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国家治理体系的文化产业建设

2015-01-04 04:02王振江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100070
商业经济研究 2015年29期
关键词:文化产业政府文化

■ 王振江 李 毅(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 100070)

文化产业的特殊性

文化产业是以文化资源为基础、通过创新的理念进行加工,在融合了人的智慧与知识,借助金融的资金支持、法律的产权保护和科学技术辅助的前提下,以特定的产品形式或服务形式表现出来。因此,文化产业始终将创意为生命线,以人才作为发展的核心。

(一)文化产业以创意人才为核心

人类的智慧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动力,主要体现为思维的创新活动、知识的灵活运用,所以人才在文化产业发展中具有核心作用。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各种不同的文化消费倾向伴随信息要素很容易以较低的成本跨国界流动,以新颖性、短时性和视觉空间效应出现于全球文化市场中。欧美发达国家与日韩等国的文化创意产品在全球占有重要的地位,并带动了本国经济的发展与文化的对外输出。中国的文化在世界范围内有很高的知名度,但对此的开发工作却并不与之相匹配,其根源在于中国的创意人才并未被有效开发与使用。

(二)高收益性和高风险性并存

文化产业以知识和创意为主要投入要素,极大地改变了产品原有的形态及其在市场中的地位,处于技术创新和研发等产业价值链的高端环节,是一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附加值、高收益性产业。这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不确定性:第一是消费者选择的不确定性。第二是技术变革的不确定性。第三是创意过程的不可控制性。

(三)高度的知识产权保护依赖性

从市场角度看,良好的产权保护环境有助于更多相关生产要素进入文化市场,由此占据产业价值链的高端。从政府角度看,鼓励创新与增加新文化存量,有助于实现文化资源的公共社会价值,提高社会大众的福利水平。反之,知识产权保护薄弱的制度环境,往往会严重破坏文化市场的正常秩序,在复制技术与传播渠道飞速发展的环境下,文化产品的边际成本非常低,这使盗版很容易出现并侵害文化产业的产品知识产权,使文化产品巨大的创造成本无法通过市场销售来弥补,这不仅造成投资全部沉没,而且也会严重损害参与者的积极性。对于直接参与者而言,创意动机会受到致命打击,但如果没有创意动机就不会形成创意产品;对于间接参与者而言,会出现文化创意企业缺乏资金支持和市场保障。对于间接参与者政府而言,在国际市场的监管信誉会受到很大损伤。

经济、文化和社会三大功能的融合

第一,文化与经济的融合。国家经济发展的经济要素范围已从物质资源逐渐扩大到科技、信息与文化等无形要素上。中国5000多年的丰厚历史文化资源、及自然文化遗产总数已居于世界第二,这些资源本身就是经济增长的新起点和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途径。文化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又会将劳动力的概念外延大大延伸,对于中国庞大的人口来说,劳动力的参与度和贡献度在文化产业体现的效果要远远高于一般制造业的技术工人和其他服务业的白领从业者。《2014中国文化产业年度发展报告》预测2015年中国文化产业增加值预计将达2.1万亿元,占GDP的3.77%,对社会经济的拉动作用会进一步加强。

第二,中国国内庞大的消费市场,其消费结构正呈现明显的区域差异性,这使得分布在民间各种类型的文化创意人才都有机会进入到文化市场中,并借助现代传播技术使得国内文化形成有效融会贯通,通过表现形式的创新再现传统文化的精髓,这种不同地区的文化融合又会极大增强民族文化的凝聚力,使中国文化产品逐步成为一张中国制造的新“名片”,在向世界传播中国文化魅力的基础上,塑造良好的国家形象,加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

第三,文化的社会功能还体现在丰富大众生活,塑造城市良好风气,团结社会大众等方面。娱乐与交流功能是消费者追求更高质量的生活的重要体现,文化娱乐的多样性能够缓解人们的精神压力,无论是相同文化偏好还是不同文化追求,都能打破人与人之间的沟通障碍,增加沟通的机会并提高沟通能力。团结功能是文化产业社会功能中最为核心的一项,文化产品作为交流媒介能对人们的思维产生聚集作用,形成局部或整体观念的认同;同时文化活动将核心价值观中文明、和谐、友善等内容传递给每个参与者,由此直接促进了公德、道德、美德、品德的建设。

文化产业治理的实践构想

(一)发挥市场有效性的同时弥补市场失灵

市场万能的概念最早产生于亚当·斯密《国富论》中,斯密认为价格杠杆在完全竞争市场中能够有效调节产品与生产要素,能及时准确反映它们的稀缺程度和价值,由市场主导达到经济发展的所需的最优资源配置状态。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产品差异性、正外部性、纯公共属性的特点,以及知识产权抵押过程中的融资问题,充分说明文化产业的市场体系构建需要政府进行有效的参与。就目前我国文化市场建设而言,人才管理上问题急需解决。

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后出现了很多民营企业,在人才管理上普遍存在各种问题,即人才的培训开发机制严重缺乏。不少民营文化企业的经营者对文化领域认识不足,企业经营政策过于激进,造成企业人员流动率过高,企业的竞争力面临随机性下滑的潜在风险,尽管企业的成长过程中客观存在分拆和新设的情况,但是鉴于文化产品较强的知识产权依附性,很可能出现培训投资的未来亏损,进而大幅减少这一方面支出而转向人才的重置(再引进)。更为严重的是这种效应会使员工对自身发展产生担忧,造成对企业信心骤减,从而工作积极性递减。目前我国境内的各类文化产业园虽然聚集了不少专业人才,但是这些园区还不能形成文化交往圈——人才储备池,缺少美国硅谷那样的人才聚集效应,使得中小民营企业在管理上更多依赖于情感管理,对文化人才的测验难度大,缺乏科学有效的评定。

