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理学的层次模式

2014-12-03 16:30徐公喜万红
江西社会科学 2014年7期
关键词:齐家治国伦理

■徐公喜 万红

在不同社会形态和文化传统的国家,社会控制的具体方式和采用的手段表现出不同的特点。中国古代社会的社会控制总体上说是各种手段综合运用的过程。宋明理学的社会控制思想是基于其特定理论基础之上的系统化思考,并对社会控制的必要性、可能性以及合理性、权威性做出了论证。宋明理学以理欲论为核心,与《四书》构成了“修、齐、治、平”自下而上的控制层,由心灵道德到现实实践,从内向外扩展:修身(个性)—齐家(家族性)—治国(社会性)—平天下(终极性),体现了伦理思想与政治思想相互结合,既自下而上、又自上而下的社会治理理想模式。

一、“修、齐、治、平”自上而下的心灵修养

“修、齐、治、平”思想阐发了道德发展与社会实践的阶段性、顺序性。《大学》以三纲八目提出了道德发展的顺序性、社会实践的顺序性以及道德发展向社会实践发展的顺序性。《大学》开宗明义提出的“三纲领”就是道德发展向社会实践发展的顺序性:“明明德”为道德修养,“亲民”为社会实践,“止于至善”为两者的目标。具体说来,又可分别为“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的道德修养发展过程与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社会实践过程。《大学》原典中对这一顺序的主要阐述是: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1](P3)

在《大学》八条目中,格物、致知、正心、诚意四条目,是修身的方法,齐家、治国、平天下三条目,是修身的功用,修身既是八条目的核心,也是内圣外王的纽结。社会实践的外王过程,需要通过修身达到内圣外王的境界,修身重要性可见一斑。

宋明理学从由近及远、由己及人的原则出发,把社会的改造、天下的治理,最终归结为诚意、正心的道德修养。宋明理学非常重视“正精神境界”理论;二程提出了“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的精神境界理论;王阳明提出了“圣心”。这是对先秦儒家主张统治者应“先之,劳之”的继承与发展。朱熹突出了《大学》是“内圣”的倾向。他指出:

且令自家心先正了,然后于天下之事,先后缓急,自有次第,逐施理会,道理自分明。财货源流,兵民如何,阵法如何,此等事固当理会,只是识个先后缓急之序,先其大者急者,而后其小者缓者。[2](P29)

按照这一思路,宋明理学认为治国的关键在于“治心”,即正心,“四者之道得,则治国平天下在其中矣”[3](P14),依然是“内圣推出外王”的路数。真德秀强调:“首之以帝王为治之序者,见尧舜禹汤文武之为治,莫不自身心始也;次之以帝王为学之序者,见尧舜禹汤文武之为学,亦莫不自身心始也。”[3](P37)《大学》中说:“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强调了治国过程中个人普遍的修身要求。而在宋明理学看来,“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万民,正万民以正四方”[4](P163)。个人修身主要包括正君心、正百官、正万民三个自上而下的不同层次。

宋明理学“修、齐、治、平”思想是在先秦传统修身文化基础上,历经各代学者的充实发展而形成的心灵修养自律的完备思想体系,它以人性理论为理论基础,以自律修养为实现模式,以圣人境界为理想追求,形成一个包含人性论、修养论和境界论的整体体系。要真正做到修身,必须经过两种方式:一是格物致知,二是正心诚意。宋明理学强调“格物、致知”的个体认知过程,这种在道德修养过程中对“格物、致知”的强调,是理学在佛学的启迪下对中国古代传统思想改造的结果。

宋明理学开始重视并很好地运用“方法与工夫”,总结出“体贴天理”的直觉体证,“随事观理”的格物致知,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尊德性”与“道问学”等方法论;提炼出诸如静中涵养、动中省察、发明本心、居敬穷理、自然循理等工夫论。有人问程颐修身的顺序如何,程颐答道:“莫先于正心诚意,诚意在致知,致知在格物。”[5](P146)“格物致知”成为人的修养工夫之基础。于“物”,程颐说“格犹穷也,物犹理也”[5](P247),“格物”包含研究具体事物、认识客观知识和把握自然规律。“理”既在人心也在事物,“格物”就是“穷理”的过程。而“穷理”的途径很多,“或读书,讲明义理;或论古今人物,别其事非;或应接事物而处其当,皆穷理也”[5](P146)。“格物穷理”的过程也是一个从不断积累到融会贯通的过程,也就是从对个别事物道理的认识上升到对世间普遍之理的质的认识,“格物穷理,非是要尽穷天下之物;但于一事上穷尽,其它可以类推……所以能穷者,只为万物皆是一理”[5](P120)。程颐的“格物致知”最终需要落实到向内反思的自我认识,认识到封建伦理和道德原则,就是所说的“明人理”。

