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顾问的工作职责:
1.面向全体学生,有针对性组织活动,树立榜样;
2.特殊事件、特殊学生处理;
3.接受学生申诉;
4.协助常规项目、自习项目做好常规管理工作。
如在初一的第一、二、三、四学段,分阶段进行有关明确目标、积极竞争、养成自律方面的活动,通过活动全面提升学生软实力。不定期在宣传栏张贴教育顾问组的短文,学生的照片、文章、感受等,向全体师生传递有效正能量。
组织活动工作流程:(见图13)
宣传工作流程:(见图14)
把每个教育顾问均分到每个学生,针对严重违纪行为,或经常违规的学生(行圆分数达到84 分以下)进行特别教育,严而有格的,温和坚定有效地执行教育流程,并存档。
惩戒流程:(见图15)
违纪行为处理流程以及方式:当行为规范得分低于或等于84 分的学生或其他违纪行为者,将接受诫勉行为指导和处理(见图16)。
限制活动:当行为规范得分低于或等于76 分的学生或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者,将接受限制活动行为指导和处理(见图17)。
静心思过:接受前面教育过程后,同一学期内又再次出现严重违纪行为者处以“静心思过”(见图18)。
处分:当行为规范得分低于或等于60 分或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者实行处分(见图19)。
学生申诉流程以及方式:(见图20)
教育顾问工作质量标准:
1.有详实的工作记录;
2.有针对学生特点的、具体的、逐步推进的个别工作规划;
3.有体现执行过程的教育痕迹记录;
4.受关注学生有明显的行为转变,并持续进步。有来自导师、教学班主任、家长以及本人的多方良好评价记录。
图13:组织活动工作流程
图14:宣传工作流程
图15:惩戒流程
图16:违纪行为处理流程以及方式
图17:限制活动流程
图18:静心思过流程
图19:处分流程
图20:学生申诉流程以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