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璐
融资担保是指担保人为担保人向受益人融资提供的本息偿还担保。融资方式包括借款、发行有价债券(不包括经济体)、透支、延期付款及银行给予的授信额度等。担保介于商业银行、资本市场与企业之间,它是一种信誉证明和资产保证结合在一起的中介服务活动,由担保人提供担保,以此提高被担保人的资信等级。也基于此担保人是被担保人潜在的债权人和资产所有人。
近年来担保业在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和国家各项政策的有力推动下,特别是纳入银监会监管以来,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上海市是金融体制创新的示范区,同时也是金融改革的试水区,担保行业的发展也相对健康,为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以及对“促就业、保增长、调结构”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
担保的实质是经营风险,其本质上是风险的防范或将风险分散和转移。担保机构的介入分散了商业银行等对企业贷款的风险,却给担保业本身带来了高风险。银行是在企业第一性不够满足或抵押品有瑕疵、或放大信用贷款额度时来寻求担保公司的担保,这决定了担保行业高风险的实质。担保行业所特有的杠杆及资本金放大是部分对冲该部分的风险,但是风险识别与控制,仍是担保业务以及担保行业是否可以稳健发展的重中之重。
担保机构的主营业务构成仍然是融资担保业务,非融资担保类业务和其他业务在担保机构业务中占份额仍不多。担保品种基本上局限于流动资金,很少有设备、技术改造之类的长期贷款担保。累计担保责任金额仅为可运用担保资金总额的2~4倍,没有起到应有的放大作用,也基于此限制担保机构的创新发展需要在业务模式上创新,考虑到要能够分享到企业快速成长的收益,因而有了投资担保业务联动的雏形。既然传统担保行业是高风险低收益的模式,并且在现有杠杆比例通常都是3~5倍左右的时候,更应该考虑如何创新产品,如何在已有的客户基础上在实现担保固定收益的同时,能够依据企业的情况结合股权投资的模式,能够分享企业高速成长的收益。
对于投资机构而言,债权过程之中的企业履约情况、实际经营情况、资产运营效率等情况,也是股权投资判断过程中的重要因素,因而可以将担保和投资联动。
一、担保与投资联动模式
准股权投资:在现行业务模式中,担保公司通过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取得固定担保费收入,可将其称为“固定收费模式”。相对而言,在新的业务模式中将一部分固定担保费改为由企业的认股权支付,因为认股权毕竟不是现实的股权,所以,我们将它称之为“期权业务模式”,即为企业提供担保的同时,签订一定比例的期权协议,于未来若干年的行权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投资企业,将担保转化为投资,从而分享企业未来的告诉成长;反之则退出。
回购担保:当投资公司投资该企业,且与该企业已经签订投资协议,但基于对企业经营情况判断的不确定风险,要求担保机构担保管理层以约定的价格回购风险,投资机构才确定投资。相对而言,该业务模式的主要发起人是投资机构,在一定的情况下,担保机构以此介入到投资环节,并与以上产品形成投贷联动的产品组合。
二、担保与投资联动风险
无论是投资业务或担保业务的本身,都存在系统性风险与非系统性风险。根据我国国情,系统风险包括政治风险、法律风险等。由于系统风险的不可控性,本文论述的风险控制,主要是针对投资担保过程中的非系统性风险的判断,包括信用风险、成长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具体风险因子,通过风险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控制手段。
(一)系统风险
系统性风险即市场风险,即指由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企业经营所造成的影响。系统性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汇率风险等。对系统性风险的识别就是对一个国家一定时期内宏观的经济状况作出判断。就是指对整个经济体或绝大多数经济体普遍产生不利影响。一般包括经济等方面的关系全局的因素。如世界经济或某国经济发生严重危机、持续高涨的通货膨胀、特大自然灾害等。整体风险造成的后果带有普遍性,其主要特征是所有经济体均下跌,不可能通过购买其他经济体保值。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都要遭受很大的损失,其中许多人都要竭力抛出手中的经济体。
系统性风险中的经济周期波动等因素对股市的打击是极其严重的,任何经济体都无法逃脱它的打击,每个股市投资者承担的风险基本上是均等的。这种整体风险发生的概率是较小的。
(二)非系统风险
非系统性风险因子中,将综合考虑担保及投资的综合风险,结合专家评价打分法,区别企业的风险等级,并依此确定具体的投资策略以及担保策略。
三、代偿及退出风险
担保机构在企业到期无法正常履约的情况下,会出现代偿风险;对于投资项目而言,在企业无法取得预期收益时,会存在退出风险。因而在担保与投资联动的项目中,会存在行权以及回购风险。
基于以上分析,认为在担保与投资联动是担保机构在挖掘已有项目资源上,通过有效的防范风险,能够相对较为合理的提高担保机构的收益以及风险承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