程颐在探讨格物穷理的过程中,还突显了“意诚”在人类认识过程和修养路径中的地位。“不诚无物,诚者物之终始,犹如说彻头彻尾不诚,更有甚物也。……诚则形。诚后便有物。”[5](P149)诚是一种精神状态,如果没有诚意,格物穷理就无从说起。二程都认为人接触外部世界时,内心容易被外界迷惑,产生的私欲会蒙蔽自己的良知良能。为避免这种现象出现,程颢提出了“物各付物”、“以物待物”的思想,告诉人们在接触事物的过程中,不要自作聪明,也不要出现私心杂念,而是凭着内心的良知良能对事物做出自发的判断。因此,一旦意诚心正,排除私心杂念,就可能恢复良知良能。可以说,从个人出发,历经家庭、社会、国家乃至天下的安定和治理,都必须建立在正心诚意、格物致知的修养途径上,这既是从“小我”到“大我”的过程,也是个人完善和超越自我的过程。

中国传统修身论的最终目的在于指明人生的追求目标和努力方向,实现修身的理想境界。比如,孔子提出了以“仁”为核心的精神境界理论;孟子提出了以“仁义”为人生最高理想的精神境界理论;李翱提出了以“诚”为核心的精神境界理论;张载提出了“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的境界理论;王夫之提出了“尽人道而合天德”的精神境界理论。这些理论阐明了修身的理想目标,展现了修身的理想追求,都是鼓舞人们追求人道与天道合一的圣人精神境界。

二、“修、齐、治、平”自下而上的社会控制

宋明理学从《大学》“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得到启发,以其新的“天理良心”的文化心理道德结构为基础,极力走出一条从个人到社会群体的伦理自律的治国之道。宋明理学以理欲论为核心,由心灵道德到现实实践,从内向外扩展。“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反映了传统治政的几个阶段:个人道德修养,家庭人伦整齐,国家政事治理,天下治平与安定。而具有实际控制社会的为齐家、治国、平天下。三种治理层次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相互制约,形成社会治理的完整体系。每一层次都在社会体系中发挥着应有的作用。齐家是其他两种层次控制活动赖以进行的必要前提,如果不能完成齐家的基本控制,就不可能进行深层的国家治理及平天下。因此,儒家认为,齐家是治国的开始,平天下则是齐家治国的进一步延伸。国家治理在全部社会控制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它实施的各种具体内容最终决定着天下发展的趋势与客观面貌,决定着对社会治理价值评价可能达到的正确程度。社会治理的功能、意义和作用,是靠平天下来最后体现的,是人类活动的追求目标。

首先,应当说,传统社会控制推崇的基础就是以大家庭为核心的治理模式。在传统社会中,家庭既是生产的基本单位,也是构成国家的基本细胞,把齐家作为实现治国、平天下的一个重要条件,也是儒家的宗法伦理结构基石。家及其家族,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伦理问题,而且还是一个复杂的重要政治问题。因此,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宋明理学是以平民化家族、宗族为基石,将宗族、乡绅、乡官结合起来,形成家族伦理控制与基层政治组织乡里制、保甲制、里甲制等错综交融的社会秩序。家族、宗族成为个人与国家政权之间互化的纽带。

一方面,家族、宗族承担着基层组织的功能,充当乡里制、保甲制、里甲制的核心力量,这种基层组织的背后是国家政权对其的有力支持与保护,授予家长与族长承嗣权、教化权、经济裁处权、治安查举权甚至对族人的生杀权,使家长权与族权具有一定的政权性质。宗族又借助义塾强化文化教育及其思想控制,成为地方政治、经济、意识的权威。家族、宗族对基层社会的有效控制,减轻了国家政权压力,成为各级官僚行政体制的辅助工具。族长乡绅又具有对国家负责的义务。雍正四年(1726)规定:“地方有堡子大村,聚族满百人以上,保甲不能遍查,选族中有品望者立为族正,若有匪类令其举报,倘徇情容隐,照保甲一体治罪”[6](P266)。咸丰初年(1851)又明确规定:“凡聚族而居,丁口众多者,准择族中有品望者一人立为族正,该族良莠,责令察举。”[7](P332)

