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对民办高校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是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难点。随着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民办高校在校生中贫困学生的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因此,要做好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就要从民办高校学情的特殊性出发,创新资助工作的方式、方法,给予贫困学生更多的关心和关注,从而促进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科学化水平的真正提高。
关键词:认定;资助工作;科学化水平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36-0258-02
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改进生活境况的重要举措。由于招生规模的扩大,在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需要资助的贫困学生超过了学生总数的20%,如何做好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是当前摆在学校面前的突出问题。因此,在贫困学生资助工作中,要从民办高校的学情出发,加强资助手段的创新,采取灵活的资助方式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从而促进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科学化水平真正提高。
一、民办高校贫困学生的基本状况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是一所有将近1万名在校生的独立学院,由于大部分学生来自吉林省的中小城市和农村,所以贫困学生占学生总人数的比例高达23.7%,远高于长春市其他独立学院。在民办高校,从家庭平均每月能够支付的生活费用数额方面来看,贫困学生家庭与非贫困学生家庭支付的生活费用差异是非常明显的,多数贫困学生家庭支付的月生活费用在1000元以下。在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将近60%的贫困学生家庭支付的生活费在800元以下,有38.7%的贫困学生的月生活费不到700元。据调查了解,在长春市读大学,维持基本生活开销的基本生活费要700元左右,正因为家庭无法提供足额的生活费,而民办高校又难以取得来自社会上的资助,所以80%的贫困学生都要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维持生活。在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大部分贫困学生每周至少有10小时用来打工。从不同性别来看,女生的勤工助学时间相对男生来说要更长一些。通过在长春大学旅游学院的调查了解到,来自城市困难职工家庭的学生比来自农村的贫困学生更能够自食其力,通过勤工助学的方式来改善生活。由于学校地处城郊,长春大学旅游学院的贫困学生从事勤工助学的方式主要是在食堂帮厨、在超市推(促)销商品、在校外发(贴)广告传单。干得最多的是在食堂帮厨,其次是在超市当促销员。
与公办校的贫困学生相比,民办高校贫困学生的突出的特点是自尊心与自卑感交织的矛盾心理。对于大學生来说,与他人交往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大学里如果不被群体接受,学生就会有很强的失落感,而且如果没有可靠的人际关系,必然导致在社会上由于长期封闭而难以在短时间内自立,对顺利就业形成阻碍。通过访谈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部分贫困学生后发现,这些学生往往有着较强的自尊心,担心自己家庭情况被公开,不愿意主动说明家庭经济情况,特别是部分来自城市困难职工家庭的学生内心希望得到资助,然而行动上没有表现。在民主评议过程中,这部分学生往往三缄其口,唯恐家庭真实收入情况被同学和辅导员知道。贫困在现实中给这些贫困学生带来的问题是多方面的。这部分学生平时经常为一些无谓的事情心烦,感到压抑、恐惧和孤独,不容易集中精力学习。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在长春大学旅游学院,绝大多数的贫困学生对当前的生活状况不满意、体会不到生活的幸福并且存在抑郁状态或抑郁倾向。由此可见,贫困给这些学生带来的影响是全方位的,直接影响到他们的全面发展——这里不仅是一个钱的问题,而是学生全面发展和成长成才的问题,基于此,增强民办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才显得尤为重要。
二、民办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目标在于使贫困学生摆脱窘迫的经济现状,消除因贫困带来的生活、学习、人际交往、心理、就业等诸多问题,使其获得与其他大学生相同的发展起点。在长春大学旅游学院,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之所以一直难以开展,原因就在于这部分学生的认定在实践中难以把握。学校判定学生生活困难与否主要依靠学生生源地民政部门开具的困难证明,但是生源地证明存在真假难辨的问题。在部分地区,开贫困证明轻而易举,存在贫困生不贫的现象,当旅游管理专业2014级新生入学的时候,超过半数的学生持有贫困证明。加上部分学生有过硬的哭穷本领,很大一部分助学金流入到非贫困学生那里。在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长期存在着部分辅导员在贫困学生认定过程中人为造成的分配不公问题,形成了跟辅导员关系好的学生受资助、跟辅导员关系不好的学生得不到资助的不良现象。在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学生所占的比例比较大,这部分学生的家庭具有更加特殊的情况,他们没有土地、没有资产,只有靠体力劳动换取收入,可是一旦丧失劳动能力,这样的家庭就是雪上加霜、难上加难。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学生的自尊心往往比较强,不想让别人同情自己,这类学生多数不愿意出来说自己家庭生活困难而是选择了回避——宁肯节衣缩食,也不承认自己家贫、不向外界求助,而是独自承担着很大的心理压力。因此,要对其生活状况做出准确认定,只能依据辅导员进行长时间耐心细致的观察。
