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吉凶裁决思维与《左传》预言的模式化

2014-11-14 12:40宁登国
中国文学研究 2014年4期
关键词:左传周易

宁登国

(聊城大学文学院 山东 聊城 252059)

《左传》一书记载了大量的人物预言。预言者根据一定的判断准则或者对某些重大历史事件结局,或者对某些历史人物命运预先作出结论性判断。综合这些预言,则会发现其中言辞在预言体式上存在着明显的祸福判断的模式化特征,如《左传》桓公二年师服预言“晋国危矣”;庄公三十二年内史过预言“虢必亡矣”;僖公五年宫之奇预言“虞不腊矣”;闵公元年卜偃、辛廖预言“毕万之后,必大”;文公十五年季文子预言齐侯“其不免乎”等等。从句式上来看,这些预言普遍采用“其……乎”、“……必……矣”、“……必……”等结构,语气果断,充分体现了预言者的远见和自信,而且最终结果绝大多数与这一判断是一致的,可谓应验如神。言为心声,这一模式化判断特征,与源自上古时代的吉凶裁决思维密不可分。深入考察这一思维传统的延续与嬗变过程,可以使我们进一步深入全面地认识《左传》编者的思想倾向和价值判断以及对后代人物评论的影响。

一、卜以决疑

对未来美好前景的期盼与憧憬是人类永恒的心理诉求,也是人生价值和意义最为生动集中的体现。因此,如何趋吉避凶、祈福远祸,也就成为人类自古至今最为关心的核心命题。在崇奉“万物有灵”的上古时代,素朴的人们真诚地相信自己的命运为冥冥之中的神灵所操纵驱使,于是“家为巫史”,人们日常最重要、最神圣的活动便是以祭祀、占卜的方式虔敬地祈祷神灵赐福禳灾。及至重、黎“绝地天通”,巫觋集团垄断祭祀天神的权力,“卜以决疑”乃成为王室最重要的政事活动。一般来说,殷代龟卜的主要程序,先是将卜问之事告之甲骨(代指神灵),此谓之“命龟”;然后灼龟视兆以定吉凶;最后依吉凶决定事情的可行性。但卜辞中视兆坼所作出的兆辞大都仅为简单的判断语,如“吉”、“大吉”、“引吉”、“不吉”、“无祸”等,此即《礼记·月令》所说的“龟策占兆,审卦吉凶”。透过甲骨卜辞事无巨细、逢事皆卜的内容特征,可以分明感受到当时人们在吉凶未卜之前的那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焦灼与惶恐心理,也可以感受到占卜者在神灵威压之下的那种唯神是问、惟命是从的敬畏与期待。这在那些反复占卜同一内容的重贞卜辞、正反占卜的对贞卜辞和并列若干对贞卜辞的对选卜辞中体现得尤为明显。“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这是一个神学信仰迷漫、人的价值隐而未彰的时代。这种在天命信仰时代所形成的依凭占卜来决定吉凶的思维方式,对春秋时代流行的预言式评论方式无疑有着直接的影响。

二、观象系辞

一般来说,完整的甲骨卜辞最后都有“验辞”一项,以证实此项占卜应验与否。《周礼·春官·占人》也说:“凡卜筮既事,则系币以比其命,岁终则计其占之中否。”就在这种长期的占卜实践中,“筮人将其筮事记录,选择其中之奇中或屡中者,分别移写于筮书六十四卦卦爻之下,以为来时之借鉴,逐渐积累,遂成《周易》卦爻辞之一部分矣。”可以说,《周易》卦爻辞,是周初之前无数卜筮者们集体经验和智慧的结晶。

《周易》占筮,虽然和龟甲占卜的性质一样,也是乞灵于带有神明意旨的卦象或运数对未来的人事吉凶祸福进行预测,带有浓厚的天命决定论的色彩,但却在具体的操作实践和解释理念方面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首先,《周易》占筮的“密码”不再完全垄断在集神权与王权于一身的巫卜集团手中,任凭他们自负的“通天”本领代天宣言,而是形成了一套稳定的、标准的卦画符号以及与此相对应的卦辞、爻辞,这样,神秘“天机”的文本化、规范化,无疑大大加速了《周易》古经及其吉凶占筮理念的传播与普及。仅就《左传》中存录的以《周易》或其他类似筮书筮占、论事的实例来看,占筮人员已不再局限于专门的巫史阶层,一般的大臣如齐国的崔武子、陈文子;鲁国费邑宰南蒯和子服惠伯;卫国的孔成子;晋国的毕万;晋国的重耳、司空季子;秦国的董因等,甚至包括一些女性如鲁穆姜、卫定姜等也都熟谙占筮。

