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兵 张佳丽
摘 要:伴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人们现在的交易方式已从原来传统的交易方式变成了网上交易。与此同时,也影响了会计的确认问题。本文重点分析了关于虚拟商品的问题,包括收入的确认问题、费用的配比问题,目的是为了提出一些对电子商务的见解。
关键词:虚拟商品;收入确认;成本确认
虚拟商品是专指通过下载或在线等形式使用的数字产品和服务,没有实际物体,是无法在网上发布时,选择物流运输的商品,可由现实中的货币或者虚拟中的货币交易。虚拟商品主要包括书籍、新闻、电视节目、音乐影像、杂志、金融信息和股票行情、搜索、计算机软件、网络中的在线服务和产品。虚拟商品的销售与一般类型的传统商品有明显的不同,依据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原则。结合虚拟产品的来源,可以将虚拟产品分为外购的虚拟产品和自我开发性质的虚拟商品。由于这两种性质截然不同,二者面临的会计确认问题也大相径庭。
一、在电子商务条件下的会计确认问题
1.外购虚拟产品的会计确认。(1)外购虚拟商品的配比和实现问题。外购虚拟产品的销售的输入与自制虚拟产品的收入确认基本相同,同样需满足电子发票,电子凭证等。除此之外,依据外购虚拟产品的普遍销售方式,比如音乐的数据下载,应等同于现实中商品的销售,在买方浏览或下载后确认为购入。外购的虚拟商品的再销售,应在考虑了市场预测和外购金额的收益时限下,实现销售成本与收入的合理配比。与此同时,需注意虚拟商品的销售的不可预测性。例如,经济供给等因素,从而涉及到产品重新设计的问题。
(2)外购虚拟商品的收入应归纳为销售商品的收入。此类虚拟产品通过各种电子平台实现,常见的销售方式有“网上浏览”、“网上下载”等。尽管卖方保留了商品的所有权使之可以实现多次复制销售。但是买方在确认购入商品后,就已经拥有了虚拟商品的处置权和使用权。例如,对一笔交易而言,在实质比形式更为重要的前提下,外购虚拟产品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
2.自我开发性质的虚拟商品的确认
(1)可以实现费用与收入的配比。以电子商务为前提条件,对于自我开发的虚拟商品例如Q币、软件等是没有库存的。与现实中的传统生产企业来作比较,此类虚拟产品的前期开发研究的过程所花费的费用是其生产的成本。但是网站还会有后期维护的成本,所以电子商务的会计的成本确认需综合考虑信息维护和研究开发共同的成本,并评估在此虚拟商品的受益时限内信息维护的成本。除此之外,为了适应时代的高速发展带来的不确定性,应该不定期或定期对虚拟商品进行价值的评估,调整其受益时限和净值以配比收入费用。
(2)实现收入的问题。对于自我开发性质的虚拟产品,实现原则与配比原则依旧是收入的确认原则。电子商务中,虚拟产品的买卖行为是具有隐藏性的,发出和收入货物的时间的不确定性及模糊性等。在已经确认了电子商务的核算对象的前提下,凭借虚拟产品的销售方式,可以实现确认收入的问题。从当今的电子商务的销售模式来看,一般包括“网上浏览”、“网上下载”、“网上购物”等,而具有自我开发性质的虚拟产品一般只有“网上购物”“网上买卖”。以这种模式销售,传统会计中的审核、签字等环节的作用被大大降低。可是在这种新的环境下,电子商务交易的发生以及完成收到的是电子型的凭证,例如电子发票、电子发货单。所以,交付商品时确认收入的实现可以根据签订的电子类型的凭证。
二、电子商务对现行会计的冲击
数据进入会计系统时,会计应确认如何进行记录的过程被称为会计确认,即把会计事项作为正式的会计要素进行列入报表和记录的过程,包括初始确认和再确认两个环节。本文接下来要讨论的是关于虚拟产品的初始确认问题。
1.对于典型的Q币,网游装备等自我开发性质的虚拟商品的会计确认的冲击。(1)在网络上销售此类商品时什么时间确认收入的实现。现行的会计准则规定,销售产品的确认条件须包括以下几种:(1)企业已经将商品的报酬和主要风险移交给买家;(2)企业没有对已出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的权利,也没有保留一切与所有权有关的继续管理权;(3)可以可靠的计量收入的金额;(4)与之相关的利益有可能已经流入企业内部;(5)相关的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成本可以确定的计量。电子商务环境下交易的商品的交易不再以契约为基础,交易的完成时间具有很大的模糊性。除此之外须注意的是,此类商品具有可再生性,销售结束后,虚拟产品可以再生,即使销售已经结束,企业仍对此产品保佑产品的所有权。因此,无法严格按照现行会计标准来限定此类商品的收入时间。
(2)费用与收入的配比问题。在某一期间后某一对象所获得的收入应与其所产生的成本费用相匹配,这就是配比原则。费用归受益者承担,这就是配比原则所基于的受益原则。在电子商务中,虚拟产品的交易的收益是通过买家间接后直接通过电子货币进行支付的,卖方在交易完成后,收到电子货币。然而,这里的虚拟产品并没有与之匹配的成本,而且其研究经费过大,而随后产生的成本很小。支持虚拟商品的网站的成本及信息维护均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并且,技术的高速发展是的虚拟商品的收益变得模糊,因此配比这一原则难以实现。
