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年,陶茂芹
目前,我国寺庙志的数量尚无确切的统计数据,曹顺利初步统计有200 多种[1]。由我国台湾中华佛学研究所赞助、法鼓佛教学院执行的《中国佛教寺庙志数位典藏》收录各类佛寺志约237 种[2]。考虑到《中国佛教寺庙志数位典藏》以《中国佛寺史志汇刊》 《中国佛寺志丛刊》二种佛寺志丛书为基础,而这二种丛书收书存在少量重复,实际得出寺庙志有225种。
225 种寺庙志涉及多个朝代,其中南北朝1 种、明代31 种、清代121 种、民国72 种。佛教自从东汉时期传入中国以来,发展迅速。南北朝为中国佛教发展的第一个高峰,寺院林立。唐武宗会昌五年(公元845 年),曾令祠部普查天下寺院数,得出“凡寺四千六百,兰若四万”[3],可见唐代寺院规模空前。及至宋代,佛教也较兴盛,遗憾的是目前未见唐宋时期的佛教寺庙志。
目前已知最早的寺庙志当为南北朝时期的《洛阳伽蓝记》,成书时间为公元547 年,但其后在一千年中并没有发现寺庙志(具体原因待另文研究)。存世的第二本寺庙志——《天台胜迹录》 编印于1368 年。1368 年为明朝洪武元年,也即明朝开国之年,就此而论,说明佛教没有被明代统治者所禁绝,或许这与朱元璋曾经为僧的经历分不开。但这一传统并没有为明代其他帝王所继承,直到万历年间,寺庙修志才略具规模,万历、天启、崇祯各朝均有建树。清代对佛教比较重视,各类寺庙志达到寺庙志总数的53%。即使在清朝开国初期,寺庙志编撰也颇见成效,仅顺治以前就有《龙华寺志》《翠山寺志》《法净寺志》《贤首山志》《五磊寺志》《西溪梵隐志》《莲峰志》等7 种。此后各朝编撰成绩斐然,其中又以康熙(34 种)、乾隆(23 种)、光绪(23 种)三朝为最。
寺庙志从内容上主要分三类:(1)专记某一地域寺院兴废沿革;(2)以山为名,专记一山梵宇兴衰;(3)某一寺院的专志[4]。第一类称为总志,主要记录某一时期或某一地区佛教寺院的兴废。在本研究搜集的225 寺庙志中,总志有19 种,如《江南梵剎志》《金陵梵剎志》。第二类称为山志,共61 种。第三类称为寺志,共115 种。实际上还有第四类,主要记录某一寺庙中某一殿、院、塔等兴废沿革,姑且命名为专志,如《金陵大报恩寺塔志》《寒山寺汉铜佛像题咏》。
《中国佛寺志丛刊》及《续编》收录各类寺庙志195 种,其中以僧人为第一作者的有130种,占三分之二;以在家居士或者社会名流为第一作者的65 种,占三分之一;而由僧俗共同编撰的作品并不多,只有《琅琊山志》《紫蓬山志》《玉泉寺志》等10 种左右。其僧侣排名或者先或后,可见排序并无一定之规。
以上述225 种寺庙志为资料来源,搜集分类类目,共得到原始一级类目2243 个。使用最多的类目名称有艺文、建置、山图、古迹、序、寺图、诗、形胜、山水、题咏、法语等。其中有不少类名含义相近,比如诗、赋、赞、文等明显属于艺文,至于艺文志为艺文的另一种表达,题咏也应该属于此类,为此必须对原始类目进行一定的归并。
经过合并整理,寺庙志主要包括古迹、艺文、人物、图表、史地等16 个大类(详见表1)。当然,匾联、碑文、法语均属于艺文,考虑到匾联、碑文、法语的佛教特点,不宜一并归入艺文,因而将三者单独列出,以方便统计。
表1 寺庙志类目大类统计表
在四种类型的佛教寺庙志中,名胜古迹类目均具有最重要的地位。如表1 所示,古迹类共出现493 次,占全部类目频次的23%,接近1/4。而在普通方志中,星野、图说、疆域、气候、建置、沿革、形胜、驿站、山川、乡都、水利、古迹等地理类类目占有相当的比重。据衡中青研究,广东佛山地区方志中以地理类为首卷的比例为81%[5]。就这一角度而论,佛教寺庙志与普通方志之间具有较高的相似度。