另一方面,国家政权通过建立并完善“里甲”等制度,于“编户齐民”中完成了对基层社会一种有形的硬性控制;宗族组织则以修续族谱、发放义米等为名建立起严格的户口管理制度,将族人牢牢控制在家、族的层层管理之下,这实际上是对清政府推行户籍管理制度的最为有力的补充。而在国家中央专制政权中巩固具有家族血缘伦理因素的皇权制度,就把家族血缘伦理推向社会、国家。同时,宋以后家族、宗族乡村社会力量利用科举制扩大了与政治势力的相融连结,催生了民间宗族的生成与迅速扩大,使宋后社会结构朝着“家”“国”一体化转化。“家”(家族、宗族)、国家政权和中央皇权,存在着理论上与现实上的利益趋同性和伦理的需求一致性,实现家族伦理到国家伦理,所谓“是乃成教于国也”,既有鲜明的政治意志,又强化了礼治伦理色彩。

同时,对于齐家与治国两者中何者为难、何者为易的问题,宋明理学是有过解析的。周敦颐说:

治天下有本,身之谓也;治天下有则,家之谓也。则谓物之可视,以为法者犹俗言则、例则样也。本必端,端本诚心而巳矣;则必善,善则和亲而巳矣。心不诚,则身不可正,亲不和则家不可齐,家难而天下易,家亲而天下疏也。[8](P37)

周敦颐认为,家难而天下易的原因很简单:“家亲而天下疏也。”亲与疏,是一切人际关系的总门类。凡人的各种关系,无一不可归入其中。或为亲,或为疏;或为至亲,或为最疏。亲者自亲,利害相连,故难处置;疏者自疏,痛痒无关,故易治理。家人均属至亲,常在左右,人人都有面对面说话的机会和权力,不得假手他人,没有缓冲余地,非至公则不能服,不服则赌气任性,拌嘴逞强,家无宁日,岂不最难?国人远在千里,终生不谋取其面,其曲其直,或屈或冤,既难耳闻,更不目睹,即便叫屈鸣冤,呼天号地,自有他人调停。偶尔有兴,朱笔一点,一切过在他人而功归于“朕”,岂不至易?所以说,“家难而天下易”。

周敦颐“家难而天下易”的命题,推进了《大学》“欲治其国者必先齐其家”的思想,使之更加深刻,而“家亲而天下疏”的补充,又使之更具思辨性。关于家难而天下易的理论,宋儒真德秀有一段极为精彩的发挥:

亲不和,则闺门乖戾,情意隔绝,欲家之正得乎?夫治家之难所以深于治国者,门内尚恩,易于义。世之人固有勉于治外者矣。至其处家。则或狙于妻妾之私,或牵于骨肉之爱,鲜见以正自检者,而人君尤甚焉。汉高能诛秦灭顶,而不能割戚姬、如意之宠;唐太宗能取隋,攘群盗,而闺门惭德,顾不免焉。盖疏则公道易行,亲则私情易溺,此其所以难也,不先其难,未有能其易者。汉唐之君,立本作则。既已如此,何怪其治天下不及三代哉![3](P29-30)

真德秀的这番议论虽然不完全符合周敦颐的本意,但“门内尚恩,易于义”的思想是深刻的,许多“勉于治外”的人正是因为“门内尚恩”,放弃原则,以致身败名裂。其实这种人治外与治内用的是两种不同的“则”,这与周敦颐说的“推治家之则于治天下”,是不同性质的两回事。

宋明理学追求的人生价值是“治国平天下”的“为圣”目标,其理论体系指向着治理国家的政治理想。张载学说就是“为天地立志,为生民立道,为去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而程颢治学更是为了“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知尽性至命,必本于孝悌,穷神知化,由通于礼乐,辨异端似是之非,开百代未明之惑”[9](P864)。《中庸》道:“为政在人,取人以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好学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知斯三者,则知所以修身;知所以修身,则知所以治人;知所以治人,则知所以治天下国家矣。”所以说治人、治国是一重要中间环节,“治国”必须首先要实现“修身”,“治国”是“修身”的反映。同时,“所谓平天下在治其国者,上老老而民兴孝,上长长而民兴弟,上恤孤而民不倍”[1](P149)。

最后,平天下是“修、齐、治、平”思想的环节,也是儒家政治思想的最高理想。“中国传统文化讲平天下,是以天人合一为哲理,追求人类美好的社会理想,这种理想就是天下为公、世界大同,这是全人类的和谐。实现了世界大同,也就达到了至公无私,从而实现了全人类的和谐。”[10](P651)“平天下”不仅属于儒家政治,也属于人际伦理范畴。如何实现“平天下”?“君子之守,修其身而天下平”[11](P219),“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11](P100),说明了“天下平”和“齐家”、“治国”是一样的,必须通过“修身”才能实现,“外王”需要通过“内圣”实现。因此,在现实社会中,“平天下”不仅仅是政治伦理问题,而且还必须处理社会的其他关系问题,最重要的当是对人际关系的处理和解决。

