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宁
摘 要:《周易》是中國古代的一部重要经典,其影响了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与文化。本文选取《周易》中的《豫》卦进行介绍,通过对《豫》卦基本卦义及卦辞卦象的分析来阐释如何处乐方为正道。
关键词:《豫》卦;卦辞;处乐
[中图分类号]:B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8)-33-0-01
一、《豫》卦的基本卦义
《说文解字》释“豫”为“象之大者”,大必宽裕,宽大则乐,故释诂其为“乐”义。《周易程氏传》亦称“豫者,安和悦乐之义。”朱熹的《周易本义》中解释“豫”为“豫,和乐也。人心和乐以应其上也。”可见“豫”为和乐义。
从卦体看,《豫》卦成卦震上坤下,震主动而坤主顺,因而《豫》卦又有顺以动之义。《易·豫·彖》曰:“豫,刚应而志行,顺以动,豫。”“刚”指九四,五个柔爻正是顺九四而动。《周易程氏传》曰:“顺以动,豫:震动而坤顺,为动而顺理,顺理而动,又为动而众顺,所以豫也。”
二、《豫》卦众爻处乐时的不同态度
《豫》卦六爻象征着六种不同的处乐态度,其不同态度所得的吉凶结果给了我们诸多启示。
《易·豫·初六》曰:“鸣豫,凶。”“鸣豫”是初爻的态度。《周易程氏传》释“鸣”为“发于声也。”初六之“鸣”是因其“不胜其豫”。初爻以阴柔居下位,正与九四这一卦之主相应,既为上所宠,又安能不乐。能为上所信自然是好事,然而初六并不当位居中,却是《周易程氏传》中所谓“不中正之小人”。王夫之在《周易内传》中形容此等人时说:“乃柔弱德既不胜,于时方在潜藏,不度时审义,妄欲取悦,志淫而才不堪。”继而又慨叹道:“妄欲快志,其可得乎?”此等处乐时自鸣得意以至于忘形的行为极其不可取,其得“凶”的评价也是理所应当。王弼在《周易注》中诫曰:“乐过则淫,志穷则凶,豫何可鸣?”
《易·豫·六二》曰:“介于石,不终日,贞吉。”六二得到“贞吉”的评价,可见是一种可取的态度。六二的态度可分为“介于石”和“不终日”两方面来理解。《周易程氏传》中解释六二的态度最为贴切妥当,其曰:“唯六二一爻处中正,又无应,为自守之象。当豫之时,独能以中正自守,可谓特立之操,是其节介如石之坚也。”正因为六二当位居中守正,故能谓之“介于石”,也正因此,其能不溺于豫乐,即“不终日”。人皆有处豫而悦之心,然而久处则溺,只有像六二一样“介于石”,方能在豫乐之中保持清醒,如王弼《周易注》中所说:“顺不苟从,豫不违中,是以上交不谄,下交不渎。”
《易·豫·六三》曰:“盱豫,悔。迟有悔。”六三的处乐态度与六二正相反,是一种溺于豫乐的态度。“盱”字为上视之义。六三以阴柔之身而居阳刚之位,其不当位亦不居中,却上承九四这阳刚之主,以此不中不正之态度处豫,故为“盱豫”。值得注意的是,此爻的关注重心并非在“盱豫”二字,而在其后的“悔”字。“迟有悔”,即若迟迟溺于豫乐中则必有悔吝。“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欧阳修这句箴言已经形象地点出了豫乐的危害。《周易程氏传》中指出:“ 盖处身不正,进退皆有悔吝。当如之何?在正身而已。君子处己有道,以礼制心,虽处豫时,不失中正,故无悔也。”此言甚善,当以之为戒。
《易·豫·九四》曰:“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
九四为一卦之主,众阴之首,其处乐的态度至关重要。那么其“由豫”为何义?为何能够“大有得”呢?《周易程氏传》曰:“大有得,言其大行其志,以致天下之豫也。”由己豫而推及为天下之豫,此等情怀,不仅让人想到了范公“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豪情壮志。九四的处乐态度无愧其一卦之主的地位,六二的“介于石”还只是在豫乐中“独善其身”,九四的“由豫”却是“兼济天下”,达到了处乐的最高境界。这一态度也触及“乐”之真义,让人不禁思考究竟何为真正的乐。
《易·豫·六五》曰:“贞疾,恒不死。”六五以阴柔而居至尊之位,下乘九四之刚,虽有尊位,却非其柔弱之身可承担,故得“贞疾”之语。六五的态度与六三类似,其不同处只是六五的位置更尊贵。《周易程氏传》曰:“六五以阴柔居君位,当豫之时,沈溺于豫,不能自立者也。”《周易本义》云:“当豫之时,以柔居尊,沉溺于豫。”然而六五毕竟处于中位,故终可“恒不死”。值得注意的是,六五的处中而正与六二不同,六二为自正,六五则是依靠九四的他正。《诚斋易传》评价此时云:“正而不死,中而未亡,九四之力已不少矣。自正者,挺而速;见正者,揉而复。”
《易·豫·上六》曰:“冥豫成。有渝无咎。”上六处一卦之终,享豫之极,正如王弼《周易注》中所云:“处动豫之极,极豫尽乐,故至于冥豫成也。”“冥豫”在《周易程氏传》中为“昏迷不知反者也”,可见上六已深陷豫乐中难以自拔。然而圣人有劝善之心,故仍以“有渝无咎”四字盼其悔改。《周易内传》劝诫道:“冥于豫,则违时已甚,虽欲如五之不死而不得,故必渝而后无咎。”在六三后圣人再次劝诫众人在豫乐中及时悔改,可见及时悔悟的重要作用。《周易程氏传》体此圣人良苦用心,故曰:“圣人发此义,所以劝迁善也,故更不言冥之凶,专言渝之无咎。”
参考文献:
[1]程颐.周易程氏传[M].北京:中华书局.2011.
[2]朱熹.周易本义[M].北京:中华书局.2009.
[3]杨万里.诚斋易传[M].北京:九州出版社.2008.