为了统计方便,笔者将名胜、景物、建置、建筑、山域、墓域、伽蓝等全部归入古迹类,共得类目242 个,每个类目出现频次为2.03。其中以建置(41 次)、古迹(36 次)、形胜(23 次)、山水(23 次)、名胜(10 次)五个类名出现次数最多,共出现133 次,占本类总频次的26.9%。三次以上的高频类目为30 个,共出现256 次,占本类总频次的51.9%。
在古迹类中设立子目的类目共出现77 次,且子目数量众多。据笔者统计,该类子目超过10 个的寺庙志有22 种之多,且在部分寺庙志中多个大类设立了子类,比如《黄檗山寺志》在山类设置子目11 个、寺类设置子目21 个。子目的设立主要包括5 种类型:(1)以行政区划设立,如《皇明寺观志》;(2)以自然地理环境设立,如《庐山志》;(3)以山川名胜设立,如《云门显圣寺志》在山川志下设立32 个子类,是子目最多的一个类;(4)以寺庙建筑设立,比如《支提寺志》的寺类,《雪窦寺志》的梵剎类,均属此种情形;(5)杂类,比如《曹溪通志》 在建置规模类下,除常规的建置类目外,还设立住持尊宿、过化圣贤、过化尊宿、居士等类,有关内容实际上可以归入人物类。考虑叙述的方便,一并放在此处说明。
由于各类详略程度不同,开合有异,因而子目名称甚少重合。子目名称完全相同的只有《幽溪别志》的2 个子目,类名为事实和艺文,分别出现在形胜考、泉石考、古迹考、塔墓考等多个类目下。
通常艺文包括碑记、疏、引、序、跋、文、书、启、传、行状、塔铭、像赞、颂、诗内集、诗外集等子目,考虑到碑记中包括碑铭、碑记、帖、贞石、志碑等子目,且数量较多,因而在表1 中将碑记单独列为专类。《吴都法乘》第九卷《表刹篇》就是与佛塔、佛幢有关的纪念文集,包括诗、文、赞、记、颂等文学体裁,可谓种类繁多。从表1 中可知,艺文类目共出现452 次,实际类目为217 个,平均每个类目使用频次为2.08 次。其中使用最多的19 个类目分别是艺文、诗、题咏、记、杂记、赋、疏、艺文志、文、赞、题辞、书、文艺、杂识、语录、寺记、偈、词等,使用频次为210 个,接近总频次的一半。其中艺文、艺文志、文艺三个类名,频次为66 次,占了总频次的14.6%,遥遥领先于其它类目,这与一般志书情况相近。可见寺庙志虽然属于专志,但仍遵循一般志书的编纂体例。
明永乐十年(公元1412 年)和十六年(公元1418 年),明成祖朱棣两次颁发《纂修志书凡例》。前者名为《大明永乐十年颁降修志凡例》,载于《嘉靖寿昌县志》 卷首,共17 则,所列类目有25 门;后者名为《永乐十六年颁降纂修志书凡例》,载于《正德莘县志》卷首,共21则、26 门。二者体例较为相近,后代方志编纂基本沿袭其例,略有变化[6]。在明代方志编修凡例中,用杂志、诗文作为类名较多,而直接用艺文却甚为少见。而在寺庙志中,艺文使用较多,诗、文使用相对较少。诗、文共使用38次,杂记、杂识共18 次,远低于艺文的66次。艺文类目具有三大特征:
(1)类名不统一。采用的分类标准主要有三:一是按照体裁划分,出现了五言古、五言绝、五言律、七言绝、七言律、五绝、五律、七言诗、五言诗、古今体诗等名称,实际上相当于对诗进行二次分类,但因为采用的是平行分类方式,所以统计起来甚为不便;二是按照诗文的创作年代来立类,比如唐诗、宋诗、元诗、历代诗文等;三是按作者的身份来立类,出现了僧诗(如《金山龙游禅寺志略》 )、释诗偈、居士诗(见《黄檗山寺志》)、名僧诗、名贤诗、名僧文、名贤文(如《龙井见闻录》)这样的类名。
