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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圣叹文学评点背后的经学思维探析——以评点词“春秋笔法”为线索
·张珊·
金圣叹在文学评点中频繁运用“春秋笔法”一词,研究界一般将其划归为“作史笔法”或“拟史批评”的范畴。事实上,金圣叹对“春秋笔法”的运用,更偏向经学的角度,主要表现在三个层面:一,他在文学评点中将《春秋》及“春秋三传”等经学著作的内容奉为圭臬,直接引用其中的相关内容来佐证他对文学作品的判断和思考;二,他在文学评点中将“春秋三传”等经学著作解读《春秋》的段落奉为经典,在文学评点中从形式到内容逐一模仿;三,他在文学评点中,严格遵循以“春秋五例”为代表的经学观念,其中正名分、定尊卑、劝善而惩恶等经学观念时常在评点中体现。总的看来,金圣叹的文学评点对传统经学观念和经学思维存在着深刻的认同与推崇,因此,本文选择以评点词“春秋笔法”为切入角度,试图揭示金圣叹文学评点背后的经学思维。
金圣叹 文学评点 经学思维 春秋笔法
金圣叹不仅在评点《左传》、《论语》、《孟子》、《史记》、《新五代史》等经史著作时,不时提及“春秋笔法”一词,在评点《水浒传》、《西厢记》、杜诗、古文、时文等文学作品时,更是频繁运用“春秋笔法”一词。据笔者的不完全统计,仅在《水浒传》一书的评点中,与“春秋笔法”相关的内容便出现了六十多次,且部分内容还出现在回评当中,于读者对金圣叹文学评点主题思想的把握起到较大的影响。然而,目前学界的研究往往将其对“春秋笔法”的运用,直接与“作史笔法”、“拟史批评”等内容联系起来,从史学思维的角度解读金圣叹的文学批评。本文在对相关段落进行深入解读后发现,金圣叹对“春秋笔法”一词的运用更多地偏向于经学领域。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他在文学评点中将《春秋》及“春秋三传”等经学著作的内容奉为圭臬,直接引用其中的相关内容来佐证他对文学作品的判断和思考;二,他在文学评点中将“春秋三传”等经学著作对《春秋》解读的段落奉为文学经典,在文学评点中从形式到内容逐一模仿;三,他在文学评点中,严格遵循以“春秋五例”为代表的经学观念,其中正名分、定尊卑、劝善而惩恶等经学观念渗透在他的评点中。有时金圣叹在评点中为了向这些经学观念靠拢,甚至不惜歪曲文学作品的原意,或者托名古本对原文的内容进行修改。总的看来,透过与“春秋笔法”相关的评点文字,我们可以看出,金圣叹文学评点对传统经学观念和经学思维有着比较深的认同与尊崇。因此,本文全面搜罗金圣叹文学评点尤其是小说评点中提及“春秋笔法”的相关段落,并以此为切入角度,讨论金圣叹文学评点背后的经学思维。
学界关于明清评点中“春秋笔法”的研究,最早要追溯到上个世纪20年代胡适的《水浒传考证》。胡适曾明确指出金圣叹之所以在评点中运用“春秋笔法”,是因为他“史”的观念太重。
金圣叹《水浒》评的大毛病也正是在这个“史”字上。中国人心里的“史”总脱不了《春秋》笔法“寓褒贬,别善恶”的流毒。金圣叹把《春秋》的“微言大义”用到《水浒》上去,故有许多极迂腐的议论。他以为《水浒传》对于宋江,处处用《春秋》笔法责备他……圣叹常骂三家村学究不懂得“作史笔法”,却不知圣叹正为懂得作史笔法太多了,所以他的迂腐比三家村学究的更可厌!①
这段话中,胡适虽然两次提到“春秋笔法”,但他叙述的重心则是围绕着“史”字进行的,他认为“寓褒贬、别善恶”与“微言大义”等内容,虽然与《春秋》相关,但都属于“作史笔法”,而金圣叹之所以会运用这些“笔法”,也是因为他“史”的观念太重了。这说明两个问题:首先,胡适注意到了金圣叹对“春秋笔法”的运用;其次,他将这种运用归结于“史”学层面。
