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留枝
摘 要:三民主义青年团简称三青团,是中国国民党史上,也是中国现代史上一个重要的政治组织。河北省井陉县三青团组织是国民党三青团组织的一个基层组织之一。蒋介石成立三青团有让三青团辅助国民党的意图,但三青团成立后,随着其组织势力的发展壮大,与国民政府的矛盾越来越大,互相争权夺利,勾心斗角,成为国民党与三青团关系的焦点。三青团井陉分团成立后,与井陉县国民政府的关系也并不融洽。
关键词:三青团;井陉分团;国民政府;关系
中图分类号:K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36-0308-02
三民主义青年团简称三青团,是中国国民党史上,也是中国现代史上一个重要的政治组织。河北省井陉县三青团组织是国民党三青团组织的一个基层组织之一。蒋介石成立三青团有让三青团辅助国民党的意图,但三青团成立后,随着其组织势力的发展壮大,与国民政府的矛盾越来越大,互相争权夺利,勾心斗角,成为国民党与三青团关系的焦点。三青团井陉分团成立后,与井陉县国民政府的关系也并不融洽。
三青团井陉分团与井陉县国民政府的关系,虽不算十分密切,但与它与县党部的关系相比,要融洽一些。三青团井陉区队在1945年建立初期与井陉县国民政府相处较好。如在1945年底三青团井陉区队的工作汇报中所说:“团与县政府联系甚佳”。当时有部分三青团团员参加了县政府工作,如蔡维治、毕之源同时被县政府委任为自治指导员,而且三青团所需粮食由县政府提供。三青团在协助政府调查井陉县城附近及井陉煤矿各村情况及编组保甲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1]。
1946年3月,高庭选任井陉县县长、王克谦任民政科科长后,三青团与县国民政府关系出现紧张现象。一些在县政府工作的三青团团员受到打击。因高庭选和王克谦均为国民党党方人员,系河北省政府秘书长王鸿儒所推荐。但高庭选又是高印堂的侄子,所以三青团井陉区分团与井陉县政府虽有些摩擦,尚未出现大的矛盾。
三青团井陉分团成立后,在许多方面协助政府工作。如1946年9月22日,三青团井陉分团筹备处向各分队转发三青团中央干事会青税字第73号电,令各区队对国民政府办理田赋征实征借予以舆论支持,切实协助办理。接着又转发《补充颁布协助田赋征实征借办法》。要求团员开展舆论宣传并切实协助政府做好征粮工作。如规定团员要首先纳粮,以倡导并协助当地征粮工作,对当地有违抗或滞纳情事或经办征收人员违法舞弊者积极举报等。井陉分团还组织团员成立井陉县催缴军粮宣传队,赴各地做宣传工作。如井陉县催缴军粮宣传队第四组先后到井陉县岩峰、上安、威州等地,召集大乡全体办公人员及所属各村联保主任、保甲长、事务员、村民代表等举行会议,宣传国民政府征粮工作的意义,指出做好征粮工作是国民应尽的义务,是办理乡政工作应有的步骤等[2]。
在协助国民政府的征兵方面,井陉县三青团也做了不少工作。1946年10月,三青团井陉分团接到河北省征募委员会的协助征兵命令后,随即开始行动。派各团员到各乡镇转发国民党中央的兵役政策法令或分发自印的各种兵役宣传品,如《兵役宣传法》、《为实施征兵告河北省民众书》、《为推行兵役告各乡镇保甲长书》、《乡镇保甲长兵役须知》、《免役、缓役、退役、停役之解释》等宣传兵役法令的文件,动员民众积极应征入伍。
在其他方面,三青团井陉分团也协助县政府做了不少工作,如:协助政府调查户口、编组保甲、成立大乡;办理大乡长保甲长训练;协助政府成立第三警察分所、改组第一、二、四警察分所;协助政府成立井陉煤矿工会;协助政府调查乡镇收入;协助政府成立义勇壮丁队(后改为民众自卫队)等。
在协助县政府推行各项工作的过程中,三青团对县政府的某些做法也以提了某些建议。如指出政府在征粮过程中各乡摊派、杂乱无序、种类繁多,人民负担奇重。建议县方应严令统一征派,减轻人民负担。且指出各乡对于县方命令多未能彻底执行,县方宜经常派干部人员分赴各乡加以督导。建议县政府对各大乡镇公所及保甲办公人员未经政府批准即随意向人民派款征粮现象,应严加禁止等[3]。
对征兵过程中出现的一些违法乱纪现象也进行了一些举发。如1946年10月26日,三青团井陉分团第七区队第一分队会议指出,“此次征兵抽签,各地办法极不一致,官方对政府规定秘而不宣,采取强迫抓捕手段,民众以其过于苛酷,怒声载道,同申愤慨竟至家庭惨剧连续发生,此系乡愚无知及官方办法不当所促成。”[4]同年12月14日,三青团井陉分团向三青团河北分团部报告,揭发北关保长王玉亮卖替征兵现象。还进一步指出,“久经函促县政府查办,但迄无措置”。同时指出各地行政干部缺乏训练,只知派款,不知活动等实为县政府督察不力所致。并指出县政府征粮及军需供应皆“予取予派,不顾人民财力枯竭之状”,“虽有时向匪区抢运粮食,但多中饱现象,公家所得无几”。
1946年9月份三青团工作汇报指出:“现我方政治设施多有令人不满之处。如乡镇保甲摊派奇重,征收粮食之重重克扣,义勇壮丁队之队员随意拘捕人民,变为私人团体武力,以致人民对现在推行政治之人员,视为另一阶级人物,骄矜之气逼人,只有恐惧心理,而无可亲之表现,民怨沸腾,众口谴责,均属咎由自取也,故目下整饬吏治,肃戒官箴,实政府刻不容缓之图。”[5]由此可见,井陉县三青团对当时腐败黑暗的政风也颇有怨言,客观上暴露了一些当地国民党政府欺压人民的现象。
三青团井陉分团与县政府有通力合作的一面,也有意见不一致的地方,对当时的县政有时也颇有微辞。但井陉县三青团对县政所提出的一些批评和建议,并非是否定县政府,而是“怒其不争”,目的还是为了更好地贯彻国民党政府的各项政策。
参考文献:
[1] 三十四年度(1945年)工作汇报[Z].石家庄:河北省石家庄市档案馆藏档案,卷宗号20-1-502.
[2] 催缴军粮宣传队三十五年度(1946年)11月份工作汇报[Z].石家庄:河北省石家庄市档案馆藏档案,卷宗号20-1-553.
[3] 三青团井陉分团第一区队三十五年度(1946年)十月份干部会议记录[Z].石家庄:河北省石家庄市档案馆藏档案,卷宗号20-1-546.
[4] 三青团井陉分团第七区队第一分队三十五年度(1946年)十月份分队会议记录[Z].石家庄:河北省石家庄市档案馆藏档案,卷宗
号20-1-564.
[5] 三十五年度(1946年)工作汇报——社会民情调查[Z].石家庄:河北省石家庄市档案馆藏档案,卷宗号0-1-527.
[责任编辑 魏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