(2)类目详略程度不一致。古人编修寺庙志,基本上根据内容的多寡来确定类目,如果数量较多,则类目划分比较详细。如《宝华山志》诗占2 卷,14 卷专门搜集五言古,15 卷分别搜集五言绝、五言律、七言绝、七言律等文体,可谓详尽。
(3)设立二级类目。比如《武进天宁寺志》在艺文类目下分别设立记、传、塔铭、行述、杂著、诗等子目。《鼓山志》艺文类目共7 卷,在其类目下分别设立碑、序、艺记、疏、铭、偈、赋、四言古诗、五言、七言、五言律诗、五言排律、七言律诗、五言绝句、六言绝句、七言绝句、诗余、联等10 余个子类,占全书内容一半。《紫蓬山志》《灵岩志》相似,勿需细述。据统计,32 种寺庙志在艺文类下设立二级类目,占艺文类类目总数的14.7%。
寺庙志如寺庙之正史,人物资料在其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在表1 中,人物类共出现243 次,占类目总频数的10.8%。实际类目数为157 个,每个类目出现频次为1.55,远低于艺文类的2.08。在157 个类目中,只出现1 次的类目为118 个,出现1 次以上的类目为38 个,出现了125 次。换句话说,人物类目设置缺少共识。
在出现1 次以上的38 个类目中,高僧、人物、住持、传、外护、流寓、逸事、寓贤、护法、列祖、名僧、名释、僧、僧伽、圣迹、先觉、遗事、尊宿等18 个类目出现了3 次以上(含3 次),共出现85 次。在上述18 个类目中,高僧,名僧、名释、尊宿、先觉含义完全相同,而外护、护法含义接近,流寓与寓贤同义,圣迹、逸事、遗事三者近义,可以归入传。僧为僧伽的简称,只是不同编者的称呼差异不同而已。住持、列祖基本上为出家僧侣,亦可以归入名僧一类。
综观157 个类目中,僧侣、圣僧、诸师、诸祖、祖师等类名称繁多,仅类名中包括“僧”字样的类目就有26 个,包括“师”的类目有17 个,包括“人物”的类目共9 个,包括“护”的类目有10 个。最后一种类目主要介绍在家居士的生平与事迹,使用了王臣外护、名公外护、宰官外护、宰官护持、外护、世护、崇护、护法等类名。根据上述结果加以合并,佛教寺庙志在人物类中使用最高的为高僧、人物、护法、祖师等4 个类目。
在人物类目中,同样存在设置二级类目的情形。据统计,在157 个类目中,设立二级类目的类目有48 个,占30%左右,比艺文类高出一倍不止。需要指明的是,在48 个设立二级子目的类目中,以时代为子目的有18 种寺庙志。以传承代数为子目的只有《径山志》 1种。由此可见,以传承代数来类分佛教人物在寺庙志中并没有成为主流,以大的时代分类仍然为其子目主要类分依据。
有趣的是,竟然在佛教寺庙志中出现了道教人物,如《尧峰山志》《雪窦小志》《鸡足山志》。《尧峰山志》卷2 中设立了“祖师”类,并有高僧、仙两个附录,其中仙附专门为2 个道教人物作传。其一为张通裕,其二为楞伽贫女,均为练气修真之士,与佛教无关,只因居此山而入其志书。《雪窦小志》在其第一部分“雪窦山”下专门设立神仙、道士2 个子目。《鸡足山志》在其人物志下设立仙、道流、高隐等子目。当然上述三种寺庙志均为山志,而尧峰山、雪窦山、鸡足山与道教均有较深的因缘,记载道教人物似乎亦在情理之中。
图像类目共出现158 次,约占总类目数的7%。图像主要包括山图、寺图、人物像、星野图、产图、塔图、景图等多个名称。其中山图出现40 次,寺图出现33 次,图出现9 次,其它如图考、图说、图志、图引、图经、图纪、图记、图画均有不同程度的出现。另外尚存在一定数量的仅使用1 次的类名,主要分为以下情形:(1)带有寺名全称,如慈恩寺真景图、龙华寺图、西禅寺旧图、光孝山寺全图、莲居庵图;(2)带有山名全称,如瑞筠山图、蓬莱山总图、支提山总图等;(3)同时带有山名与寺名,如三茅山与普安寺全图、山图寺图;(4)人物像,如莲池大师像、花荫禅师像、梦泉老和尚像、圣像;(5)寺院风景专图,如石塔石柜檀图、塔图、普渡寺灵湫图;(6)法门传承图,如清水法门图,具有明显的法门传承色彩;(7)《邓尉山圣恩寺志》卷首有登山津路图,类似于今日之导游图,可惜使用并不广泛;(8)其它特色图,比如《曹溪通志》卷首有府图,类似于今日的俯视图,虽然没有广泛使用,但说明这种制图技术在清代康熙年间已经得到应用。
