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音乐课作为基础教育,是美育教育的一部分,使学生喜爱音乐,学习音乐,享受音乐奠定基础。
[关键词] 音乐教育;兴趣;表演形式
为了提倡素质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美得到全面发展,音乐课作为基础教育,是美育教育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新课标:力求体现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精神,体现以音乐审美体验为核心,使学习内容生动有趣、丰富多彩,有鲜明的时代感和民族性,引导学生主动参与音乐实践,尊重个体的不同音乐体验和学习方式,以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形成良好的人文素养,为学生终身喜爱音乐、学习音乐、享受音乐奠定良好的基础。在这一理念指导下,如何培养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使学生真正体会音乐课程的价值,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
兴趣有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和提高学生学习效率的功能。如果针对学习音乐来说,那么,兴趣就是他们打开音乐圣殿的金钥匙,也是他们遨游音乐世界的矫健翅膀。因此,诱发、培养、发展学生的音乐兴趣是音乐教师的重要任务。
一、注重实践,激发表现欲
音乐课是实践性很强的教学活动,这是音乐艺术本身所具有的基本特性造成的,不论是学习、表演和欣赏,都与各种形式的实践活动紧密相关.所以在教学过程中要重视学生的参与和实践,重视学生感受、体验、表现音乐的情感和美感。
我们现在的音乐课是以学习歌曲,欣赏乐曲为主。因为是面向全体同学,缺少了个人表现的机会。每个人都有表现欲,希望自己能够在众人面前表演,并能够得到大家的认同。因为先天性格不同和后天接受音乐教育的差异,使不同的学生在众人面前表现的情况也各不相同:有的学生善于表现自己;有的学生很希望能表现自己,却缺少信心;还有的学生隐藏自己的情感和表现欲。针对这样的情况,单纯的教授课程,是达不到良好的学习目的的。如果以担任角色的表演方式,以多种表演形式來配合学习,不仅可以锻炼学生在众人面前表现自己的能力,还会使其有表演后的成就感。从而对音乐的学习感兴趣。
二、多种音乐表演形式,适合不同性格的学生
音乐的表演可以分为声乐表演和器乐表演两种。
其中的表演方式还分很多,每个学生都会找到适合自己的表演方式,来锻炼和培养自己音乐的表演能力,建立信心,激发兴趣。
1、声乐
齐唱、合唱,是最基本的演唱方式。不突出个体,适合容易胆怯,声音条件一般的学生。用相互配合、合作的方式来表演。不但打消了独立上台的怯懦心理,还会互增信心,放松精神状态,从而使学生投入的表现自己,增加自信和自豪感。合唱形式有很多种:大合唱,男声小合唱,女声小合唱,混声小合唱等。随着学习的深入,也可以尝试轮唱和简单的分声部演唱。
独唱,是比较有表现欲的表演方式。适合善于表现自己的,声音条件较好的学生。有独立驾驭舞台的能力和有一定表演经验的学生,通过个性化的辅导,达到单独表演的效果。在表演中锻炼舞台经验,积累成就感,从而增加对音乐艺术的学习兴趣。
重唱,有二重唱和四重唱。它没有独唱表演的音色要求的那么高,但是对声部的驾驭和表演者之间的配合要求是很高的。适合想表现自己,又不敢表现自己的学生。通过合作的方式实现自己的音乐表现。
2、器乐
中学的音乐教育中,乐器的学习不像唱歌来的那么直接。但是也要培养学生拓展视野,认知事物的能力,做到多接触,多学习。可以通过浅显的器乐作品来实现小型的器乐合奏,培养合作精神。
也有很多学生通过校园以外的学习,能够熟练的掌握一门乐器。可以作为独奏的表演形式出现。使全体同学在欣赏的同时,得到基本的认知和熏陶。
三、总结经验,注重情感培养
在最初的学习、排列、表演中,不要苛求是否成功,而是要总结在表演中学习到了什么,领悟到了什么。这才是通过实践来学习的真正目的。用赞美和鼓励的方式激励学生突破自我,敢于表现,打消学生在表演中的怯懦感。在演唱、演奏技术得到发挥后,要注重对情感的培养。
情感是音乐的灵魂,音乐是抒发情感的渠道,两者相辅相成。也是学生在音乐中能够长期获得乐趣的基础方法。在欣赏同学们的表演中体验情感,感知音乐内涵;同时,在自己的表演中,表现情感,抒发内心的真实感受。这是音乐艺术给我们带来的最直观的审美体验。
四、激发学习音乐的热情和兴趣
通过一段时间的排练和表演,增加了音乐表演技能,减小了表演过程的心理压力,会激发学生对音乐课的热爱,和主动学习音乐的热情和兴趣。对音乐生活的关心,对班级、学校和社会音乐活动的积极参与,将使学生的群体意识、合作精神和实践能力等得到锻炼和发展。从而达到了新课标推进素质教育,对学生能力培养和相互学习的目的。
五、建立高雅的审美情趣
审美,看似目之所见,耳之所闻,实为心之所感。审美何尝不是世界观!在积极参与排练,表演的同时,培养了学生积极向上的心态,真正获得音乐艺术美的愉悦和熏陶。建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逐步提高审美意识,建立高雅的审美情趣。使音乐艺术净化心灵、陶冶情操、启迪智慧、情智互补的作用和功能得到有效的发挥,以利于学生养成健康、高尚的审美情趣和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为其终身热爱音乐、热爱艺术、热爱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义务教育教科书.音乐.
作者简介:赵迎(1980—),女,汉族,籍贯:河北省,工作单位:沈阳市群众艺术馆,职称: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