三、“修、齐、治、平”层次模式的特点

“修、齐、治、平”是作为儒家的政治和伦理理论而存在的思想体系,对中国传统社会影响极大。在“修、齐、治、平”思想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的特点。

一是“修、齐、治、平”表现出较强的逻辑性,它们由小到大、由浅入深、由近及远、由己及人、由内及外,由简单到丰富,体现出了循序渐进的原则。“诚意、正心、修身而推之以至于齐家、治国,可以平治天下”[1](P31)。宋明理学从“身”,到“家”,到“国”,到“天下”,它的指向是多层次的。

二是“修、齐、治、平”显现出对象的针对性,修—身、己(格君心—正君子—收民心 );齐—亲、家;治—民、国;平—天人、天下。修、齐、治、平运用于社会政治的不同阶段,体现了伦理思想与政治思想的相互结合。同时,依然坚持国家集体本位,把国家一统及社会整体利益放在终极目标,在国家治理过程中特别重视发挥君王功能,将格君子之非心,实现政统与道统的统一作为治人的首要目标,先正君,再治吏,最后驭民,融正君、治吏、驭民为一体,自上而下控制。

三是“修、齐、治、平”具有思想统合性,它是一个有机结合的统一整体,不能依靠单一个体的存在而实现人生和社会理想,四者的有机结合才能为实现人生的至高境界创造更多可能。“修、齐、治、平”虽是一个综合整体,但它的内容层次分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过程并不是一个一蹴而就的过程,需要各个层次的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修、齐、治、平”思想的顺序并不随着时代的推移而发生位置的变更,它体现的修身而齐家、齐家而治国、治国而平天下的顺序,是按照道德主体的心理因素和实现过程而建立的,缺一不可,从理论上说,不可超越某一步骤(尤其是修身步骤)而直接进入下一阶段,维持了道德的顺序性。而且,修齐治平既有“修身”内敛步骤,追求“内圣外王”理想境界,也有具体社会控制的具体履践言行。

四是“修、齐、治、平”都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性。随着时代的变更,到了宋明时期,政治的混乱和国家的危亡,是“生于忧患”还是“死于安乐”,成为士子考虑的问题。同时,这个时期也是理学发展的重要时期。在理学家看来,这种从致知格物、正心诚意乃至修齐治平的过程,既是从关注自己到关注国家、完成“小我”到“大我”的过程,也是个人完善自我的过程。理学家继承传统儒家入世思想,从责任感和使命感出发,形成了理学思想体系。这一思想使士大夫阶层普遍参与讨论个人、家庭、家族、国家和政治,从而建立了统治者认定和推行的道德伦理规范,使阶级矛盾在某种意义上有了一定的弱化,更使得士子的心灵得到充实,而这一切都可以归到“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目的和理想的最终实现。力图使自己学说成为治世之学的理学也正是汲取了“修、齐、治、平”的精髓,并以“修、齐、治、平”为思维模式,完善了“以理治国”的思想。

四、结语

宋明理学家“修、齐、治、平”层次模式以“四书”学的建构为路径,使以《大学》等为内容的“四书”学不仅具有经学与思想价值,更具有政治意义,表达出理学树内圣之传统、立外王之道统。“修、齐、治、平”层次模式与“明天理、灭人欲”双重模式、“从克己复礼到复理为仁”循环回归模式、以“理一分殊、天人一体”为理念的中庸和谐模式及“德礼政刑”综合结构模式,形成宋明理学以理治国的重要内容。

[1](战国)曾参.大学[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8.

[2](宋)朱熹.朱子语类(第73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6.

[3](宋)真德秀.大学衍义[M].济南:山东友谊出版社,1991.

[4](宋)朱熹.朱子大全(第11卷)[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

[5](宋)程颢,程颐.二程遗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6]田涛,郑秦.大清律例(第23卷)[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7]故宫博物院.钦定户部则例(第1册)[M].海口:海南出版社,2000.

[8](宋)周敦颐.周敦颐集(第2卷)[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

[9](宋)程颐,程颢.程书分类(第28卷)[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6.

[10]曹德本.修身治国平天下——中国和谐文化纵横论[M].西安:世界图书出版西安公司,2007.

[11](宋)朱熹.孟子[M].徐子强,译注.济南:齐鲁书社,1992.

猜你喜欢
齐家治国伦理
《心之死》的趣味与伦理焦虑
排列问题中的顺序处理
01-02合刊
《白噪音》中后现代声景的死亡伦理思考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
捉蚂蚱真有趣
伦理批评与文学伦理学
锦书难托
华语科幻电影中的“伦理性”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