判断学生困难与否的标准一方面看该学生所拥有的资金能否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在大城市里生活,很多在以前看来比较奢侈的消费方式现在是必需的开支,所以不能单从学生的吃饭、穿戴或者是生活用品来判断其是否贫困。当前,过去被视作奢侈品的电脑已经成为学生的生活基本用品。在贫困学生认定过程中,辅导员有着相当的大自由度,正因为在贫困学生认定过程中辅导员自由裁量的主观臆断性,造成了贫困学生认定准确性缺失:在2011年秋季的助学金申请中,会计学专业2009级一名家住永吉县、父亲突患脑出血丧失劳动能力的女生由于生活无着向学校申请助学金,她当时的辅导员在未进行调查的情况下便主观地以“你父母均在国企工作,你哪儿困难”的理由驳回申请。这种人为造成的分配不公造成了生活确实困难的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学生得不到资助、辅导员主观认定的困难学生本身不贫困却接受资助的乱象。
三、提高民办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思考
加强和改进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需要民办高校采取多层次、多方面的工作来解决。帮助他们克服经济困难要采取多项措施,不仅要在经济上给予援助,还要在精神上加以扶持;既要满足他们合理的物质需求,也要满足他们的精神需要、心理需要和情感需要。这就需要民办高校在教育观念、助学理念、资助制度、资助环节等多个方面加以改进,不断推动学生资助工作上水平,不断改进思想政治教育方式方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全面提升。
要从根本上优化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缓解贫困学生的经济压力,民办高校要转变资助观念,把贫困资助与贫困教育、无偿资助与有偿资助、国家资助与社会资助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对贫困学生的扶助力度,扩大奖学金的覆盖面。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把家庭经济状况和学生的成绩摆到同等重要的位置,让贫困学生能用奖学金解决自己的一部分困难。学校积极争取到了长春欧亚集团的捐资助学,并于长春欧亚集团合作设立勤工助学岗位,让贫困学生中学习成绩优异者采取工读结合的方式完成学业,这对有志通过自身努力改变自身经济状况的贫困学生有着极强的促进作用,而且为促进贫困学生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效机制,充分调动了社会投资者资源帮助学校发展壮大;有利于进一步促使贫困学生又好又快地融入社会。
仅靠财政投入永远也不能满足贫困学生的需求,由于国家助学金申请容易、额度较大、不需回报,容易形成“人人争当贫困生”的不良现象。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在勤工助学的制度设计上,特别注重符合贫困学生的身心特点,考虑到贫困学生是成长中的主体,尽量回避“贫困生”这个敏感字眼,在勤工助学的设计上把促进其发展和解困结合起来,把培养自立、自强、自助的精神渗透在资助工作中,在发放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的过程中,要求学生进行一定的象征性的勤工助学活动。在助学金申请上,规定凡是不愿意参加勤工助学工作的学生,一律不能申请助学金。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注重建立班级同学的监督机制,使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发放得更加准确。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学生工作处要求,在助学金发放之前,需要班级民主评议并公示无异议,如果贫困学生平时穿名牌,或者抽烟、喝酒,在贫困学生认定过程中予以一票否决。在此基础上,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学生工作处建立了助学金追回制度,如果在助學金发放完后发现受资助者生活奢侈浪费,学校有权追回助学金:学生获得助学金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立即追回助学金,并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1)用助学金请客吃喝、虚报家庭经济情况或其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助学金者;2)酗酒、抽烟者;3)违纪受到纪律处分者。
民办高校要建立信息救助系统学完整地记录贫困学生受到的资助,提高资助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发现和了解不愿意主动说明情况的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学生,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学生工作处组织干部、教师暑假上门家访,动态掌握贫困学生的经济状况,做到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及时更新,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收入的变化调整资助标准,使资助资源分配更加合理,使有限的资助资源用于真正需要资助的学生。
总之,高校在贫困学生资助工作中,要本着以学生为本的态度,正确认识贫困学生的特点,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的要求,使资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合理利用国家的资助资金,真正维护好学生的切身利益,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促进学校办学水平的持续提高。
参考文献:
[1]仲晨星,赵贵臣,李妍.民办高校贫困学生认定的特性分析[J].理论观察,2013(2).
收稿日期:2014-10-27
作者简介:魏娇(1987-),女,吉林长春人,助教,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责任编辑:李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