其次,与周初诸王“以德配天”改造殷代天命观的思想变革相一致,周人也将“德”的观念置入对卦爻辞的文字诠释与喻示之中,强调了道德理性在占筮事件乃至人生进程中的决定性作用,也初步彰显了人的主体性地位。“夫‘易’者,变化之总名,改换之殊称。”“生生不息”之变化,正是《周易》含蕴的实质哲理内核。不但每一卦六爻之中任何一爻变化即可生成新卦,而且每一卦的卦辞和爻辞自身也有着多义和可变的象征意蕴,甚至整个六十四卦自身的排列组合便是一个循环往复、不断运动着的庞大动态系统,故《周易·系辞》说:“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刚柔相推而生变化。”“《易》之为书也不可远,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尤为重要的是,《周易》启示人们:人,才是驱使和推动这些变化的最主要动力,惟有积极开掘和发挥人自身的价值和作用,凸显和张扬人性之中“善”的光辉,才是筮占领域乃至整个人生过程中有效趋吉避凶的唯一真实可靠途径。《乾》卦九三爻辞:“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提示人们要时时刻刻存有一种戒惧心理、一种忧患意识,不骄不馁,防微杜渐,才能不致招灾逢凶,从而走出一条刚健有为、理性而充实的人生。这是《周易》首卦发出的谆谆人生忠告,也是《周易》通篇所含藏的深刻的人生哲理。由此所形成见微知著、察近知远的吉凶裁决思维对春秋时期人物的品评标准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三、以德代占

春秋时期,卜筮承袭三代之余波,依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左右着人们的行为。据统计,《左传》中以《周易》和其他筮书筮占、论事的记载共有二十二条。然而,随着天命信仰的动摇和王权的衰落,笼罩于人们心灵上空的神性权威逐渐退隐,而蕴含于《周易》中的“德性”品格得以空前彰显,一股蔑视神权、尚德重民的理性思潮在一批有识之士的极力倡扬中悄然兴起。《左传》僖公十六年,周内史叔兴明确提出的“吉凶由人”一语,正是来自巫史阶层内部对长期“神降祸福”虚空信仰的自我戳穿和彻底颠覆,也标志着“人的觉醒”时代的正式来临,直至放言无惮、惟我独尊的“诸子百家”的闪亮登场!为此,我们只需要考察一下这一时期人们对《周易》传统占筮思维的反拨和吉凶裁决理念的延展,就可以清楚地认识《周易》新的诠说方式是如何影响《左传》中的评论方式和评论意旨的。

首先,表现在具体的占筮实践方面,“以德代占”空前兴起。德性,成为决定一个人祸福指数的最重要因素。如襄公九年,鲁宣公妻子穆姜将《随》卦中原本表示吉利占卜结果的“元亨,利贞”之卦辞,作了新的诠释:“元,体之长也;亨,嘉之会也;利,义之和也;贞,事之干也。体仁足以长人,嘉会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合义,贞固足以干事”,即以仁德为元,以礼德为亨,以义德为利,以信德为贞,这就是著名的元亨利贞“四德”说。这是穆姜从道德伦理的角度,对《随》之卦辞作出的新解说,而且穆姜据此反思自己先前的所作所为,认为即使是吉卦,但由于自己失德取恶,也“必死于此”;又如昭公十二年,鲁大夫季平子的费邑宰南蒯欲叛乱降齐,筮得《坤》卦六五爻辞:“黄裳,元吉。”这本是一个大吉之卦,但子服惠伯警告他说:“吾尝学此矣,忠信之事则可。不然,必败。……犹有阙也,筮虽吉,未也。”也就是说,获得吉卦结果的前提是必须有“忠信”等美好的德行,否则其筮虽吉,举事也必败。南蒯欲行不义之事,果然未取得成功;此外,僖公十五年,秦晋韩原之战,晋惠公战败被俘,验证了先前史苏“不吉”之筮。大臣韩简鉴于献公宠信骊姬、惠公恩将仇报等失德政治行为,深有感慨地说:“先君之败德,及可数乎?史苏是占,勿从何益?”宣公十二年,晋国知庄子引用《师卦》初六爻说明彘子违反军队纪律必然失败且遭祸;襄公二十八年子大叔据楚康王“不修其政德而贪昧于诸侯”和《复卦》上六爻辞预言“楚子将死矣”;昭公三十二年史墨据鲁昭公庸碌无为和《大壮》卦“雷乘《乾》”之象论其薨于乾侯之必然等等,皆如此。