表在整个类目中所占有的数量不大,但每一表要陈述的内容却比较丰富。
《缙云山志》编有《历史年表》《汉藏教理院组织系统表》《图书分类表》,特别是《图书分类表》 又再分为《佛学图书分类》《世学图书分类》,可谓详尽之至,说明民国期间近代图书分类思想在我国已经得到应用,并影响到佛教界。《历史年表》与一般的历史年表略有不同,主要记载缙云山的历史变迁以及各代大事,属于专门的历史年表。《汉藏教理院组织系统表》则属于组织结构表。根据此表,我们可以了解汉藏教理院由院董会、院长(护)共同领导,有教务处、训导委员会和事务处共三个二级部门,图书管理事宜隶属事务处。
《鸡足山志补》的《鸡足山书画诗禅人表》《鸡足山庽贤表》以及《龙兴祥符戒坛寺志》的《僧伽表》均为专门的人物表,但前者侧重叙述一般社会名流,后者专门记载出家僧侣。
《禅悦寺志》的《牌位表》类似于谱谍家乘中的世系表,明确地记载了禅悦寺各代方丈的世系源流,但相对而言比较简单,只有1 页。而《华岩寺续志》所载的《历代祖师表》《历代住持表》则相对完备,总共13 页,前者有7页,后者6 页。
类似现代图书样式直接包括目录的佛教寺庙志数量不多,只有7 种,分别是《少林寺志》《长水塔院纪》《雪窦寺志》《天童寺续志》《清凉山新志》《仙岩山志》《支提寺志》。前4 种寺庙志直接称作目录,第5 种称作目,最后2 种则称作总目。可见单独设置目录在寺庙志中并不普及。但笔者作如此说并不是否定了寺庙志具有一定的目录功能。据笔者仔细研究,在225 种寺庙志中,包括目次内容的大约有80 余种,尤其以在序、凡例中出现的数量较大,其中有序的34 种,有凡例的11 种,共计35 种,说明序和凡例这两个类名具有极高的使用率。与二者含义相近者不在少数,比如序莂、序文、序记、录序、总叙、总志、纂例、启、启类。此外,尚有引言、叙、叙录、发凡等类。根据表1 所述,共有88 种寺庙志设置了目录。
需要说明的是,225 种寺庙志中,尽管大多数没有目录,但实际上在正文的排列中基本上是按照类目来编排的,并且列出了类目名称。在正文中完全没有列出类目的寺庙志只有25种。换句话说,有200 种实际上具有目录功能。
记载历史沿革是佛教寺庙志编撰应有之义,相关类目当不在少数。据统计,包括历史沿革类目的寺庙志有56 种。其中直接用沿革作类目的有15 种(含沿革考2 种,沿革志、志沿革、新旧沿革1 种),历史3 种,考证8 种(含考证3,寺考2,考、考据、考异各1),重兴2 种,创建7 种。除上述类目外,还有缘起、原始、因缘、现状等类名,因为使用并不广泛,所以此处不再详加叙述。
在创建这一大类目下,还出现了开山始迹、开创古迹考、创修、创始、创建缘起、创建因缘等类名。比如在《甬山和白雀寺志》中直接出现了“白雀寺的创始”这样的类目。但其含义仍然十分清晰,只是因为该书是山志与寺志合为一体的产物,与专门的寺庙志存在差别,所以不得不如此而已。同时在该书第1 卷中还出现了“悟诤和尚对白雀寺建设和计划”,以供后人直接了解白雀寺的规划,而不至于破坏原有的设计,也算是另类的历史资料吧。另外,在《吴都法乘》中尚有“始兴篇”,《曲江今昔状况记》有“衰运初至与盛状恢复”等特殊的类目,实际上也是历史沿革的一部分,同样有借鉴与学习意义。