(二)坚持正确的政府有效干预与回避政府失灵

政府干预理论始于凯恩斯经济理论,被称之为凯恩斯革命。针对西方国家放任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以及经济周期的客观存在,该理论指出政府应该通过宏观经济政策等择机介入经济周期,并通过针对性措施减少因周期波动对社会发展所造成的不利影响。之后,政府使用工具的范围扩大,除去传统的财政政策和货币金融政策工具外,法律等制度工具运用越来越多,制度建设的前瞻性与预防性对于经济发展的长远发展有积极的影响,最大限度将短期行政手段和短期经济刺激的成本降至最低。文化市场需要完善的法律机制保护产权收益的确定性,并且市场发展所需的辅助体系建设也要由政府牵头才能将所有市场参与主体有机结合。

与市场机制相同,政府在行为决策中也存在无效率的情况,从决策、运转、干预三方面看,政府作用的失灵会导致市场创新动机不足,竞争匮乏以及额外成本的出现。新古典综合学派主张在加强政府管理的同时,尊重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作用,把自由与干预政策综合起来运用,形成一套所有参与者各司其职的有效运转机制。

总体看,要实现文化产业的三大功能不能仅仅依赖政府管辖的国有单位,或者国有控股单位。公共文化服务领域中效率低下问题的原因在于缺乏社会大众全体的多元投入。单一的国有公共文化供给模式在社会生产要素流动加快、居民需求多样化的背景下想完成服务供给困难重重,不少公共服务缺位现象严重,直接影响到文化产业功能的正常发挥,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不能出现独家垄断的局面,应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引入社会资本与文化创意者的相关成果,通过竞标等形式构建富有活力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必要时还可以通过公私合作关系(PPP)方式实现来拓展内容、创新形式配合未来城镇化发展的经济目标,最大限度保障公众利益。

文化产业国家治理的思路设想

第一,塑造以文化人才为核心的企业法人市场主体。过去中国的文化体制是依据文化产品的不同属性形成了以提供公共产品为主的财政投入型公益事业单位和以满足不同市场需求的社会投融资型的营利性企业单位。通过市场化改革将事业单位性质的非市场竞争主体通过体制变革使其成为企业性质的市场主体,必将极大地激发了内部活力和市场竞争力,成为引领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文化事业单位受到外部竞争的硬预算约束,必然带来企业的优胜劣汰,而人才也会随原有单位的变化而呈现加速流动的情况。鉴于20世纪90年代我国文化文艺市场初期的发展经验,可以确信大量文化人才有机会进入市场实现其自身的文化艺术市场价值,其社会总价值将高于其原有单位的价值之和。

文化市场建立初期,国有转制的企业单位将同市场化企业共存,由于市场机制不健全,政府介入市场应该坚持效率与公平并重的原则:从效率角度讲,通过财政政策,以直接税收减负和间接税优惠的形式,配合专项发展基金来鼓励市场化行为,包括生产创新和管理创新;从公平角度而言,政府还应该改革原有的管理制度,设立一些专项通道,为企业减轻行政成本所带来的压力。在执行的过程中要确保市场参与主体的平等性,有效均衡支付给予不同产权性质的财政支持与补贴,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天花板障碍等。

第二,建立健全中国文化产业链的环节支撑体系。我国政府部门先后在2010年与2014年先后颁布政策推动文化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整合,但是资本市场作用机制的实现要建立在诚信体系健全与市场监管到位的基础之上,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道德风险会导致企业整合动机的偏离。诚信体系关系到融资市场风险水平的评估,一直以来困扰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的症结就在金融结构缺乏征信系统的支持,文化企业自身资产的无形性特征更增加了资产评估和资产收益的远期不确定性,因此,建立适合文化产业发展的专属诚信系统刻不容缓。政府的市场监管也存在缺位现象,对于文化资源可持续发展保护不足,文化产业项目的盲目开发、重复建设与恶性竞争,造成了珍稀历史文化资源的空置、流失和破坏,其文化功能和经济价值不能得到充分的体现;散落在民间的众多民俗文化资源既缺少保护机构与法律规范,也没有营造出良好的社会氛围进行宣传与观念普及,因而很多独特的稀有文化资源失传。由此可见,我国政府在文化资源可持续发展层面的措施覆盖范围在横向宽度和纵向深度都需要加强。

第三,创新中国政府文化管理观念。一方面政府在文化产业治理体系的职能是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型政府,从以往行政手段为主的管制型和管理型转向依靠制度建设与市场机制的服务型与治理型转变。从粗放式管理向分类化、精细化管理转型。针对市场失灵的问题进行调整。上述转变将以往政府在市场中的低效或无效行为从根本上给予消除;另一方面,政府应该将注意力放在重视文化产业的巨大精神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当今世界文化多样化格局中,中国文化究竟以何种姿态呈献给世界是我国政府在文化领域推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中所要面临的核心问题。中国文化产业应该也必然突出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发展特色,摒弃短期利益巨大但是精神与社会价值不足甚至其负面影响的文化内容,将有利于长期可持续发展并同时带动经济效益、精神效益与社会效益三者相结合的文化内容更多引入文化产业的发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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