2.对于外购虚拟产品会计确认的影响。(1)外购的虚拟产品也同样存在确定收入的时间问题。电子商务中的交易不再以契约为基础,交易时间变得更加模糊。例如在网上下载购买电子书刊,买方只是买下了阅读数据的权利,通过网络数据的传输就可以随时浏览书籍。例如电子软件类产品的销售,销售的完成应考虑软件的后续维护、软件的使用情况以及软件的退换货等。这些种种因素都给销售的会计确认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因为网络上的交易变得更加虚拟无形,导致我们很难实现商品的销售确认,无法根据现行会计准则来约束。
(2)外购虚拟产品的在线销售也存在销售商品的收入和使用费收入哪一个才是收入确认的问题。举个例子来说,在电子商务中软件产品的交易,买方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仅仅是购买了产品的使用权,卖方仍保留了商品的所有权,并且只要卖方认为此产品可继续销售,就可以重复复制此类产品并将他们销售出去,因而使是自身收益。由此,我们将此类收益归为用费收收入。然而有些商品诸如电子书,我们仅仅是购买了商品的使用权,它相当于实物的替代品,所以此类商品的收入又可以规划为销售商品的收入。这样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虚拟产品这种具有实物的特点却没有具体事物的形态的确认时间是不能够一次确定下来的,在销售方面的收入确认也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
三、发展电子商务会计
从前面的论述可以看出,虚拟商品在人们生活中占得比重越来越大,虚拟商品的会计确认也急需一些规范来约束,整个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会计也非常需要良好的发展环境。
1.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的法律。电子商务的交易中,不仅会出现会计核算的问题,其他方面也在向电子商务提出挑战。我国的相关部门应该尽快提出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规范约束电子商务的一系列活动,使之在法律的保护下进行合法的公平交易。除此之外,电子商务的交易应该特别注意电子商务的交易的环境安全问题,国家应该推出一些对窃取电子商务的信息的人一写严厉制裁的法律。
2.创建完整的电子商务会计核算体系。就目前来说,我国是电子商务应用比制度超前的国家,管理制度的缺失以及电子商务技术和人才的匮乏使得我国电子商务这一产业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制约。由此可知,有关的相关国家的部门应对银行电子结算单、电子货币、电子单据等较为容易被修改的的会计资料进行统一的管理。除此之外还需建立专门为电子商务会计制定的法规准则,规范电子商务下的会计核算,使这些行为变得可以依据明确的制度。
3.创新会计信息化系统。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我们的经济环境更加的数字化、无纸化。这样的现状无疑对传统会计的核算带来了巨大的冲击。这就促使那些通过电子商务盈利的企业需要创新研发出符合时代要求、适应经济环境变化的会计核算系统。使报表处理、资金管理、成本管理、财务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均可借助于网络来调节工作的统一性。是会计信息更加数字化、多元化。与此同时,我们仍须注意的是,网络虽然是一个自由开放的平台,但他也同样存在风险。尤其是涉及到会计信息安全这一方面。因此,除了我们所需的最基础的会计核算系统,我们还需要一些保护开机信息的措施。
4.提高财会人员对电子商务的会计核算的了解。伴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传统的会计核算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对于新兴事物的涌现,我们不仅仅需要一些条规来约束它,更需要有这方面知识的人来执行以其来作为保障。因此,企业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增强财会人员的自身素质,培养他们对于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会计核算的认识。
四、结论
虚拟商品在我们的生活中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虚拟商品具有实物的特点却无形的独特特点造成了会计确认的一系列难题。对于没有明确的电子商务环境下会计核算制度,我们应该如何处理会计的成本与收入的确认问题。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尽快制定有关电子商务会计的法律制度。
指导老师:高兵
参考文献:
[1]黄俊玉.电子商务会计相关问题研究.现代商业,2012.(2).
[2]傅凌玲.电子商务环境对会计要素确认.计量原则的影响.现代经济信息,2011.(10).
[3]庄明来.论电子商务的会计确认与计量.财务与会计,2005.(2).
作者简介:张佳丽(1993.5- ),性别:女,籍贯:辽宁省凌源市,学校: 大连财经学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