物产类目共84 个,包括寺产、物产、异产、产业、生殖、净业、树木等类名。直接作为类目名称的主要有物产、寺产、法产、田赋、田产等,共44 个,接近物产类目总数的一半。可见,该类的类目设置相对来说比较一致,或者说具有一定的共识。其中物产15 个,寺产11 个,法产、田产各7 个,田赋4 个。
实际上,涉及到田地的类名不少,名称中包括“田”字的类目就有20 个,接近该类全部类目总数的四分之一,说明田地在古代佛教寺庙中是最重要的物产。
此类共出现了96 次,包括灵异、灵应、祥异、感应、灵迹、纪异、显应等名称。其中灵异14 种(含灵异志、灵异考、圣母灵异各1种),灵应、灵迹、感应各3 种(含灵迹留证、圣迹感应、感应灵异各1 种),其它尚包括纪异、显应、菩萨显应、神异、显圣、仙、祥异、灵佑等多个类目名称。
该类使用的类目名称众多,除了灵异出现的次数相对较多外,其它出现的频次均比较小。显然,灵异类目并没有形成统一的名称。在225 种寺庙志中,绝大多数没有出现灵异类目和相关内容,与一般教外人士的想当然看法并不一致。作为佛教界编撰的专志,佛教寺庙志并没有成为专门的感应故事汇编,这一做法或许可以为新编各种宗教类专志所借鉴。
此类共出现了55 次,包括规约、清规、盛典、规制等类目。其中规制8 种(含规制考、规制品各1 种),清规8 种(含清规轨范、清规执事考、济公塔院清规各1 种),盛典5 种(含盛典考3 种、盛典、祀典各1 种),规约5 种。
成书于明万历年间并由南京僧录司刊行的《金陵梵剎志》中出现了各寺公费条例、各寺僧规条例、各寺租额条例,说明金陵地区佛教寺院已经有了通用的规章制度,与此前各寺庙志中存在各不相同的清规戒律存在差异。
保留各寺院的特色仍然是各寺院永恒不变的主题,尤其是有历史传承的佛教名山,更是有着独特的记载。佛教四大名山之一的普陀山所编《普陀洛迦新志》在卷一中“本迹”部分,详细记载了春秋公祭、祭文、祭品方面的规范,对于文化传承有着重要的意义。成书于清光绪年间的《杭州上天竺讲寺志》在规制方面有4卷之多,其中第6 卷为清规,7- 8 卷为道场规制品,第9 卷为规制品。在第9 卷中分别设置了像设、供具、碑记3 个子类。通过这些记载,我们可以详细而深入的了解佛教寺院规制的相关情形。另外,在这些寺庙志中还有家训、家风、礼仪等一些特色类目,如果加以研究,不难发现其对于形成地区文化特色与发展宗教旅游均具有一定的意义,希望有志者加以关注。
此类内容广泛,涉及众多类目,其中史地117 次、碑文64 次、附录52 次、敕谕42 次、法系传承36 次、匾联28 次、法语28 次,另外还包括难以归类的类目128 次(见表1)。
史地类目主要以行政区划、地理区域或者时代顺序进行划分,属于现在常用的时间或者地域分类,并无明显特色,勿需赘言。
而碑文原本可以列入艺文之中,只因内容较为特殊,且数量众多,为了论述的方便而单列。直接包括“碑”字的类目有41 个,碑记15 个、碑铭5 个、碑碣5 个、碑刻4 个,直接用“石刻”作类名5 个,用“铭”作类名7个。碑文类目直接设立二级类目的仅有4 种寺庙志,它们是《上方山志》《招隐山志》《鼎湖山庆云寺志》《武进天宁寺志》。前2 种以时代设立子类;第3 种在“碑碣”类目下设立碑记、法事文、僧事文、杂文共4 个子目;最后1 种则在“贞石”下设立古迹、碑碣2 个子目。