之后的研究者,基本上继承了胡适的思路。石昌渝在《“春秋笔法”与〈红楼梦〉叙事方略》②一文中,明确指出:“春秋笔法”属于史传叙事方法,且“史家的‘直笔’与‘春秋笔法’并无原则差别,两者立论角度不同,精神实质一致”,从而,自然得将小说评点中提到的“春秋笔法”归入“史传笔法”。张金梅《史家笔法作为中国古代小说评点话语的建构》③一文中,更是直接将“小说作者采用《春秋笔法》”归为评点家的“以史家笔法作为评点”的章节中。陈心浩《试论明清小说评点的“拟史批评”》④一文中,则直接将明清小说评点中对“春秋笔法”的运用定义为“拟史批评”。总而言之,研究界对明清文学评点中“春秋笔法”的界定是比较偏向“史学”方向的。
研究界多数学者之所以将“春秋笔法”划归“史学”的范畴,是由“春秋笔法”本身复杂的内涵所决定的。古往今来,学者们对《春秋》一书的历史定位和“春秋笔法”的具体内涵的定义是非常含混而丰富的。首先,《春秋》作为“六经”之一,《公羊传》、《谷梁传》、《左传》以及后来的《春秋繁露》等解经著作中,对《春秋》体例和写作手法的总结与阐释,理应归为“春秋笔法”的内容,从而使“春秋笔法”的内涵具有了经学偏向;其次,《春秋》一书的蓝本是鲁国史书《春秋》,且孔子对《春秋》的编纂手法受到后代著史者和读史者的模仿和继承,如司马迁的创作实践⑤、刘知几“省”与“晦”⑥概念的提出等,这些史著作者和读者对“春秋笔法”的解读,使“春秋笔法”的内涵具有了史学偏向;再次,还有学者主动脱离“经学”和“史学”的思维,单独谈论“春秋笔法”对文学创作的启示,如刘勰《文心雕龙》⑦等的总结,近现代学者大多沿袭这一思路,钱钟书《管锥编》指出“《春秋》之‘书法’实即文章之修辞”⑧,台湾学者张高评⑨将“春秋笔法”分为字法、句法、章法几部分进行概括。周振甫的《春秋笔法》⑩一文则是直接从创作的角度去描述“春秋笔法”的具体内容。这些研究,使“春秋笔法”具有了文学偏向。
总的看来,经学偏向和史学偏向比较接近古人的研究思路,文学偏向则比较接近今人的研究思路。因此,在对明清评点的研究中,学者们将“春秋笔法”划归“史传笔法”与“拟史批评”是有一定道理的。只是,通过仔细阅读金圣叹的评点,我们会发现金圣叹对“春秋笔法”的运用更偏向经学角度。下文将结合具体评点材料进行说明。
金圣叹对《水浒传》的评点与前人最大的不同便在于他对宋江这一人物角色的贬斥,他曾在评点中对这一观点反复提及,本文只简单举几例:
《读第五才子书法》:《水浒传》有大段正经处,只是把宋江深恶痛绝,使人见之,真有犬彘不识之恨。
第十七回回评:宋江,盗魁也,盗魁则其罪浮于群盗一等。
第三十五回回评:盖此书写一百七人处,皆直笔也,好即真好,劣即真劣。若写宋江则不然,骤读之而全好,再读之而好劣相半,又再读之而好不胜劣,又卒读之而全劣无好。
其他散落在具体文段中的否定评点,更是不一而足。然而,当金圣叹在第五十九回《公孙胜芒砀山降魔,晁天王曾头市中箭》中,提出“宋江弑晁盖”的结论时,仍然让读者觉得骇人听闻、匪夷所思。宋江作为《水浒传》的第一主人公和正面人物,怎么可能做出此等不义之事?而且遍观《水浒传》全书,绝没有相关情节的描写,金圣叹又何以得出如此耸人听闻的结论?通过分析金圣叹的评点文字,我们发现他主要通过两个步骤得出这一结论的:第一,对部分描写宋江的文字进行修改,通过“春秋笔法”之“微言大义”的手段分析宋江“以晁盖之死为利”的险恶用心;第二,借助《春秋》中相关内容佐证自己的推断。而后者所具有的经典且不容置疑的地位,在金圣叹完成推断的过程中,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众所周知,金圣叹曾托名古本对《水浒传》的内容进行修改和“腰斩”。不过,“腰斩”只是删去了七十一回之后的内容并将第一章改为“楔子”,对前七十一回的情节主干并没有大幅度的修改。那么,基于不改变情节走向的前提,想要完成对宋江的贬斥,只能依靠对具体文句的微调,然后如胡适所说“用春秋笔法责备他”。有时候,微调的内容不用很多,通过前后文的对比,便可以使“春秋笔法”所谓的“微言大义”发挥作用,如金圣叹在第五十九回回评中所总结的:
夫晁盖欲打祝家庄,则宋江劝:哥哥山寨之主,不可轻动也。晁盖欲打高唐州,则宋江又劝:哥哥山寨之主,不可轻动也。晁盖打青州,则又劝:哥哥山寨之主,不可轻动。欲打华州,则又劝,哥哥山寨之主,不可轻动也。何独至于打曾头市,而宋江默未尝发一言?宋江默未尝发一言,而晁盖亦遂死于是役。
事实上,在金圣叹评点本之前,无论是容与堂百回本,还是袁无涯百二十回本,关于晁盖攻打曾头市的描写,都是写到宋江仍然力劝、苦谏晁盖不可轻动的。金圣叹却将此处宋江的“苦谏”、“力劝”之言改为吴用所说,然后将宋江的行为改为“默未尝发一言”。虽然只是很小的调整,但是结合此回之后的情节发展,即晁盖中箭身亡而宋江成为梁山泊之主,宋江之前的沉默就显得耐人寻味了,也就是金圣叹所谓的“何独至于打曾头市,而宋江默未尝发一言?宋江默未尝发一言,而晁盖亦遂死于是役”。
然而,这并不能让读者得出“宋江弑晁盖”的结论。金圣叹也并没有想一步到位,反而退了一步,继续论证道:
此非谓史文恭之箭,乃真出于宋江之手也;亦非谓宋江明知曾头市之五虎能死晁盖,而坐不救援也。夫今日晁盖之死,即诚非宋江所料,然而宋江之以晁盖之死为利,则固非一日之心矣。吾于何知之?于晁盖之每欲下山,宋江必劝知之。夫宋江之必不许晁盖下山者,不欲令晁盖能有山寨也,又不欲令众人尚有晁盖也。
他指出,宋江此次不劝晁盖,并非能预料到晁盖出兵必死的结局,而是他在很早之前,便在谋划架空晁盖的权利了,想要以“晁盖之死为利”了,之前数次的“力劝”便是明证。既然宋江是以“晁盖之死为利”的,那么也就说明宋江存在“弑晁盖”的动机。然而,怎样通过动机得出“宋江弑晁盖”的结论呢?这时候,对《春秋》“许世子不尝药经”的引用,便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金圣叹指出:
今我即不能知其事之如何,然而君子观其书法,推其情状,引许世子不尝药之经以断斯狱,盖宋江弑晁盖之一笔为决不可宥也。
在“不能知其事之如何”的前提下,他如何能“断斯狱”呢?金圣叹提出了三大步骤:一,观其书法;二,推其情状;三,引许世子不尝药之经。然而,由上文可知,金圣叹所谓的“书法”实则来自他自己的修改,而“推其情状”本身也是十分主观的行为,那么在“断斯狱”一事上,起到决定性作用的便是最后一条“引许世子不尝药之经”。这条“经”文究竟说的是什么,可以来看一下《春秋》与《左传》中的相关记载:
经:昭公十有九年夏,五月戊辰,许世子止弑其君买。
传:夏,许悼公疟。五月戊辰,饮大子止之药,卒。大子奔晋,书曰:弑其君。君子曰:“尽心力以事君,舍药物可也。”
通过《左传》的记载,我们可以看出,许悼公是因为喝了许世子的药才去世的。但去世的真正原因并不明晰,可能是药物存在问题,也可能是别的缘故,而且即使是药物有问题也不能断定是许世子所做。可见,《春秋》单凭这一点就判定“许世子止弑其君”,是值得存疑的。然而,既然《春秋》一书作为“经”的存在是不容置疑的,那么负责解经的《左传》在不能找到有力证据的情况下,只能向“事君”的“尽心”上附会。而如此应该存疑的判断,竟然成为金圣叹做出“宋江弑晁盖”这一判断的佐证。金圣叹认为,既然《春秋》作为经典可以通过拥有犯罪动机便给许世子定罪,那么,在《水浒传》中因为“以晁盖之死为利”的宋江同样有“弑晁盖”的动机,按照《春秋》的“断狱”逻辑,金圣叹也可以得出“宋江弑晁盖”的结论了。姑且不论,我们是否认可金圣叹得出的这一结论,单从他得出结论的过程来看,便可以看出金圣叹对《春秋》经典地位的推崇。从他自然而然且坚定不移的引用佐证行为,也可以看出他对经学著作内容的烂熟于心,以及对其中包含的经学思维的深信不疑。
