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喆悦
[提要] 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在进行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必须将人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农民的城镇化,而农民公民素质的提升是新型城镇化的内在要求。本文以河北省保定市为例,对我国农民公民素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做调研分析,并对农民公民素质的培育路径做“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农民自觉”的立体式说明。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以人为本;农民公民素质;培育路径
基金项目:本文系河北金融学院大学生学业发展指导中心学术项目“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河北省农民公民素质培育问题研究”(xs20140014)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9月10日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改善,农业发展极大提升,农村陈旧落后观念和农民素质也得到了转变和改善。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当前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农村,农民是主体,是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农民的核心问题是素质的问题。现代农民应该具有更高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公民道德素质。当前,我国构建新型城镇化的巨大工程赋予了农民素质更高的要求,而现代农民公民素质的提升亦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内在要求。本文在我国构建新型城镇化的大背景下以河北省保定市为例重点探讨了农民公民素质的现状和培育路径的问题,以期对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农民公民素质的提升问题提供借鉴。
一、新型城镇化与农民公民素质提升的必要性
城镇化是伴随着人类文明发展而产生的。城镇化的进程是一个国家的农业人口向城市人口逐渐转变,传统农村向现代化城市逐渐转变的过程。城镇化是一个国家走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在我国,我国的农业人口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7,414万人,占50.32%,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46个百分点。2012年乡村人口64,222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52.57%。但是与国际社会比较,中国的城镇化道路依然艰难而漫长。2011年世界城镇化的平均水平为51.99%,其中高收入国家达到80.5%,中上等收入国家为60.62%,低收入国家为28%,东亚和太平洋地区平均为55.6%。由此可见,在现代化建设的道路上,我国城镇化的步伐已然落后。
面对上述问题,当前我国正在将新型城镇化建设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来抓,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新型城镇化”的理念,“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城镇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又提出了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会议要求“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新型城镇化与传统城镇化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将“人”放在了至关重要的地位,更加突出了人的目的性。“新型城镇化的本质是人的城镇化,农民是新型城镇化的主体,农民公民素质的培育将有力提高新型城镇化的速度和质量。”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在进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将人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在我国总人口中占有较大比重。在我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农民的城镇化,而农民的城镇化是一项系统工程。一方面新型城镇化为公民提供了必要的利益保障,使农民充分享受到城镇化带来的好处,实现从农民到市民的转变,使农村人口享受到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另一方面农民要不断适应新型城镇化的要求,提升自身素质,做一个现代化的公民。由此,新型城镇化对我国农民公民素质的提升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提高我国农民公民素质,增强农民的公民意识,将农民市民化,对新型城镇化的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公民是现代社会最基本的主体,公民意识和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一个城市和国家的发展质量和未来。“一个公民就是能够终身自由和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的人”。自由和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一方面需要社会规则的公平合理;另一方面也需要每一个公民素质的提升和规则的遵守。新型城镇化建设赋予了每一公民自由而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的契机。就广大农民而言,新型城镇化要求农民不断提升公民素质来适应社会发展。那么,在当前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我国农民公民素质处于何种层面,农民公民素质现状能不能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需求,笔者针对上述问题以河北省保定市为例对我国农民公民素质现状做了调研分析,并对农民公民素质的提升路径做了说明。
二、河北省保定市农民公民素质现状调研分析
河北是全国8个沿海省份之一,与北京、天津相邻,在京津冀一体化战略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河北省保定市地处“京津”的重要连接地带,人口总数过千万。此次调研对象主要以河北省保定市周边农民为主,主要采取文献分析法和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笔者通过查阅相关文献对当今社会公民素质的重点问题进行梳理整合,设计出调查分卷,从“您是否能够接受更符合时代潮流的思想、您对待迷信的态度是怎样的、您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有多少以及在科技文化方面(如地理、历史、美术、音乐等)是否有您感兴趣的领域”等十个具有典型代表性的问题对河北省保定市农民公民素质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调研,大致可以总结如下:
(一)农民思想观念较为陈旧,公民意识、社会公德意识、法律观念有待提升。问卷调查“您是否能接受更符合时代潮流的思想?”,在调查的1,000个人中有237个人回答“不能够接受”,占五分之一有余。(图1)
当问及“您对法律知识了解多少”时,回答“十分了解”的人不到2%,仅仅只有19人,而回答“完全不了解”的达到25%,剩下73%都是“有基本了解”。(图2)
农民能够接受更符合时代潮流的思想,说明大部分农民对时代发展是适应的。但有少数农民不能够接受符合时代潮流的思想,说明其思想较为保守陈旧。农民的公民意识、社会公德意识、法律观念还有待提升。
(二)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封建迷信思想根深蒂固。当问及“您对迷信的态度是什么”时,29%的农民表示完全不相信,70%以上的农民表示会相信(其中,3%的农民表示完全相信)。(图3)
受访农民的学历水平普遍不高,科技文化素质有待提升,大部分农民对封建迷信思想有所信赖。
(三)农民环境意识、卫生观念还很淡薄,文明行为的习惯养成任重道远。在“您的身边是否有人对住所周围环境进行打扫”这个问题上,54.2%的受访者回答“有少数会进行打扫”,还有6.4%的回答“无人进行打扫”。(图4)
环境是公民素质的外在表现,如果一个人不爱护环境卫生,很难把他与一个文明人划等号。车辆驶过,道路就是垃圾场,人群游过,景区就是垃圾场。许多游客对于公德观念、广播电视中的宣传、相关景区管理方的劝导,以及眼前环卫工的弯腰流汗劳动,都“不看、不视、不听、不理”。
以上调查中出现的问题表明,当前我国农民公民素质存在很大问题。我们经过详细的调查询问和严谨的论证分析归纳出造成现阶段我国农民公民素质不高的原因既有复杂的历史根源也有现实多方面因素,但长期以来农村教育滞后和农村经济的畸形发展无疑是制约农民公民素质提升的主要原因。此外,我国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和农村家庭对子女受教育重视程度认识问题也是农民公民素质不高的重要因素。由此看来,我国农民公民素质还有很大提升空间,亟须行之有效的路径来提升农民公民素质,改善我国农民公民素质普遍不高的现状。
三、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公民素质提升路径分析
在建设新型城镇化进程中,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农民公民素质不高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该从“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农民自觉”三方面共同入手,齐抓共管,采用三者立体式推进的方式进行。
(一)政府主导,构建科学的农民教育体制。农民公民素质的提升在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消除农民贫困、实现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大战略中具有重要作用。政府在提升农民公民素质方面扮演者不可或缺的主导作用。“政府是实施公民教育的一个重要途径,在开展公民教育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它利用自身所独具的行政手段保证公民教育的实施。”提升农民素质,培育现代化农民,不可盲目急躁,应将其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性系统工程,构建一种多元化、立体化的农民教育、培训新体制,与时俱进地促进农民教育内容及其思想和方法更新,强化农民公民素质教育的新理念。现代化农民的公民素质培养具有独特的社会性质。党的十八大把培养新型农民纳入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工程。中央和各级政府要统筹兼顾,科学谋划,认真组织,合理安排,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将政府、市场、和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的建设相统一,“在农村建设农民教育基地,兴办农业科技学校,定期聘请农业技术人员对农民进行农业理论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保证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结合。”努力营造新型高素质农民培育的良好环境,加大城市对农村的帮扶和对口支持,逐步建立起科学健全、可行、合理、系统性、开放型的农民教育培养和继续发展教育体系。
(二)社会参与,搭建农民公共生活平台。政府主导为农民公民素质的提升提供了制度和政策上的保障,全面提升我国农民公民素质还需要社会的参与和实践。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是新时期我国公民的价值观诉求,同时也是中国公民道德建设纲要规定的公民基本道德素质的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农民的新道德观,首先要抓好农村文化生活和文化载体建设”各个社会团体要发挥专业特长探索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可塑性文化教育和实践模式,引领新时期农民凝聚社会共识、提升自身素质,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农民的现代伦理道德观,引领农民提高参与农村公共事务的能力,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逐步实现实现“自我教育、自我评估和自我管理”的良性发展。社会团体要积极参与,搭建各类农民公共生活平台,“拓宽农民参与公共生活的途径,提高农民参与的组织化、程序化程度,让农民在参与中感受到自己作为主人的存在,体验到民主与权利的重要性,并在参与公共生活中掌握公民知识,塑造作为公民的价值观,培育作为合格公民的能力。”
(三)农民自觉,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社会参与,搭建农民公共生活平台,为农民公民素质的提升提供了路径方向。但从根本上讲,公民公民素质的提升最终还要依靠自身自觉。现阶段,在构建新型城镇化的背景下,我国农民公德意识淡漠,公共精神欠缺等问题依然突出。这些问题的解决在很大程度需要农民发挥自觉精神,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以新时期的价值观和世界观丰富武装自己。每一时代、每一阶层都有自己的楷模和榜样,每一时代、每一阶层都需要有自己的楷模和榜样。我国农民阶层需要涌现出自己的榜样,运用榜样的力量传播社会正能量,发扬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良好风尚。
四、结语
此次调研的各项结果表明,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提高农民公民素质势在必行。通过实施“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农民自觉”立体式推进方式,既符合新型城镇化以人为本的内涵要求又能快速、高效的提升农民公民素质。这些措施和路径必将会为我国培育现代化农民、高素质农民,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新型城镇化与农民公民素质提升的良性互动提供借鉴。
主要参考文献:
[1]张玉臣.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我国农民公民素质培育研究[J].职教论坛,2013.34.
[2][美]罗尔斯.姚大志译.作为公平的正义[M].上海:上海三联店,2002.
[3]陈明.我国农民公民意识的培养路径[J].理论导刊,2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