与现在一般图书类似,寺庙志也提供一些有参考价值的附录以供阅读,主要包括跋、后记、补遗、增补、纠误、大事记等类目。跋、后记、补遗、增补、纠误等类目在其它古籍中也所在多有,并非佛教寺庙志特例,故不再详述。当然寺庙志附录也并不是一无所长。如3.4图表部分曾经述及的《佛学图书分类》《世学图书分类》等具有重要价值的图表均在附录中出现,足以说明寺庙志附录的价值所在。另外《珠明寺重修记》有“捐输”附记,是极为重要的佛教寺庙税赋史料,其意义不言自明。可惜,这些类目并没有成为普遍性的规范类目,使得大量的资料遗失,给佛教寺庙史学的研究带来了不小的损失。出现这一现象固然与大多数寺庙志作者缺少经济学或者管理学方面的知识有关,但同样也说明了佛教寺庙的公益性质也是导致寺庙志与一般地方志在税赋类目设置方面存在差异的另一因素。
敕谕类主要包括敕谕、御制、恩宠、朱批奏折、宸翰、谕旨等类目。得到皇家或者政府的捐赠是说明寺庙合法性的重要依据,因而得到了大多数寺庙志作者的关注。当然不可能每个寺庙均能得到此种荣宠或者赏赐,因而每种寺庙志也不可能均有此方面的内容。据统计,该类类目总数42 个,涉及39 种寺庙志。其中包括子目的只有2 种寺庙志,即《金山志》(清光绪二十六年重刊本)和《金陵梵剎志》(民国二十五年影印本),前者类名为宸翰,设立诗、文、匾、联、御书、碑刻、御赐、渡江驻跸金山作、御画、金山志图等子目;而后者类名为御制集,设立敕谕、诏诰、论、说、序、赞、诗、附注解三篇等子目。两种寺庙志类目涉及的范围涉及图表、艺文等类目,只因其为最高统治者——皇帝作品或者表现皇帝驻跸情景之作,因而单独列类。需要引起注意的是,此一类目在寺庙志中并不在总卷首或者首卷出现,其它各卷出现频率也较高。比如《杭州上天竺讲寺志》 第11 卷出现御制类, 《西天目祖山志》第4 卷出现御书类。
讲究师承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元素与特征,在佛教中同样存在。其表现形式是大多数寺庙志均有法系传承类目的设置。该大类主要包括法系、祖系、宗派、法统、法派等类名,共有类目36 个。但本文据以研究的寺庙志数量有225 种之多,而直接设立法系传承类目的寺庙志数量之少,与总数差异之大,却有些令人惊异。经笔者研究,发现其中原委主要有如下数种:(1)归入图表类,比如3.4 小节中列举的牌位表、历代祖师表、历代住持表等;(2)归入人物类,比如3.3 中的祖师、诸祖、住持、历代高僧、历代禅师等类目;(3)归入历史沿革类,比如源流、缘起、历史、寺考等;(4)很多小型寺庙传承简单,因而只在其序或跋中加以说明。比如《福慧双修庵小记》只有一卷,仅包括序、题首、图、诸家题咏四个部分。上述各类目中,其内容或详或略,但或多或少均有涉猎。
对联在寺院中十分常见,因而收录匾联、对联等相关内容也是寺庙志编撰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很多寺庙志将其直接放在艺文类目中,但也有部分寺庙志因为相关资料庞杂,因而也时见单独列类之举。比如《金陵大报恩寺塔志》第4 卷为联额,用整整1 卷来收录相关资料,自然是因金陵大报恩寺塔在佛教界的尊崇地位与相关材料众多而致。据实而言,各寺院中的匾联大多数为名人撰写,因而与艺文志中的名人题咏较为类似。
法语也是表现佛教法门传承的最重要的形式之一,或偈或颂。慧能法师的《六祖坛经》大约是现在流传下来的中国佛教祖师个人最完整的一部法语文集。在225 种寺庙志中,包括法语类目的有28 种,其中用作大类名称的:法语17 种、法要6 种、其它5 种。与匾联列类原则相近,法语类很多直接归入艺文类中。但也非皆如此,亦有归入人物类中,如《曹溪通志·第6 卷·外护》中设立了书类、实录、法语类、偈类、传赞类等几个子目,直接以法语作为子目名称,列类依据显而易见。