“春秋三传”包括《左传》、《公羊传》、《谷梁传》,其中《公羊传》和《谷梁传》对《春秋》一书笔法体例的总结最为细致完善。金圣叹在评点中,甚至会直接模仿“春秋三传”中的解经段落对文学作品进行评点,也就是他所谓的“以《公》、《谷》、《大戴》体释之”。最典型的例子出现在《水浒传》第八回《柴进门招天下客,林冲棒打洪教头》篇首,原文写道:
(薛霸的棍恰举起来,只见松树背后雷鸣也似一声)那条铁杖飞将来,把这水火棍一隔,丢去九霄云外,跳出一个胖大和尚来。……两个公人看那和尚时,穿一领皂布直裰,跨一口戒刀,提起禅杖,抡起来打两个公人。
本来只是对鲁智深动作和穿着的简单描写,金圣叹却做了十分有趣的评点:
第一段先飞出禅杖,第二段方跳出胖大和尚,第三段再详其皂布直裰与禅杖戒刀,第四段始知其为智深。若以《公》、《谷》、《大戴》体释之,则曰:先言禅杖而后言和尚者,并未见有和尚,突然水火棍被物隔去,则一条禅杖早飞到面前也;先言胖大而后言皂布直裰者,惊心骇目之中,但见其为胖大,未及详其脚色也;先写装束而后出姓名者,公人惊骇稍定,见其如此打扮,却不认为何人,而又不敢问也。盖如是手笔,实惟史迁有之,而《水浒传》乃独与之并驱也。
这里,金圣叹明确提出自己的评点是“以《公》、《谷》、《大戴》体释之”,那么“《公》、《谷》、《大戴》”具有的究竟是何“体例”呢?以具有代表性的《公羊传》对《春秋》“五石六鹢”的文段解释为例:
经: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戊申朔,陨石于宋五。是月,六鹢退飞,过宋都。
传:曷为先言陨而后言石?陨石记闻,闻其嗔然,视之则石,察之则五。是月者何?仅逮是月也。……曷为先言六而后言鹢?六鹢退飞,记见也,视之则六,察之则鹢,徐而察之则退飞。
《春秋》只是简单而直接地记载了两种自然现象:“陨石于宋五”和“六鹢退飞”。《公羊传》则结合日常生活经验,解释《春秋》行文顺序的具体原因:先听到有东西掉落的声音为“陨”,再看到掉落的是“石”,数了一下数目发现是“五”,所以记载为“陨石于宋五”;以此类推,“六鹢退飞”的记载也是如此。《公羊传》为何如此解释,后代学者有不同的看法,然而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从金圣叹的模仿上,我们就可以看出金圣叹对这种解经方法的推崇。金圣叹的模仿,也是完全基于人们观察事物的日常生活经验。因为薛霸刚好举起“水火棍”准备打死林冲,此时,鲁智深拿“禅杖”将水火棍隔开,薛霸最先看到便是“禅杖”,接着才看到举着禅杖的“和尚”,再看到和尚“胖大”的体型,最后才仔细看他的“直裰”穿着。
比较金圣叹前后两段评点文字,我们发现,评点文段的上半部分只是客观陈述作者的行文顺序:
第一段先飞出禅杖,第二段方跳出胖大和尚,第三段再详其皂布直裰与禅杖戒刀,第四段始知其为智深。
