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9日,(FDA 新闻发布)——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提出一项法令,要求兽药企业提供用于牛、猪、鸡和火鸡等食用动物的抗菌药物的销售和分销数据。这些数据将有助于了解用于食用动物的抗菌药物的销售和分销情况,并有助于FDA 关于确保重要医用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工作。
2008年兽药用户付费法案(ADUFA)第105条要求制造抗菌药物企业每年向FDA 汇报用于食用动物的抗菌药物的销售或分销量,也包括不用于人类医疗的抗菌药物。ADUFA 第105条还要求FDA 每年根据3家或3家以上企业对各类抗菌药物的销售和分销情况进行总结并公布。而此前并无此项要求。
FDA 食品及兽用药副主任Michael R.Taylor称:“此项法令是向FDA 和公众提供抗菌药物销售和分销量详细信息的第一步,我们正计划完成任务。”
目前的监管机构收集数据有限制,FDA 可授权对抗菌药物销售和分销信息进行收集。虽然增加物种特异性信息有助于提供更全面的认识,但是要充分了解药品使用模式和耐药性趋势之间的关系,仍需要更多农场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详细信息。FDA 正在积极与美国农业部、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以及一切利益相关者商谈以满足这一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