卜筮,从其本来意义上说,是卜筮者借助兆象向超能的神灵征询其对现实事物发展前景的吉凶意见,它的价值和意义建立在对神灵的绝对信仰和宗教膜拜的基础之上。但是,春秋时期的这些《易》占事例已充分表明,作为最高信仰的天神已越来越失缺往日的神圣光环,渐渐被虚置或悬空,而原来唯神是从的“人”开始僭越“神”的地位来张扬或申诉自己的话语权,以致敢于索谈条件、擅改筮命甚或指天诟詈。这里,人们实际上是“把《易经》与卜筮过程进行分离,把《易经》作为直接阅读的文本。《易经》在这个历史过程中被经典化,最终完成了它的彻底的文本化,为‘文本——解释’的纯粹精神活动开辟了道路。”这样,卜筮的吉凶已不仅仅局限于象辞的本身,更多的在于占筮者对它的主观解释,也正是在这种对《易经》“文本化”解读的过程中,卜筮自身也慢慢走向了衰落,而以“德”为核心的、彰显“人”的主体性价值和意义的道德理性批评正代之而起,直至《易传》全面地以德释占。

其次,《易经》以德代占的“文本化”解说方式和吉凶裁决理念令原本掌控在极少数巫史阶层的预测特权,已不再那么神秘和玄虚,而变得更为切近和平实,这不仅将预测的主体由原来的巫史扩大至普通臣民,而且将预测的领域由传统对未然事件的预测扩展至对已然事件的评论,体现在《左传》中便是上述大量预言式或吉凶裁决式评论的出现。也正因此,上述人物评论中或吉或凶、或善或恶的论断内容、以德为主的评论依据、应验如神的论断结局等要素,正与《易经》卦爻辞的结构方式基本一致,而且,在人物评论的功能层面,二者也都在极力突显修身示警、谨言慎行、惧以终始的人生哲理。《系辞传》鉴于《周易》几乎每一卦都反复出现吉、吝、凶、咎等醒目断语,意在时时刻刻警示人们要生于忧患,才能身安国泰,故说:“作《易》者其有忧患者乎?”同样,由于《左传》中的人物评论很大一部分是根据人物的言行举止而作出的吉凶裁决,如“××必亡”、“××将死”、“××无后”等等;而且大都被此后事件的结局一一验证,也是意在警示后人“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渐矣。”这都鲜明地体现了《左传》编者和《周易》有着共同的思想倾向。

因此,《左传》预言式的评论方式和崇礼尚德的论断依据实际上正是《周易》古经去神圣化的“观象系辞”占筮方式和“以德代占”论断理念的延续和扩展。在这里,《左传》中的评论者(或说占筮者)以“德”为媒介架起了一座天人沟通、礼神合一的桥梁,既为此后理性高扬、人文彰显、百家争鸣的诸子时代的到来揭开了序幕,也为后来人物评论体和论赞体的兴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左传》预言评论的影响

《左传》中如此众多品评人物、综论史实的人物评论,对后世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为史家、文人开启了总结论赞、“卒章显志”体例的先河。尤其是司马迁有意借鉴这种“君子评论”体式,于每篇传文或前或后都附有一段现身说法的“太史公曰”,共一百三十七条,约三万余字,言简意赅,情深旨远,由此“形成一种固定的衡评模式”,此后,“班固曰赞,荀悦曰论,《东观》曰序,谢承曰诠,陈寿曰评,王隐曰议,何法盛曰述,扬雄曰譔,刘昞曰奏,袁宏、裴子野自显姓名,皇甫谧、葛洪列其所号。”皆沿袭不断,称名虽异,其实揆一。关于这一方面的专论不少,兹不赘述。