评点的下半部分,即金圣叹所谓的“以《公》、《谷》、《大戴》体释之”,则不仅加入了通过日常生活经验对文中相应场景的推想,如从薛霸的视角看事物的情状是“突然水火棍被物隔去,则一条禅杖早飞到面前也”,还补充了人物的心理活动,如“惊心骇目”以及“惊骇稍定,见其如此打扮,却不认何人,而又不敢问也”。这些内容已经不止于对“《公》、《谷》、《大戴》”之“体”的模仿,还有很大一部分是金圣叹的创造性发挥。然而,尽管金圣叹在文学评点中,加入了较多人物心理分析的内容,暗合于当今叙事理论的某一部分,但他分析的初衷却并非为了剖析人物的心理活动,而是为了模仿“春秋三传”总结的《春秋》的创作体例。因此,这种评点方式,是完全符合金圣叹作为传统文人的知识结构和思维方式的,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水浒传》作为“稗史”在文学领域的地位。因此,在段末,金圣叹再次提及“如是手笔,实惟史迁有之”,但事实上,他的思路是源自解经文本中包含的经学思维,与史学思维的关系则并不密切。
《春秋》虽然也记载了一些历史事件,但后代学者并不将其当作纯粹的历史来看待,便是因为其中包含了孔子“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行事之深切著明”的思想。这些思想经由后人的不断解读,逐渐变得丰富而庞杂,西晋杜预在《春秋左传序》中提出的“春秋五例”便是代表性的解读之一。本文通过分析金圣叹的相关评点,选择以“正名分”、“定尊卑”和“劝善而惩恶”三种观念为核心,分析其文学评点背后的经学思维。
1.正名分
关于《水浒传》的命名问题,金圣叹和李贽持有不同的看法,李贽十分认可“忠义水浒传”之名,认为:
施、罗二公,身在元,心在宋;虽生元日,实愤宋事。是故愤二帝之北狩,则称大破辽以泄其愤;愤南渡之苟安,则称灭方腊以泄其愤。敢问泄愤者谁乎?则前日啸聚水浒之强人也,欲不谓之忠义不可也。是故施、罗二公传《水浒》而复以忠义名其传焉。
李贽认为“忠义”的命名,反应了创作者对国家兴复的期望,也反应了书中人物所作所为在作者心中的评价。他认为作者对书中人物的行为是持肯定态度的,书中虚构的情节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作者的家国情怀,有一种“借他人酒杯,浇自己块垒”的特点。所以,李贽更多的是从创作者的创作初衷的角度对《水浒传》的命名进行分析。
金圣叹则是从儒家正统的“正名”思维的角度,对《水浒传》的命名进行考量。他并不讳言《水浒传》记载的是违背朝廷纲纪的强盗言行,但他从“正名”的角度对《水浒传》的内容给出新的解释:
若夫耐庵所云“水浒”也者,王土之滨则有水,又在水外则曰浒,远之也。远之也者,天下之凶物,天下之所共击也;天下之恶物,天下之所共弃也。……耐庵有忧之,于是奋笔作传,题曰《水浒》,意若以为之一百八人,即得逃于及身之诛僇,而必不得逃于身后之放逐者,君子之志也。
他认为,“水浒”即水之外,即远离王土不受重视的地方,也就是天下所“共击”、“共弃”的恶物存在的地方。作者将此书冠以“水浒”之名,便表明了作者对书中内容的否定和批判。姑且不论金圣叹的解释是否符合作者命名的原意,但他选择从儒家“正名”的角度,釜底抽薪地瓦解了前人关于《水浒传》“诲盗”的批判,在承认书中所写内容属于“盗”的基础上,借助“正名”思维,表示此书并无“诲盗”的倾向。
此外,《水浒传》中人物的名字,金圣叹也都有所发明,进一步佐证他提出的作者对全书内容是持贬斥态度的。如第十回《朱贵水亭施号箭,林冲雪夜上梁山》回评中,金圣叹对柴进绰号“小旋风”的分析:
旋风者,恶风也。其势盘旋,自地而起,初则扬灰聚土,渐至奔沙走石,天地为昏,人兽骇窜,故谓之旋。旋音去声,言其能旋恶物聚于一处故也。水泊之有众人也,则自林冲始也,而旋林冲入水泊,则柴进之力也。名柴进曰旋风者,恶之之辞也。
他指出柴进“小旋风”的绰号,就表现出作者对柴进行为的贬斥,认为这是“恶之之辞也”。而金圣叹这些关于书名、人名的评点,既是对“春秋笔法”之“正名分”的具体运用,属于十分典型的经学思维。
2.定尊卑
