地产资产面临贬值的状况下,林地资产或许将是金融机构所挖掘的投资对象。为此,应对债转股的制度构建进行思考。

4.4生产技术指导下的融资结构设置

林农对林地进行追加投资需要各类生产要素综合作用,其中生产设备的购置成为了重点。然而,林农并不具有提高资本有机构成的经济意识,以及也缺乏项目资金管理的财务知识。由此,金融机构在分类放贷时就需要进行项目结构设置。对于林农而言,则需要在第三方指导下合理选择资金结构,进而不仅在总量上满足生产的需要,也在资金结构上合理配置资金的使用途径。

[1]丁宁.农村民间金融问题与对策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3,(14):33-35.

[2]杨凌.对合理引导农村民间金融资本的思考[J].特区经济.2012 (9):161-163.

[3]高伟.我国西部地区农村民间金融研究[J].时代金融,2011(3):46-48.

[责任编辑:路实]

Research on Financing Modeof Forest Land Property Right Innovation

YUAN Yuan
(Sucheng District Forestry Centerof Suqian City,Suqian Jiangsu 223800,China)

Innovation of property right system provide an incentivemechanism to the right person,and to make the beneficiary obtain the full internal benefit.The ultimate goal of the innovation of forest property right system should be to stimulate the production enthusiasm of the farmers,in the protection of national forestry resources and to increase farmers’economic well-being.To optimize the current financingmodel needs to be carried out from the following aspects:under the team work to complete ownership forestassets evaluation,main body participation of regulatory disposal,forest land asset investment premium hedge institutional risk,production technology under theguidanceof the financing structure settings,and soon.

forest land property right innovation;financingmode;forestworker;Suqian City

F326.2

A

1673-5919(2015)06-0025-02

10.13691/j.cnki.cn23-1539/f.2015.06.010

2015-10-23

袁源(1976-),女,江苏宿迁人,本科,工程师,从事林业管理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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