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政府审计风险是不能完全避免的,而审计公告体制的实施,使政府风险变得更加明显,并增大了审计风险。社会审计的风险系统无法引导政府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政府审计要建设自身的风险应对体系,从而制约政府审计的实践过程以及审计执法活动。本文将对审计公告制度下的政府审计风险进行研究,第一部分将简述审计公告体制下的政府审计风险的特点;第二部分将探讨规避政府审计风险的措施;第三部分为总结。
【关键词】审计公告 政府 审计风险 研究
政府审计公告体制是审计部门的审计成果、审计调研成果依照法律准则并向公众展示的体制,其公示的主要有被审查机构的基础状况、调研审查建议、调查研究时显现出来的问题、惩罚建议以及被审查机构的整改状况等等。广义的审计风险是指审计工作者由于判断失误或是表达了有所谬误的审计理念,而致使审计工作者和审计部门依法担负法律职责和有关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对政府审计来说,因为政府审计要对被审计机构违背政府规章的财务活动进行惩处,所以审计风险还包含处置不到位、引发诉讼等情况。
一、政府审计风险的基础性特点
(一)政府审计风险的非主观性
当代审计主要采取随机审计的模式,依据样本特点来预判其整体特点,而样本的特点与整体的特点是有所区别的;而且在随机抽查时,审计工作者要运用预判来明确很多不可控元素,这就导致审计风险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能够管控,但是无法消除。
(二)政府审计风险的潜在性
狭义的审计是指被审计机构的财务系统存在重大漏洞而审计工作者并未发觉,从而使审计成果丢失的可能性。审计风险由固有风险、管控风险、审查风险组成。审计风险有着潜在性,即审计工作者的审计结果尽管与审计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合,但是没有形成损失,也未承担法律职责,这时只能说审计具有潜在风险,还并未形成实际的损失,而如果问责潜在风险就转变为真实风险了。
(三)政府审计风险的可控性
审计风险尽管避无可避,然而能对其进行管控,只要将审计风险管控在一个可以接受的范畴,审计就是有效的。
二、审计公告制度下的政府审计风险预防举措
(一)加强应对风险的觉悟,提升审计工作者的整体素养
一说到审计,大多数人认为就是查究错误,这是审计的思想误区,它通常会致使风险意识被弱化。审计工作者应更新自身的审计理念,明确意识到审计工作是为了审计部门的可持续发展;审计工作者应建立和加强审计风险觉悟,并合理运用审计资源,激发自身的工作潜能,承担审计职责;审计工作者还应对自身的疑问,以怀疑的思考模式对所取得的审计结果的可靠性、科学性进行深入考评,并对互相冲突的审计证据和对文书或管理部门声明的真实性有所威胁的审计证据持怀疑态度,避免因为自身的判断失误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审计工作者是审计工作的履行人,他们决定着审计效率的高低,因此,打造一支专业水平过硬、道德品质高尚的审计工作队伍是目前的当务之急。所以,提升审计工作者的政治思想素养以及整体素养,是预防审计风险的前提和基础。
(二)遵守审计流程,创新审计模式
政府审计隶属行政执法的范围,其审计活动需要遵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模式、方式、时间和次序,违背了法律规定的审计流程或超出管控范畴,都会导致政府审计风险的生成。所以,遵守审计流程是预防和管控审计风险的前提和基础。
在实际的审计工作中,审计规划时应明确被审计机构的基础状况,搞清楚审计的范畴、关键点、内容和办法,订立详尽的审计预案,依据项目特征和审计工作者的专业水平,最优化岗位配备,并实现审计的明朗分工,将责任制带到审计工作中;在审计实行时,应依据各项目的特征,合理、科学地采用各类审计办法。依照法律搜集并明确审计证据,保证证据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另外,调查取证时不到非常时期不能采用强制手段;审计结束时,第一,应仔细编写审计报告,严格审查报告中的相关事件,使证据更加可靠;第二,应与被审计机构进行交流,对不符合审计规范的机构,审计工作者应勒令其整改,并深入核对,做好审计笔录,聆听被审计机构的建议;第三,审计结果应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因为中国政府的财务舞弊案件时有发生,而且一部分领导层还故意作假,加上当代审计已脱离了单调的财务报表审计的范畴,而向档次更高的管理审计、效益审计的模式过渡,为沉着面对审计公告体制下的政府审计风险,政府审计部门应利用当代信息技术,进行电脑审计,使电脑在审计调查、解析性复核、审计信息的搜集、传送等环节完成应有的“使命”,并将电脑和互联网技术相结合。
(三)完善政府审计体制,健全审计公告体制
我国目前的政府审计管理系统呈现出行政化的特点,该类审计方法是符合当代社会的发展特征的。然而,与它类的审计方式比较,它更偏向于政府的调控。虽然审计法明文规定,审计机构和审计工作者应单独享有审计监管权,可以无视它类部门的干预。然而在现行体制下,政府审计部门作为政府的一分子,需要在本级行政机关的引导下开展工作,必然会受到部分行政干涉。
政府审计部门是政府审计公告的履行人,国家审计机构在经济上和管理上能否单独运转,而且其独立程度将左右审计公告的执行效率;而审计公告的执行效率会左右审计风险的大小。
因此,我国需要对政府的审计管理制度实施构造上的整改,深入健全审计制度,使其最大限度的保障政府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使政府审计部门在审计工作中和颁布公告时,能够独自完成流程,进而科学规避政府审计风险。
三、结束语
政府审计风险已成为业界讨论的焦点,尤其是审计公告体制颁布后,对政府审计风险管理的研究也显得越加重要。本文从审计公告体制这个视角揭示政府审计风险,希望为广大审计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政府审计风险,在公告体制实施后,风险有可能扩大;所以,需要对政府审计风险进行预防和管控。科学的风险管理能够协助审计工作者找到审计工作的重心,并将大部分时间投入到重大风险项目,并采用科学手段尽量规避风险,化被动为主动。政府审计风险的增加有其必然性,审计公告体制也是必不可少的。所以,预防政府审计风险是未来的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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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家忠(1978-),男,汉族,贵州晴隆人,毕业于2001年,研究方向:审计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