《春秋》一书中,对诸侯王、周天子等人称呼问题的处理,背后体现的便是编修者孔子所认可的尊卑观念。此外,《论语》中也有不少强调尊卑定位才能维持社会稳定的内容,如:
《论语·颜渊》:“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论语·泰伯》:“子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孔子对不同人身份地位的强调,以及对“位”和“政”对应关系的强调,背后反应的也都是尊卑观念。他认为,只有尊卑定位明晰,社会关系才会处于稳定的状态,才能成就“治世”。
金圣叹在评点中也很重视文中人物的尊卑定位,如《水浒传》第二十三回《王婆贪贿说风情,郓哥不忿闹茶肆》中,写到潘金莲不断挑逗武松,武松终于不能忍受发作出来,脱口而出“嫂嫂,休要恁地不识羞耻”。金圣叹特地选出“嫂嫂”这一称呼进行评点:
潘失嫂嫂之道矣,又称嫂嫂者何?尊之也。何尊乎嫂嫂?尊之所以愧之也。尊之所以愧之奈何?彼固昵之,我固尊之,彼或怵然于我之尊之,当怵然于己之昵之也。君子修春秋,莫先于正名分,亦为此也。
武松在情急之下,沿用平日常用的称呼“嫂嫂”,似乎也是人之常情。金圣叹却从这一“称呼”切入,认为潘金莲的狎昵行为已经不再符合她作“嫂嫂”的身份,并破坏了与武松的尊卑关系,而武松仍然称其为“嫂嫂”,则是出于警醒的目的。
金圣叹这一评点,则是默认《水浒传》的创作者心中存在十分明晰的尊卑定位的观念的。因此,当原文描写不符合金圣叹的预期时,他便会进行相应的修改,如《水浒传》第六十一回《放冷箭燕青救主,劫法场石秀跳楼》中,本来原文写的是“贾氏和李固跪在旁边”,金圣叹却故意改为“李固和贾氏跪在旁边”,然后评点道:
俗本作贾氏和李固,古本作李固和贾氏。夫贾氏和李固者,犹似以尊及卑,是二人之罪不见也。李固和贾氏者,彼固俨然如夫妇焉,然则李固之叛,与贾氏之淫,不言而自见也。先贾氏,则李固之罪不见,先李固,则贾氏之罪见,此书法也。
金圣叹之所以认为自己的修改具有“书法”,便是因为修改后的“李固和贾氏”是不符合社会约定俗成的尊卑定位,这种反常的描写可以表现出作者对两个人物的否定和贬斥。表面上,这是行文顺序问题,但背后反映的却是人物的尊卑问题。此处的“春秋书法”是在尊卑定位的考量下,通过金圣叹的修改才获得的,可见金圣叹对评点中“春秋书法”的运用具有很明显的经学倾向。
3.劝善而惩恶
金圣叹的评点中,有根深蒂固的“劝善而惩恶”的观念。这体现在,如果原文中刚好有“劝善惩恶”的倾向,金圣叹便会在评点中进一步深化阐发;如果原文中没有相应的“劝善而惩恶”的倾向,金圣叹有时为了强调这一倾向甚至会选择脱离原文、自由发挥。然而,这种离题万里的关于“劝善惩恶”的发挥,虽然对读者的道德引导并无害处,却对读者理解作品的原意无甚好处。如《水浒传》第十三回《赤发鬼醉卧灵官殿,晁天王认义东溪村》中,写到吴用等人商量劫取生辰纲的方法,吴用只是说了一句“人多做不得,人少亦做不得”,金圣叹便引申到:“人多做不得,岂非王道治天下之要论耶?恶可以其稗官之言也而忽之哉!”将“人多做不得”与王道的实施相联系,认为这是小说作为“稗史”所特有的劝惩所在。事实上,吴用只是讨论打劫的实施方法而已,和金圣叹由此引申出的“王道”几乎没有任何关系,金圣叹却特意在评点中反复申明,不过是因为他对“春秋笔法”的劝惩意识十分重视的缘故。
更有甚者,金圣叹评点古人诗歌时,也会联想到“春秋笔法”的劝惩意识,甚至不惜对一些摹景、记事的诗句进行穿凿附会,如其对杜甫《江村》一诗的评点,竟然由诗中“老妻画纸为棋局,稚子弯针做钓钩”一句,引申出:
“老妻”二句,正极写世法崄巇,不可以一朝居也。言莫亲于老妻,而此疆彼界,抗不相下;莫幼于稚子,而拗直作曲,诡诈万端……然则纸本白净无彼我,针本径直无回曲,而必画之敲之,作为棋局、钓钩,乃恨事,非幽事。