其它杂类,内容最为庞杂,主要分为两种情形:(1)寺庙志本身直接列杂类的;(2)难以归入上述诸类,由笔者归入此类的。直接设置杂类的,只要不属于作者列出的主要类目,基本皆可归入。根据笔者仔细研究,归入杂类的内容,可能属于上述十八大类中的任何一大类(无目录、其它杂类除外)。由笔者归入此类的内容庞杂,有很多有其研究的价值。因为篇幅所限,笔者列举一二,以供学者研究。 《栖霞寺志》上卷有《气候志》,是研究南京地区重要的气候资料。《云冈石窟寺志》首卷列有《参考书》,相当于引书索引。《清凉山志》3- 4 卷为《音义》,则是重要的语言学资料。或许正因为其内容过于庞杂,保留了一些珍贵的历史资料,希望有心人加以研究与发掘。
佛教寺庙志采用的分类标准并不统一,随时间和地域差异而有变化。明释履平撰《雪窦寺志略》,前冠全图,书分六门,而清王伊撰《常熟三峰清凉禅寺志》,共分纪恩、山峰、梵宇等十一门。刘名芳编《宝华山志》则分山图、形胜、星野等24 个大类。地域相近的江浙两地寺庙志分类尚且存在如此差异,其它各省寺庙志差异则更加显著。
佛教寺庙志并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编撰格式,这与地方志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中国方志的体例在宋代就逐渐成型,形成了门目体、纲目体和纪传体三种类型[7]。而佛教界自始至终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分类体系,或者说政府相关机构至今没有发布一个相对完善的编撰体例,客观上导致了佛教寺庙志分类体系的众多与无序。
编撰模式的差异和寺庙志作者身份的差别也是众多分类体系形成的原因之一。这与“地方官主持、社会各界参与”的一般方志编纂模式不同[8],寺庙志明显缺少官方色彩,一般由少数佛教信众编撰而成,因为其编撰非官方主导,因而编撰时缺少强制性。受到个人精力与财力的影响,虎头蛇尾之作亦不鲜见。另外,佛教寺庙志作者范围广泛、身份各异,既有文人,亦有僧侣,更有僧俗合撰,各人文学素养、佛教常识存在较大差异,自然也易导致编纂体例不一。当然上述二者并非漠不相关,寺庙志编撰模式决定了作者规模的小型化、多样化。
[1] 曹顺利. 对我国寺志研究、整理和出版的思考[J].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4(2):38- 39.
[2] Buddhist Temple Gazetteers[EB/OL].[2014- 05- 02].http://buddhistinfor matics.ddbc.edu.tw/fosizhi/.
[3] 刘昫.旧唐书·本纪卷十八·武宗[M].上海:中华书局,1975:608.
[4] 中国佛寺志丛刊——佛教导航[EB/OL].[2014- 05- 11]. http://dzj.fjnet.com/dxfjtsck/200909/t20090907_68290.html.
[5] 邓菲,衡中青.佛山地方志门目对比研究——以明、清及民国为例[J]. 图书情报工作,2011(23):126- 130.
[6] 黄燕生. 明代的地方志[J]. 史学史研究,1989(4):58- 72.
[7] 张安东.清代方志编纂体例探析——以清代皖志编纂为例[J].大学图书情报学刊,2010(6):84- 90.
[8] 张安东.地方官主持、社会各界参与的方志编纂模式——以清代皖志编纂为例[J]. 中国地方志,2010(9):43-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