如上所述,受卜筮吉凶裁决思维方式的影响,《左传》以德代占、美刺或褒贬人物的评论方法也对后代人物品评方式产生了重要影响。孔子生当春秋,关于他对时人或历史人物的评论在《左传》中共载有三十则,可谓“君子评论”的代表。如文公二年,鲁宗人夏父弗忌欲主持享祀升僖公于闵公之上,这显然有违当时昭穆之礼,故左氏先引“君子”之言“以为失礼”,然后又引“仲尼曰”批评臧文仲身为四朝元老,对此事纵容不禁,故为“不仁”、“不智”。这种以德论人的品评方式在《论语》中有进一步发展。孔子将“德行”列于“四科”之首,作为评论人物的指导思想,其余三科“言语”、“政事”、“文学”均为此思想之外在的具体行为显现,以便“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廋哉?”据此德行之高下,孔子将所评人物分为四个层次:圣人,仅尧、舜、禹、稷、周公五人;仁人,如泰伯、伯夷、叔齐、子产、管仲、微子、箕子、比干等;贤人,如颜渊、子贡、冉有、子夏等;还有小人等,涉及具体的人物评论在《论语》中多达二百多则,从而牢固地树立了儒家以德论人、育人、取人的人才观,也成为中国历代论人、育人、取人的“衡评”标准。此后的《韩诗外传》、《说苑》、《新序》、《列女传》等,鉴于汉代大一统政权的威严与高压,与“诗谏”一样,也专借美刺褒贬历史人物以作“谏书”,宣扬儒家修齐治平之理想,“冀以感悟时君,取足达意而止。”班固《汉书·古今人表序》多次称引孔子的话,明确标明自己品评古今人物的标准和功能是直接承继孔子而来,如“若圣与仁,则吾岂敢”,“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唯上智与下愚不移”,“生而知之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学之,又其次也;困而不学,民斯为下矣”等。据此,班固进而将上自伏羲、下至陈胜、吴广的二千历史人物分为上上至下下九品,并以表格形式序列定位。他的品评旨意也如《左传》一样,意在显善昭恶,劝戒后人。这里,班固不仅强调道德为智慧之上乘,而且亦申发才智在衡定人物优劣中的决定作用,善恶之间,智为关键,这也预示了此后人物品评标准多元化的发展趋向。

东汉政治上选官用人采取“察举”和“征辟”,两者都需通过考察人物品行加以衡定,然而此一制度,日渐为世家所垄断,名不副实。汉末大乱,群雄并起,积极网罗人才,魏建立后采取“九品中正制”,透过州、郡大小中正品评士人高下,以供朝廷择用。因此汉末魏晋以来,才性品鉴与拔选人才,极受关注。刘邵的《人物志》也正是在此社会大背景下应运而生。这是一部全面系统地总结和改造传统品评人物的理论著作:一方面,作者将人的筋、骨、血、气、肌等生理表征纳入当时盛行的五行理论,并与儒家义、仁、智、礼、信等传统伦理纲常相对应。这是因为“五质内充,五精外章”,人外在的各种生理表征可以显现其内在德性的充盈状态。基于此,《人物志》详细总结了品鉴人物的各种方法,如“三谈法”、“五视法”、“八观法”、“九征法”等。这是基于长期以来《周易》以象辞占人和《国语》、《左传》、《论语》等以人之形相论人实践的理论总结,这在《人物志·自序》中也有明确说明:“圣人着爻象则立君子小人之辞”、“是故,仲尼不试无所援升,犹序门人以为四科,泛论众材以辨三等。又叹中庸以殊圣人之德,尚德以劝庶几之论。训六蔽以戒偏材之失,思狂狷以通拘抗之材;疾悾悾而信,以明为似之难保。又曰:察其所安,观其所由,以知居止之行。人物之察也,如此其详。”另一方面,与立足德化而警诫人们谨言慎行、内敛自制的传统道德说教不同,刘劭《人物志》则充分张扬人物本身的性情、才能、智慧、形神、风貌等材质对个体价值的彰显与释放作用,认为外在才性的多姿展现正是内在修养的自然流露。他承认“夫人材不同,能各有异”,依照不同的才性,又将人物分为“十二才”,即清节家、法家、术家、国体、器能、臧否、伎俩、智意、文章、儒学、口辩、雄杰,从而赋予了个体才性以前所未有的独立价值和审美意义。“故顺《人物志》之品鉴才性,开出一美学境界,下转而为风流清谈之艺术境界的生活情调,遂使魏晋人一方面多有高贵的飘逸之气,一方面美学境界中的贵贱雅欲之价值观念亦成为评判人物之标准。”《世说新语》,正是这一时期重才情、尚思理、赏容貌的生动人物品藻之荟萃,其品评人物所钟爱的“姿容”、“风神”、“神采”、“器宇”、“气韵”等词汇及视角的频频应用,分明昭示了一个讲求个性、欣赏自我、追求主体精神自由的“人的自觉”时代的来临!

〔1〕〔晋〕杜预注,〔唐〕孔颖达正义.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M〕.北京:中华书局,1980.

〔2〕〔汉〕郑玄注,〔唐〕孔颖达正义.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M〕.北京:中华书局,1980.

〔3〕高亨.周易古经今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4.

〔4〕〔魏〕王弼注,〔唐〕孔颖达正义.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M〕.北京:中华书局,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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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魏〕何晏注,〔宋〕邢昺疏.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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