此种评点,在我们看来几乎是匪夷所思的,一句描写悠闲隐居生活的诗句,与世事险恶、人心叵测明明是风马牛不相及的。而且,金圣叹也在此句诗中读出了“长夏幽事”的内容:
老妻画棋、稚子钓鱼,文人无事,徜徉其间,真大快活。
但碍于金圣叹评点中根深蒂固的“春秋笔法”的劝惩意识,他认为此句诗的内容绝不止于此,反而提醒读者要反复揣度、通篇思考,一定要脱离表象看到诗人对世事险恶、人心叵测的担忧和慨叹。可见,作为“春秋五例”之一的劝惩意识,已经深入渗透到金圣叹的思维模式当中,无论是他认为应该有所劝惩的“稗史”小说,还是与“史”没有太多关系的诗歌、戏曲,都会被他以劝惩的眼光审视,这也深切地说明了金圣叹的评点具有十分明显的经学倾向。
综上所述,金圣叹的文学评点与“春秋笔法”相关的内容,背后隐藏着较为深刻的经学思维。在评点中,他不仅对以《春秋》为代表的经学著作、以“春秋三传”为代表的解经著作等内容烂熟于心,还对其创作体例推崇有加并进行有意识的模仿,更是将其中包含的经学观念和思维方式奉为圭臬和准绳,并将其运用于对文学作品的阅读和评价体系当中,甚至有时为了向经学观念靠拢,不惜歪曲或过度阐释相关的文学作品。而选择从经学思维的角度去重新审视金圣叹的文学评点,便会发现,有些在今人看来有些过度阐释或迂腐莫名的评点文辞,其实与金圣叹的知识结构和思想世界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尽管经学思维只是金圣叹文学评点隐含的一种思维,但从这一角度出发去重新解读金圣叹的相关评点,往往能够使读者对金圣叹评点的理解更为深入、贴切。
注:
① 胡适《中国章回小说考证》,上海书店1979年版,第8-9页。
② 《红楼梦学刊》2004年第1期。
③ 《集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2期。
④ 《社会科学战线》2009年第7期。
⑤ 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中提出:“至于为《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引用孔子的话:“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并将此精神运用于《史记》的写作实践中,明代顾炎武在《日知录》中将《史记》此种写作手法概括为“序事中寓论断”。
⑥ 刘知几《史通·叙事》中提到:《春秋经》曰:“陨石于宋五。”夫闻之陨,视之石,数之五。加以一字太详,减其一字太略,求诸折中,简要合理,此为省字也。……夫经以数字包义,而传以一句成言,虽繁约有殊,而隐晦无异。……斯皆言近而旨远,辞浅而义深,虽发语已殚,而含意未尽。使夫读者望表而知里,扪毛而辨骨,睹一事于句中,反三隅于字外。晦之时义,不亦大哉!
⑦ 刘勰《文心雕龙·征圣》篇中也提出了“春秋一字以褒贬”。《宗经》:春秋辨理,一字见义,五石六鹢,以详备成文,雉门两观,以先后显旨;其婉章志晦,谅以邃矣。……春秋则观辞立晓,而访义方隐。
⑧ 钱钟书《管锥编》第三卷, 出版社 年版,第967-968页。
⑨ 张高评《春秋书法与左传学史》云:“《春秋》书法之表现,层面多方,就章法言,笔削、先后、对映、顺逆、比事、偏载皆是;就句法言,尚简、用晦、贵曲、崇虚、直书等皆是。就字法言,替代、称谓、名实、同异等皆是。”(五南图书出版公司2002年版)
⑩ 《新闻业务》1961年第10、11期。
责任编辑:倪惠颖
北京大学中文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